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牧长风成了牧野,与他虽没了师徒之名,可对他的好感究竟还是受前世的感情支配而生,自己如果坦然受下,也不知于他算不算是种欺骗。
只见他双眸黑亮,这般小狗一样地眼巴巴瞧他,要温涯硬下心肠来,假装不知,那却是太难了。
他想了想,温和道:“因为你想见我,你不放心。”
牧野听见他亲口说了出来,耳朵尖红的更厉害了些,却抿下嘴角,沉下眉头,眼神认真地回答:“是,我想见你。”
他想起那天温涯发烧烧得人混混沌沌,被他抱在臂弯里,人不知是昏是睡,神志不很清醒,忽然迷迷糊糊地半睁开眼睛,眷恋不舍地看着他,将手伸向他的脸颊,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句“师父走了”。那一刻,他的心中生出了一种很奇异的感觉,就仿佛是从哪儿听见过这句话似的,一时呼吸困难,周身巨震,恨不得将他抱得再紧些,以血肉筑成堡垒,将他包裹起来,让他永远也不离开他的身边。
将他安置在医院,他赶着回去参加联排,这样风尘仆仆,便是他年轻力强也十分疲惫,在后台候场时他断断续续地小睡,每个梦里都是温涯。
他梦见他站在云雾缭绕的崖际,怀里抱着一只眼睛上缘有两线白毛的小豹子,抚弄得它咕噜咕噜地哼,眉眼柔和慈悲,笑着朝他挥挥手,叫他过来;他也梦见他伶仃孱弱,深夜里独坐在桌案前出神,提着笔的腕子青白,落了笔写下一个“牧”字,便又苦笑着将纸团了,丢在一边;最后一回,他梦见他睡在他的怀抱里,努力地睁大眼睛看着他,伸手轻轻触了触他的脸,歉然地说“师父走了”。
他惊醒过来,心脏狂跳,眼中猝不及防地滚下两颗泪来,心中只余下一个念头,便是快点去见温涯。
他打开手机订票,查看航班信息,联排持续到午夜,他便坐六点钟的飞机。
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疯了,可他的身体里肆虐着一种强烈的情感,摧枯拉朽般地毁灭了他的全部理智。
他目光炽烈,朝他又欺近了些,用一种带了些疯狂的语气低声问道:“之前问的不作数,今天我再问你一次,我们之前就见过,而且不只是见过,是不是?”
温涯未想到他竟会问出这样一句话来,心神激荡之下,眼圈都迅速红了起来,好半天才气喘吁吁道:“你……你记得多少?”
牧野神色一松,随即一喜,忽然用力地将他箍进了怀中,低声说:“也就是说,我们的确见过,你早就知道。”
温涯被他紧紧抱着,一时不知此刻是梦是真,鼻端都是那股温暖干燥的琥珀香,耳畔是牧野带着疼痛的微哑的声音,“我差点以为自己疯了,我从第一次见你,就开始梦见你了。”于是顿时便心疼了起来,怜惜地在他的上臂抚了抚揉了揉,嘴上却颠七倒八不知该说些什么好,眼泪无意识地滚了下来。
如此被他抱了片刻,方才平静下来,缓缓道:“是,你没有疯,我们早就见过。”
牧野捧了他的脸去抹他的眼泪,一派亲昵熟练,也不嫌脏,双眸澄净,白水鉴心,想了想,忽然没头没脑地说:“那就像黄袍怪和百花羞。”
二十岁出头的半大孩子,该是看科幻电影和超英漫画长大,温涯倒是没想到他竟对转世轮回之事接受良好,还从自己的过往经验里找了个参照,不过——
“黄袍怪是谁?我没听过。”
牧野说:“西游记里的妖怪,百花羞是个公主,黄袍怪是为了她才下界为妖,结果她不记得了。”
