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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古代架空)——晒豆酱

时间:2021-03-21 09:08:02  作者:晒豆酱
  张牧偶尔会过来看看,只看一个漂亮的男孩坐在狼堆里,嘴里咬着绳头,细细的手指一根根分出草丝来,把短的打结,接成长的,按照一定顺序编好再叼着绳头搓。
  这是一个很麻烦的工作,营地里最擅长手工的女人都不愿意干。张牧也没抱太大希望,原本只想给宋捡找一个活着的期望。
  视觉是最重要的沟通方式,宋捡看不清楚,他的世界大打折扣,有点事情干,不至于瞎想。但是张牧没想到,两个月之后,宋捡真的给他搓好了,好长好长一根,绕了十几圈套在脖子上送来的。
  绳子的重量,差点压垮这个小男孩。
  “张牧,我干完活儿啦。”宋捡是被小狼哥拉着来的。这几个月,脖上的皮肤磨破整整一圈,但小狼哥不给他摘,只好继续磨着。磨到现在,新长出来的皮肤又破了,但是没那么疼。
  张牧和罗小兰从帐篷里出来,他们的儿子女儿躲在远处看。
  “嚯,这么长,都是你搓的啊?”张牧着实没想到。孩子劲儿小,绳子比大人搓得细,但是可以用了。
  “我搓的,我妈妈教的。”宋捡仍旧光着脚,脸被小狼哥擦过,尽管擦得不是很温柔,怪疼的。张牧接过他的绳子,顺手摸了一把宋捡的脑袋,比上次又胖了,还长高了。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手腕脚腕细得像一掰就断。
  结果手还没收回来,狼崽子皱着鼻子开始呜呜,蹲着一步步逼近。
  “你什么时候能学会穿衣服?”张牧把手收回来,狼崽子的呜呜声便消停了。他不怕狼崽子,甚至还觉得狼崽子有点变了,说不上来,虽然没有人的习性,却不让人烦。只是太过危险。
  “啊?你说谁呢!”宋捡知道这是说他小狼哥呢,“小狼哥不喜欢穿衣服,你别说他,他以后喜欢了就穿,你别说他了。”
  “行行行,不说,不说。”这俩孩子,张牧无奈地摇摇头,绳子给了妻子。罗小兰本身不喜欢这两个小孩儿,一个是狼,一个抢自己孩子的薄毯,可绳子做出来了,答应的东西不能不给。
  “给。”她从帐篷里拿物资,一大块棕色的布和三根两米高的长木棍,“就这些,再要没有了。”
  “再给他们分段绳子。”张牧说。
  罗小兰瞪他一眼,意思是自己家都不够用呢,但自己男人是领头人,她还是取来柴刀,砍了一米多的绳子,扔过去。
  布和木棍子非常沉,宋捡摸着影儿抱起来。男孩看着他傻乎乎扛东西,这匹狼太笨,肯定就是因为笨才被头狼放弃,然后被自己捡到。
  “放。”他打宋捡的手,宋捡听话地放开了,睁着没什么用的眼睛等他说话。可男孩没说话,而且用大布把木棍子和绳一包,扯起一角来,拉着走。
  宋捡听见拖拉的声音,上手帮忙。两个小孩儿一人揪着一个角,把这堆物资运回他们住的地方,只不过一个用手揪,一个用嘴叼着。
  终于运回来了,接下来就是宋捡的活儿。眼睛残疾,但立几根木棍子还是能办到,他帮家里搭过帐篷。
  先在地上挖坑,不用挖太深,周围的狼不懂他在干什么,也跟着刨地。
  一个坑挖好,宋捡把和自己腕子一样粗的木棍杵进去,凭着感觉又挖两个坑,三个坑连起来是三角形。再把木棍子杵进去,都立住了,他把它们慢慢往一块儿推,费了好大的劲才歪歪扭扭碰到一起。就这么一个事,干了几个小时。
  “好累,累死我了……好累啊。”宋捡往小狼哥那边凑凑,想要个夸奖。
  男孩看着他忙活,根本不懂这是在做什么。宋捡凑过来舔他,这是他能接受的接触方式,抱起宋捡挠一挠。歇了一会儿,宋捡站起来继续干活,像要证明自己是有用的人,把大布抻开,往棍子上铺。
  三根立在一起的棍子被围了一圈布,宋捡气喘吁吁:“小狼哥,你帮我,帮我用绳子把布捆上行不?”
