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子其猫,态度傲慢,目中无人,算是这小小别院中地位最高的活物,非温初月不让抱,其他人若是对它图谋不轨,都会惨遭猫爪攻击,即便是温初月想抱它,也得看它心情如何。若是在平时,阮慕阳是绝对不敢做这么大胆的动作的,毕竟他手臂上的抓痕都还没痊愈,可这会儿也不知道怎么的,大脑还未思考,身体就先行动了,反应过来之后桃子已经窝在他怀里了。
而这猫大爷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没挣扎没亮爪子,伸出肉球在阮慕阳胸口轻轻扒拉了两下,把圆圆的胖脑袋往他臂弯里蹭了蹭——整个一只柔弱小奶猫的模样,如果不是它的太胖的话效果更佳。
桃子这百年难得一见的温顺模样把阮慕阳吓得不轻,愣在原地半晌不敢动,屏住呼吸默默观察了许久,发现猫大爷确实没有反抗的意思,壮着胆子把手伸向了怀里的猫脑袋,预行宵想已久之事。
谁知猫大爷非但没有抗拒,反而“投怀送抱”,转过脸在他掌心蹭了蹭,与他平时在温初月怀里撒娇的模样如出一辙。
阮慕阳松了一口气,尽管桃子平日里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心里却还是记挂着主人的,它会愿意亲近自己,多半是主人走了,觉得有些寂寞罢了。阮慕阳来回抚着那毛茸茸的胖脑袋,低声说:“桃子,主人很快就会回来的,我向你保证。”
桃子“喵”了一声,闭上眼睛呼呼睡去,也不知道听懂了没有。
小动物特有的柔软触感仿佛有种特别的安定感,抱在怀中沉甸甸的,把阮慕阳那些浮躁的心绪一下压回了心底里。
他想,或许,主人不在的时候,有桃子陪着也不会太乏味。
“初月,我最近看了一本书,书上说天生白发并非什么不详之兆,只是一种病,可以用药水染黑,与常人无异,就跟用染料给布着色一样,很简单,也没什么副作用。”温烨难得有机会与温初月独处,打从上轿之后就一直喋喋不休,这会儿觑着温初月开始有点不耐烦了,急忙把话题抛了出来。
温初月早点流落在外,和身有残疾的母亲一起生活,受尽了苦难,直到母亲重病过世,才被温府的人找到接回本家,那时他也不过十来岁。温府家大业大,父亲又重情重义,即便不能给他温家四少爷的名分,也能给他锦衣玉食、无忧无虑的后半生,可这一切都被那一头天生异于常人的白发毁了,二夫人变着花样编排他,温栎多次当面侮辱他,温府的下人都对他指指点点,就连父亲,看他的眼神也是冷的,温烨还曾撞见过好几次他伤痕累累地从父亲房里出来。
至此,再优渥的环境也给不了他一丝宽慰,那清秀的脸上难见笑容。
那时温烨自己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半大孩子,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受折磨受委屈,什么也不能为他做,甚至在他独自垂泪的时候,都不敢上前宽慰几句——但现在不一样了,温家大部分生意都被他接手,父亲有意退位,二夫人再怎么作妖,家主之位也非他莫属了。等到那时,他就能给温初月一个安定的后半生,即便温初月的腿疾一生都没有治好,他也能照顾他一辈子。
他这些年在外走南闯北,除了拓宽商路之外,还在不断地寻找治好温初月双腿的办法,办法找到不少,只是都没什么起色,温初月也相当抗拒,但这次不一样,他找到了应对白发的法子,不幸的根源能彻底断绝,他以为温初月会很开心的。
可温初月只是不咸不淡地睨了他一眼,道:“你以为我这些年在温府受的屈辱,都是这头白发造成的?”
温烨直视着他的眼睛:“难道不是吗?”
温初月勾唇笑了笑,笑出一脸淡漠疏离:“我很喜欢我的头发,劳您费心了。”
“……是吗?”这回温初月的拒绝连一点多余的解释都没有,一句话把温烨多年以来为他付出的心血全盘否定,温烨看着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明明近在眼前,却像海中月般渺远而不可及。
温烨低头喃喃道:“阿月,你好像变了……”
“温烨,你还是那么天真,”温初月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道,“方才我在书中看到一个故事,你想听听吗?”
