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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鬼吹灯灭(玄幻灵异)——鲜花着锦

时间:2021-10-02 09:54:41  作者:鲜花着锦
  沈连星在一旁默不作声地围观,这时若有所思地垂下了眼皮,盯着自己脚下还沾染着血迹的土地。
  长蛇在这山上时,凶猛无匹,盘起身子小山似的,单单勒就能将他这幅身板勒断,卸开下颌骨就仿佛能将他一口吞了……却原来在烈火中也只够烧这一时半刻,便也就只剩下这么一小堆灰烬了。
  死即如灯灭,甚至不如他的提灯,多少还能有点用处。
  他又抬起头,几乎痴了一样,伸手想去摸一摸那点燎到他跟前的火光。
  青年在旁边不轻不重地‘啧’一声,把他的手拍下去:“别动。”
  想想又补上一句:“听话,小孩玩火尿炕。”
  沈连星:……
  他把手缩回去,憋着点被当成孩子小看的气,不再动了。
  这火燃得快,熄灭也快。
  灰尘余烬皆归于尘土。
  “哎对了,小孩儿,你叫什么?”青年看着最后一点火光消失在黑暗里,才想起来问他。
  他虽然救了自己,但沈连星摸不清他来历,不知道对方在得知了自己的身份之后会做些什么,于是只是谨慎地低着脑袋一声不吭。
  青年也不是非得知道,他很快就改了主意,转过头道:“算啦,不想说也没事,我就不问你怎么这么晚还在山上了。山上很危险,你自己知道怎么下山么?”
  沈连星不知道。
  他今晚孤身一人上山来,全副身心都放在如何拉着那条蛇同归于尽上,自己其实也没指望自己能活着挺过去。
  他仿佛是现在才意识到这个问题。
  不必送死、可以安然无恙地下山去……反倒像是在梦里一样。
  “那你呢?”他直直地盯着面前的青年,问他,“这么晚了,你又为什么要上山?”
  青年没想到他会反问自己,似乎是愣了一下,随即揉了一把沈连星的脑袋,将他整齐的发型弄乱了,才敷衍地说道:“……不告诉你。”
  “你刚刚砍了的那条蛇。”沈连星认真地道,“他们说它是山神,谁都拿它没办法。你杀了它,你比山神还厉害。”
  青年看看他,漫不经心地用脚尖碾了碾地上的灰烬。
  他生得极好看,润白的皮肤衬着堪称艳丽的五官,眉眼皆长在最合适的地方,眼角处有一点拖着尾巴的红色,是刚才那条蛇的血溅到他脸上,叫他随意地用手背抹掉了,为他精致的容貌平添了一分惑人心神的吸引力。
  “山神——”他的声音很古怪地拖长了,像是嘲讽,又像是感叹,“不过是条半吊子的杂种烛龙,不知道几千年前传下来的老血脉了,连返祖都称不上。那样的东西,也配叫自己是山神?”
  “你见过会吃人的山神么?”
  沈连星摇了摇头,他从没见过山神,会吃人不会吃人的都没见过。
  青年忽又看向沈连星,似是调笑,也像是认真地询问他:“小孩儿,我救了你的小命,你打算拿什么谢我?”
  拿什么呢?
  沈连星严肃起来,他在脑子里把自己浑身上下的所有物件都想了一遍。那东西是传家宝,给了人回去要被家主揍的,提灯……提灯不值钱,可是除了这两样之外,他身上好像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小孩苦恼地思索着,脸皱成一团。
  “哎——”青年看得好笑,刚想说他是开玩笑的,就见沈连星摸了摸身上。小孩什么都没找到,于是伸手将束发的带子拆了。那条带子两头坠着温润的白玉,在月光的照射下十分漂亮,显然物件虽小,但价值不菲。
  “我……我现在没有别的能给你的。”沈连星低着头,匆匆忙忙地将那条发带塞进青年手里,发誓一样地对他道,“但我将来……我迟早有一天会成为沈家家主,这东西你留着,到时候拿着它,来沈家找我……”
  “只要我能办到,我什么都给你。”孩子严肃地许诺。
  他这样说着,自己也觉着有点不好意思,像是糊弄人似的,于是不再看青年的脸色,转过身就想走。
  青年站在原地,许久都没有出声。
  沈连星捡起落在树根下的提灯,灯火早灭了,灯芯发挥了最后的余热,提灯中央就剩下个坑,根本连棉绳存在过的痕迹都已经见不到了。
  他轻轻地攥了攥手,没有说话,转身打算摸着黑——滚下山也好,爬下山也罢,最大的威胁死了,别的事总归是有办法的。
  过了这一茬,谁都别想再要他的命。
  青年手里拎着发带,举到光线下,像捧着什么稀罕物似的看了很久。他看看这小孩,又看看山间四处翻飞的萤火虫,想了半天,叫住他道:“哎,小孩儿,别走,给你看个新鲜的。”
