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景云臻没吵他,让他安安稳稳赖了个床。他沿着旅馆外面的乡村小路晨跑,回去的时候丛暮正顶着一头亚麻色的乱发揉眼睛,被子褪到腰上,前胸脖子青紫一片。
景云臻让他激的又有点上火,丛暮还眼巴巴的问他:“你去哪儿了,我醒了见不到你好着急。”
景云臻站在门口深呼吸两次,说赶紧洗漱,我在楼下等你吃早饭。
丛暮下楼的时候景云臻站在外面抽着烟打电话,楼梯的位置比较隐蔽,他见景云臻没看见他,悄悄从走廊绕到后面去想吓他一次。
走近了,他听见景云臻朝着电话那头的女声笑了一下,用低沉而迷人的声音说:“我哪儿敢啊,再忍忍,明天就回去了。”
丛暮立刻愣住了,他觉得这话说的古怪,语气也熟悉,像是他平日里跟自己说话的语气。
他知道自己是多想了,可是那一瞬间,他好像有一种可怕的直觉似的,简直怕得寒毛都竖起来,僵直地一动不动。
景云臻说完了这一句话,侧头往玻璃窗子里望去,这么一侧头,就不可避免的看见了丛暮。
他似乎是愣了一下,但是话没停,仍然是温和的语气说:“我先去吃早饭了,有事明天回去再说。”
接着挂了电话。
丛暮一动不动的看着他,想做个笑表情,然而面部肌肉僵硬,袖子里的手在抖。
“怎么出来了?”景云臻不动声色的问,上去牵他的手,“桌上上了粥,先去喝一碗。”
丛暮下意识的想躲,但忍住了,被他牵在手里。
他不停告诉自己,就这么一句话能说明什么呢?为什么我总是胡思乱想呢?我男朋友对我这样好,我难道不应该相信他吗?这么疑神疑鬼的,都不像是我了。
两人从餐桌旁坐下来,景云臻把菜单递到他手上:“费功夫的我先点了,你再看看要加什么。”
丛暮翻开菜单,终于还是忍不住,竭力装作不经意的问:“刚才跟谁聊天呢?”
景云臻给他盛粥:“公司里一个小姑娘,年前要结婚,他们就闹着让我请客办单身派对,这不我出来玩,怕我赖账,一直催我呢。”
“哦,”丛暮应了一声,脸上没什么表情,正好这时服务员过来了,他就指着菜单一溜儿点,“就这些,麻烦快一点上菜,饿了,谢谢啊。”
服务员是个挺年轻的姑娘,看着面前客人是两个帅气男人,甜着嗓子特意提醒道:“您二位吃,点的这些有点多了,这得是四个人的量了吧。”
景云臻给丛暮夹了菜,冲她笑笑,说:“没事,就按这些上吧,我家这位能吃。还是一样,菜里少放辣,不加香菜。”
姑娘让他笑得有点脸红,哎哎应了两声,笑着说:“您这哥哥当的……。”
景云臻看了一眼丛暮,他看着有点出神,手上抠弄着菜单。景云臻说:“他是我男朋友。”
姑娘眼睛更亮了,意味不明的哦哦两声,一脸魔幻的飘走了。
第26章
丛暮哼哧哼哧解决了早饭,心里也把自己说服了,临了还能再给景云臻盛一碗汤。
他其实是心很大的人,只是因为太在乎景云臻,所以平白生出了许多自己也不熟悉的斤斤计较。
吃完饭开车去看大峡谷 ,丛暮在副驾上啃苦荞麦饼干——这是当地的一种特产,很受小孩子喜欢。景云臻拿他当小朋友,买了十几二十袋填充被他吃空的行李箱。
峡谷公园海拔五百多米,全程一大半都是没有护栏的山路,道路蜿蜒曲折,非常狭窄,倘若对面有车下山还要注意避让,否则极容易车毁人亡。
景云臻担心丛暮害怕,所以开的不快,很谨慎的样子,而丛暮还在他身边咔嚓咔嚓,他瞥了一眼,问:“你不害怕?”
“不害怕,”丛暮没有什么犹豫,“我相信你嘛。”
景云臻弯了弯嘴角,随口说;“我带着你冲下去你也不怕?”
丛暮好像想了一会儿,舔舔手指上的碎屑,说:“会害怕,但是不会怪你。”
景云臻不再笑了,沉默了一会儿,问:“为什么不会怪我?”
丛暮说:“我爱你啊,爱你就只能爱你,不能怪你。”
过了半晌,景云臻低笑了一声说:“就会说好听的哄我。”
十二点多到了大峡谷公园,公园里最有名的是网红玻璃吊桥,全长三百多米,离地二百米,建于两峰之间,桥下峭壁悬崖,乱石流水,非常刺激。当天虽然是工作日,但也有三三两两结伴而来的学生和年轻人。
丛暮瞧着一路上都挺兴奋的,临了临了开始害怕了。
景云臻挺疑惑地问,你不是不怕高吗?刚才走五百多米的山路你也不怕啊?
