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珍同意的还挺爽快,乡土山村有一套自治的体系,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会去求助公权力,穿制服的那帮子人若是真来了,村民们有什么私人恩怨都要放一放整个村子都戒备地凝聚成一边。农村人养儿防老如同积谷防饥,生存是第一要义,家珍如果还能生,肯定会再怀一个,不能生了就退而求其次,要杜浪以后给她养老。
这都是杜夏三年前回梁乡后听说的。彼时城镇化对小农旧思维的冲击巨大,家珍心态就有了变化,要跟杜夏算旧账,还扬言要报案。
但她吃了没文化的亏,硬要把儿子土葬,结果墓碑所处的地方被大面积开凿山石制造混泥土,一场百年难得一遇的暴雨后,墓碑下的尸骨被洗刷的不见踪影,当真死无全尸,更不可能再验尸,唯一称得上凶器的银簪子也是乡绅们当年推理出来的,那个血迹干涸的眼窝里空空如也,但不妨碍小地方的人道听途说,消息传着传着,不仅神乎其神,还变了味,没了死亡的忌讳,最广泛的版本竟成了年纪六岁的杜浪被老祖宗付了身,犹如神助,赤身肉搏三四十岁中年大汉,最后飞出一根银簪作致命一击,漂亮潇洒得跟画本里的侠客剑士似的,以至于杜浪就算去镇里上高中,这个神秘玄乎的传闻也跟着他,男同学们要他放学后别走要挑战他,女同学们在课后偷偷谈论他,
也让班上一个公安系统里的家长膈应,明明考上了最好的高中,还是被打发回村镇里念书。
所以,杜夏带杜浪转学去蓉城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杜夏和杜浪都记得,他们逃跑的匆忙,谁都没有将那根簪子拔出来。这件唯一的不知所踪的物证并没有让兄弟俩松口气,杜夏这三年也没再回过梁乡,也不跟老乡接触,就怕家珍找到他。
不过家珍要照顾中风的丈夫。只要男人还在病床上躺着,女人就脱不开身,若不是那个所谓的民族志学者目的性极其强烈地来套话,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还要很久才会落下,久到杜夏乍地想不起那个噩梦般的男人长什么样,他回头,看到为自己担忧的何筝,他才有了被斩首示众的想象。
他直到那一刻才惊慌害怕。
当他从警车后窗看到何筝毫不犹豫地上了那辆迈巴赫,他眼前闪过何筝身上的那些伤,他从未如此强烈地感知到自己的意愿。他以前总觉得何筝脑子好使,接话不带眨眼,他自己体验过才知道,原来想法愿望真的可以混乱汹涌地往脑海里冒,多的要将他淹没,冲动到有一瞬间强烈的求死意志,只为了彻彻底底断绝两人相遇的可能性。
他甚至觉得,哪怕是永远在那个地窖里苟且偷生,一辈子没出梁乡,没来过蓉城,都好过已经死过一次的何筝重新上那辆车。
而何筝上那辆车,又是要他生。
没有人会关心梁乡来的兄弟俩手里有条人命,所有人都翘首以盼程荣升的私生子里哪一个会名正言顺。
除此之外,杜夏想不到第二个自己会在审讯室里的理由。他和程文森有过一段交织了大半年的共同生活,所以那个没露面的人以为自己会是何筝的软肋。拿捏住杜夏,就能让何筝乖乖变回程文森。