  沈连星回头,就看见他伸出手指,随意地在眼前画了条弯曲的线。
  到底是孩子,沈连星睁大了眼睛,就连紧紧握着怀中物件的手都情不自禁地松了,慢慢地卸了力,垂下来,露出半个金属的扇骨。
  发着微弱亮光的萤虫安静地聚集起来,相互团着、热热闹闹地簇拥着,从林间树木的枝条缝隙间穿过去,光点凑在一起,虽算不得亮如白昼,却也着实清清楚楚地勾画出了绮丽的形状。
  下指深山出口,上接无尽苍穹。
  他随手一拨,送了年幼的孩子一条银河。
 
 
第3章 琳琅
  现在已是月上中天了。
  烟景城里的人们却并没有回家休息的意思,反倒是在街上点起了路灯,将城中的街道照得十分明亮。
  街上的游人也多了很多。
  烟景城里无宵禁,重娱乐,治安也好。居民们尽可以在入了夜后随意走动,在夜间开门做生意的店铺也为数众多,大多数是茶室小店一类,都是闲暇时可以与好友同去的娱乐场所。
  城中央有座华丽的小楼,名叫琳琅阁,专卖奇珍异宝,却是从不在太阳落山之后再做生意的。
  琳琅阁的老板名叫晏锦屏,十年前孤身一人来了烟景城,在城中四周转了一圈,也许就是看中烟景城的繁华热闹,就决定在这里安了家。
  城中无人知他底细,晏锦屏虽开了店,本人却并不常在店面里出现,更多时候是请了位年轻的女孩代为掌管。女孩也总像是睡不醒似的,常年趴在柜台后头打盹,乌黑的头发遮住脸,有客人来叫了,或者有伙计们处理不了的事情,她才会慢吞吞地爬起来,管一管事。
  “琳琅阁,琳琅阁呀。”烟景城的居民们向行商或者旅人提起时,总是十分热情地推荐,“如果时间充裕,大可以去逛一逛,逛一逛不花银子的,那里可的确是个好地方。”
  也不知晏锦屏一个外乡人,一开始从哪儿找来的进货门路,琳琅阁——取的是琳琅满目之意,而它在刚刚开门迎客时,就已经担得起这琳琅二字了。
  阁中奇珍异宝之品类繁杂、花样繁多,红木的多宝格上闹哄哄地摆着各样稀罕物件。从西域来的玻璃球和望远镜,到传说中海外仙山上生长的仙草、只有神话里才出现过的珍兽骨骼。简直可以说是囊括四海、包罗万象,哪怕是再见多识广的行商,第一次踏进琳琅阁时,也难免看直了、挑花了眼,所有来此的客人们,都会为那一份繁华而惊叹。
  至于价格,大部分货品定价都公道,左右不会差出它本身价值太多。可总会有特殊的商品,或者价钱奇高无比,或者见到就是缘,只要能找到就白送给你。如果实在出不起应付的银两时,用别的物件交换也可以。
  至于交换到底成不成立,好像也没个具体的准则,似乎全都依仗老板自己当天的心情。
  他说换,杂草也能换奇珍,他若不同意,再稀罕的物件在琳琅阁也值不上一文钱。
  因此这地方白天热闹,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有些是想来寻宝、最好能带两样不花钱的东西回去,有些是来换物……大多数失败,在代管的女孩那里就折了戟。偶有少数成功的,无一不觉得自己占到了大便宜。
  再者——若能有幸碰上老板兴致来了的时候,到前院闲闲地晃一圈,就更好了。有多少人这么暗地里期盼着。
  那位虽是男性,却也着实是这城里一等一的美人,样貌好是烟景城人公认的,只是老板不太往前头来,不能时常见到,令人有些遗憾。
  那么为何琳琅阁一入了夜就必须关门呢?这事从没有人弄清楚过,也没机会去问老板,只能暗地里将之归结为晏锦屏的特殊习惯……或者家乡风俗之类的,倒也算不得什么大问题。
  反正美人的特权,总是要比寻常人多上一些的。
  今夜似乎与往日并无不同,月光皎洁,路上行人结伴来往穿梭,琳琅阁依旧早早地落了锁。
  “本店休息啦。”掌店的女孩李垂珠打个哈欠,从柜台后头把脸抬起来。她睡得太久,白生生的脸上被压出了很深的一条红印,不知道是保持了那个姿势多久,“客人明日请早。”
  店里哪儿还有什么客人,她起得太晚,伙计完成了打烊之前的所有手续,连正门口那把铜铸的大锁都已经挂出来了。
  李垂珠本人对此并不十分在意,她揉了把脸,很闲适地伸了个懒腰,伙计们早就已经开始熟门熟路地自行从偏门往出走,最后一个伙计的脚这时已经迈出店门去了。
  入了夜,这些白日干活的伙计里,只有李垂珠是不用回家的。
  她就住在琳琅阁里。
  楼里瞬间就空荡下来,也没有个别的声息,走道里一片漆黑,只有深处隐隐约约地发着光。透过窗户,模糊地传来烟景城街上行人的谈笑声,隔着一道门,就仿佛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一样。
