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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他非我不可/逃婚无门(近代现代)——毛肚好吃

时间:2021-01-04 11:03:21  作者:毛肚好吃
  男人穿着一身铁灰色的高定西装进了门。
  白苏珑四十多岁的人,自诩见过不少市面,年轻有为的小帅也看了许多;可她还是被男人的气质不凡震了一震。
  沈晏文长得略有些西方韵味,眉骨偏低,衬得眼眸深邃;鼻梁高挺、薄唇紧闭,还有刀削似的硬朗轮廓,都很符合世间对他的评价。
  冷血商人。
  可他右眼下还有颗泪痣,就是这颗泪痣将他的不近人情抹掉了一半,倒显得不那么难以接近了。
  “沈总,久仰大名,”白苏珑微笑道,“果真跟传闻的一样,年少有为,英俊不凡……少琛马上就下来,这孩子昨天受了伤,今天一直在休息。”
  沈晏文微微颔首,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低声道了句“谭夫人。”便算已打过招呼。
  女人尴尬,只好保持笑容。
  她很清楚现在谭家的处境——前些时候的决策失误,导致有一千多万的亏空,现在账面吃紧,现金流转不动,眼看着就得抵押贷款才能暂时松口气。
  可就那个时候,沈晏文找上门,说想娶他们家的儿子,顺带愿意注资,和谭家合作。
  这对于谭家来说可是天大的好事,所以谭少琛必须嫁进沈家。
  就在气氛尴尬得让白苏珑不知所措时,青年终于出现在阶梯的转角。
  谭少琛扶着木质的扶手,先看了看白苏珑,再看了看她面前的陌生男人。
  嚯,居然长得这么帅……这么帅还没人贴上去,可见他的猜测八成是对的,沈晏文要么有隐疾,要么很变态。他这么想着,精神欠佳地当着二人的面打了个长长的呵欠:“……你好啊沈老板。”
  “我不是……”白苏珑刚想训斥,又想起沈晏文还在这里,语气猛地软起来,“少琛,我不是让你换了衣服再下来嘛,这样多失礼;不好意思沈总,少琛他现在不方便换衣服,所以才……”
  “在家就是要穿睡衣,”谭少琛不给面子道,“有什么不对吗。”
  他慢吞吞地往下走,头发乱糟糟地翘着,整个人一股颓废气,像是才从床上下来。沈晏文就那么看着他,目光如同无形的手,直白干脆地从他的脸一路看到他穿着人字拖的脚。
  要是换了别人这样,谭少琛挺无所谓的;可沈晏文的眼神很怪,很沉,看得他浑身不自在。
  “少琛这孩子还不太成熟,有点小孩心性……”白苏珑想打圆场。
  听见这话谭少琛就知道自己想对了——姓白的怕沈晏文不要他。
  还没等他再拆台,沈晏文忽地开口:“谭夫人,我能和他单独聊聊么。”
  男人的话是问询,可口吻里一点听取她意见的意思都没有,更像是在下命令。白苏珑自知她想继续做豪门阔太,就得在这个比她小了十岁不止的男人面前低头,便讪笑着答应:“当然可以,当然……少琛,带沈总到院子里走走,我就先出门了,还约了洛太太见面。”
  “哦,好,”谭少琛乖巧点头,“没问题。”
  ——
  谭少琛确认自己是直男,也就是在近距离观看沈晏文的脸之后。他完全承认沈晏文长得好看,比那些什么“全球年度最美面孔”的TOP10都不差;但他仍然不想嫁给一个男人,哪怕这个男人又帅又有钱。
  主要是男人有钱就坏,越帅越变态——沈晏文两样都做到了极致。
  在临近午饭的时候去庭院闲逛,就等于晒太阳。他微微眯起眼,走在沈晏文身边,想了许久才开口道:“沈老板,你喜欢狗吗。”
  “不喜欢。”
  谭少琛满意地吹了声口哨,模样轻佻极了:“糖糖!到爸爸这来!”
  大金毛蹿了出来,非常雀跃地甩着尾巴冲向他。谭少琛摸了摸爱犬的头,又指了指沈晏文,说:“糖糖,有客人,快去跟客人打招呼。”
  他话音刚落,大金毛便像听得懂他的话似的,转头往沈晏文的腿上蹭。男人明显地愣了愣,想退却硬是站着没动。天气热,金毛喘着气,舌头甩在嘴边,几下就把沈晏文的裤子弄湿了。
  谭少琛满意地看着金毛,心说“爸爸真没白疼你”,然后从睡裤的口袋里拿了颗泡泡糖,非常浮夸地往上空抛,再张着嘴接下来,吧唧吧唧嚼得异常大声,唾沫星子跟着飞出来,在阳光下发光。
  他看着沈晏文面无表情的脸,吹出一个泡泡,“啪”地炸开在他嘴边。
  “沈老板,我二哥还没结婚,”他含糊不清地说着,非常不讲究地用手将泡泡糖扒拉回嘴里,继续嚼,“你要不然考虑考虑我二哥。”
  沈晏文冰冷的目光斜向他:“为什么?”