他顶着一张酷脸干巴巴地讲故事,温涯听着听着便忍不住想笑,他轻叹了口气,摇摇头说:“那不像。”
“我只是你的师父,你的百花公主,不是我。”
第26章 【倒V开始】
温涯还是温祝余的时候,也曾试图探索过牧长风的心上人究竟是谁这个问题。
他初来乍到时《丹衷》只看完一本半,故事才刚刚进展到牧长风在笼斗场中展现出了惊人的实力,被老魔尊麾下的右护法夜非白带入血煞宫,连斩十大长老,四大堂主,之后又对战左右护法,最终十六战十五胜一平,取代原本的左护法,成为了新左护法这段剧情。而与牧长风疑似会产生感情瓜葛的人物,就只有笼斗场中的妖族女奴,后来成为了他义妹的雪妖依霜。
雪妖依霜,初登场时貌若无盐,满面生疮,在笼斗场做的是最繁重的粗活,日夜受斗奴们捉弄戏耍。牧长风为师门所弃,侥幸从鬼哭崖下死里逃生,又因为觉醒了部分魔血,被魔族发觉,掳去为奴,伤势还未见好便被送去笼斗供人取乐,饶是狼狈至此,骨子里犹有一份傲气,不屑与那些恃强凌弱的斗奴为伍,后来还为了依霜与斗奴们起了龃龉,结下仇怨,被暗中下了黑手,险些死在一场笼斗之中。
幸有依霜日日来为他裹伤喂药,侥幸保住一条性命,身上来自父亲的四分之一魔族血脉也恰在此时完全觉醒,这才有了后来的连斩十大长老四大堂主,入血煞宫,为左护法。而依霜也被他一并救出了囹圄,卸下了为求自保的伪装,牧长风始知这只小妖竟天生生就倾国之貌。
二人本是曾一同患难、以性命相托的交情,依霜又不仅貌美,还一副玲珑心窍,冰雪聪明,是世间不可多得的女子,便是说二人没有男女之情,彼时只将书看到这里的温涯也是不信的。可真当他亲眼见到依霜与牧长风是如何相处,却不禁有些惭愧——原来他二人以兄妹相称,便当真是以兄妹相待,并无一丝狎昵,唯有风清月白。
排除了依霜,书中戏份吃重的女子便只剩下代表人族势力的人皇长姊,丹衷五人组中的另一个重要女性角色斐姝。
斐姝,天生反骨。
人族甘愿供奉天神,俯首称臣,得以在上次神魔之战中苟且,比之近乎覆灭的妖族、元气大伤的鬼族,和退守一隅的魔族,已算得上是大幸。只是,从此人族再没有与神族平起平坐的资格,有的只是源源不断的沉重供奉,和如蜉蝣般渺小短暂的生命。这样的命运,从斐姝的祖辈便已开始,已经持续三代,还未有人胆敢说出一个“不”。
无人敢说,便由她来说,无人敢争,便由她来争。
相识之初,谁也未曾料到,这个只身单骑,双脚踏过龙潭虎穴、刀山剑树的女子竟会是一个公主。
温涯头次见到她时,还未在书中看到她登场,只是见她与长风并肩而行,红衣女儿潇洒一笑,说牧兄,我不求长生,你跟夜兄不必费心替我炼丹求药。将来便是我寿尽而终,也早已在人族留下火种,自然有人去完成我的未竟之业,我信人族绝不会世代为奴。
那样的气魄,豪情和豁达,他还记得那一刻他心中生出的那种动容。
只是她虽这样说,长风却从未放下寻找续命灵药的执念,一半是为了他,另一半,温涯揣度,或许就是为了斐姝。
长风心里那个不能说的人是斐姝,直到温涯穿书回来前,他心中都是大致这样猜测的。
他想,他金丹破裂、元婴飞灰,便有洗髓伐筋,重筑血肉的神药,怕也回天乏术,但若要为斐姝求长生,却要容易得多,总归会有法子叫他如愿。
可当到他重回到此间,一页页翻完《丹衷》的结局,却发觉原来斐姝也待他并无一丝情愫,更不曾与他长久地相伴相守。
少年们终归要长大,于是唯有背负起各自的使命,散落天涯,遥遥相望。
