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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标记的金丝雀(近代现代)——chord

时间:2021-02-13 07:53:40  作者:chord
  他的身体紧贴墙面,伸手挠了挠被风吹乱的刘海,眼神迷离俯瞰这个城市从无未央的灯火。
  秦冕看风景的同时,还不动声色靠近他一些。
  白鹿抽了抽鼻子,进入正题,“最初遇见师兄是在酒吧里,两天以后他在医院找到我,起因是我自杀未遂。”他抬手解开袖口,翻折两圈,露出左边手腕处几道醒目伤疤。
  “这是我死过一次的证明,也是我对秦蔚的亏欠。”
 
 
第二十五章 一千块就把灵魂卖掉的人
  三年前的冬天,没落雪,却冷得出奇。
  两个室友先后涉黄涉毒被隔壁举报,白鹿连带一同被扫地出门。
  房东摘下口罩,指着他鼻子咒骂,骂他知情不报,说他是社会渣滓,连累自己的房子今后只能廉价出租。
  那时的白鹿已然麻木,眼神空洞得像个活死人,“地下室本来也只有穷人才租。”
  “你还有脾气跟我还嘴?!”房东气得将手里用过的口罩摔他脸上,“就该叫警察把你们都抓进去!”
  遇见秦蔚的地方叫‘青萍之末’。风起于青蘋之末的后半。
  青萍每周三晚上会提供免费啤酒,JK还在的时候一周不落带白鹿去蹭。
  那天是白鹿头一回独自喝酒。
  在吧台晃悠半天的可疑男人凑上来跟他套近乎,“我们之前是不是见过?”
  这人自来熟的口气听起来就令人浮躁。白鹿无意招惹,奈何对方不肯罢休。
  纠缠两轮后白鹿将酒瓶一扔,从高脚凳上跳下来,一拍那人腰间摸出一部手机,在男人眼前晃了晃,又扔回去,“半小时前你刚偷的,我看见了。”
  那人一双鼠目,笑起来有些阴损,“眼神不错啊。”
  白鹿面无表情,“你盯错人了,我身上没有东西值得你下手。”
  鼠眼被揭穿却不露怯,“我没想偷你。我是想来问问你,要不要一起?”他说他只偷看上去光鲜亮丽的有钱人。于他们,丢了东西转头就忘,不会深究。于自己,容易得手也更安全。
  “……”有一瞬间,白鹿犹豫了。因为他身上的确没有钱继续生活。房租明明交到月底,却提前被赶出来,连个临时落脚都没有。
  对方似乎一眼看穿他的软弱,将一叠人民币卷起来塞进白鹿屁股兜里,还顺带在他屁股上捏了一把,“挺翘的。”
  不够丰厚但及时的钞票纸像一舀救火甘霖,白鹿当场傻眼。事后他掏出来数了数,正好一千块整。
  拿了钱算默认入伙。分工很简单,白鹿负责搭讪,引人注意,鼠眼趁机下手,事后分赃。对象由鼠眼物色好指挥白鹿,他选择的几乎都是不明深浅的新客人。
  如他所说,监控很容易避开,几乎次次都能得手,风险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直到。
  直到鼠眼一眼就相中初来乍到的秦蔚秦二少。
  这回白鹿犹豫了,跟鼠眼争执,“他不行。”
  “为什么不行?”
  “他认识我。”
  鼠眼却更得意,“那正好啊,熟人好,熟人才不会提防你。”
  鼠眼见白鹿仍不愿意,警告他除了听话别无选择。
  这次如预想中一样,‘搭讪’得并不顺利。发挥失常过度紧张,秦蔚说了什么,过程又如何,白鹿浑然记不得。他只知道鼠眼即将得手时却被发现,秦蔚一个反身锁住他双手,将人狠狠骑在地上。他吓唬他,“偷我的东西,你是哪一只手不想要了?”
  “鹿鸣,我先处理个不要脸的东西,你等我一会儿。”秦蔚没听见回答,抬头时却对上一双惊慌失措的眼睛。
  鼠眼这时候冲他大喊,“不是说你认识吗?快让他放开我!”
  秦蔚立马知意,他不可置信盯着白鹿,“你跟他是同伙?”那个眼神白鹿至今记得。惊讶,震撼,恐惧,透彻,那一眼就足够把他的羞耻看穿。
  后来的事情白鹿再不清楚,他无地自容,夹着尾巴落荒而逃。
  失魂落魄熬了几天,期间也曾走上这栋大厦。杵楼顶天台一整个晚上都没下决心跳下去,又在某一天傍晚,浑浑噩噩兜回酒吧。
  如他所想,鼠眼还在,秦蔚没有报警,甚至都没有揭发他们。
  鼠眼见白鹿回来,还没来得及开心却听见他说,“我不干了。”
  他继续威胁,“由不得你。你也不干净了,要是敢声张谁都跑不了。”
  白鹿冷笑,“跑不了又如何?”比之现状,他想不出还有更凄惨的处境。
  几日不见,白鹿的状态与之前判若两人。鼠眼见他一副无所畏惧的模样也犹豫,怕他真翻脸了,玉石俱焚。
  白鹿从吧台借来一把水果刀,正角度戳入桌面,“我们赌一把吧,你要是能赢,我这只手就不要了。要是输了,我也让你再不能偷东西。”
  “你神经病啊!”鼠眼瞪他,白鹿却笑起来,让人头皮发麻。
  他摸出兜里的钱,悉数拍在桌上,“那就换一个赌注。你若赢了我不报警,一千块我花了,剩下的钱都还给你。可要是你输了,今后不要来这里,也别再拉其他人下水。”
  骰子还没扔出去,“杂种,别再让我看见你!”,鼠眼咒骂他,那语气一如赶他出门的房东,“不要命的疯子!”
