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礼光是冒出这个念头,就已经在湿热的环境下生出一身冷汗了。
“巡查工作?”
最后还是华礼先开了口,他不停在心里告诉自己,他是长辈他是上级不要惹他,但也实在不愿意多跟他废话,于是言简意赅的暗示了他一下。
听到声音,李书记看着电脑背面那探究的目光投向了华礼,双手仍旧背在背后,说话也装作斯文般的慢慢悠悠,“来给儿子发邮件。”
“噢。”华礼扁了扁嘴,抬起右手托着自己的一边脸颊,面无表情的看着李书记,“收费,还得有收件人邮箱。”
“可以。”李书记似乎早就有备而来,他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整齐的纸,“这是之前他给我的地址。”
实话实说,不了解李书记时,他装出来的样子真的挺唬人的。华礼一度对他印象不错,因为本身在这种小镇子里,字写的还算漂亮,做事也工工整整有条不紊的,说话虽然有些拿腔做调,但也是很难让人对他讨厌起来的。
这样想着,华礼没忍住在打字的间隙往李书记那边瞥了一眼。
果然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即使只是这短短的一瞥,依然被李书记捕捉到了。原本直着身子的人,这会儿突然将一只手臂撑在了电脑桌上,半晌后开口,“听说大家都来找你发邮件。”
“也没有。”华礼不看他,手上劈里啪啦的飞速打字,质量不是很好的键盘被按的噼啪作响,好像在跟窗外的蝉比拼谁更吵,嘴里像是早就写好词了似的恭维道,“我认识人不多,大家都习惯上您那儿代写了。”
这种极度明显的,华礼就差把“我惹不起你”写在脸上程度的恭维,李书记却似乎反而很受用似的。华礼也不知道他是当真情商低至如此,还是不管说什么他都可以做到无动于衷。
“你考虑继续上我那儿帮忙吗?”
听到这句话,原本还打算跟他对付对付的华礼瞬间就失去了说话的欲望。如果他有胆子和资本把他一脚踢出去的话,他一定立马起身这么办。
这么多年华礼都没见过比李书记更不要脸的。先前自知理亏,而且还欠着自己的一部分工钱,所以那件事过后自己走了李书记也没来过问,这期间两人属于完全无交流,也基本不会碰面。而且那之后华礼还忙着哄沈季和准备婚礼,暂且也忘却了这些事。
但任凭他怎样都想不到李书记会主动来找他,不是来道歉,而是看自己赚到了钱后,来找自己套钱,还不说工作,却美其名曰“帮忙”。
骂人的话在华礼嘴边兜兜转转,绕了几个来回才勉强咽下肚去,华礼常常呼出一口气去,淡淡的回了一句,“不好吧。”华礼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刚结婚,还是这里离家近些,做家务也方便。”
“你看,咱俩现在做的是一样的事,怎么就不能合作一下呢?”李书记想要缓缓诱导华礼,奈何华礼并不是表面装出来的那种傻的冒泡的人。
“那我直说吧,”华礼面带微笑,至始至终没有给李书记一个正眼,“我不敢跟您共事。”
说着,华礼就微微附身去关掉了机箱。早已被李书记搞得没有心情了,他索性打算回家去给沈季做饭,展示一下自己这几天以来的学习成果。
“我也要回家了,您没事就请回吧,不送了。”华礼站在门口,手扶着门框丢下这么一句,而后便扬长而去。
房间里空留下李书记一个人,他盯着华礼远去的背影,意味不明的扯了扯嘴角。
这边华礼才从王婶家出来没几步就遇见了沈季,沈季的脸蛋都热的红扑扑的,活似幼儿园文艺汇演时被扑了太多腮红的小朋友。
“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华礼看着沈季这副样子就想笑,边说边从口袋里掏出手绢来想让他擦擦汗,却被沈季推了回去。
“今天太热啦,那个叔说下午都回家去,他都撑不住了。”一边说着沈季一边把手绢往华礼手里塞,“别糟践了手绢,这就回家,我洗一洗就行了。”
“手绢就是拿来擦汗的,怎么能说是糟践了呢。”华礼无奈,拉着他往家里走。
沈季大大咧咧的用另外的一只手撑在眼眉前遮阳,“擦了还要你洗,我不想你那么累了。”
正说着,两人跟从王婶家出来的李书记走了个照面,华礼不去看他,只顾着去跟沈季说话,沈季却注意到李书记的目光,悄悄用手指勾了勾华礼的手心,“他来找你了?”
