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沙戟扎在身侧,戟头上的红绫过满了鲜血,死死缠在戟身之上。
他身上的血腥杀戮气极重,脸上衣上全是泼溅般的血。他抓着沉沙戟的手,已经爬满了暗紫色的纹路,入冬以来,北境寒冷,寒毒连银针都抑制不住了。
白苏子上前:“将军,该用汤药了。”
他接连唤了好几声,常歌才像大梦初醒一般,含混应了一声,而后方才抬头,看到身前站着的白苏子,立即挂上笑:“小白,最近没吃好么?瘦了。”
白苏子没正面回答,他看着常歌将戟一撑,轻巧从尸山上走下,抬头看了眼乌沉的天空。
“快下雪了。”常歌轻声道。
常歌大阔步朝军营驻扎地走,路上同白苏子道:“下雪了,鬼戎军队有牛羊,我们却什么都没有,连粮草送来一趟都得十多天。我们……走得太远了。”
行军之事,白苏子全然不明白,但他隐约知晓,走得太远,后方均需补给一旦跟不上,军中便会立刻断粮。
幼清给常歌笼上第一盆火的时候,下雪了。
常歌撩开帐帘,望了很久的大雪,站到白苏子接连提醒数次,几乎要爆发之时,他才低头坐回营帐。
常歌坐在火盆旁,呆呆怔了半晌,忽然没头没尾地来了一句:“想吃金玉酥。”
去年冬日初雪,常歌还属益州,祝政仍事楚国。夷陵陷落,祝政被常歌擒获,帮着二人破冰的,正是初雪天的一枚金玉酥。
可眼下寒天大漠,哪里去找长安城的金玉酥,幼清急得团团转,正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帐帘轻掀,本该守在祝政身侧的影卫博衍,裹着风雪走了进来。
拜过常歌后,博衍自怀中摸出一只锦盒,盒盖一掀,正是两枚金玉酥。
幼清乐得直拍手:“博衍!你是料事如神么!”
博衍道:“是先生看天候,知道北境这几日快落雪了,算着日子要我送来的,还好赶上了。”
他怕常歌不接,补充道:“数千里的距离,换了六匹快马,主君就是看在奔劳的马儿的份上,也接了吧。”
常歌默默接了下来,尝了一口,却哽了半晌,几乎咽不下去。
“……还有,信。”
博衍自前襟摸出个半透的纱囊,递给常歌。纱囊被暖得温热,常歌抑着自己不看信笺上的字,只将注意力都放在纱囊中的槭树叶上。
祝政的书信,总会放上一枚长安城的三角槭,几个月来,信件里的风干槭树叶,从葱嫩的浅绿色,渐渐变得绿橙相间,而后慢慢变成火枫,入冬之后,便是枯叶。
这枚信件随附的,便是一枚枯叶。
“长安……也入冬了啊。”常歌随口叹了一句,隔着轻纱摸了摸枯叶。
博衍道:“长安,虽不如北境冷,但前些日子也彻底入了冬。今年冬日里多雨,天气潮湿,比往年要更冷些。”
常歌闻言,稍稍低下声:“先生自幼便体寒,一入冬就容易发头风,地笼……给他暖得热些。然后,别说是我交代的。”
博衍思来索去,还是透了些消息:“先生,每日都看你的军报,每一封都会看上数次。主君胜了,先生高兴,可到了夜里,先生却会愈加睡不好。”
“入秋以来,先生劳苦,头风更是发了几次,安神的东西他都不让点,一日日熬着,更不肯多歇息,谁劝都不听。高公公守在龙榻旁,同他念主君从前,太学时候写的论述,大周时期的奏疏,才能哄得他睡上些许。”
“先生本不要我说的。主君,有空还是回去探探先生吧。”
博衍说完,拜而退。
常歌细叹一口气。
博衍走后几日,常歌显著焦虑不少。再加上军中粮草吃紧,他更是昼夜不歇,一直泡在营帐里。
“主君,该用药了。”
白苏子轻轻提醒,常歌含糊着答了句“先不急”,他唤了前阵大将进来,几个人围着沙盘讨论许久,白苏子坐在火炉旁,一觉睡去又醒来了,方才见到众将各自散去。
药早已冷了,白苏子道:“我去给你热一热。”
“不必。”常歌说着,匆匆朝帐外走,“近来有些忙,小白你先歇息。”