  白鹿总算觉着一丝痛快。兴许是这句‘不要命’提醒他刀还在自己手上,他便拿它在手指间比划两下,刀身反光,正好映出一张狼狈不堪的脸。
  真难看。
  他像往常一样走进厕所,平静反锁上门。
  再一次醒来,眼前是肃穆方白的天花板,白鹿已经躺在医院病床上。
  听说秦蔚守在床边,守了两天一夜。
  秦蔚叙事平静,一副置身事外不带任何感情的模样,“你割腕流血太多,流到厕所隔间吓坏了隔壁的人,亏得对方呼救,你才及时被人发现。”
  白鹿至始至终不敢直视秦蔚眼睛,反倒一嘴抱怨的口气,“为什么要管我,让我死了多……”话没说完就被对方狠狠扇一耳光。
  “白鹿鸣,你特么偷个东西被发现了就要去死?”秦蔚气得近乎咆哮,可眼睛却背叛他。
  这记耳光像赎罪,竟带着一丝***,白鹿终于攒足勇气抬眼看他。
  他看他时,在秦蔚的眼里,竟读不出恶意、鄙视和憎恶,只看得见那人心痛,害怕和悲伤。
  秦蔚俯身温柔将人拉进怀里,声音哽咽,“白鹿鸣,我终于找到你了。”
  再之后的事情似乎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出人意料又顺其自然。
  白鹿的状态逐渐好转,他拒绝秦蔚的援助,靠自己找到第一份网拍工作。拿到第一笔工资后租下廉价招待所,接着又遇到善良的新房东,遇见高扬。
  可他没告诉秦冕。
  他第一次站上天台又独自下来的原因竟是某个机缘巧合中看见刊有秦冕照片的杂志,标题无非是年轻精英的噱头,照片上的男人神采无双。
  在他颤颤巍巍攀上矮墙的时候却无征兆地想起那句,‘最不该辜负,唯有少年心气’,像黑暗泥沼中及时抓住他的一双手。
  那个声音质问他,‘难道当初那个少年不是你吗?’
  善良的秦蔚在现实中拉他一把,而无知无觉的秦冕却隔空从精神上,救他一命。
  他是他迷失在深渊里的那道光。
  白鹿的声音在楼顶夜风里瑟瑟发抖,他心虚瞥了眼身旁的秦冕,不知对方听完这些会作何感想。
  把自己丑陋的模样血淋淋地生剥出来,拿给喜欢的人看,这真是这几年来白鹿做过最勇敢的事情之一。
  “那时候我状态不好,是师兄花了好长时间陪我克服痛苦,直到我可以做回一个正常人。至于秦先生先前在意的那个检查……可能是地下室潮湿,背上生了重疹,加上室友沾毒染病,师兄说以防万一,才坚持让我去医院。”
  秦冕沉默良久,才开口,“秦蔚对你那样好,你为什么又离开他?”
  白鹿一怔,不料秦先生关注点在这处。他转头看他,眼角忽然多一分黠色,像在反复玩味这个问题,“不离开他……难道等着秦先生提前几年回国警告我滚?”
  秦冕纠正,“那时候是你自己离开的。”
  白鹿叹气,做了个“我也无奈”的惋惜表情,“临阵脱逃的人大多心中有愧,我留下来能干嘛呢?若是不离开,除了跟他不断索求,什么都做不到。”他接着又笑,“不过那时要是任性一点,愿意被师兄养着,天天就哄他开心,说不定现在活得也不赖。”藏在身后的手指被搓捻得发红,幸好语气不错,身边人并未发现异常。
  秦冕细细揣摩,“自身难保了都,你还为他着想?”
  白鹿调侃,“我刚才讲的故事叫做‘一千块就把灵魂卖掉的人’。没有灵魂的人哪里还会替别人着想,只是自己一时想不通罢了。”
  “没有以‘生活无法自理’的借口去道德绑架戕害朋友,看来秦蔚也该欠你个人情才对。”明明是一如平常的戏谑语气,听起来却十分暖心。男人无意识间竟还伸手揉了揉白鹿脑袋。
  也许是低温让体感变得迟钝,白鹿一时分不清楚秦冕这是安抚还是同情,“我能离开师兄一次,就能离开他第二次。但我希望这一回,能在离开前替他做点什么……”
  “我还有两个疑问。”
  “嗯?”