“不用管他。”
第52章 教我写字
眼瞅着日子朝夏天一步步挨近,沈季做活的时间也逐渐调整了时间。
为了躲过白天最热的时间,沈季需要起的很早去做活,但是回家的时间自然也是提早了不止一点半点。每回做活后的沈季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回房间去补觉,一来二去两个人的就作息完全对不上了,于是华礼也开始跟沈季一个时间起床,而后给他做早餐。
现在华礼的厨艺已经升级到偶尔可以做出让人食指大动的食物的程度了。或许是每天没有什么太急着催着的事要去做,华礼感觉学什么东西沉下心来学的似乎也很快似的。
不做活的时间里,沈季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华礼替人写信。
每回华礼坐在那里打字或是写字,沈季都要手里抓着柄扇子,搬好小板凳坐到华礼身侧去。他似乎尤其爱看华礼写字,在旁边安安静静的,还拿着扇子一会给自己扇一扇,一会给华礼扇一扇,替华礼扇风时还唯恐将纸张卷起来,只小幅度的轻轻扇扇,小心翼翼地。
“不热吗,”华礼侧头看了沈季一眼,笑着问他,“你到底在看什么?”
“看你写字吖。”沈季乖乖地回答,还把手臂伸到华礼身后去替他扇扇风。
华礼无奈摇头,“写字有什么好看的。”
“我想你教我。”
最初的承诺沈季一直记得,他还记得刚认识华礼的时候,那个说话温温柔柔的人,会不嫌弃他手上的泥土,用自己那双好看白净的手在自己手心里一笔一划写下他的名字。当初的每一划似乎划划都渗进了沈季心里,在长久的岁月里,不知不觉的在沈季心中发了芽。
或许最初的心动就是从那时开始,但沈季自己不知,可能是为了再早些,在早些见到自己想见的那个人,在遇见华礼这件事上,沈季一路上都要用跑的,心跳的过于快了,不知原因出自这一路的奔跑,还是初见时那人给予自己的心动。
“阿对,”华礼撂下笔,“我答应过你要教你多认些字的。”
听着华礼的话,沈季比划着抬起手来,朝华礼做出写字的手势,“要写!”
“好好好,”华礼单手抓住沈季乱飞的手,“之前忘了,这就教你。”
其实沈季认字也会写字,只是由于小时候的特殊原因,后期继续跟进的教育缺失,所以写的出来的字也好像是初中生的字体,虽然不难看,但字里行间不失稚嫩的感觉。
“小骗子,”华礼站在桌边看沈季慢吞吞写下的几个字,戳了戳他头顶的发旋,“你这不是写的挺好的吗,骗了我这么久。”
“可是,可是不好看啊。”沈季急了,抬笔将最后一个写好的“华礼”的“礼”字给涂掉了。纸上像是被谁戳上了一个黑漆漆的窟窿一样,看着乍眼得很。
“怎么样算好看,怎么样算不好看,我觉得你写的挺好的。”华礼偏跟他反着说,想要逗逗他来着。没成想沈季这次是蛮认真地在说这件事情,他抬手将刚才华礼正在替人写的信纸举起来,凑到了离华礼很近的地方,一板一眼地说:“我觉得你的字就特别好看!”
这让华礼突然想起以前上学时的事了。
那时刘溪都要烦死华礼了,分明是华礼抄的刘溪的作业,但是刘溪就是属于那种又脏又乱的邋遢男高中生字体,而反观华礼的作业,哪怕是早自习时间恶补的,也干净工整。用刘溪的话说,不看内容可以跟学习委员的作业混在一起以假乱真了。
因为字乱吃过几次亏的刘溪也像沈季这样,抢了华礼的笔记,说想要拿回去练字,当然最后还是以被华礼制裁后拿回作业作为结局。
想到了以前的朋友,华礼突然想到,现在没有人限制,自己是不是可以给朋友写个信或者发个邮件什么的报个平安呢。
但这个想法在华礼脑子里一闪而过,就被他瞬间打消掉了。
一方面他不知道这封信应该邮去哪里,从前他们一群大小伙子几乎住在一起,也从没涉及到写信还是写邮件这些事,他连刘溪的邮箱都不知道,和谈发邮件了。但其实华礼最担心的,还是怕自己说不清楚,他们会直接报警,最后连累了沈季。
现在华礼感觉自己活得相当随性,导致自己到这儿来的罪魁祸首甚至已经不在人世了,他连可以埋怨的人都没有了。他现在能做的,也就只是带着沈季,健康平安的生活下去了。
盯着华礼今天一整天替人写好还没邮出去的信封,沈季一封一封的瞧。不能瞧内容,只能盯着信封的邮编收件人看个没完,怎么看都好看。华礼的字是属于很正,又行状偏瘦长的类型,可能不是任何名家的字体,却有一种自己的风格和魅力。
“其实我小时候确实练过字。” 华礼一边给钢笔的墨囊里抽满了墨水,另一手去扯纸巾来擦钢笔,“当时嬢嬢家里有蛮多字帖的,好像是表弟以前学校发下来的,表弟不爱写。”