  李垂珠早习惯了这样的场景,干脆没急着干活,在空荡荡的店里头又柔软地舒展了一下筋骨。过了一会,她才弯下腰,弓起脊背,将两只手按在地上,左右晃了晃脑袋。
  女孩耳朵上挂着两个银色的坠子,长得像铃铛,不过摇摆间并没有发出声音。
  李垂珠四肢着地,曲起两条腿,轻盈地向上一跳。等她再落地时,已经变成了一只体态优美的黑猫,黑猫的皮毛十分光润,从头到尾没有一根杂色——只在尾巴尖上,有一截新雪似的白毛。
  黑猫蹲在地上,优雅地舔舔爪,向琳琅阁的大门走去。
  这门在白日里是向内开的,门槛不高,广迎八方来客。无论是有钱的没钱的、来寻宝的路过的,只要不故意找事,来者是客,皆有伙计热情招待。现在紧紧地关着,门外已经挂着一把大铜锁。
  这把锁是城里有名的机关世家精制的。机簧精巧、开锁方式奇特,须得用钥匙在这边拧拧、那边按按,再推拉个几下才能打开,总之十分复杂,就连钥匙都得请专人来管理才行,在烟景城里只有他们一家用过。
  至于安全性,反正就卖出这把锁的商人自己宣传,用了他们的锁,只要对方不是直接把门板卸开,那么无论是谁再从外头来,也断然撬不开这扇大门了,安全有十分的保障。
  黑猫无声地缓步踱到门前。
  它现在是在琳琅阁里,阁内除了猫之外没有别人,铜锁挂在外头,照理来说门的内侧应该什么都没有才对。
  然而就在这扇门内,赫然也安着一把锁。
  这锁小巧、细致,由某种晶莹剔透的材质做成,仿佛一碰就会碎似的,与大门巨大的体型毫不相配,比起锁来,更像是个什么精致的工艺品。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是谁做了这种多此一举的事?
  黑猫——李垂珠懒洋洋地抬头看了一眼那门。还没等她有什么动作,她的身后就忽然传来‘哒哒哒’的声音,很急促,但很轻,就好像是有什么小型的生物在木头地板上跑来跑去似的。
  “李垂珠——”有个听起来很年幼的声音轻快地喊她,“怎么还没开门?你是不是又偷懒睡过啦,耽误了干活,当心我告诉东家去!”
  “这不正要开呢么。”李垂珠头也没回,把猫爪按在门框上,声音还是女孩的,懒洋洋,带着一点没睡醒的涩意,慢吞吞地道,“晚上客又不多,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东家也允了的。”
  在她身后,从楼阁深处跑出一只雪白的兔子。
  兔子穿着和李垂珠一样的小衣服,立坐起来大概有人小腿那么高,比黑猫要大上好几圈。两只耳朵从脑袋两边耷拉下来,随着它在过道里来回的跑动,很有弹性地轻轻摇摆着。
  它怀里捧着一大把短粗的红色蜡烛,正挨个地往墙壁上钉着的烛台里放,忙得脚不沾地,一时间没来得及接李垂珠的话。
  李垂珠也不再管它,她用爪子在门框上试探了两下,找准了位置,将身体压得很低,随即猛地起跳,一爪拍在了那把小巧的锁上。
  也没见她做别的什么,猫咪的爪子也拿不起钥匙,可她就那么随意地一拍,门锁应声而开,竟然出乎意料的结实,没碎,只是摇摇晃晃地挂在门上,自己默默地隐去了身形。
  店门发出悠长的一声‘吱呦’,向外大敞开着,露出门外景色……
  是与烟景城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世界。
  其实琳琅阁夜间也开门的,只是不再面向烟景城里的普通民众。
  或者说,是不再做人间的生意。
  这扇大门,白天时向内开,外头是连着烟景城,珍宝买卖的活已经做了有十余年。而到了晚上,昼夜交替,木门换锁,越过门槛向外开,通往的就不一定是什么地界了。
  琳琅阁晚上的出口,向来在这世间随机出没,行动没什么规律可言。除了一些相熟的老顾客,手里握有老板晏锦屏亲自发的木牌,能第一时间定位到琳琅阁所在之处。其余无论是神鬼还是精怪,要想进琳琅一观,都得依仗虚无缥缈的缘分才行。
  或者如果有本事,找得到人帮自己带路也可以。
  至于来者——来者皆是客,不管你到底是什么身份,只要进得阁来,晏锦屏自当亲自招待。
  门口大开,门外挂着的两盏走马灯在白天时只是个装饰,这时徐徐亮起,安静地转起来。只不过灯上本该有画像的地方现在空着,看上去就像是两个普通的灯笼。
  晚风吹进琳琅阁,伴随着树叶之间互相摩擦的声响,今日外头是一片静谧的森林。
  琳琅夜来,百无禁忌。
 
 
第4章 夜来
  沈连星走在森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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