温烨抬眼木讷地看着他,点了点头,温初月接着道:“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山村里有一间庙,庙里有个老僧人,老僧人每次下山遇到一些无家可归的孩子,就会把他们接到庙里,给他们吃,给他们穿,把庙里的香火钱都拿出来供他们念私塾,将每一个孩子都视如己出。久而久之,老僧人收养的孩子多了,他的事迹便流传开来,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善人,人们被老僧人的善举所感动,纷纷来庙中参拜,庙中香火便旺盛了起来,老僧人也宽裕了,便把小庙修缮了一番,以便收养更多孩童。在人们饱受战乱折磨的年代中,老僧的故事逐渐流传为一段佳话。
“许多年过去了,一个书生回乡经过山中,忽然风雨大作,书生想起那老僧人的事迹,便寻到庙中避雨,想见识一下这传闻中的至善之人,老僧人如想象一般慈眉善目,热情地迎他进了门,拿最好的斋菜招待他,还嘱咐他山中多野兽,夜里不要出门。庙中果然如坊间传闻,有许多孩童居住,各个精神饱满、元气十足,书生有感于孩童绕膝的场景,自请为老僧立传,以传颂后世。老僧难却书生盛情,只得任他多逗留一些时日。
“书生在庙中逗留了月余,逐渐与庙中孩童熟识,偶尔会发现孩子少了几个,老僧便说是送到山下念书去了,书生虽觉得老僧不把年纪相仿的孩子一起送去念书有些奇怪,想到许是因为庙中香火有限,也没多做考虑。直到最后一天,书生奋笔疾书至深夜,总算将传记完成,他第一次没有听从老僧夜里不要出门的嘱咐,第一时间抱着一叠纸去找老僧,老僧却不在房中。
“书生四下寻了寻,未能找到老僧,只听到庙外有人声。山中夜里向来清净,鲜有人来,书生便悄然靠近,想去看个究竟。他先是看到了三个满身横肉的汉子,他们身后放着一个简陋的轿子,然后看到了老僧,老僧怀里抱了一个熟睡的孩子,那孩子年纪不大,长得甚是可爱,个性又开朗,与书生颇为亲近。那老僧将孩子交给为首的男人,男人翻出几锭银子递给老僧,对他说‘这次的货不错,多给你两成’,说完,招呼手下把孩子绑在轿子上,抬下山了。那孩子至始至终一动不动,睡眠再深的人也不至于如此,一看就是被人下了药。书生这才明白过来,老僧收养这么多无依无靠的孩子,只是为了能换点银钱,供他们吃饱穿暖,只是为了‘货物’能有个好的‘成色’。”
温初月顿了顿,一双眼紧紧盯着温烨,不紧不慢地说:“所谓善人,不过裹在皮肉外的一层壳,以掩藏其中腐坏的内心,所谓善举,不过是精心设计的敛财手段,而孩子们翘首期盼的‘私塾’,不过是形形色色的人间炼狱。那口口声声慈悲为怀的人心中供奉的并不是哪路神佛,而是饮血啖肉的夜叉,书生虽明白了这一切,却终究没救下那个孩子,甚至都没勇气拆穿老僧,将自己写的传记扔进暖炉里烧了个干净,便不辞而别了。”
温烨急忙追问道:“后来呢?”
温初月轻摇手中的折扇,漫不经心回道:“后来啊,你就来接我了,后续如何我也不知道咯。”
温烨却不容他一句话带过,忽然倾身上前,双手死死扣住温初月的肩膀,沉声道:“依你看,那老僧该如何?”
温初月的肩膀被他大力捏得咯咯作响,却没推开他,反而迎上他的视线,露出一个诡谲的笑容,道:“自然是不得好死。”
第14章 伊人如莲(5)
“阿月,父亲他不是这种人!”
温烨的声音近乎嘶吼,他虽听懂了温初月含沙射影的故事,却始终不愿承认父亲就是老僧,而他自己就是那怯懦书生。
毕竟“父亲”二字,天生就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父亲是他这一生中第一个敬佩的人,是他母亲唯一深爱的男人。从他记事起,就总是在凝望那高大的背影,想着自己何时才有资格站在父亲身边,他这半生,一直在追赶父亲的步伐。他也曾见识过父亲恶的一面,但他始终不愿承认那是父亲隐藏的真实面目——他不愿否定父亲,因为否定他就像是在否定这些年一直追赶着他的自己。
“不是在说故事吗,怎么扯到父亲身上去了?”温初月拿扇骨在温烨手背上重重拍了一下,“还有,别随便碰我,也别再叫我阿月了。”
温烨被他冰冷的视线扎得一激灵,下意识地收回手。半晌,才盯着地面,一脸戚戚然道:“好,温朗,你的意思是,过往的情分全部不作数了吗?”