那碗药终究是没喝,不仅没喝,常歌还接连熬了三个晚上。第四日清晨的时候,营地里居然满是羊叫。
白苏子掀帐出去,满营地都是毛绒绒的绵羊。
原来军中断粮,旁处的运来更是来不及,常歌趁夜,偷袭了鬼戎一个小部落,赶了三千多头羊回来。
几日来的愁云也清减许多,更让常歌高兴的是,午后的时候,火寻鸼竟带着狼群来了大营,随他来的,还有打长安运来的几万担粮草。
“周天子见军队日益深入,猜测粮草紧张,紧赶慢赶让我押着过来了。”火寻鸼陪着常歌一道,巡视着兵士临时扎羊圈,“他还猜测你可能会去抢羊,顶上一阵子的粮荒,就让我把狼都带过来,好看着羊群。”
常歌冬日里拥着灰狼裘,北风一吹,他冻得鼻尖都有些发红。
“常歌啊。”火寻鸼停住脚步,“这仗胜了,便跟舅公一道回长安吧。你们俩……”火寻鸼偏过脸,似是下了极大的决心才说出后面的话,“好了便好了,厮守着好好过日子也好,你这一走,小半年连个信都没有,像个什么话。”
几头狼在羊圈旁侧巡来巡去,常歌认出了鹰奴,弯下腰来摸她的头。他戴着厚而粗糙的手套,揉得鹰奴万般舒服。
“今年秋天你不在,阿西达做妈妈了。”火寻鸼道,“鹰奴,也正式当了外婆。”
常歌摸着狼头的手一顿,他养了鹰奴这么久,竟然不知鹰奴是个姑娘!
鹰奴不明所以,用毛乎乎的脑袋蹭着常歌的手。
“你……”火寻鸼换了个说法,“这仗胜了,要不,回长安看看阿西达和她的小狼崽?已经快三个月了,再不看,要过了最肉最好玩的时期了。”
这仗胜了,距离北境大定也就不远了。
火寻鸼再劝了一遍:“常歌,一道回去吧。”
第114章 阿玄 “这不是你期望的么?”
“……还是不了”常歌揉着鹰奴的脑袋, “舅父……先回去吧。北境初定,我怕他们还来侵袭,想守上一阵子。”
火寻鸼没留情面,直接戳穿了他:“北境的军队, 都被你打得七七八八, 谁还能侵袭?谁还敢侵袭?”
常歌低下眉眼, 没再答话。
“我真是不懂你。”火寻鸼按着怒火道,“当时怎么劝你, 你撞了南墙死都不回头, 我看你坚定果决,这才懒得管你二人这些事情,结果这才多久?你竟一句话都没留, 直接一走就是大半年,真是……胡闹!这次打了胜仗,你趁早跟我一起回去,不回去, 我就是捆也把你捆回去!”
常歌不大乐意:“舅父怎么忽然向着他说话。”
火寻鸼瞪着眼上下看了他半天,眼睛里都恨不得喷出火来,他念在常歌这几日没休息,憋了半天, 才忍住没拧常歌的脸,“你是跑了,一了百了,熬的是别人!惯成这个样子,我——”
他朝左右瞄, 四下找自己的马鞭,常歌趁着这个空档, 急忙溜回营帐。
火寻鸼气得脑热,站在帅帐外头,连问他:“你回不回去?究竟跟不跟我回去?”
常歌窝在里面一声没敢吭,倒是白苏子端着空了的汤药出来,朝他点了点头:“火寻将军。”
对着外人火寻鸼不好发火,仍维持礼节,僵硬点头。白苏子稍稍靠近,压低声音道:“其实,王上让您来,还有一层别的缘由。”
他稍稍退开一步:“请借一步说话。”
*
深冬之前,鬼戎只剩下几个小部落和绵诸国仍在负隅顽抗。
常歌命人袭了小部落的牛羊,逼得小部落不得不俯首称臣,绵诸国的拥趸被各个瓦解,该国残部成了最后的困兽,一直退到了阿什克山前。
阿什克是北境的福眼,终年地热不断,热雾缥缈,干黄的山峦前,四处都是或绿或橙的热汤。此处是北境冬日里最为暖和的地方,绵诸国仗着势强,一直据为己有,不允他国染指。
绵诸大军被围困在山前,未出十日,鬼戎残部便降了大半。常歌在破晓时分发动了最后总攻,他带着一小队,径直入了绵诸大军首领藏身的山洞,此洞比他想象中小上许多,那首领端正坐在山洞最里侧,捏着他的短弯刀,候着常歌。
常歌的刀刺透他的胸膛之时,那人咧开嘴笑了,露出一口镶着银饰的黄牙:“大周朝的将军,你……可比沙漠中的真金都要值钱。”
常歌眉头一皱:“什么意思?”
