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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哥窟(近代现代)——日尧

时间:2021-10-14 08:46:03  作者:日尧
  庄闻初眨了眨眼,问道:“什么时候的事?”
  “你们高三的时候。”
  这件事情庄闻初有印象,因为当时已经傍晚放学了,医务室的老师不在,陈睿楹手臂上的擦伤是他帮忙包扎的,但他不知道打他的人是傅书祁。
  也是那一次,陈睿楹在庄闻初低头往纱布上抹药水的时候,伸手轻轻摸了一下他的头。
  那是一个令庄闻初悸动到连呼吸都忘记的时刻,现在回想起来,却似乎没那么夸张。
  问题就放在舌尖上,但是庄闻初没有问出口,因为傅书祁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他不会回答自己为什么要把陈睿楹揍一顿的。
  “你会不会觉得这种事情很幼稚?”傅书祁双手交错放在桌上,神色很认真,“为了喜欢的人打架,然后向他邀功,听起来就是幼稚中学生才会做的事情。但是我一点也不后悔,早知道有今天,我可能会下手再狠一些。”
  庄闻初愣愣道:“那时候……你确实只是个中学生。”
  傅书祁忽然笑了一下,露出尖尖的小虎牙,指着自己眉毛上的疤痕说:“这是我上小学的时候,天气潮湿摔下了楼梯,磕破的。”
  “……很疼吧?”
  看见庄闻初不知所措的样子,傅书祁的心不自觉陷下去一块,他摇摇头,轻声道:“我说过,如果学长不擅长拒绝的话,很容易被人利用你的善良得寸进尺。”
  “毕竟我确实不是什么光明磊落的人。”傅书祁紧接着说下去,“喜欢,会让人变得贪婪,变得幼稚,甚至变得不可理喻。抱歉,今晚说了很多奇怪的话。”
  那天下午放学,傅书祁在体育室的角落拦住陈睿楹,二话不说就一拳挥了上去。
  因为他看见陈睿楹和黎小棠躲在树下接吻了,而他一直以为陈睿楹和庄闻初是一对。
  他很难描述自己那时候的心情,他为陈睿楹一脚踏两船的行为感到无比愤怒,后来发现原来陈睿楹并没有和庄闻初谈恋爱的时候,他觉得很惊诧,又难以抑制地产生激动的情绪。
  而向陈睿楹挥出拳头的一刻,他还不知道陈睿楹和黎小棠才是一对,却竟然感觉到一丝欣喜和紧张。
  因为那代表着陈睿楹和庄闻初的感情是有裂痕的,他们的“爱”并不牢固,谁知道他有没有机会取陈睿楹而代之呢?
  从那次开始,傅书祁看明白了自己并不坦荡,因为他对庄闻初的喜欢没有那么纯粹,里面掺杂了不愿承认却不可否认的占有欲。
  后来他看过一部电影,电影里的神父劝诫爱而不得的男主角说,嫉妒是一条蛇,会把人的心吃掉。
  傅书祁不可能成为偶像剧里的苦情男二,因为他没有伟大到愿意将自己喜欢的人完全交付给另一个人。
  他想把这样的自己坦露给庄闻初,将占有欲和负面给他看,祈求他能动容,能把自己快被毒蛇吃掉的心救回来。
  ——————————
  作者有话要说:
  “嫉妒是一条蛇,它会吃掉你的心。”是电影《刻在你心底的名字》的台词~
 
 
第二十三章 萤火
  吃过饭以后的时间还算早,傅书祁带庄闻初去了一个离城区有一段距离的湿地公园看萤火虫。
  虽然之前傅书祁说可以当庄闻初随叫随到的向导,但是庄闻初的计划里原本就没有任何景点,都是傅书祁提出带他去哪里两人就去哪里。
  三十多分钟的摩托车车程,看着太阳没入云层,周边的建筑物逐渐变得稀疏,空气愈发新鲜起来。
  城市湿地公园的面积相比郊区的天然湿地要小一些,为了尽可能保护生态,附近没有修筑过多的商业建筑,连入口大门也非常朴素。
  虽然现在已过傍晚,公园的门口还是聚集了很多游客,因为采取限制人流的措施,很多没有提前做功课的人来到这里扑了一场空。
  不过傅书祁有票,两人很顺利地进去了。
  湿地在夜晚开放的只有森林区域,这意味着能观赏的只有树木和萤火虫。
  走进森林之前,傅书祁给了庄闻初一个口罩,等他戴上之后向他伸出了手,庄闻初低头看着那只手几秒钟,没有动作。
  原本跟在他们后面的一对情侣从旁边走过,女生很兴奋地小步往前跑,男生在后面笑着喊她:“快牵住我。”
  像受到蛊惑一样,庄闻初把自己的左手摊开,手心向下,和傅书祁右手的手心贴在了一起。
  傅书祁的手偏了一点角度,宽大的手掌握住了庄闻初的。
  “走吧。”他说,“里面的灯是隔一段路才有的,大部分地方还是黑,要一直牵住我。”
  树高遮天,森林里的气息很清新,潮湿但清凉,属于城市的燥热都被吸收净化了一样,尽管是在黑夜,偶尔两声清脆的蝉鸣和“沙沙”的风吹落叶的声音让人错觉是在郊外踏青。
  “萤火虫在哪里?”庄闻初和傅书祁松松地牵着,一开始有些不自在,后面放松下来,下意识蜷起手指回握了他。
  “再往前一点就能看见了,”傅书祁感觉到了庄闻初的回应,不动声色地握紧了手,说,“我来过,虽然数量不多,但是非常漂亮。”
  恰好走到有照明的路段,头顶上的路灯洒在傅书祁的头发、脸和肩膀上,庄闻初仰头去看他被光影映照得柔和的脸。“好凉快,可惜树长得这么高,抬头看不见月亮。”他觉得有些可惜。
  傅书祁低低地笑了一声,转过头看他:“你看着我,怎么看得见天上的月亮。”
  庄闻初眨眨眼睛,有些不好意思地移开目光,但是不服输:“还能有地上的月亮吗?”