温初月漠然看着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目光似有些悲悯,在温府的日子所有关怀和温暖几乎都是来自于他,摒除一切身份地位,单就温烨这个人而言,温初月是不抗拒跟他亲近的。
可他太天真了,他这一生都在阳关大道上笔直地前行,连暗处是什么样子都未曾见识,注定只能被恶人利用,被那个恶魔,或是温初月自己。
“我也曾……算了。”
温初月起了个头,却像过往无数次一样,终究没能把话说下去。
温初月十五岁那一年,温烨刚二十出头,他第一次跟随父亲出了远门,从西域给温初月带回来许多稀奇的物件,温初月收到之后很开心,每天都把那些个小玩意儿拿出来摆弄。
他还买了一对挂在腰上的小猫形状的铃铛,他自己一个,温初月一个,温初月很是喜欢,每天把铃铛挂在腰带上。
那年十七岁的温栎已经相当高大,比温初月要高上一个头,站在温初月面前有种特殊的威压,他每次见温初月挂着那铃铛便要恶意羞辱一番,温初月平日里被他恶言相对惯了,本来不痛不痒,却在听到他说“你这种人不配带着大哥给的东西”时,第一次对温栎萌生了恨意。
当然,那时弱小的少年并没有反抗的能力,他依旧固执地挂着小猫铃铛,只是会刻意避开温栎了。
二公子温骁常年在关外,只有过年才会回来几天,除了父母兄弟几个,与其他人都相当疏远,自然也包括没见过几次面的温初月。三公子温栎倒是常在府上,就和他那擅长编排的娘一样,变着花样折磨他,只是和他娘目的不太一样,二夫人不过想把人赶走,他却是觉得折磨这么一个小东西很有意思,温初月从他的眼神中就能看出来。听闻大夫人善良贤惠,只是在诞下温骁不久就离世了,否则也没有二夫人和温栎什么事儿。而父亲,父亲只会给他带来噩梦。
温府上下唯一会真心待他的人只有温烨,温烨让他在没有外人的时候唤他“大哥”,自己也亲昵地唤他“阿月”。
温初月一度认为“大哥”是一个温暖的名词,是他在这深庭大院中唯一的依靠,即便他常常不在身边。
他一个人在暗处待久了,遇到一团微弱烛火,便以为那是太阳。他小心翼翼地呵护着烛火,用尽了全力。
直到他的天真被一个小猫铃铛打破。
温初月能忍住不在魔鬼面前掉一滴眼泪,可一回到自己的小小院子里,眼泪就收不住了。恶魔一向粗暴,他只觉混身骨头都被人碾碎似的,一回到院中,还没来得及关上院门,便无力跌坐在地,他紧咬着牙关,没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眼泪就顺着脸颊掉下来,砸在墙角的枯草上。平静了些许之后,他想起自己院门没关,一转身却看到一个匆忙离去的背影,那是他无比熟悉的、“大哥”的背影。
第二天,家仆送来一个小猫铃铛,说是他落在老爷房门口的,他接下铃铛道了谢,虽然他的铃铛就藏在自己的腰带里——那是温烨的铃铛。
原来,他看到了啊,看到了多少呢?他会怎么想我呢?为什么不阻止呢?又为什么从我身边逃开了呢?我该把所有事情告诉他吗?
温初月这些纠结全都在温烨闪烁的眼神和逃避的态度中逐渐烂在心底里,从那以后,他再也没带过小猫铃铛,也没当他是大哥。
他第一次鲜明地认识到,自己小心翼翼守护的烛火真的很弱,一阵风就能吹灭。
在那之后,他在绝望到无以复加时还是会想起那团烛火,会忍不住想要靠近他、依赖他,可一想到温烨那时匆忙逃走的背影,又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即便身处在炼狱,待久了也会成长,温初月逐渐明白了,他这一生根本不需要别人的光来照亮自己的路,自己在黑暗里磕得头破血流落得满身疮痍都要好过依赖别人,靠他自己的双手即便爬也能爬出一条血路来,再把那些包裹着人皮的恶魔一齐拖到真正的炼狱。
所以,我也曾想什么都不考虑地依赖你,我也曾想告诉你我的全部,可是啊,你只看到冰山一角就逃得远远的,我怕我的重量会压垮你,更怕你会变成插向我的利刃。
“过往情分?那种东西我早就不记得了。”
温初月现在信奉的处世准则相当简单粗暴,与其坐等别人往自己心口插刀,不如把自己变成一柄利刃,而他也欣慰地发现,自己已经能波澜不惊地对温烨说出决绝的话。
他看着眼前曾被自己恶言相对无数次、却还狗皮膏药似的贴过来的男人,此刻一言不发地把脸埋在臂弯里,目光空洞,像是个丢了什么重要东西的小孩,心中只有一句感慨——不复往昔。
傍晚,阮慕阳开始进行温初月留下的第一项任务——带小梅去看二月湖。
其实温初月的原话是“我不在的时候和小梅多培养培养感情,上回提到过的二月湖就不错”,说完,还把之前画好的地图塞给他。尽管阮慕阳觉得自己和小梅感情已经够好了,但想着或许主人这么说是怕他一个人寂寞,也就点头从命了。
至少这样会让他安心,虽然他并不确定主人会不会担心自己,但主人的确在他点头之后笑了。
阮慕阳看人看物比平常人细致些,来别院没几天就把温初月的生活习惯摸得七七八八了,他不像阿好有那么话可说,主要是因为温初月只要给他一个眼神,他就能明白自家主人想要什么,几乎从未失手。
所以他才产生了一种自己很了解温初月的错觉,直到那个雷雨之夜。
他第一次见识了不一样的温初月,才意识到自己所谓的“了解”不过是一点皮毛而已,只知道渴了给他添茶,热了为了他打扇,再更深层一点的东西便无法解读了,他总是摸不清他在想什么,他甚至不知道怎么逗他笑——虽然阮慕阳在无意识的时候经常能惹温初月笑得前仰后翻。
他唯一掌握的会让主人开心的办法只有一个,听话。
于是他很听话地邀请小梅一起去二月湖游玩,他说:“小梅姐姐,主人让我带你去二月湖看看。”
9/62 首页 上一页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