那人的笑凝在脸上,眼瞳一散,彻底死去。
几乎同时,常歌的身后传来些脚步声,他当下将刀自鬼戎人胸膛抽出,警觉转身。那脚步声不是鬼戎士兵,甚至不是他带来的人,这人一身青色软衫,医官打扮,是白苏子。
“小白?”常歌将抬起的刀刃放下,“你好好的,上前线来做什么。”
白苏子温和一笑:“此处一占,主君定北境的心愿,彻底了了。”
他的话前言不搭后语,笑得虽平和,但莫名让人觉得心里发凉。
常歌应了一声:“是。”
白苏子缓缓道:“巨子曾救我出药王谷,没有他便没有当今的白苏子。这一恩,我不得不报。主君,只能对不住你了。”
他左手捏着什么东西,轻巧一晃。
一股甜香飘袭而来,起初常歌以为是软筋散,急忙屏住呼吸,但这东西比软筋散厉害上许多,他并未吸入多少,眩晕感却当即漫起,白苏子的脸更是变得朦朦胧胧,常歌竭力甩了甩头,想保持清醒:“小白……你……”
白苏子左手抬着,将细小的药瓶放回袖中。
常歌眼前一黑,他本想以马刀支撑站稳,不料全身一软,骤然倒地。
*
滴水声持续不断,一滴一滴。
常歌梦到了暖和的温泉,顶上是绿橙相错的红枫,他被裹在氤氲的热气中,周身暖洋洋的。
一片火红的槭树叶落在水面上,顺流而下,被素白的轻衫格挡,一只手轻轻拈着叶梗,那片树叶越靠越近,最终放在常歌的发上。
拈着树叶的手,白净纤瘦,常歌的目光上移,看清了来人。祝政半挽着发,轻阖着眉眼,眉梢唇角都如轻描一般,任是无情,却分外动人。
常歌划开水面,轻轻靠了过去。
没想到祝政拿眼梢看了他一眼,居然退开几步。这让他心中颇觉难受,常歌接连跟了几次,祝政都轻飘飘躲了过去。最后一次,常歌趁他不注意,迅速扑了过去,他分明抱到了祝政结实温热的身体,然而只有一瞬,那身体便当下消失在水雾当中。
扑空的感觉像是被人捅了一刀,常歌四下搜寻,在白雾中又看到了祝政的身影,急忙追上前去。他跟在祝政身后说别生气,说不是这样的,说着这段时间他心中是如何如煎如熬,度日如年,他拼命让自己忙碌起来,才不会陷入痛楚之中……
然而无论他如何说,如何呼唤,祝政似乎一丝一毫都听不到。常歌跟在他身后,看着他沿着玉阶天子道上朝,看着他临床批着奏疏,看着他躺在龙榻上,久久阖不上眼。
日复一日,他随在祝政身侧,可祝政的起居生活却同他毫无半分关系。他朝祝政倾诉,大喊,甚至想死死搂住他,祝政都无知无觉,好像他从来都不存在。
直至有一日,锦夕殿中挂起了红灯笼。
常歌看到十数个人围着祝政,忙前忙后,帮他着上一层层的喜服、礼冠,绕上朱红的大带,他却站在无人知觉的角落当中,眼睁睁看着,胸膛却像要被撕裂一般。
他跟在祝政身后一直到了正殿,一遍遍苦求祝政不要这样,恳请他能回头看上自己一眼,祝政却充耳不闻,双目直视,端正立在朱红的宫门前。
宫门旋开,常歌已能遥遥见着礼官,再往前一步便是大婚之处。他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拉住祝政的小臂,想凑上去吻他的唇角,可他却像是缥缈的风,只轻轻扰动了祝政垂坠的珊瑚旒。
祝政踏出一步,常歌已崩塌的厉害,只觉得自己被人撕得一片一片,零零落落。
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拉住祝政的衣袖,本以为会和之前一样一穿而过,没想到这次,他却抓得结实。
令他无比怀念的,骨节明显的,略带冰凉的触感。
祝政轻缓回头,火红的珊瑚旒左右摇荡,遮住了他的眉目,让他看起来遥远且高不可攀。他的薄唇毫无弧度,冷漠得犹如万年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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