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岸很固执:“不行。不然今天的酬劳你一分都别想拿到。”
容斯言目带冷意地看着他。
陈岸却忽然露出些许愉悦的神情。
“你快恨死我了,是不是?”他轻声道,“真好。你越恨我,我越高兴得要笑出声。”
总好过那些漫长无望的时光里,你从来都看不见我。
一个无声的跟屁虫。
一个可有可无、乖巧沉默、随时都可以抛下的小学弟。
第12章
作者有话说:
是的你们没猜错,小狗就是个死傲娇怪= =
宁可事后偷偷在垃圾桶捡回来= =
(垃圾桶是干净的)
(小狗特意换了新的塑料袋)
容斯言大概可以理解陈岸的想法。
的确,他现在只是一个替身,没有人格没有自我意识,那么只需要乖乖听话,听从雇主的喜好,换上他喜欢的颜色风格的睡衣。
那些属于他自己的过去,都要和二手行李箱一起,清扫进时间的垃圾堆。
陈岸不关心他是谁。
他只需要扮演好中学时代的“郁风晚”。
容斯言在洗手间换好了新睡衣。
纯白,缎光,轻薄的丝绸质地,轻盈得像一朵云。
他太过瘦削和苍白,以至于不大的睡衣在他身上松松垮垮,露出大片细滑的皮肤。
抬起手腕,袖子就顺着滑下来,露出一截细细的小臂。
彩云易碎琉璃脆。
容斯言觉得自己这副面孔实在是和骷髅无异,平凡而病态,没有丝毫美感,不明白陈岸为什么对着这副尊容的自己还能兴致勃勃。
就算眼睛勉强称得上漂亮,那也只是一双眼睛而已。
想来,陈岸的快感或许就是看着他的眼睛安在这样一副平庸的面孔上。
还有什么比暴殄天物更残忍的呢。
他换上平淡漠然的神情,走出门去,询问陈岸今天是否还有其他事情需要他做,没有的话,他想结算今天的“工钱”了。
陈岸从新闻里抬起头。
微微怔住。
容斯言自己看来平淡乏味的身体,在他眼中,却仿佛是故意存了暧昧和引诱的心思。
宽大的睡衣,衣领松松垮垮,没有扣上最上面一颗扣子,因而露出大片雪白的皮肤,让人想狠狠拍上去,掐捏蹂躏,留下红色的手掌印。
因为天气热,袖子是挽上去的,松松地搭在臂弯,稍一侧身,就能看到袖管深处若隐若现的曲线。
长裤也是和上衣一样的丝绸质地,柔软贴肤,微微弯下腰,就会勾勒出挺翘的臀部和笔直的大腿。
尤其还是刚刚洗了澡,耳边冒着水汽,嘴唇不像平常那样苍白,而是微微张着,泛着淡淡的莹润的红。
整个人仿佛是被撬开的母贝,新鲜,水润,引人侵犯。
与中学时代相比,高了些,瘦了些,但是愈发骨肉匀停,身材舒展,该有肉的地方都很挺翘,腰肢细瘦得两只手就能堪堪握住,青涩之上更添了几分成熟的引诱。
跨越这么多年,对他的吸引力反而变本加厉。
容斯言见陈岸不发一言,迟疑道:“有什么问题吗。”
陈岸站起身来,走到他跟前,居高临下地望着他。
“你……”
他的舌尖打了个滚,似乎本来想用什么恶毒严苛的话来评判他,但是话语在舌尖滚了一圈,死活说不出来。
便有些气急败坏:“谁让你穿这件衣服的。”
容斯言:“……?”
