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阮慕阳就拎着一壶热茶,附带一盘点心回来了,这回温初月倒没说什么,捧着茶杯小口嘬了起来,他喝完了小半杯茶,见阮慕阳还杵在跟前不肯走,甩给他一个疑惑的眼神。
阮慕阳收到讯息,不自然地捻了捻黏在一起的头发,道:“我有时候晚上醒来会觉得饿……所以……主人您要是不吃,我就端回去……”
“当我还是像你一样正长身体的十几岁少年呢?”温初月朝天翻了个白眼,捻了一块梅干扔进嘴里嚼了嚼,道:“谁问你点心的事了,赶紧回房,还想赖到什么时候?”
温初月几次三番地想撵人走,阮慕阳不是没察觉到,却一反往常的不为所动,站在那儿纹丝不动,用一张正经八百的脸胡说八道:“主人,我也怕打雷,今晚可以让我待在这儿吗?”
温初月:“……”
他深刻地体会了一把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
温初月看了看怀里的猫,又看了看面前的人,皱了皱眉,撇嘴道:“我这儿也没地方给你待啊,你又不是猫。”
阮慕阳拉过一把椅子放在床边:“我就坐在这儿。”
少年的轮廓在窗外明灭的天光中若隐若现,温初月的视线自下往上看过去,显得格外高大,他的影子被烛火拉得很长,几乎要把温初月整个笼罩在其中,他待的墙角一下子就变得逼仄狭隘起来。
这间房除了他自己,有权利待上一整宿的就只有桃子那胖猫。其实一开始他也很抵触和桃子接触,除了自己以外其他动物的体温,都让他觉得恶心。可那猫刚来的时候就那么小小一只,一只手都能揽住,靠自己没办法保暖,放在人掌心还颤抖得厉害。温初月抱了他好久,颤抖才逐渐平息,小动物偏快的心跳透过掌心传过来,那是一种强烈,却又柔软、弱小的生命力,好像稍一用力就会碎掉,像极了那时候的自己。
第一次,出于同病相怜,温初月让小奶猫在他怀里睡了一宿。
第二次,桃子主动蹿到他腿上,拿小脑袋蹭他的掌心,有轻微洁癖的温初月没有拎走它,又让它在床上睡了一宿。
再往后,桃子就把温初月的床当成自己的窝了,直到它变成一只抱起来会把手臂压得酸疼的胖猫,温初月才把它赶走。
久而久之,桃子发现了一个规律,风雨天时,主人不会是赶它走的,相反,会把它紧紧抱在怀里,起初那姿势箍得桃子很难受,三番四次地想要挣脱,可它一看见主人脸上那种平常没见过的神情——虽然它无法体会那神情在人类的世界意味着什么,但感觉那时的主人很像它在外征服世界时遇到的弃猫,心胸宽广的桃子便由他去了。
后来,桃子练就了无论什么姿势都能睡着的绝技,也养成了风雨天钻进主人卧房的习惯。
温初月也渐渐习惯了梦魇缠身时有这么一个小东西陪在身边,它偏高的体温能带来许多安定感,阮慕阳突然说要将它抱走他自然是不乐意,于是未经思考就给自己挖了个坑。
温初月沉默了良久,认命似的轻叹一声,道:“随你吧,先把你身上的湿衣服换下来,把头发擦一擦,免得着凉了。”
其实温初月若想真心拒绝也并非拒绝不了,他知道只要自己拉下脸来,用拿捏到位的冷淡态度赶他走,他不会不听话,可不知是茶太温暖还是梅干太甜的缘故,他竟然说不出一句拒绝的话来。
“主人,我这就回去换衣服。”
阮慕阳刚走了两步被温初月出声叫住了,他伞都不拿,回去换身衣服又淋湿了过来吗?温初月没好气地说:“外面雨大,别出去了,在我衣柜里随便找两件衣服换上吧……唉,你还要拿哪儿去?就在这儿换,都是男人害什么羞?”
阮慕阳:“……”
害羞是有几分害羞,只是温初月每天给他上药都会把上半身扒光,捱过几次之后,少年人的羞怯便被消磨了大半,但也没听说哪个仆人在主人面前更衣,怎么想都不大风雅。可是他那心大的主子不在意,也只好照他说的做了。
阮慕阳找了个尽可能远的角落,背对着温初月,动作麻利地换起了衣服,全过程中,温初月始终紧盯着他的后背,盯着他背上结了痂已经快脱落的伤疤。
温初月背后也有一道疤,只可惜入肉太深,这辈子也抹不掉了。
第12章 伊人如莲(3)
“朗公子,安神汤给您放在桌上了。”阿好照惯例准备把碗放下就走,却见阮慕阳推开房门走了出来。
阮慕阳从他手里接过碗:“阿好哥,给我吧,你早些回房休息。”
“啊……行……”阿好迟疑了一下,他从温烨那里得到了“温初月不喜欢亲近人,尤其不喜欢别人在他房里晃来晃去”的情报,眼前的情况和情报明显对不上,他犹豫了一下,晃了晃手中的伞,试探性地问道:“那你呢,和我一起回房吗?”