《丹衷少年行》的作者说,他的故事不写爱情,写的是一段少年意气直冲霄汉的时光,如果主角团五人之间有任意两人生出情感瓜葛,那么整个故事的气质都会和现在不同。读者吐槽说,所以是和尚文,作者便回应说,也不能这么说,牧长风也许曾爱过什么人,只是那场爱情发生在他的故事里,而我的故事里没有记录。
所以他也无从得知,长风心中的人究竟是不是斐姝。
不过无论是谁,总归不会是他温涯。
因为他曾亲耳听到,夜非白调侃他对他这个师父在意太过,而长风冷声要他放尊重些,说他是他的师父,他如若怀有此心,便是禽兽不如。
*
温涯兀自出着神,忽觉手腕一紧,竟是已被少年人牢牢地抓住了。
“我的确不知道太多过去的事。”
他凑近了些,认真地对视上他躲闪的目光,眼中有浓烈的情绪,眉头微微压下,“但我信我的感觉不是假的。”
“你可以没有相同的感觉,可以觉得我是一厢情愿,但在那个我心里,你绝不会仅仅是师父。”
温涯感觉到一阵心脏麻痹一般的痛苦,连呼吸都不敢用力,他脸上神色未变,稍稍往后移开了些身体,想了想,安抚一般地说:“那是因为你重情,别人对你好过一分,你就要还十分——从前我是你师父,你自小就跟着我,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我对你不那么好了,你也没有记恨,还在我落魄时收留了我,耗费了很多心血救我。不过,你我之间,绝没有逾越师徒之份。现在你只记得起我一个,对我又本来就有些雏鸟情结,所以可能下意识把这种感觉放大了……”
牧野关于前生的记忆零零落落,多是霜雪峰上事,除了那只头上还未冒出角来的小狰兽,大多未写在《丹衷》书中,再加上虽然一样是师徒,但温涯与书中的温祝余个性并无丝毫相像,书中的牧长风与温祝余的故事也与二人有所不同,因此暂时并未察觉自己就是《丹衷》里的主角牧长风一事。而温涯总觉得告诉一个人他其实是从书中而来,简直比前世今生之事还要荒唐残忍,心中也担心他难以接受,因此便只向他说明了前世因由,并未提及此事。
牧野听到他如此说,心中其实并不如何信服,眉头不由得锁的更深了些。只是见他脸色愈发不好,究竟是不忍咄咄逼人地非要与他说个清楚,只得将他身上披着的他的外套裹了裹严,还未等他反应过来,便起身将人牢牢地抱在了臂弯里,送回了床上。
温涯给他吓了一跳,刚想说自己能走,便已经被他妥善地放下,盖好了被子,只得有点尴尬地自己扯了扯被角。
牧野前两回抱他,一回是他熟睡时,一回是他发了高热人病得神志不清,这回趁着他醒时抱了他,松开了手自己也觉窘迫,立在他的床边耳朵又泛起了红。他在他的身边坐了下来,虽然耳朵还红着,视线却并不移开,如此看了他片刻才开口说:“不管从前怎么样,现在你已经不是我师父了。”
“我不是小孩子,心里清楚自己对你究竟是哪种感情。温涯,我对你,是第一眼见到就连今后要去哪里结婚都想好了的那种喜欢。如果你觉得不行,接受不了,就拒绝我,今后我单恋;你不拒绝,我就当你也喜欢我了。”
他太直白,也太虔诚,连告白都说得像宣誓一样郑重,温涯感觉自己胸腔里像是住了一只鸽子,马上就要冲破他的骨骼血肉,飞出去了。
他好半晌才找到自己的声音,艰涩地说:“你还不了解我,而且,从前心里很可能已经有在意的人,只不过是暂时还没有想起来,我如果就这么答应了你,对另一个你不公平。”
牧野说:“那你就把我和他当成是两个人。上辈子的事既往不咎,现在你的未来同事想追你,因为你长得好,人可爱,做饭好吃,他的猫儿子也喜欢你,这个理由你能不能接受?”