  “因为我身体不好,医生说我活不过三十岁。”谭少琛道,“而且我不喜欢男人,我喜欢女的,没事的时候我最喜欢出去嫖;另外我只读完了初中,什么都不会,生意上的事一窍不通;最大的爱好是赌博,赌场马场我都爱去。”
  “还有么,接着说。”
  “哦,还有,”谭少琛道,“结婚之后我家不会给我一块钱,你还得养我,还得养我的狗;是不是呀糖糖……”
  青年说着,蹲身下去摸爱犬毛茸茸的脑袋:“零花钱我也不要多了,赌资嫖资管够就行。”
  他一边说,一边歪着脑袋去看沈晏文。
  要说谭少琛长得如花似玉,过分了;但他的眼睛相当漂亮,一双桃花眼,眼眸润湿明亮,在阳光下不知多动人。
  沈晏文按捺着躁动的情绪,不动声色地避开他的目光,说:“可以,你开的条件我都满足。”
  “……?”满心以为会被他这番发言吓退的谭少琛怔了怔,“不好意思,我没听清楚,你可以再说一遍吗?”
  “我说,只要你嫁给我,”沈晏文道,“任何条件我都答应。”
  “你没事吧沈总?太阳太大,给你晒昏头了?”
  “沈总、沈老板,我都不喜欢。”男人波澜不惊,仿佛在谈生意似的淡然,“你应该叫我晏文……我只有这一个要求。”
  谭少琛可以确定了——这人绝对不正常。
  他实在想不出,他、以及他身后的谭家,到底有哪点值得沈晏文这么做的:“我不会和你上床的哦?我恐男。”
  “不强求。”
  “我会在你家养狗,我的狗喜欢拆家。”
  “可以。”
  “我会带女人回家乱搞,给你戴绿帽子。”
  “只要你想。”
  “那我不想嫁给你。”
  “这个不行。”沈晏文道,“你必须嫁给我。……我的秘书告诉我,谭少琛因为体弱多病,几乎不怎么出门,出去也只是遛狗闲逛;你喜欢去哪个赌场?一会儿我可以陪你去玩玩。”
  “……”
  “马场也可以,你应该是常驻VIP?”
  “…………”
  沈晏文勾着嘴角,有些戏谑地浅浅一笑:“你好像不怎么擅长说谎。”
 
 
第3章 打沈太太不行
  如果沈晏文确实脑子没问题,那一定是有什么把柄在谭总手里。不然他不可能非要娶自己这种不受宠的透明人——他既然能查出来自己平时做些什么,那想必自己在谭家的地位,男人肯定也清楚。
  只是对方太忙,那句“不擅长说谎”他还未来得及反驳,沈晏文便接到了什么信息,匆忙看过后便提出先回去了。
  “哦,那你慢走。”谭少琛茫然,全凭下意识地说了这么一句。
  男人离开两步又侧过头,补上一句:“没问题的话三天后我会派人来接,婚礼我这边会安排好,细节我会和伯父商量。到时候见。”
  这一刹那,他刚刚好看见沈晏文的右眼,和那颗泪痣。
  他莫名觉得好像曾见过这样的眼睛,因为泪痣而让人莫名觉得可怜兮兮的眼睛。他凭白觉得应该是和某个男演员的特征重叠了,可谭少琛这个月看的电影就有好几部,他有些脸盲,根本记不住演员的长相,
  “哦,到时候见……”青年刚说完,又蓦地反应过来,“什么到时候见啊,算我求你了,你找我二哥结婚好不好……”
  沈晏文潇洒地走了,对他的话置若罔闻,空留下一人一狗站在阳光热辣的庭院里。谭少琛垂下头,大金毛仰头看他,那副表情就像在微笑。
  “笑什么啊,你爸爸马上要死了你知不知道……”
  虽然男人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可在他耳朵里那更像是一种调侃——尤其是沈晏文一早就知道他那些话都是胡诌。他带着大金毛在庭院里逛着散心,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如何才能解决这件事;然而他前一天翻墙被抓到后,现下散步都有人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
  于是他脑子里除了土爆了的“一哭二闹三上吊”之外,再没有任何办法。
  ——
  三天后。
  “我真的不嫁,要么把我尸体抬去沈家吧。”谭少琛坐在窗台上,半个身子露在外面,右手绑着夹板,左手握着餐刀,就抵在自己喉结上。
  他很平静,没有一点歇斯底里;可餐刀已经在喉结上摁出了红印,让人觉得他随时会插进自己的喉咙里。
  一众佣人面面相觑,捧着他要换的婚服,和七七八八的东西,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白苏珑叉着腰,没好气地说:“你省省吧,你要跳你早跳了,非要等今天?”