“你喜欢练字?” 沈季顺着他的话接了一句。
“小孩儿哪有喜欢练字的,” 华礼笑道,“可能我也确实不太排斥吧,那时候只觉得无聊没事做,心烦的时候拿出来写一些,比较能静得下心。”
沈季的手指在信封已经干掉的字迹上摩挲了一下,“那你小时候一定有很多烦心事。”
“没有,” 华礼总是能被沈季不经意间逗笑,“小孩子觉得自己烦恼多好像很酷罢了,” 华礼毫不留情的吐槽从前的自己,而后又摇摇头,“但也是巧了,练了手好字出来。”
“小花,”沈季捏着信封,突然鬼迷心窍似的开口说了一句,“我也想要。”
“什么?” 华礼没有听懂沈季的意思。
可能是天气太热了的缘故,沈季抿了抿嘴唇,感觉脸蛋也跟着发起烧来,喉咙好像也干了起来。只是想要说一句话的,好像也都变得困难了。
“我说,” 沈季顿了顿,而后好似全身的胆子和力气都在前两个字上花光了似的,小声的咕哝了一句
“我也想要你给我写的信。”
第53章 给你写信
写信真的是一件很浪漫的事。
需要亲自准备纸笔和信封,选自己精挑细选出的邮票,每一步都亲历亲为,细致又尽显温柔。
从前那些心意和不经意的话语,被执笔者一笔一笔认真用心的写在纸张上,一撇一捺间都能叫人看出温柔和真情。若是距离相隔甚远的两个人,这些心意和文字跨越了千山万水,似乎是能够超过所有口头上的花言巧语来的更为珍重。
在华礼眼里这更像是沈季围观自己写信时的突发奇想,但其实这个念头并非沈季临时起意,而是早就有这种想法了。只不过刚一开始的时候可能不是想要收到信,而是华礼给他写几个字,或是别的什么,亲手做的东西。
就像之前两人闹别扭时,华礼画的那棵丑兮兮的树和那朵抽象的小花。
现在沈季还是很后悔当时没有把那张纸条好好保存下来。那时因为赌气,心思单纯藏不住事的沈季生怕华礼回家时发现自己好生保管着纸条,可能只是他随手写来的纸条,人一旦陷入某种怪圈就会开始产生无限的联想,一发而不可收拾。
尤其是这次沈季旁观了华礼代写信的样子。纤长好看的手指轻轻捏着线条流畅的钢笔,看起来好像很有质感和分量的样子,笔尖跟纸张接触的瞬间便能流畅的落下一个好看的字来。沈季甚至一度怀疑是不是只有好看的手才能写出好看的字来。
信越写越多,积累到第二天一并被送出去,邮向全然不同的地方。整个过程,沈季都紧密的瞧着了,却越看越觉得羡慕嫉妒。他盯着那一排排漂亮的字,鼓起了腮帮子,活像只在口腔中藏满了瓜子仁的小仓鼠。
连没见过面的人都能够收到华礼亲手写的信,每天跟他朝夕相处的自己为什么不能拥有?
“记得给我写信吖,”出门前,沈季对着正在往自己口袋里塞手帕的华礼的头顶说,“我不会忘记的。”
“知道啦知道啦。”华礼直起身子朝沈季笑了笑,“写信是要有来有回的,我给你写一封,那你是不是也得给我写一封才算公平呀?”
被问住了的沈季眨巴着眼睛看华礼,满脸满眼都写满了无辜和不解。
“想得出要写什么吗?”华礼抬手拨弄了一下沈季额前的碎发。
并不知道还有这么一手的沈季可着实被难到了,他站在门口最碍事的地方,两只手张开像一个立在雪地里的雪人那样,愣愣地盯着地面,脑子里寻思着要写些什么来。
这么多年来沈季并没有离开过白河镇,家庭组成成分也足够简单,没有什么远在外地的亲人需要写信去联系。再加上小时候遭遇了那样的变故,就算是需要写信的时候恐怕也不会有人难为他去写。
但实际上,沈季似乎看到过一次母亲写信。
那时母亲的头发还很黑,没有后来那种像是染了雪一样的颜色。母亲就在客厅那张破木桌上,拿着现在华礼用着的这支钢笔写着什么。
沈季很少看见母亲写字,他以为母亲不识字。于是好奇的围着看了又看,奈何小小的沈季也不认得字,上面简短的几行字沈季连一个都叫不上来,于是小孩子便妈妈妈妈的叫个不停,妄图从书写人的嘴里得到最直接的答案。
“在写信。”沈母回答的言简意赅,对着短短两三行字,眉头皱成了川字。
小小的沈季不会看眼色,不懂的只管张口去问,“为什么要写信,写给谁呀?”
“写给不愿回家的人。”
那时候的沈季没有听懂,但小孩子的好奇心来的也快走的也快,没过多一会就会被别的新奇玩意儿吸引了注意力,这项母亲只回答了个模糊轮廓的问题就也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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