陈岸又忍不住似地看了一眼,厌恶地撇过头去:“真是糟蹋了好衣服。”
容斯言自认心静如死水,也不免得在心里腹诽陈岸神经病。
强迫人穿衣服,穿上了又嫌难看,这不没事找事么。
他自幼不在意自己的容貌,但也知道自己的面孔是合乎社会审美标准的,无论出现在什么样的场合,都会迅速成为场上的焦点。
后来回国前,才会刻意把那些特征抹去。
他不后悔做了手术的决定,但亲耳听到陈岸嫌他丑陋,不免还是有些感慨。
想起高中的时候,陈岸主动当他的小跟班,帮他挡掉无数雪花一般飞来的情书,里面甚至有不少来自男生。
他跟陈岸抱怨老师又找他谈话了,明明那些情书又不是他写的,为什么每次都要找他的麻烦。
陈岸干巴巴道:“谁让你长得这么大祸临头。”
听起来怎么这么像骂人。
他踹陈岸,问他什么叫“长得大祸临头”。
就是很能惹祸的意思,陈岸慢吞吞地说,别人一看见你,就想干坏事了。
这算是陈岸说过,为数不多的,算得上浪漫和出格的话。
容斯言这么想着,又有些心不在焉。
不知道是不是和陈岸接触久了,最近那些往事总是一件一件回到他的记忆里,让他情不自禁在脑海里搜索关于陈岸的记忆。
仔细找寻那些微妙的支离破碎,蛛丝马迹。
陈岸让他帮忙换药,说文扬今晚有事,不回来了。
原本只是普普通通的换药。
解开绷带的时候,容斯言却忽然想起那天陈岸吻在他颈侧上的触感。
灼热,滚烫。
强硬,侵占。
他原先以为陈岸只是借此羞辱他,毕竟男人之间的侵犯可以有很多种含义,可以是羞辱,耻笑,也可以是展示力量和肌肉。
在战争中,这甚至是一种刑讯逼供的手段,不掺杂任何爱欲。
可是无数的回忆潮水一般涌来。
那些青涩得能拧出汁水的日子,陈岸曾经无数次默默跟在他身后,在他醉得半死的时候背他回家,每天早上在他书包里塞三明治和牛奶,在新年晚会的最后一秒气喘吁吁地跑进来,送给他新年落下的第一片雪花。
他忽然有些迟疑了。
陈岸看出他的心不在焉,皱眉:“你在想什么。”
容斯言回过神:“我在想……郁风晚。”
陈岸:“想他做什么。”
“好奇,”容斯言垂着眼睛,掩藏掉自己的情绪,“你说,他抛弃了你。”
陈岸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竟然和平地和他聊起来:“嗯。”
容斯言:“是怎么……”
陈岸:“我人生中最绝望的时候,哭着去找他,但是他正忙着和朋友参加派对,拒绝了我。之后不久,他就出国了,没有留下丝毫音信。”
回忆一点一点浮现上来。
他终于回想起,陈岸为什么这么恨他了。
他的的确确,对陈岸说过不可挽回的话。
为了不让陈岸来找他,最后一次通话中,他极冷漠地告诉他“算了,你来了只会让大家都尴尬。我们的确,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容斯言咬了咬下唇,轻声道:“或许,他当时遇上了麻烦,有别的隐情。”
陈岸盯着他:“什么隐情?”
容斯言:“……我不知道,随便猜的。”
他犹豫半天,还是没忍住问了:“所以,你喜欢他?”
这话问得有些脸大,但他实在是很想知道。
毕竟相处的那两年里,陈岸从来没有表露过丝毫超出友情的蛛丝马迹。
心想,反正陈岸又不知道他的身份,问就问了。
陈岸却忽然微妙地变了脸色。
沉默片刻:“是,我是喜欢男人。”
紧接着,却又轻蔑地道:“不过,谈不上什么喜欢。只不过没尝过这一口的,就一直惦念着罢了。”
容斯言一怔。
陈岸懒洋洋道:“他长得漂亮,当时是学校校草,又是跳芭蕾的,追他的女生很多,男生也不少,我看他第一眼就想睡他。后来替他挡过好多情书,平时没事就跟着他转,打打饭买买奶茶什么的,就是想十八岁之前把他弄到手,睡上几次。不过没等实现呢,他就跑了。”
他用极轻佻又恶意的语气继续说着:“可惜吧?我也觉得可惜。人啊,就是贱的,没尝过的东西就越想要,这才惦记了这么多年。”
说着,砸吧了几下嘴,上下打量他一番,略微嫌弃道:“你也就眼睛像他,要是整张脸都像,我第一天就把你操得下不来床了。”
容斯言面色僵硬。
原本换药的手也僵在原地,全没了主意。
陈岸欣赏着他的脸色。
原本应该心中畅快无比,却不知为什么,心绪卷作一团,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仿佛有人将柳叶刀插入他的身体。
细细密密,一点一点,挖开了他的心脏。
伸出长刀的时候,自己也被一点一点剖开了。
每吐出一点恶毒和快意,心脏也随之震颤,仿佛遭受了同样的凌迟。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向容斯言捅出的刀,掉过头来,对准了他自己。
陈岸心下烦闷,忍不住地去看容斯言的脸色,却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
想看他生气?发火?哭泣?