  男孩没动,手里攥的是宋捡脖子上那根。
  “是地上那根。”宋捡用手一指,“绳子拴在这里,我们就有帐篷睡了,这是家。”
  家?家是什么?男孩往前爬了几步,爬到木棍周围,他知道宋捡想要用绳子拴住,但自己这个姿势够不着。
  几番犹豫,男孩扶着木棍,站了起来。
  他伸直了双腿,比宋捡高一头,胯高腿长,脚也大,像成为了一个真正的人,站了起来。
  宋捡看着剪影从矮变高,小小地哇了一声,这是他第一次见小狼哥站直,原来他比自己高这么多。
  男孩看着自己笔直的双腿,慢慢熟悉站立。站得不够稳,但站一会儿腰部就用上劲儿了。等他习惯之后,伸出手,把地上那段绳子绕在布和木棍外面,足足绕了几圈。
  再打一个死结,系住了。男孩站在他的第一个帐篷外面,站得很直。
  帐篷终于搭好了。
  虽然只有一米多高,只够容纳两个人和几匹狼,可宋捡还是高兴地钻了进去。他把薄毯也带进来,薄毯下面藏着一段绳子,是他搓好了没交给张牧,很自私地偷留下来的。当天晚上,两个小孩儿睡进帐篷,可是帘子没拉全,因为小狼哥不让。
  小狼哥要看着狼群才能睡,宋捡已经知足了,拉不拉都行。等到了营地点灯时间,每个帐篷前都燃起一小堆,他们的帐篷前面没有,木柴不够,也怕吓着狼。
  小小的简陋帐篷里,宋捡抱着小狼哥,舔他的下巴。自己被爸妈扔了,可是又有家了。
  这是自己站立后应得的讨好,男孩使劲儿抱着宋捡,用手在他后背上留下浅浅的挠痕。原来家就是帐篷的意思。
 
 
第9章 闹腾
  从这一天起,宋捡每天都能看见小狼哥站起来,有时是早上,有时是晚上。他像狼那样行走的时候,宋捡觉得凶狠,站起来就好很多。
  落在眼睛里,影子像一个人了。
  营地边缘多了一个小帐篷,不远处就是狼群,宋捡披挂着那身一撕就破的旧衣服,渐渐找到了接近小狼哥的方法。他是狼,不能用手接触,会吓着他,可如果用舔的,不会一下子吓跑。
  舔舒服了,还会抱着自己睡觉呢。
  “小狼哥我好闻不?”相处时间不短,宋捡也习惯了狼群。小狼哥每天都闻自己,狼也闻。可是闻完了却不吃,它们还和自己一起睡觉。
  可狼群绝对不善良,它们很聪明,爸妈以前也这么说。想起爸妈,宋捡还会难过一阵,毕竟那是他以前唯一接触过的亲人。
  因为看不见,只能在帐篷里,被遗弃之后,宋捡才知道帐篷外面的世界这么大。
  “小狼哥你理理我,我是不是对你特别好啊?唔……你别捂我,我害怕。”他经常和男孩说话,也不管人家能不能听进去,像个小话痨,唠唠叨叨没完没了,有时会被小狼哥捂住嘴。张牧告诉他,狼的耳朵太灵敏,狼崽子从小听风声,一下接受不了太多人声。
  那也不管,宋捡每天的任务就是吃饭、睡觉、舔、和小狼哥说话。小狼哥去捕猎,他和留下来的狼聊天。
  狼快被他烦死了,但是会把头压在他的腿上。
  “你们可别咬我,我不好吃,我没肉。”宋捡看着狼的影子,用手去捉野兽的耳尖。它们太大了,真难想象小狼哥是怎么和狼一起长大。
  渐渐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唠叨多了,小狼哥偶尔会主动和自己说几句,虽然只是简单的话,也比一开始不搭理人的冷漠好多了。宋捡就更爱说话了,一天到晚在帐篷里等着,等小狼哥回来睡觉。