阮慕阳很自然地答道:“我今晚留在这儿陪着主人。”
于是阿好就傻站在一边,眼睁睁看着阮慕阳进了卧房,听到他合上房门发出的声响,才回过神来,不解地挠了挠头,一边走一边纳闷:“这主仆俩竟已如此亲密了,不应该啊,不是说阮曜初春才来的吗?朗公子不是那么容易亲近人的性子啊……”
虽说阿好常与温初月谈笑,但他很清楚这对温初月而言并不是一种亲近的表现,相反,更像是一种试探,试探自己究竟了解他多少,又了解他多深。阿好到底见的世面广些,与温初月相处的时间虽不长,但也足够他领悟温初月从骨子里就是不善与人亲近、不爱与人羁绊的性子,只是他很懂伪装,能把心里的拒绝完全隐藏了去。
可阿好偶尔撞见他和阮曜在一起的时候,漂亮的眼睛里看不到一丝刻意。
“或许是因为阮曜还是个孩子吧。”阿好这样解释。
阮慕阳伺候温初月喝完了安神汤——当然,是一勺一勺喂的,他始终不愿意把双手从桃子身上挪开,一碗见了底,温初月才愿意从角落里出来,他一点点挪到中间,靠着床头坐着,没一会儿,脑袋就小鸡啄米似的往下垂。
“主人,困了吗?”温初月的头第三次往下掉的时候,阮慕阳忍不住轻声问道。
温初月含糊地回了一个音节:“唔……”
阮慕阳轻叹一声,把他的双臂掰开,救出其中被困已久的桃子,然后轻轻扶着他躺下,替他掖好被角,才吹灭烛火,靠着床边趴下。
翌日清晨,阿好照往常一样做好了早餐,去叫温初月起床。温初月是少有的很好叫醒的主子,没有任何起床气,只要轻轻叩下门,他就会醒,进去的时候会发现他已经穿好里衣在床上坐好了,只要替他穿上外袍,把他抱上轮椅,等他自己梳完头,再伺候他洗漱,早上的任务就圆满完成了。
可这一天,阿好叩了两遍门,里面都没有任何动静。想到可能是昨晚考虑到风雨太大,安神汤的份量给的比前几次要足的缘故,阿好也没在意,一边完成收尾事宜一边等待,等到早膳快凉透了时候,阿好终于忍不住了,又去敲了一遍门。
第三遍叩门里面总算有动静了,阿好候在门外等着温初月叫他进去,等了许久,也没听见温初月叫他,忍不住唤了声:“朗公子?”
“……阿好啊,今天你不用伺候我了,事情做完了就回本家去了。”听温初月略显慌乱的语气,好像才想起来有个人候在外面。
“朗公子,那我先回府上了。”阿好朝着紧闭的房门微微倾身施了个礼,走了两步,想起阮慕阳还在房里,也不知道醒没醒,又回头嘱咐了一句:“早膳我已经热好了,您别忘了早点出来用膳。”
“知道了。”
温初月的睡眠一向很浅,一般天还没亮的时候,外头开始有一些小动物发出的微小动静时就会清醒,喝了安神汤后也好不了多少,只要有黯淡的光透过窗框的缝隙映上他的眼睑,他一定会立刻惊醒,只是后者的体验相对比较糟糕。
他已经好多年没有睡到天光大亮了,醒来时看见洒了一地的阳光不免吃了一惊,尤其是床边还趴着一个熟睡的阮慕阳,而且阮慕阳的手还紧紧抓着他的手腕,也难怪他会忘了门外还杵着个等候差遣的阿好。
阮慕阳闭上眼睛的时候,没了那双违和的眸,其实相当耐看,比跟他年纪相仿的那些只知道调皮捣蛋的臭小子们要好看得多。他侧趴在床头,露出半张侧脸,少年人初长成的轮廓便一览无余,虽说还未完全成型,但已然能看出一点俊朗的雏形。
他身上穿着温初月一件金丝滚边的白裳,尺寸正好,比他常穿的粗布麻衣要合身得多——其实温初月也不是没给他订做几件好衣裳,只是他不乐意穿,平日总穿着原先留下的旧衣裳,破洞了就补上继续穿。温初月的衣服穿在他身上有一种别样的温润气质,让他看起来有点像伏案小憩的世家公子。日光笼在他背后,把他平日里出家人般的无悲无喜尽数化在其中,然后生成一种更柔和、更有温度的东西。
本来算是一幅养眼的画面,如果不是猫屁股就在他脸前不到三寸的地方。
阮慕阳约莫是晚上陪温初月耗了太久,一点醒的意思都没有。温初月把那侧脸凝视了许久,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扬。
“他流起泪来究竟是什么样子呢?真想看看啊……”
听到阿好的脚步远了,温初月尝试自己坐起来,平常很流畅的动作,因为阮慕阳一只手紧握着他不肯撒手,进行起来异常艰难,还把桃子也折腾醒了。
桃子懒洋洋地爬起来,弓起身子“喵”了一声,先看了自家主子一眼,又扭头看了看被它坐在屁股下面的愚蠢人类,跳下床,熟练地挠开门出去了。