丛暮只往前走了两步,一往下看就眼晕,他扶着金属扶手站住了不肯走,缩着脖子苦大仇深说:“那能一样吗?你看这玻璃,多吓人啊!透亮!这么高,摔下去尸骨无存啊!”
边上有结伴来玩的四五个女大学生,本来走在他们前面,偶然一回头看见两个帅哥,就慢慢放慢了脚步,嬉嬉笑笑地走到两人后面去了。
现在几个人手拉着手站在后边发笑,其中一个梳辫子的女孩子笑着对丛暮说:“帅哥,别害怕,这玻璃可结实了。”她一边说一边跺了一下脚。
丛暮“哇”的大叫了一声,浑身僵直,头都不敢转,看着冷汗都要冒出来。
景云臻让这些年轻人给弄得没脾气了,就跟几个姑娘说:“你们先往前走吧,让他适应一会儿。”
姑娘们往前走了两块大玻璃,路过了丛暮,她们这一走,吊桥也有点晃,丛暮叽哩哇啦乱喊一通,抓着景云臻整个人都要贴到他身上去。
景云臻也有点想笑,拍拍他的背,凑到他耳边小声说:“你看人家姑娘都不害怕,你这会儿胆子倒跟猫似的了。”
丛暮怂的很爽快,瘪着嘴委委屈屈的说,“我就是怕嘛!”
景云臻抓着他的手带他大步往前走,跟他说你别往下看,看对面的山,你看那个爬山的人是不是个秃瓢?
丛暮还是有点害怕,腿都在抖,但努力让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在对面那个秃瓢身上,就这么走了百十来步。
男人毕竟步子大,很快就追上前面的几个姑娘了,她们还跟丛暮打招呼,说:“帅哥,不怕了啊?”
丛暮攥着景云臻的手挺挺胸,装的二五八万似的,实际上手心里都是冷汗:“不怕了啊,几块破玻璃有什么好怕的。”
正巧前面一块玻璃安装了一个屏幕感应器,踩在屏幕上就会产生假装玻璃破碎的碎纹,还有特别逼真的音效。
丛暮话音刚落,前头一个女生一脚踩到感应器上了,她一步迈出去,丛暮刚好迈进来,他一耳朵听见玻璃破碎的声音,下意识低头去看,一瞬间整个人都吓得魂飞魄散,就差没抱着景云臻哭了。
景云臻哭笑不得,只好抱着他安抚,末了说:“要不我背你吧,你不是相信我?就算是掉下去也是我先摔死。”
丛暮急火火的去捂他的嘴。
最后二百来米是景云臻背着他走过去的,男人的背非常宽阔,手臂坚实有力,丛暮闭上眼睛把脑袋埋到他脖颈里,闻见他身上有很淡的剃须水的味道。
他在景云臻的背上路过那几个姑娘,从高处俯视人家,好像占领山头的土皇帝似的。
出了玻璃桥,景云臻把丛暮放下来,男人虽然是体力好,但丛暮毕竟是成年男人的体格,骨头架子摆在那里,并不十分轻,因此他额角也出了一些细汗。
他见丛暮一眨不眨的看着他,问道:“看我干什么?”
丛暮很感动的样子,说:“你以后老了,我也背你。”
景云臻“……我谢谢你啊。”
从玻璃桥出来就是长长的依山而建的栈道,两个人爬了三个来小时到山顶,丛暮又蹦又跳的,跟景云臻说我能从山顶喊吗?
景云臻问他你要喊什么。
他说我喊景云臻我爱你。
景云臻嘴角抽了抽,说你喊吧。
他就拿手比了个大喇叭,喊:“景云臻我爱你,等你老了我也背你走玻璃桥。”
景云臻说你能喊点自己办得到的事儿吗?
丛暮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嬉皮笑脸的说:“爱你我肯定能办到。”
公园的最后一个景点是一尊隋朝时代修葺的大佛,大佛面容威严,佛堂里香火缭绕。
景云臻在外矗立半晌,问丛暮:“你要进去吗?”
丛暮说:“见到面了,应该拜一拜吧?”
景云臻说:“那我在外面等你。”
“你不进去啊?”
景云臻说:“我不信这个。”
丛暮进去拜了佛,磕了两个头,跪在佛像前念念有词,说求佛祖保佑世界和平,保佑叔叔和云臻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少加班,挣大钱,保佑我考上美院,保佑我和云臻一辈子在一起……巴拉巴拉一大通。
出了佛堂,他一眼看见景云臻端了个铁盘站在树底下,大概是烟瘾有点犯,手指搓了搓,冲他招了下手。
丛暮走过去一看,铁盘里一块烤烧饼,几串烤肉串,撒了孜然和辣椒面,油光发亮,香喷喷的,登时他肚子就开始叫了。
景云臻说:“垫垫肚子,都四点来钟了,一会儿我们出去吃好的。”
丛暮想,我男朋友真他妈好,还记得我这会儿该吃下午茶了。
两个人从景区出来的时候五点多点,丛暮说我们吃点地方特色吧。
景云臻说好,你等我去问问。
他从路边老奶奶那里买了两斤红彤彤的草莓,问:“您知道这附近有什么特色餐馆吗?”
