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福书网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如有淫秽信息或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邮箱fushuwang@outlook.com删除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

煜生是你非常甜(近代现代)——朔月当空

时间:2021-01-14 10:55:17  作者:朔月当空

   煜生是你非常甜

  作者: 朔月当空
  简介: 各位放心,这一部永远不会弄成V,所以可以放心享用,如果觉得还好可以送送小花花什么的。
  前世没有得到自己最喜欢的人,重生一次就不一样了,除了宠着还是宠着。
  校园生活也是回不去的曾经,所以他珍惜着有宋初的每一天。
  含着青春对喜欢的向往,朦胧的背后又要步步谨慎,生怕一步错步步错。
  一开始的相遇,然后到同桌的每一天,当毕业之后也令人怀念。
  为了梦想狂奔,他对叶煜说“小煜,你就加油追着你的梦想,我就努力抓紧你就好了。”
  ————————————你所到之处,皆是我的光明!
 
 
第1章 
  充斥着消毒水的味道,很不好闻,叶煜躺在病床上,身体有些羸弱。面容失魂落魄一般,窗外下着雪,把路盖住了一层棉袄一样。
  “叶煜!”毫不留情的踹门声,一身西装的男人停在了病房门前。踹口气才走进病房,随意拉了旁边的椅子坐在床边。
  病床上的人看了一眼,而后有些失望的望向外面的天,看着已经瘦了不少的叶煜,宋初心就像被什么东西搅动一样。
  很痛。
  “你是不是讨厌我?说谎你要死了?如果你真的很讨厌我的话,觉得我恶心,我可以离你远远的别拿你的性命开玩笑。”
  我承受不了。
  没有你的世界......
  几个月前还有余力拒绝他的叶煜,短短几个月不见面,人居然那么瘦了......
  心好痛......
  叶煜侧头,咬紧牙关“你觉得这个很有意思吗?我为什么要骗你?我死了就是死了!”
  “我......”
  “如果你觉得很有意思,那么你就当成是一个玩笑,我叶煜TM活该!”
  活该自己被甩,活该自己要死,活该自己犯/贱,像条狗一样对另一个人纠缠不清!
  宋初顿了顿,缓缓说着“我会陪着你的。”
  他笑的有些讽刺“我不需要你的怜悯。”
  “这不是怜悯,这是我喜欢你。”
  就是因为喜欢你,喜欢到无药可救,药石无医,喜欢到可以放下一切,喜欢到拥有你就像有了全世界,看到你笑就高兴,看到你哭就心里也不好受!
  后来的时间,宋初总会退掉一下无关紧要的工作,偶尔会推着轮椅带他去逛公园,说着高中时期自己的笑话......即使一直以来都是他自言自语。
  会在冷天的时候为他盖上一条蓝色格子的围巾,变着花样去学着熬粥,笨手笨脚总被说 一开始熬的粥不是很好喝,特别淡,但叶煜却吃得多,后来学久了,粥熬出了花样了,喝上一口都浑身不舒服。
  夜里是极度折磨人的,晚上叶煜睡不好觉,总会在半夜痛的醒来。宋初睡眠浅,叶煜的一举一动都会让他惊醒,看着紧咬下唇到脸色苍白不断冒出冷汗的他,只能够无动于衷。
  后来,宋初将所有的事情都推给了助理去做,一个人围着他转,生怕有一天人突然离开啦。
  越到后面晚上疼痛的越是无法入眠,一开始宋初握着手,会被叶煜拒绝,不过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又发现手被握着,久而久之,也不在去拒绝啦。
  他幻想过无数次,自己喜欢的人会出现在他面前,即使身边带着刚刚结婚的妻子也可以,但是却异想天开。
  一个月后的夜里,似乎比以前更冷了,毕竟已经入冬了。
  叶煜躺在床上,捂着自己的腹部,一次比一次疼痛更剧烈,握着的时候渐渐冰凉,他才知道自己一开始就错了。
  他喘着粗气,声音极轻,似乎来自远方一样,人宋初摸不到那个人的存在。
  “下辈子......能不能早点出现啊?”他能够听到耳边有一个人,在不断的求着医生救他。
  终是讽刺,这一次,讽刺的是自己。
  我错过最好的就是你,一直到死才知道自己原来喜欢错了人。
  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将另一个喜欢他的人内心践踏,让他在感情上面卑微,只能够品尝残羹冷炙!
  人死的时候,是安详的,似乎脱离世界很高兴,带着另一种情绪去另一个陌生的世界。
  就连宋初也想不到自己会那么平静的处理叶煜的丧礼,捧着骨灰盒,没有任何的难过,仅是静静的看着那个人,离他越走越远罢了.........
 