杜夏在说出自己姓名后就沉默,一方面是牢记何筝的提醒,另一方面,他根本听不进去第三个人的声音,满脑子都是何筝。
他抬眼盯向墙角的监控,莫名坚信镜头背后有何筝。他的双目坚定,何筝看到这样炯炯的眼神,肯定能心神领会。他就是这样的性子,把自己放在次要的位置上,比起自己的安危,他更希望身边的人幸福快乐,以至于连出国后的最坏打算都想过,即何筝不要他了,那他也不会缠着何筝。他还请何筝别愧疚,他有仿画的手艺,他离开谁都不会饿死,谁也不需要为他的死负责。
杜夏现在回想起来也是这么笃定,再给他一次机会,同样的话他肯定会说第二遍。但是……但是何筝听说后好像并没有心安。他愿意当何筝的物品,何筝执意把他当人,活生生的爱侣情人。
杜夏死死盯着那个摄像头,想说,他不值得何筝做出任何改变,他的眼睫垂下了,警察贴心地问他需不需要纸巾,他摇摇头,继续保持沉默。
生而为人还是挺有趣的。杜夏看着不配合,软硬不吃,他不动的面色下其实有喜怒哀乐轮番上演,连无厘头的戏码都不缺,那些为数不多稍有印象的豪门狗血剧情在他脑海里重现。
幻想又不犯法,他爱怎么想就怎么想,他就变成了八点档里的灰姑娘,被豪门公子何筝娶了家,婚礼当天听见何筝跟闺蜜通电,闺蜜说自己已经怀了何筝的孩子,要何筝看着办,他原本想咬着牙先把仪式办完,程荣升摔掉他的改口茶突然大喊“我不同意”,程艾琳笑眯眯的,旁边又出现了个恶狠狠的艾琳,吓得他往后退步,踉跄进闺蜜的怀里。
杜夏的白日梦进展到闺蜜长着一张庄毅的脸后彻底清醒。别开生面的荒诞感让他自嘲的笑了笑,他的笑并没有被镜头那边与程艾琳密谋策划的何筝看到。不过那个梦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让杜夏醒悟出一种可能性,即程家为什么一定要何筝回去。程荣升已经快六十岁了,再龙虎精神的男人到了这岁数也难再下种,都是私生子,那些八卦新闻里的歪瓜裂枣和何筝比都没法比,如果杜夏是程荣升,也会把何筝的儿子当正统的孙子。
这一瞎想的假设把杜夏吓了一跳。他何德何能假设自己是港岛首富,揣测那个阶层的利益决策,他又感到一阵失魂落魄,是想到何筝很有可能要结婚,像程荣升当年迎娶港岛总督独女那样抱得美人归。
而他只是个普通人,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仿画民工。如果何筝是庄毅,庄毅肯定二话不说选名媛闺秀,不对,庄毅有阿珍了,庄毅都未必会为了应许的面包放弃阿珍,厌倦旧生活到一出现在酒会宴席就打哈欠的何筝……
杜夏狠狠地摇头,思绪彻底混乱,被一颗新生长的种子有了可趁之机,藤蔓枝节缠绕着这些芜杂思绪向上抽芽:如果,他是说如果,如果是他带何筝私奔,他们又会去哪里。
肯定不是欧洲。杜夏人生地不熟,只会是何筝的累赘。也不可能是港岛。这里的消费水平比蓉城还贵。但如果是别的城市,哪怕是蓉城,继续在大卫村,他们就能安稳地把日子过下去。
日子不就是衣食住行柴米油盐,未必要精打细算,他们就能过得不错,也用不了几个钱。眼光长远如程荣升对后代的要求都只有守业,因为个人的吃喝享乐要不了几个钱,被欲望驱使的无底洞般的投资才是家业败落的契机。杜夏每天工作,吃饭,睡觉,他的境界不比程荣升低,他——
杜夏狠狠摇头,又扯远了!