  “你逃走的那几天去了哪里,为什么突然有勇气自杀?”
  白鹿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像在陈述一段早就准备好的借口,“用一千块钱开了酒店。自杀的念头一直都有,并不突然。每一例成功的自杀之前,都有无数次失败尝试。钱花光又走投无路的人,可是很脆弱的。”
  他见秦冕沉默不语,主动问起,“那第二个疑问呢?”男人的视线,长而深邃,白鹿几乎错觉自己被他看穿。
  又等了半天,对方才开口,“那个人以什么借口让你入伙,只是一千块钱吗?”白鹿能拒绝季昀,说明他根性不止是不坏,比起诱惑,秦冕宁肯相信他是被人威胁。
  白鹿唇齿微阖,慨叹对方嗅觉灵敏,“秦先生觉得不止一千块钱么?”
  “还缺一个让人信服的理由,你偷偷省略了什么?”
  寒冷使白鹿打了个喷嚏,他揉揉冻红鼻尖,“那是另一个故事了。那个故事与师兄无关,我猜秦先生不感兴趣。”
  秦冕的声音听起来添多两分郑重,“不要省略,你继续说。”
 
 
第二十六章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白鹿租的地下室在城中村一栋旧楼里。街是老街,方圆十里都充斥着上世纪低活力的生活气息。
  他的室友一男一女,男的看起来像个普通职员,朝九晚九,作息规律。女的是个妓,最过分的时候甚至还把客人带回来挣钱。
  翻皮发霉的老墙厚实却不隔音,那段时间白鹿天天顶着一张神经衰弱的脸。
  也就是这时候,他认识了住在隔壁与人自来熟的JK。
  Jk说他的老家在菲律宾某个小岛上,来中国体验不同的生活。他说白鹿脸色不好,应该常跟自己出去散心。
  白鹿胆小,不擅长应付陌生人,JK被拒绝几次后肩膀一耸,两手一摊,“你一无所有,你有什么可以让我图的?你究竟在怕什么?”
  JK喜欢讲自己的往事,比如他来中国之前还去过日本,白鹿一度错觉他生活斑斓。
  他用流利的本地方言跟白鹿科普在日本的见闻,大雅如一期一会,月色真美。大俗则是他故事里总有一条从不未央的花街,甚至连小众的将棋都有提及。当年他看别人赌棋时就生了兴趣,如今正好拉着白鹿一起琢磨。
  JK装腔作势说,古人云,人不走棋何以走天下。
  白鹿耐心纠正,古人没说过这句话。
  他讲的每一样东西都充满正能量,他告诉白鹿人生苦短要及时享受生活。
  每周三晚,JK会带着白鹿去青萍喝免费啤酒。他说每个酒吧门口都充斥着萦人的香气,自己小时候最向往这类地方。进出的客人看上去总是快乐又有钱,他曾无比坚信酒吧就是成功人的去处。
  除了蹭酒,JK还爱领着白鹿加入别人的狂欢或聚会。白鹿秀气漂亮,JK有趣大方又说得一口好中文,这个组合几乎从没被人拒绝过。
  没酒喝的时候,白鹿就和JK去大厦的天台俯瞰城市夜景。在这里JK跟白鹿说过很多话,他说自己是个容易满足又不对生活妥协的矛盾体;他说他欣赏白鹿总是耐心听人说话的模样;他说他喜欢这世上所有温情的东西。
  他说他们都是自私却无害的温血动物。
  白鹿模仿着身边的JK从墙内探出半个身子,夜风里的霓虹像隔雾看花。街口红灯时,整条街道的车灯同时亮起来,汇成一片火红光海。
  他觉得自己如何都体会不到JK口中的‘未来很大’,他只看得见自己渺小,像只失去触觉的蚂蚁,轻易在原地迷路。
  人生在世,不过微尘。
  强烈的晕眩感像一双恶作剧的手,掌心贴着后背,催促他向前一点,再一点。从楼顶往下跳的冲动突然被放大无限倍,似乎跳下去也只是件不痛不痒的事情。
  身子将将前倾几度就被一旁的JK抓住胳膊扯回来,他惊呼,“你那个动作好危险!”
  回过神来,白鹿才发觉自己腿软得几乎站不住。
  “人终有一死,可跳楼是最坏的死法。”那是白鹿记忆里JK少有的严肃脸,“我老家那边流传着一句俗语,说人死的时候一定不能丢了脑袋。没有脑袋就没了记忆,灵魂出窍会找不到路,轮回永世都做不了人。”
  那些话也许是JK最后的求救,可同为沦落人的白鹿当时并没能听懂。
  JK出事的头天夜里,白鹿一晚上没找到他人,回到出租房的第一眼却看见两具纠缠在沙发上,白花花的胴体。
  他的两个室友竟然直接在房间外面搞上,瘦小的男人以匪夷所思的角度用力榫入身下臀圆股肥的女人,女人朝天的脚尖还套着没脱掉的肉色丝袜。白鹿只看了一眼就觉得目眩头晕,他转身冲出门刚蹲下就吐出一口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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