好像都不是。
可是不是这些,又能是什么呢。
他原本的目的,不就是想报复他,让他尝到和他一样的痛苦吗。
大约过了一分钟,容斯言慢慢收起了僵硬的脸色。
他的面孔恢复了平静漠然,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重新抓起绷带和药膏,安静而利落地,帮他换好了药。
陈岸观察他的神色:“怎么,你替他不平?”
“没有,”容斯言安静道,“我去休息了。”
陈岸有意激怒他:“怎么,还是我说你长得不如他,你嫉妒了?”
容斯言始终垂着眼睛。
他不再正着眼睛,认认真真地看他。
而是轻飘飘地移开目光,仿佛不屑再与他交谈。
“是我僭越了,”他轻声道,“往后,与我无关的事,我不会再多问了。”
作者有话说:
陈小狗,妈妈命令你把嘴闭上!
立刻给老婆下跪亲亲抱抱举高高听见没有![`Д′]
第13章 危险人物
在这个世界上,唐小笛最讨厌的食物是青瓜汁,最喜欢的是法式焦糖布丁。
偏偏那些电视上的专家教授最喜欢和他对着干,一天到晚宣传青瓜汁健康营养对身体好,甜点油腻致痘还长胖。
如果可以,唐小笛愿意一日三餐吃法式焦糖布丁,吃到“世界末日”也不会厌烦。
“世界末日”是他刚从电视上学来的词。
他觉得这是个浪漫而神秘的形容,因为坚持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比如他坚持每天背一首唐诗只能坚持一个月,坚持每天听英语新闻只能一个星期,坚持每天早起跳绳只能坚持三天。
如果有一件事,可以做到世界末日也不停止,那一定是一件非常浪漫而伟大的事情。
可惜,他对法式焦糖布丁的爱,抵不过爸爸的棒打鸳鸯。
“每周只能吃两次,”几年前爸爸就给他定下规定,“周一和周五,其他时间就别想了。”
这一天正好是周一。
原本死气沉沉的上学日,因为法式焦糖布丁而变得甜蜜愉快起来。
蛋黄色的烤布丁,棕褐色的焦糖微微融化,浸润在布丁的奶香中,甜香四溢。
唐小笛眼巴巴地看着阿姨把一大碗法式焦糖布丁端上来。
布丁放在一个脑袋大的玻璃海碗中,均等划成三份。
托盘上放着三只汤匙,一人一个。
“老师是第一次吃,不知道合不合口味,”阿姨笑眯眯地对容老师道,“您喜欢什么口味的,告诉我,回头我给您做。”
餐桌是圆形的,唐小笛和爸爸坐在一起,容老师坐在他们对面。
他穿着一件淡蓝色的半袖衬衫,白色休闲长裤。
不知是不是因为乍到新住处,昨晚没睡好,脸色有些苍白。
容老师礼貌地对阿姨道:“没关系,我都可以的。”
早餐除了布丁,还有欧芹蒜香奶油虾、香蕉松饼、蟹柳滑蛋三明治、牛奶。
唐小笛风卷残云,迅速吃完了三明治松饼和两只虾。
然后心满意足、专心致志吃起了自己的那一份布丁。
因为爸爸规定了,布丁是划分好的,每人一份,谁也不能越界去吃别人的,所以他特意留到了最后。
他吃得极其仔细,从舌尖到味蕾慢慢体会布丁滑嫩的口感,焦糖的甜香。
简直可以称得上是“细细品味,回味无穷”。
然而就在他吃倒数第二口的时候,容老师的勺子突然越过界限,挖走了他的这一块。
唐小笛一愣。
容老师似乎在走神。
他的三明治和松饼基本没动,几乎像是在凭着本能吃饭。
因为布丁的焦糖香味最为浓郁,所以凭着本能,寻到了香味的来源,然后木然地吃着。
没什么表情,好像也并没有吃出食物的好坏来。
唐小笛有些委屈。
他并不是小气,也非常愿意和容老师分享他喜欢的东西。
只是……
他眼巴巴地熬过周六和周日,好不容易熬到了周一,就是为了这一份焦糖布丁啊。
可是要他开口阻止容老师,他也说不出口。
容老师平时对他多好啊,而且还是刚来他家当家教,他怎么能这么小气,连一点布丁都舍不得。
正煎熬着,容老师再次越界,挖走了他的倒数第二口布丁。
依然是垂着眼睛,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
唐小笛决定找场外求助。
他转过头,想可怜巴巴地对爸爸暗示一下,卖个惨。
没想到爸爸不咸不淡地瞪了他一眼:“吃完了就去整理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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