可他也有点停不下来,越发觉得跟何筝还有可能性继续在一起。
他甚至滋生出一个大胆的幻念,奢望着,如果他能给何筝生个孩子,何筝是不是就能不结婚。
这个念头让他的汗毛和鸡皮疙瘩全都竖起,在此之前,生育是他想都不会想的禁忌,连他这个普通人的生活都如此颠簸,他怎么舍得再带来一个生命到这人间来受罪。
他之前从未有过这样的考虑,但如果是和何筝,那个孩子的父亲是何筝。
谁也不知道何筝是否能成为一个好父亲,何筝也不是个完人,有多好,就有多坏,有多温柔,就有多恶劣……
但何筝至少是鲜活的。如果有一个生命在耳濡目染中继承何筝的品行,而那个生命又流着杜夏一半的血,那是否就等于他一半的灵魂也拥有何筝的勇气。
——那种自己从未拥有,却心生向往的勇气。
审讯室里的杜夏又自顾自笑了一下,傻傻的。但当警察再来关心,并试图继续交谈,他唇齿间吐出一个“不”字,清楚而坚定。
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他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等候里想通了什么。但当他走出警察局的大门,走向被迈巴赫挡住退路的何筝,连何筝都没察觉到牵手后先勾起手指的人是杜夏。
大半年的共事和同窗竟不及几小时的独处别离。再相见,杜夏已看清自己的内心,决意要和何筝一路走下去。
第87章
重新坐上那辆迈巴赫,杜夏原本想问何筝,他那天到底都说了些什么话。
这是他一直好奇想知道的。越是无法从自己的记忆里出挖个所以然来,越觉得还挺浪漫。阴差阳错是他和何筝,机缘巧合也是他和何筝。那句经常被用来当文案的话怎么说来着,上帝是最好的编剧。他稀里糊涂和何筝走到今天这一步,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命中注定。
更巧合的是,他在车内咖啡杯架边上看到了一本画展宣传册。若不是封面明确写着这个月末的日期,他差点误以为两人穿越回了一年前的那场梵高画展,但这场月末的慈善拍卖展出的作品也不再是梵高,而是克利姆特的《水妖》。
杜夏翻看那本宣传册,停在有小型交响乐团伴奏的那一页上,久久凝视。他笑,想跟何筝开句玩笑,问他今年是不是又要去弹《欢乐颂》,何筝的眉头从上车后就没舒展过,皱得他心疼,鬼使神差伸手去抚摸,柔软的指尖像行舟划过的水流。
何筝顺水推舟枕在了杜夏的大腿根上,罕见地暴露出一丝脆弱,杜夏全程给他的太阳穴做按摩,手法柔稳,让疲惫不堪的何筝恢复了些精气神。抵达酒店后杜夏偷摸把那本宣传册揣兜里了。就连吃饭的时候,杜夏都有在琢磨怎么让自己显得活泼些,别那么无趣,甚至打了遍腹稿,要有样学样何筝的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借那副《水妖》聊到同一个画家的《达那厄》。
犹记得刚收何筝当学徒那会儿,在书店,还是何筝偏要给自己念原文,说达那厄是希腊神话里一个王国的公主。她的父亲听信外孙会将自己杀死的预言,就把达那厄关进高塔不与外人相见。
那本艺术史里还写,宙斯垂涎达那厄的美貌,化作金雨使她受孕。人都被关进高塔了!神想要她怀孕,她就不得不怀孕,可见命运的不可抗拒性。杜夏模仿何筝借古喻今、开口阿喀琉斯追乌龟闭口俄狄浦斯的那种信手拈来,想借这个故事类比一下两人的经历,但又觉得这个文本有点不对劲。
再仔细回忆了一番,何筝当初在书店里,好像就敢明目张胆和自己有肢体上的亲密接触。他难不成那时候就对自己有意思,大庭广众之下牛子贴上自己就梆硬。
杜夏脑补得脸烧红烧热,餐桌下的双腿难为情地贴蹭,越想越不好意思,坐在对面的何筝也越来越深情,握住他的手承诺:“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和杜浪被牵扯进去。”
杜夏:“???”
杜夏终于能理解何筝以前为什么会时不时露出无语又无奈的表情。原来两个人不在一个频道上是这种感觉啊。
杜夏原本想等何筝说完再好好解释一下,何筝越来越不对劲,三句不离杜浪和他本人的安危,听得杜夏都懵了,反应过来后更是拳头都要硬了,反问何筝:“你还有几根肋骨?”