温初月:“……”
他很确定桃子刚才看他的表情和平时看阮慕阳一样,充满了对愚蠢人类的蔑视,终于,他的地位降级到和阮慕阳一样不堪了。
温初月因为腿伤的缘故,平常都是上半身和手臂在用力,按理说手上的力道已经很足了,甚至能抬起塌下来的木梯,可即便如此,他也没能把自己的手从阮慕阳手里扯出来。
那只略显宽大的手死死握着他的手腕,掌心的温度偏高,被握着的地方有一种轻微的灼热感,温初月只要稍稍往外抽动手腕,那只手便会无意识地握得更紧。简直就像被困在梦魇中守护珍宝的兽,他那只手便是臆想中的珍宝。
而阮慕阳脸上完全看不出任何踪迹,几乎是平静而柔和的。
温初月受到了无端的牵连,被那胖猫嫌弃,没心思揣摩这种违和的行为背后的意义,双手捏住阮慕阳的鼻子,粗暴地把人弄醒了。
“主人,您已经醒了啊。”阮慕阳刚睁开的眼睛里还带有一丝未曾见过的迷离,紧握着温初月的手却已经放开了。
“是啊,等你好久了,”温初月下意识地摸了摸手腕上被他握着的地方,几道指痕依稀可见,没好气地说,“赶紧扶我起来,给我更衣、洗漱、梳头,还有,今天要出门,找个好看的发冠替我束发,不好看不许吃饭。”
阮慕阳:“……”
阮慕阳一大早就被温初月摆着个臭脸塞了一堆事,一边梳头一边忐忑:“难道是早上装睡抓着他不撒手的事被识破了?”
就这样,怀着满城心事的阮慕阳替主人梳头时,第一次扯断了他的头发,第一次领会了他的滔天怒意,也深刻领悟到“主人的头发是世上最宝贵的东西”这一真理。
最后温初月自己束好了发,阮慕阳低着头杵在一旁像是愧疚极了的样子,总算挽回他一点同情心,拿过阮慕阳挑好的玉冠戴上了。
温初月整理好仪容之后,支走了阮慕阳,从抽屉最底层翻出一个香囊揣在怀中,端坐在铜镜前细细审视起自己来,衣服和发冠都是一水的纯白,他的衣柜里各色衣裳都有,但阮慕阳好像总爱给他拿白的。
温初月自嘲地笑了笑:“或许他眼中的‘温初月’还是纯洁无暇的吧。”
巳时刚过,温初月手上一卷书还没拿热乎,温府的人就来了。
一辆八抬的大轿停在小院门口,轿帘上绣了两朵艳丽的牡丹,檐上挂了几个精致小巧的风铃,风一吹就“叮叮当当”响了起来,甚是热闹,几条街外都能听得到。平常只开一边院门第一次开了两边,两排着锦袍的侍卫列在门外,一身华服的温烨从轿子下来,亲自进门迎接。
阮慕阳眼睁睁地看着温烨托着温初月的腰把他扶上了轿子,贴着他的耳朵对他说“你今天这身太素了,去我那儿换一件吧。”
阮慕阳突然觉得心下像是空了一块,连着心的血肉被那名为“温烨”的利刃一刀斩断,整颗心止不住地往下坠。
他无端生出一种预感,或许——主人不会再回来了。
那个人本来就是个华丽优雅的人,和这破败的院落、一无是处的自己格格不入,他应该住在最辉煌的宫殿,穿着最美丽的云锦,发冠上嵌着最名贵的珠宝,晨饮朝露,暮醉夕阳,目光之所及皆为人间绝景,脚步之所至百花都会盛开。
他好像生来就不属于这里。
第13章 伊人如莲(4)
阮慕阳在主人第一次离开他的这一天,终于明白了长久困惑他的问题——主人对他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是神明。
是信仰,是后半生的追随,活着的意义。
是他愿意为之献上一切的存在,心脏也好,灵魂也罢。
个中缘由早已无处可寻,许是第一次被他温柔的手抚摸头发,许是第一次见到他阳光熹微中毫无阴霾的笑脸,许是第一次吃到他亲手煮的粥。
或是更早,在那桃花树下的笑靥第一次入了少年梦的时候,在被他用过于温柔的声线呼唤名字的时候。
阮慕阳终于找到了神明,在神明即将离开他的这一天。
而温初月却从牡丹花帘中探出头,对他微微一笑:“我不在的时候,好好看家,按时吃饭,出去玩也要早点回来,替我好好照顾桃子。”
多么仁慈的神明啊——从来不吝惜对自己这种形如尘埃的存在展露笑靥,那过分美丽的笑容不知把他沉沦的心拯救过多少次,神明却毫不自知。
阮慕阳站在院门口目送轿子远去,直到那欢快的风铃声余韵都听不见,桃子在他脚边挠他的裤脚,他才抱起桃子进了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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