  张牧偶尔会去看一眼,看小孩儿死活还是次要,主要看狼群有没有侵入营地。这么一大群荒漠狼,头狼一匹,次头狼两匹,底下分工明确的狼还是几十匹,绝对是荒漠里的野蛮杀手。要是发起疯来,没有枪的流民就成了手无反抗之力的猎物。
  如果不算狂风暴里的巨大生物,野狼群才是荒漠食物链的顶端。张牧细数过,一共六十多匹,一夜之间咬死几百个人对它们来说很简单。
  好在这些狼从不越界,但张牧不得不防。
  每次他到营地边缘,都能看到两个小孩儿的小帐篷。宋捡视力有问题,狼崽子不会使用工具,帐篷搭得歪歪扭扭,简单的三脚架盖着一块大布。可两个小孩儿还住得挺自在,好几次,张牧看到狼崽子在篝火边上烤东西。
  从来只吃生肉的男孩,竟然学会吃熟肉了。他把捕猎得到的肉和骨头扔到篝火里,靠近最外围,拿的时候用一捧沙把火扑灭些。
  估计再过不久,狼崽子该学会用工具了。
  “哥,张牧是不是又来了?他是好人不?”宋捡知道张牧总来溜达,他能听出脚步声的不同。每次樊宇靠近,他也能听出来,滋溜钻进帐篷,紧紧抱着小狼哥留下的狼。
  有狼在,宋捡心里很踏实。
  “不,知道。”男孩看着张牧的背影。
  小狼哥每天都能带肉回来,一起分。自己是低位狼,吃剩下的,可每天都挺撑,以前总饿肚子,现在肚子滚圆,又吃熟肉,又吃果果,又吃土豆。偶尔吃不了,宋捡就把肉块留下来,扯下衣服上的一块小布料,包着,用野草丛里的干草捻成细绳,挂在支帐篷的大木棍上。
  夜里冷,荒漠又干燥,放一两天坏不了,全变成肉干。每次吃的时候宋捡总会故意念叨:“小狼哥,我对你好不好啊?肉都给你,以后你可别打我。”
  男孩大口吞咽着干燥的肉块,回一句:“不乖,就打。”
  “我乖……”宋捡一听这个就怂,怂完了,睁着漂亮的残废大眼睛朝男孩笑,“不打,我最乖了。”
  男孩叼着肉,凑近了,闻闻他的眼睛,再认真地看看。“捡,乖。”
  张牧越来越忙,再过几周又要转移,顾不上两个小孩儿的死活。他自己还有两个孩子,精力不能总往外放。可有一天,宋捡又来找他,还是被狼崽子牵着,脖子的绳没摘过。
  会不会勒死?张牧想帮他摘下来,估计已经磨破了,再磨要长一圈疤。可他没法靠近宋捡,营地里谁都无法靠近,狼崽子护着他,格外警惕。
  “张牧,我想帮你搓麻绳。”宋捡又来找活儿干了,惦记着换物资,“帮你削木头尖也行。”
  “又惦记换什么?”张牧看着他那双小手,又胖了些。
  宋捡不太喜欢张牧,虽然他人好,可是他说小狼哥不穿衣服。
  虽然小狼哥打人,但别人不能说他。
  “想给我小狼哥换一条裤子。”宋捡两只小脚踩在软沙里,沙子钻进他的脚趾缝,“最好……再有两双鞋,我搓绳子很用力,我也能……帮你们晒厚毯子。”
  “衣服和鞋?”张牧才不敢让他晒厚毯子,肯定晒完不还。
  “嗯……还有,小狼哥能站起来,你不许说他不穿衣服。”宋捡假装自己挺凶的,“你……你……你答不答应啊?求求了。”
  刚凶完,立刻求求了,张牧又看了一眼狼崽子。
  男孩倒是绷着一张脸,还是耷眼皮,嘴角微微下垂,仿佛对周围一切事的发生没反应。