老奶奶说:“前面,左拐,好人家,店叫好人家。”
她说的是方言,景云臻听着有点费劲,还是丛暮在旁边从衣服上蹭了蹭草莓,一边咬一边说:“好人家餐馆,前面路口左拐。”
车开过去一看,大红色的牌坊,上面写着好人家羊蝎子,客人倒是真不少,只是餐馆是棚子搭起来的,光有个盖子,四周透风撒气。
景云臻想走,说:“这吃出汗来风一吹不就得感冒。”
丛暮拉着他:“哪儿那么容易感冒?先尝尝嘛,店里人这么多,味道肯定好。”
两个人点了一个大锅羊蝎子,配菜六七盘,热热闹闹上了桌来。
丛暮搓着手在马扎上等,闻着锅里羊蝎子的味鲜香扑鼻,口水都要流下来。铜锅里面铺了一层红色辣油,点缀着绿色的芹菜茎和白色的小萝卜块,铜锅上头冒着热烟,底下炭火烧的噼里啪啦直响。
店家的习惯是来客人先上两盘小菜,调的瓜丝和腐竹。等服务员走了,景云臻拿眼神制止丛暮的筷子,跟他说:“盛凉菜的盆都在门口落灰,这你也敢吃。”
棚里倒是不冷,四周都有穿单衫喝啤酒的老乡,滚烫的白烟一簇簇的从铜锅里升起来,喝酒划拳说笑的声音不绝于耳。
等铜锅开锅了,丛暮巴巴的先捡着泡在汤里的肉多的给他夹了一块肉骨头,他是这样的,再饿的时候,再喜欢的吃的东西,宁愿自己不吃也是要先给景云臻的。
景云臻站起来到门口去给两个人盛调料,身后的桌子上有几个大嗓门的男人在说方言,听上去很有些吵闹,他皱了皱眉,刚准备往回走,只听瞬间身后乒乒乓乓有酒瓶碎在地上的声音,几乎是立刻,身后附上一具属于年轻男性的身躯,紧接着入耳的是一声痛苦的低吟。
第27章
这声低吟很快被掩盖过去,桌子和铜锅被掀翻砸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老板娘拿着菜单厉声尖叫,男人粗声粗气的对骂在四周沸腾起来。
然而景云臻都听不见了,他转过身,丛暮还维持着刚才的动作,右手放在他腰上,身上湿淋淋的被滚烫的热油溅了满身,看见他转过头来,一眨眼,眼泪就顺着毫无血色的脸庞滑下来了。
景云臻伸手揽着他的腰,往他身后看去,丛暮左手手背和脖颈上露出来的皮肤红成一片,几乎是立刻,开始往外肿胀起形状可怖的晶莹水泡。
丛暮的手在抖,呼吸声极轻而短促,仿佛突出的气都是苍白而孱弱的。就那一刻,他看见景云臻眼神都变了,像狼一样,瞳孔里有煞气在流转。
丛暮觉得他得说些什么来转移景云臻的注意力,就像景云臻用秃瓢转移他的恐高一样,不然下一刻他的拳头就会挥出去。
可是他太痛了,虽然他没有说过,但他其实是个怕疼的人,从小到大受的最严重的伤是初中时打篮球磕破膝盖,即使是这样小的伤,他面无血色的样子也吓得老师将丛安新从公安局急匆匆叫来了。
他能感到自己在流眼泪,手和脖颈传来的痛感像是将皮肉放在烈火上炙烤,他无法控制这种痛的蔓延,连下半身略单薄的牛仔裤包裹的腿都有热油顺着裤管滴落。
就这么一眨眼的功夫,景云臻已经将掀桌子的男人踹倒了,拳脚带着风一下下落到男人的身上。他是真下了力气,完全没有花架子,专挑人身上最脆弱的地方下手,男人的鼻子嘴立刻都见了血。边上有男人的同伴叫喊着上去拦他,景云臻转身把人踹到柜台上,脑袋把玻璃柜面都磕碎了。
老板娘大喊出人命啦!景云臻就跟完全没听见一样。
丛暮这时终于找到自己的声音,他用微弱的气音叫了一声云臻,说我好疼。
景云臻的耳朵好像是为了捕获他的声音才存在的,他一条腿还压在那人的胸腔上,拳头挥在半空却突然停了手,愣愣的转头去看他,就像是突然从另一个炮火纷飞的时空里回归到了正常世界。
丛暮张了张嘴,下一刻被男人抱在了怀里,飞快的朝着厨房的水池去了。
景云臻的嗓音竟然有点哆嗦:“除了手和脖子上,还有哪里伤着了?后背有没有?腿上呢?”
丛暮摇头,景云臻给他用水冲了伤口,动作是轻柔的,跟捏一块嫩豆腐似的,然而丛暮能看见他紧咬着后牙,额上青筋爆出,像是在忍耐快要爆裂的血管中崩腾而出的暴力分子。
“你在流血。”丛暮说。他的指骨在刚才的暴力中蹭破了,血顺着手背流到了腕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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