 
第2章 
  夜中,宋初又一次的惊醒,他抚住自己的额头,不知道是第几次了......又梦到了当初那个人走的模样。
  外面狂风大作,雷雨交加,噼里啪啦的让人害怕,闪电啪的一些打下来闪出白色的弧度。
  开床头灯,看了眼四周.........
  ............
  四周的摆设,太过于陌生,他明明记得自己当时是睡在叶煜的房子中的,但是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等等.........”他恍然大悟“在TM明明是我十七岁时住的房子啊!”
  他终于记起来了,这是十二年前的住宅啊!位于南苑的一处豪华住宅。只不过偌大住宅只有他一个人在家,父母常年出国谈合同开会等,但对他的照顾向来是没有少过,会时不时打电话回家问一声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受委屈?当初他不懂,只知道怨恨父母不抽空回家看看他照顾他陪陪他,直到后来他才明白,父母对他的爱从来没有少过,那怕是一丝一毫。
  还没有张开的宋初,对着镜子看了眼十七岁的自己,没有同龄人的稚嫩,也没有过多的温柔,反而有些难以相处,五官棱角分明,带着成熟的模样。皮肤不白不黑,不显得懦弱不显得丑陋。
  十二年前,也就是说叶煜没有死,依旧在高中,他欣喜若狂!老天愿意给他一次机会,他就会好好把握住。
  “I want to like a person.”一声电话铃声打断了他所有的思绪,宋初看了眼来电备注,接听了。
  “喂,小初?昨天你爸说话有点重啦,刚刚我说过他了,别生他气。”手机中,传来的是女人的声音,温柔,令人心暖的。
  宋初似乎就起来了,当初和朋友混酒吧,然后被远在外国的父母知道,宋父直接打电话了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骂。那时候自己很少得到父母陪着,所以把朋友看得很重要,就反驳了嘴,最后差点把宋父气死。
  “小初,你有在听吗?你这个孩子......”
  “妈。”未等宋母把话说完,他叫了一声。
  电话对面的人明显的顿了一会,这个字有多久没有听到了?貌似很久了吧。
  宋初鼻子抽了抽,声音低沉 “妈,你和爸在外面照顾好自己,我一个人在家里面很好,不愁吃不愁穿的。你们辛辛苦苦把我养大,我还要闹脾气,是以前不懂事,以后不会了,你们就放心做自己的事情就好了。”
  即使隔着电话,宋母也感觉到了孩子在哭,哭的声音不明显,就只有抽泣“小初,你不怨恨我和你爸没时间陪你长大吗?”
  “这有什么的,我现在也是十七岁的人啦,要学会独当一面的,就别胡思乱想好好工作照顾自己。”宋初笑着。
  最后宋母又和自己儿子聊了一会,才十分不舍的挂断电话。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外面还充斥着一股水汽,宋初整理好被褥又洗漱了一番才下楼。
  保姆已经准备好啦早餐,放在餐桌上,宋初随意的拿起一块面包,喝了一杯牛奶匆匆出门。
  “少爷,你都书包还没有拿!”身后是保姆的提醒声。
  宋初回头笑了笑“哦,不用拿了,里面没什么东西的。”
  今天是转学第一天,为啥转学,那就是因为前天和朋友去啦酒吧喝酒,为了远离,宋父自作主张把他转到了辰阳一中。
  司机是已经五十多岁的老人了,坐在玛莎拉蒂驾驶座,见少爷上车才出发去辰阳一中。
  “韩伯,麻烦你了。”
  “少爷是哪里话,不麻烦。”
  车上的宋初又同韩伯说了一会话,后来就沉默了,他想到了以前的事。
  他想起啦很久以前,有一天他告诉父母自己喜欢的是男人,想到了父母一开始的震惊到后来的肯定。那时候是怎么说的?哦,说的是把他带回家吧!
  得到了首肯,宋初在几年后的确带他回家了,只不过那时候已经不是一个人了,而是骨灰。父母没有过多的劝阻,而是以高昂的费用聘请了人来主持丧礼,直到安葬也没有说一句话.........
  最后在离开的时候,他听到父母很平静的说“喜欢一个人,没有病,你做什么我们都会支持你。”
 