  “白姨,”谭少琛抿着嘴,快要哭出来似的道,“你放我一条生路行不行,我就想在我爸手底下混吃等死,真的,我一块钱都不多要。”
  “谭少琛,没人想要你死,你赶紧地换了衣服,上车。”白苏珑道,“多少人等着呢你知不知道,谭氏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你了;你放我们家一条生路行不行?”
  他们僵持不下,餐刀硌得他生疼,感觉都快流血了。
  忽地,门外响起沉沉脚步声;他才抬头往外看,白苏珑已经展现出她惊人的演技,捂着嘴便啜泣起来:“少琛,白姨知道你委屈,可是只有你才能救我们谭家了,你怎么不能懂点事呢……”
  谭总走了进来,将将好把她的话听得一清二楚,呵斥道:“谭少琛,你别不识好歹。”
  青年怔了怔,更加哀怨道:“我好歹也是你亲生儿子,真要这么对我吗?”
  “我怎么对你了?”谭总大步流星走进来,拨开自家太太便道,“这些年谭家没养着你?没给你治病?现在谭家有难,你连这点牺牲都不愿意,还敢问我这话!”
  面对白苏珑时他尚敢顶两句嘴,可面对自己的亲生父亲,他真的不敢。
  从他回谭家的第一天,谭品宏……也就是谭总,就没有给过他一个好脸。他嫌私生子丢脸,嫌他的母亲不会做人,怀了不知道堕掉,还敢带回谭家来认爹。谭品宏唯一愿意做的,就是施舍谭少琛一碗饭,替他母亲买座坟。
  一开始谭少琛不知道,还以为肯替他治病,肯给他好衣服穿、好东西吃的父亲,一定很温柔。他想和父亲亲近,得到的只有冷眼;他想继续读书,却被白苏珑以“身体不好”为由,不替他办学;而他如果做错事说错话,轻则扣零花,重则挨揍。
  谭品宏打起人来,可比他做生意的时候有魄力多了。
  谭少琛是怎么知道自己容易骨折的呢,就是亲爹用实际行动告诉他的。
  青年手在发抖,餐刀摁得更深:“爸,我真的不想……”“混账东西!”下一秒,谭品宏便掐住了他的肩膀,把人狠狠甩回屋内的地板上,“你故意在沈晏文面前做出那副样子,我都没跟你计较,你现在还敢顶嘴,我就不该让你回谭家!”
  餐刀被甩落一旁,谭少琛摔懵了神,嘴比脑子快一步道:“要是不让我回来,现在也没人能嫁了。”
  “啪!”
  一记重重的耳光甩在他脸上,抽得他侧过头,耳朵里嗡嗡响。
  “哎呀老公,算了算了,少琛结婚呢今天,不能打的……”
  “不听话的东西!”
  ——哎,早知道就提前托个梦给他亲妈,让她憋着别生了。
  “马上给他换衣服,上妆!十分钟之内给我上车,”谭品宏怒骂道,“不然你就自己跳下去,我好把尸体送去沈家!”
  这一巴掌不仅当场把他打懵了,也把他再负隅顽抗的心思打散了。
  佣人们七手八脚地将他扶起来,替他又是换衣服又是上妆,骨折的手被摆弄得很痛,脸颊上的红肿也被粉扑得很痛。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开始在心中自我安慰:逆来顺受也没什么不好的,只要沈晏文不打人就行,其他的好商量。
  ——
  沈晏文本人看起来比较低调,但沈氏集团就讲排场了。
  全百万豪车级别的豪车组成的车队排成长龙,浩浩荡荡地从街上飞驰而过。全京原大概都知道今天是沈家公子和谭家少爷的婚事,婚礼现场不少路人围观,其中不乏手持长枪大炮的媒体记者。
  按理说,新郎得上新娘家接人;不过他们俩结婚压根就没新娘,这理也就不必再说。谭少琛被人带下车的时候,沈晏文就站在车门外。
  男人今天换了身与他配套的西装,头发被精心打理过,是那天他们见面时一样,一丝不苟的背头。但他那张脸,恐怕光头也不会丑到哪里去。谭少琛如此想着,勉强地扯起嘴角,忍着脸颊上火辣辣地疼:“嗨。”
  在会场的嘈杂声中,他听见沈晏文低声问:“你的狗呢。”
  “啊……”他实在提不起精神,有些木讷道,“结婚还带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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