“你说我不够了解你,我承认,但是你要给我机会。”
牧野感觉在自己短暂的二十一年人生体验当中,还是头一回这么冲动地去做一件事,不过这些话就这么一点阻碍也没有地说了出来,倒是并没有什么难堪的感觉,顶多是掌心出汗,口唇发焦,有点等待考试放榜般的紧张。
如此两厢沉默了片刻,温涯终于轻轻开口回答说:“那就试试吧。”
他终于下了决定,心头忽然一阵轻松,想了想,又语气平和地补充说:“如果有一天,你想起来你心里的人是谁,我们就到此为止。你不需要觉得为难,也不必有歉意,如果你心里记挂着别人,还硬是勉强自己,于你于我,都没什么意思。到时候,我也去认识别的人,咱们也算是各得其所,善始善终吧。”
牧野聪明敏锐,很快便懂了他话外的意思,知道他并非对自己无意,只不过是因为上辈子的自己对他并无恋慕之情,所以他虽然答应了下来,却不敢沉湎太深,不敢抱有他们的关系能够长长久久的期待。他忽觉心中隐隐地疼了一下,暗自道,也不知上辈子的自己究竟是做了什么,能让他连答应跟他在一起时都想着分开以后,这算是什么?弃猫效应?
好在他还是答应了,今后——
好在他,答应了?
牧野迟钝了几秒,方才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
他方才还团在一起的眉头终于松弛了下来,伸手撑在他的枕边,双目有光,看了一会儿,终于像只初次猎食的小豹子,勇猛地朝着他的双唇发起了冲锋。
第27章
就在这还差几厘米的当口,病房门被“吱呀”一声推了开。
李乐手里提着饭盒,瞧都没有往这边瞧,直愣愣地便进了屋,把餐盒往茶几上摆,一边摆,一边嘴上也没闲着,他说:“哥,小丁哥刚刚找到一家店,那个蛋黄狮子头真是绝了,现在你还不能吃,不过野哥可以吃,所以我们就买了一份带回来,还给你带了荠菜小馄饨,也很好吃。哎,人家江苏人民是真会吃,狮子头里加蛋黄——昂,野哥好!”
李乐这两天跟他混熟了,也没有一开始那么拘束。温涯脾气好,他跟小丁一起打排位,一开始两个人连声都不敢吭,怕他嫌吵,温涯是在大舅家里长大,底下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早就习惯了看半大孩子吵吵闹闹,心中并不介意,便跟他们说不必小心拘谨,眼看过年了,难得有两天玩一玩,索性玩的开心点。听见他这样说,他们这才自在了起来,却没想到一时忘形不记得敲门,结果直接看到了不该看的画面。
可以,很值得投稿一个社会性死亡小组。
牧野直起身,恢复了面瘫酷哥脸,矜持点头,顶着红耳朵淡定问道:“丁哲呢?”
李乐也假装无事发生,磕磕巴巴地回答:“哦,哦,小丁哥,他去买水,应该,马上就回来了——”
温涯不知怎地,忽觉有点想笑,只得抿了唇角忍住,转移话题说:“不是说买了小馄饨吗?”
李乐这才反应过来,赶忙给他拿餐盒拿筷子,接着先前的话茬,说起今天吃到的馄饨味道如何鲜美,酱排骨看上去有多诱人,下次一定要点一份尝一尝,才算是把方才的尴尬岔了过去。
温涯犯了胃病,身体里有炎症,断断续续地发烧挂水,胃口不怎么好,吃了几个便觉嘴里发苦,只又喝了一点汤,牧野见他不吃了,便自然而然都又把他的碗端走,几口收拾了剩下的。饭后,买水回来的小丁很有眼色地拉走了李乐,很快,房间里便又只剩下他们两个。
17/95 首页 上一页 15 16 17 18 19 20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