 
第3章 
  辰阳一中离他以前的学校不远,所以他也很轻车熟路的找到了地方,司机送到后亲眼看着宋初进学校才离开。
  高二五班,他记得很清楚,高二五班是叶煜高中的班级,曾经因为喜欢也就花了一年时间调查了人。
  所以能够在五班相遇,他也不意外,反而带着些许的欣喜若狂。
  “咳咳,都安静一下,我们班今天来了一个转校生。”班主任是一个男人,看着样子应该已经奔四的人了。
  宋初在众人的注视下,进了教室,在讲台上停下,随后拿起粉笔写下“宋初”两个字的时候,朝同学笑着。
  “宋初,以前庆源二中的,往后请多多指教。”他注意着最后一排瘦弱的男孩子,校服穿在他身上有些松松垮垮。
  班主任貌似被粉笔字吸引了,字迹猖狂的很 “你先找一个地方坐下吧。”
  “好。”宋初迈起步伐,走向了最后一排的位置“同学,我可以坐这里吗?”
  “唰!”所有人的目光齐聚在新生的身上。
  “同学,你还是坐我旁边吧,我这里还有一个位置。”好心的同学提醒着。
  宋初看了眼那个说话的女孩子,自己直接就在所有人面前,坐下了......
  “抱歉啊,我喜欢这个位置,采光好的很呢。”
  “同学,他那个啥......”另一个人想要开口,但是半途被其他人拦住啦,最后也就散了,没人在说什么。
  下面的几节课对于叶煜来说,他直接无视新同桌的,自己依旧在刷题。
  宋初也没有急于一时,同桌不理他,他下课就是跑去篮球场打球,两节课就和同班同学打成了一片。
  像是期待已久的体育课,在高中的时候一个星期也就那么一节课,有时候甚至没有。所以五班也相当积极,老早就到操场站了队。
  “哦吼,今天那么早啊,挺有精神的啊,待会集合也要这样明白吗?”体育老师见着通常上课死一大片的五班表示有些好奇的,不过自己体育课又没有那些课本无聊,所以也想的很通。
  “那必须的啊,体育课,我们要发扬爱锻炼的性格。”罗皓说着,身为一个合格体育委员,体育方面那是杆杆的。
  体育老师挥手示意解散“得了,你们自由运动吧。”
  得到号令,全体解散。
  “卧槽!老罗你倒是TM等等我啊。”
  “切,你还是慢慢来吧,狗子!”
  高中时期就是这样阳光朝气,充满活力,神采飞扬,余下的三年时光他们只会在这里挥散汗水,尽情狂奔。
  宋初在解散的刹那,瞥了一眼角落里的叶煜 。
  校服是新的,蓝色格纹,上面胸前印着大大的辰阳一中。男孩子穿这一件衣服显得有些瘦弱,松松垮垮的,但是因为叶煜生的很好,到显得文艺。长相清秀,是一个颜值杀手......
  “咦?”罗皓有些好奇,见着宋初一个人呆在外围,他将捡来的球扔给了篮球架下面的同学。
  将短袖往上扯,有点热“你可能不知道,小煜这个人什么都挺好的,就是因为家里面那个环境不行。”
  宋初有些吃惊“什么?”
  “害,看来你还不知道。”罗皓也朝不远处坐在树下的人望去“他有自闭症,而且家里面他爸是个恋童癖的,他妈听说是被人活活弄死的,就床上那个,晓得没?”
  “他爸妈的事情为什么要加在他身上?”
  “这个没就不知道啦吧,现在高中时期,谁会想那么多,只知道他家环境不行,有一个恋童癖父亲......”
 
 
第4章 
  宋初发现,自己其实一点都不了解叶煜。
  “所以啊,就离他远点......”罗皓没有看见宋初离开,转过身才看见人的背影,在夕阳下拖的长长的。
  “哎!我说你!”
  后面是什么,宋初没听清楚,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叶煜这些年到底是怎么过来的,他以为的了解,原来只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走近叶煜的时候,可以看见少年因为某个题不会解而皱起眉头,认真到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人。
  时光静好,风轻轻扬,吹着少年的短发偏偏而动。
  很美好,宋初想。
  叶煜解完一到题后,才想起来,不过还没有起身就觉得自己腹部不适,一阵绞痛袭上全身。痛的他眉目紧皱,压抑着疼痛,致使他咬住下唇,脸色苍白。
  宋初本来是很享受这一时刻的,直到察觉不对劲,连忙将人扶起。
  “呆着别动。”他轻轻对人说了句,然后就是往球场去。
  他把滚到自己身前的篮球捡起“罗皓,小卖部在什么地方?”
  “前面直走,然后可以看见一个岔路,向左拐就到了,不过东西有些贵。”罗皓看着宋初手上的篮球。“哥,要不然你先把篮球还给我吧,要下课啦。”
  “艹!”宋初把球扔了回去,然后自己去小卖部去了。
  罗皓捡着球“哥,记得买几瓶水啊!”
  “滚一边去吧!”
  叶煜痛的向后靠着树,靠的不怎么舒服,自己老毛病又犯了,自己也就习惯了,等过去就可以,他是这样想的。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来顶一下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