  可是当张牧捧着一筐细木棍,离宋捡近了几米,他的眼皮就翻上来了,很慢,很阴冷的样子,死死盯住别人的一举一动。
  宋捡只顾得高兴了。有活儿干,等于马上要有裤子和鞋。接下来几天他都在帐篷里忙,筐里有一把锋利的短刀,他用它把细木棍的两端削尖。尖到扎一下都能出血。
  这些木棍,会用来做营地边缘的简易防线,踩一脚会受伤。
  男孩又叼着肉回来,从前会找一个隐蔽角落啃生骨肉,还不习惯自己有了帐篷。他经常因为看不到宋捡着急,跑了几圈才想起来,那匹狼比较笨,喜欢躲在帐篷里。
  可宋捡会把吃不完的肉留下来,放到饿了的时候用。男孩很不明白,狼群没有存食物的习惯,大家一起捕猎,靠等级高低分食。完成击杀的狼能获得部位比较好的肉,但第一口、最新鲜的血肉,一定是头狼的,不能抢。
  宋捡要是跟着去捕猎,肯定是什么都吃不上的那一匹。男孩钻进帐篷,几匹即将生产的母狼窝在宋捡旁边,宋捡正用短刀滑木棍子,每一下都很用力。
  “捡。”男孩打来了水,把铁皮水壶从脖上摘下来,“捡,在做,什么。”
  “削棍子,做完了我们就有鞋啦。”宋捡可想他了,扑过去舔舔。
  男孩觉得这是对自己打回水的奖赏,抱着宋捡倒下和狼并排贴贴,可是还想将宋捡身上那层布料扒掉。
  “狼,不需要,穿。”他对宋捡说。
  宋捡才不脱呢,他才不要光着屁股躲在帐篷里。“小狼哥,我对你是不是特别好啊?”
  男孩的表情很凝滞,说话都是慢半拍的。“捡,好。”
  “那我们以后就特别好了,你可不能扔下我啊。”宋捡继续舔,小帐篷里有水壶,有昨天存下来的肉干,还有一把锋利的刀,他非常满足。
  男孩不懂宋捡的想法,他的全部精力都放在狼群里。食物越来越少,头狼带着狼群去越来越远的地方捕猎,他尽量吃很多的熟肉,让自己快速强壮。每一匹公狼都想当头狼,他也不例外。
  成为头狼,保护所有的狼。男孩把这个当目标,每天学习捕猎,终于,他分到了一条鹿腿,是头狼特意让他吃,因为这个猎物是他扑倒的。
  肚子被鹿踹了一下,男孩忍着疼,叼着鹿腿往回跑,离帐篷还有十几米远,听到了帐篷里的尖叫。
  宋捡的声音。
  男孩扔掉了鹿腿,冲刺过去。
  “啊!啊!”宋捡正在地上翻滚,两条小细腿疯狂地倒腾,踹毯子,故意和自己过不去。手指有一道伤口,是刚才不小心自己割破的。
  视残比全盲要痛苦,最起码宋捡这么觉得。
  如果他完全看不见,就能安安分分当个小瞎子,可偏偏能看见剪影,世界沉浸在沙粒磨花的清晰度里,会无端生起很多烦躁。割破了手,他还要继续削,但下刀的方向不对,削断了一根。他忍着疼再拿起另一根,重新削起,结果就因为看不清楚,又削断了。
  看不清楚,看不清楚。
  一个半盲的孩子闹腾起来,比健全的小孩儿麻烦得多。没被抛弃之前,宋捡每次闹腾都会被爸爸打一顿。
  看不清,又急于想要看清,宋捡会像野生动物那样抓挠自己的眼皮,撕扯周围能抓到的一切。他发出尖叫,尖叫声刺耳不说,还持续很长。他以前就这样,一直叫到自己完全哑掉,哑几天说不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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