——你当初为了跟原生家庭彻底说再见,可以把与出生时等重的血肉以及两根浮肋都挖出来,你现在竟然又要回去。
回去也没关系,有钱人的生活谁不羡艳,但你为什么要口口声声说全都是为了我,为了我,却又要把我推出去。
就很荒唐。
杜夏从小到大忍受惯了,头一回爆发出这么大当量的怒气,气到都没意识到自己在生气,不仅甩何筝的手,还甩他脸色,甩他气话,说他根本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何筝。何筝先是很错愕,也跟着重新认识眼前这位耍脾气的新人杜夏了,他又很惊喜,喜出望外地将闹着要走的杜夏搂回怀里,杜夏又捶又踹想从他怀里逃离,挣扎间睡袍彻底掉到腰际,反倒像是在欲迎还拒地投怀送抱。拉拉扯扯之际,何筝顺势将忍人推搡进卧室扑倒在床上。何筝压住杜夏的腿,直勾勾地盯着他,距离近得两人鼻息都能互相喷到对方脸上。
“那你说说我到底什么样?”何筝蛮力将杜夏双手高举压陷在头顶上方的被褥,有点挑衅地故意道,“满意吗?”
杜夏胸膛裸露个干净,被压制得动弹不得。也不是完全不能动,只是他自己也知道,动弹幅度再大点,身上这件松松垮垮的睡袍就什么都遮不住了。
只得咬着牙。何筝盯着他,他也死死地瞪回去,良久才怼了一句:“你个大渣牛子!”
何筝被逗乐了,差点笑出声。
这也不是杜夏第一次语出惊人,何筝正要重提杜夏其他的经典语录,比如那层膜就当送自己那句,他正要揶揄埋汰,重提杜夏口不择言的黑历史,却发现杜夏眼眶红了。
他心也跟着软了,扣住杜夏手腕的力道卸下,杜夏挣了挣,却又没真的挣开。
何筝心又开始颤。他俯身,鼻息近到杜夏唇边,杜夏侧了侧脸,又没彻底将他撇过去。
吻最终落在杜夏的眼角。
再把杜夏抱起来,那件睡袍连着绑带,都静躺在空无一人的大床上。
第88章
套房客厅的沙发组每一张都大到能睡下一个人。何筝将光着身子的杜夏抱到侧边的欧式实木真皮太妃椅上,杜夏屁股陷进柔软的躺椅,正要平躺更方便何筝玩弄,何筝掰开他大腿根的双手停留在原处,示意他继续这么坐着。
太妃椅太宽,杜夏后背贴不到沙发背,脊椎放松下来有明显颓驼的弧度,何筝松开一只手绕到他背上,指腹停留在杜夏瘦到支起皮肤的脊椎骨,细细地摩挲,并没有施加更多的力道,何筝的后背倏地挺直,像把反卷的弓反向绷起,单薄的皮肤也顺着那道缝隙陷进去。
杜夏的脖子也扬起,要不是有何筝扶着腰际,往后倾的上半身肯定倒进沙发靠背里。
“啊……”杜夏视野里的天花板呈现出变焦的晕眩感,艰难地垂眼,跪坐在他大敞开腿间的何筝正含住他的性器,从龟头到没有囊丸的末端,全部都能吮吸进去,唇瓣贴上杜夏光滑的没长毛的私密处,像吻落在最隐秘的世界里。
杜夏难耐地又泄了两声很轻的声音,紧紧抓住何筝的头发。
他头发理得太短,还没何筝现在的长,摸起来很无趣,但他发质其实明显比何筝的软,他却纳闷何筝的头发手感怎么能这么好,摸到了,就舍不得撒手,毫无章法地揉乱,还大着胆子将人脑袋拽起来,要何筝抬眼看他。
他从何筝发浅的眸子里看清自己的模样,又难为情地将目光挪向别处,腿根又情不自禁地夹紧,夹住何筝的耳朵,不要他分心。
这绝对是何筝第一次这么中规中矩地给杜夏口。绝大多数时候,这都不是个单方面的前戏,两人总会很快调整姿势到杜夏也把何筝的吃到嘴里,就算频频干呕也要深喉,就怕何筝觉得不够舒服刺激,何筝也有更多会让杜夏难堪的花样,杜夏很有自知之明当玩具容器。
但这次,何筝单纯就只是给杜夏口交,单调但不乏味地像在完成某种迟到的仪式。反倒是杜夏等不及,握住他的手腕要他摸摸性器后头,那道缝隙逐渐湿润黏腻,何筝再不照顾,泌出来的水就要滴在真皮太妃椅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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