  他们走得慢,后面有别的游客说说笑笑跟了上来,他们往旁边挪了一点,让别人先过去,等其他人说话的声音变远了,傅书祁才说:“还有人间的月亮。”
  这句话庄闻初没听懂,安静地走了一会儿,他干脆换了一个话题:“你是不是很早就买了票?”
  进来的时候看见一大群没有票的人堵在门口,这么热门的景点,不提前预订根本不可能买到当日的票。
  傅书祁抿了抿唇,没有说话。
  庄闻初紧接着问:“你怎么知道我们今天一定有时间呢?”
  又走到了有路灯的地方,直到视线再次陷入黑暗,傅书祁才承认:“我订了每一天的票。”
  萤火虫在森林的深处活动,尤其是接近水域的地方,但是日落以后的水边是拉上了警戒线不允许靠近的,这一批进来的游客只能站在警戒线外观赏。
  这回总算能看见月亮了,有点像童话故事里描述的景色,头顶是月朗星稀,弯钩一样的月牙倒映在粼粼湖面,湖泊的边上是成群的萤火虫,荧荧闪着光。
  “哇,”刚才在入口处碰到的情侣又站在了他们身边,女生搂住男生的脖子感叹道,“好浪漫啊。”
  陆续走到这里来的游客纷纷发出惊叹,也有人拿出专业设备开始摄影,领路的工作人员不断提醒他们要将动静放小,以免惊扰到这里的昆虫。
  庄闻初的手还和傅书祁的牵在一起,他专心地看着眼前的景色,没留意到傅书祁的拇指非常轻柔地在他手背上摩挲了两下。
  从森林里出来,两人坐在出口附近的咖啡店门前,傅书祁点了两杯热牛奶。
  店员很快就将牛奶送上来,庄闻初朝他道谢,双手捧住了温热的杯子。他们一直牵着手在森林里走,直到走过了出口指示牌一段路才松开,刚才和傅书祁牵在一起的地方还残留着干燥温暖的触感。
  庄闻初的掌心温度偏低,除了几个指节因为经常握笔长了又厚又硬的茧子,手的其他地方都是软的,尤其是手背。
  傅书祁喝了一口牛奶,静静地望着庄闻初:“萤火虫好看吗?”
  庄闻初笑起来,点了点头:“很漂亮,我很喜欢。以前只在书本和电视上见过,这是第一次亲眼看见这么多萤火虫……说像星星吧,又感觉萤火虫是有温度的,像灯,它们的力量又很微弱。”
  “萤火虫的寿命很短,”傅书祁说,“几天就耗尽了。”
  “很多东西的寿命都很短,萤火虫、蝉,还有你上次说起过的……昙花。”庄闻初一手托腮,手指碰了碰牛奶杯的边缘,“人也一样,很多人走过几十年的光阴却留不下什么,我很怕会变成那样。”
  “变成哪样?”
  “来到这个世界,却一点痕迹也没有,像那部动画片里说的,去世的人一旦被在世的人忘记,那他就真的永远消散了。”
  庄闻初说:“我记得我妈妈跟我说过,她小时候的医疗水平没有那么发达,我外公外婆虽然是读书人,但对遗传病的认知还是相当局限,把哮喘当作是天大一样的病。”
  所以谢允澜很早就开始思考一些不着边际的问题,像“死亡”和“生命”。她很懵懂地接受了“将每一天活成最后一天”的箴言,颤巍巍地等待死神的到来。后来谢允澜长大了,医学技术发展得很快,她知道这不是束手无策的绝症的时候,已经学会了放开手脚去活。
  “她最后没有因为家族遗传病而死,而是死于一场意外,”说到这里,庄闻初忍不住红了眼眶,“我有时候会想,这是不是一种讽刺。”
  庄闻初不是一个喜欢将情绪外露的人,愤怒也好,悲伤也罢,他都没有与别人分享心情的习惯,从小到大只有那两个树洞听过他最多的心声。
  但是来到这里,他好像很轻易就把自己敞开了,不知道是因为这座海岛有让人放松的魅力,还是单纯因为一直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人。
  刚好飘过的云层遮住了月牙,傅书祁上身微微前倾,专注地看着庄闻初发红的眼睛:“我跟你讲个故事吧。”
  庄闻初将眼睛酸涩的感觉收回去,说:“好。”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出身于长泮岛当地少数民族的女孩。
  女孩没见过自己的父母,从小跟着爷爷长大,她最喜欢做的事情是到村子里的祠堂看戏。跟所有的同龄孩子一样,她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的未来就是留在村子,要不就是到城里当教书老师。
  不过时代总会将人推向无法预知的道路,后来因为旅游业的开发,长泮岛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各个村落与城镇之间开始有许多人来来往往。村里的学校搬到了城市,到女孩上高中的时候,祠堂已经扩建了很大面积,还在旁边搭了一个像模像样的戏台。
  高二那年,女孩偶然在老师播放的影片里听到一位年纪轻轻就在戏剧界崭露头角的学者的演讲。演讲的人潇洒从容,出口成章,女孩被他讲述的内容深深吸引,在这之前她从没意识到那一方小而简陋的戏台可以成为一个世界。
  长达三十分钟的演讲在她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高二的寒假里她对爷爷说了自己要艺考的打算。
  爷爷答应了,加上学校老师的帮助,她最终考到了首都艺术大学的戏剧表演专业,当时做演讲的学者正是在那里任教。
  上大学之后,女孩在表演和戏剧创作方面的天赋迅速被挖掘出来,大四毕业演出上女二号的角色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她身上的特质。女孩一时间有了不小的名气,很多老师都争相向她抛出橄榄枝。
  但是她没有接受任何表演专业的老师的邀请,而是带着多年的憧憬与热忱选择攻读戏剧理论,去找当年启发她的年轻学者。
  故事的走向已经很明晰了,女孩逐渐出落成一个富于魅力、漂亮的女人,她偷偷地爱上了自己风度翩翩的老师,尽管他们之间相差了十二岁之多,并且老师早有家室。
  隔着年龄与身份的禁忌,她将自己浓烈的感情投注在学术上,跟着老师做学问之余创作自己的剧本,却不给任何人看。
  硕士毕业聚会的晚上觥筹交错,她做了一个人生中最放肆的决定,用一点不见得光的手段和自己深爱了三年甚至更久的老师春宵一度,等到天空刚破晓,便一个人离开了。
  庄闻初感到胸口有些闷,他捏了捏自己的手指,小心翼翼地问:“她独自离开以后,去哪里了呢?”
  傅书祁垂下目光,将他绞在一起的手指轻轻分开,说:“她将自己写的剧本留在了老师的办公室里,只写了笔名。那时爷爷已经去世了,她回到自己的家乡,将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一个人抚养长大。当地有一个小剧院,她去那里当演员,后来有了些名气,但是她没有离开过那个收留她的地方。”
  两个人的手指还触碰在一起,庄闻初盯着傅书祁的脸深呼吸了几下,却不敢太用力,像刚才避免惊扰萤火虫一样。
  “她的老师……”
  “学长,你还记得那晚去看演出,演员谢幕时说的那份轰动一时的剧本吗?”
  庄闻初低声念出了那个名字:“那位叫‘瀼瀼’的作者就是你妈妈……而傅维是她的硕士导师。”
  也就是傅书祁的父亲。
  傅书祁闭上眼睛点了点头。
  “那他……”
  睁开眼,傅书祁很淡地笑了一下,说话的声音很轻:“我也不知道,这种问题只能问当事人,也就是说我们一辈子都不可能知道傅维对他的学生有没有感情、有多少感情。”
  面前的人表现得不在意,庄闻初的心里却很不是滋味:“你见过他吗?”
  “见过,”傅书祁仰头看向高处的天空,“我在戏剧学院上学的时候有很多交流活动,上过他两节课。其实没有多少特别的感觉,因为我二十多年的人生里没有这个人的痕迹。当时最大的感受是,他确实非常博学。”
  “我妈妈没有对我掩饰这段过往,她说我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有资格知道自己从何而来的人,我应该知道自己诞生于一段疯狂的、无望的爱情。”再把视线放到对面的人脸上,傅书祁想伸手去碰庄闻初微皱的眉头,但似乎够不着,“她说那是她人生的最高光时刻,她在表演生涯中得到了许多鲜花和灯光,但只有那个夜晚,她才真正追求到了最渴望的东西。她还说我不必像她一样不计后果,但如果可以,还是希望我跟着天性走。”
  连带着空气也安静下来,放在一旁的牛奶有些冷了,庄闻初无意识地勾了一下手指,傅书祁便把手收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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