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落地就迫不及待地去牵景云臻的手,拉着他往厨房走过去,神神秘秘地仰着脸冲他说“哥哥吃柚柚”。
景云臻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力气小得跟兔子一样,他却那样顺从地由她牵着,一步一步走到厨房里去了。
女人正在盛饭,她背对着他们,围了一个浅蓝色的格子围裙,头发挽成发髻,松松地盘在了脑后。
景云臻望着那背影,一瞬间觉得眼睛有些发热。
他张了张嘴,却发现喉间干涩,完全无法发出声音。
“哥哥,”小女孩垫着脚打开冰箱的门,从里面拿出她上幼儿园用的饭盒,小心翼翼地打开了,像捧着什么珍宝一样献给他,仰着头期待道,“哥哥,今天中午,老师发了一个柚丸子,我留了半个给你,给你,你拿着,可好吃了!”
女人听见声音,回头看了一眼说悄悄话的儿女,笑道:“曦曦又留了什么好吃的给哥哥?好呀,连爸爸妈妈都不给,就知道偏心眼你哥哥。”
小女孩将饭盒塞进景云臻的手里,拽着他的手理直气壮道:“妈妈说哥哥在长身体,曦曦也在长身体,所以哥哥和曦曦多吃柚柚!”
女人笑着摇了摇头:“两个小馋猫,来,帮我把菜端出去,我们准备吃饭了。”
景云臻从她手里接过碗,指尖碰到了她的手,温热的,软软的,母亲的手。
他突然难以自抑,低低叫了一声“妈妈”。
女人见他突然涌上了泪,却似乎并不惊讶,只是安慰似的用手抚摸了一下他的肩膀,低声道:“好了,知道我们云臻受委屈了。”
客厅的餐桌上林林总总摆了好几样菜式,小女孩抓着鸡翅吃得一嘴油,还要口齿不清地跟大家讲她在幼儿园发生的事情。
女人拿着纸巾帮她擦嘴,“曦曦,我们吃完饭再讲话,像哥哥一样,好不好?”
没想到小女孩眼睛滴溜溜转了两圈,说:“哥哥,你也跟曦曦说说话吧?这样妈妈就不会单单说我了。”
于是大家都笑起来。
他们吃完了饭,陆子峰摆摆手,道:“先不要收拾,云臻,我跟你妈妈,想跟你讲两句话。”
景云臻坐在座位上,紧紧攥着拳,等待着陆子峰的判决。他心里焦灼太甚,以至于反而有些空寂。
果然,男人缓缓道:“云臻,到这里就可以了,早些回去吧。”
“爸……”景云臻茫然地喊了一声,他好像有千言万语压在心口,但又仿佛一句话都无法说出口。
“我知道你想说些什么,你妈妈也知道,”陆子峰说,他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景云臻,那目光坚定却平静,“我和你妈妈,还有你妹妹,都很好,你不要牵挂我们。”
景云臻心口一酸,几乎要落下泪来。
“不要哭,云臻,”陆子峰说,“你是男孩子,你要坚强。”
“爸,”景云臻低声道,“我……您和妈妈,会怨我吗?”
“怨?”陆子峰笑了一下,“若是要怨,也应当是你来怨我和你妈妈。我们为人父母,没有给儿子做好表率,这是其一。没有尽到养育之责,这是其二。子不教,父之过,我有什么道理来怨你?”
“可是我……”景云臻话说的有些颠倒无措,“我实在是没有办法,我做不到……”
“云臻,”陆子峰了然道,“过去的一切已经永远无法改变,这是你有且仅有一次的人生,不应该为任何人的过错埋单。”
“爸爸……”
“你爸爸说的对,”女人温柔地看着他,“往前走吧,孩子,你的人生还很长呢,”她握着丈夫的手,“做你想做的事情,跟你爱的人在一起,这一辈子,才不算白活。”
景云臻的视线缓慢地从他们的脸上一一划过,他忍耐着胸腔的震动,叫了一声“妈妈”,突然觉得天旋地转,四周的景象逐渐扭曲变形,他在重新陷入黑暗之前,听见小女孩小声地问:“妈妈,哥哥不能留下来陪我玩吗?”
女人的声音温柔地道:“哥哥呀,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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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云臻好像长久地陷入了无意识的状态,整个人如同悬在海水之中,被流动的液体包裹着,不知道要漂向何方。
渐渐地,四周的海水被光线撕裂,他感觉自己被缓缓地从海底托起,水流顺着他的耳鼻划过,慢慢与他交错。
不知过了多久,身下仿佛触到了坚硬的地面,景云臻缓缓睁开眼,这才发现自己站在一间洒满阳光的客厅之中。
他环顾四周,只见客厅的茶几上摆了一杯浓茶,沙发上散落着打开的报纸,空气中有幽香清甜的茉莉花香一阵阵传来。
“来了?”来人推开卧室的房门,踱步到沙发前坐下,平静地打量了他一下,“你就是景云臻?”
这男人看上去四十多岁,鬓边已经有些发白,但是人非常俊朗挺拔,举手投足自有一种军队出身的干脆利落。
景云臻透过照片打探他无数次,这才是第一次同他见面。
他应了声,只听丛安新道:“坐吧,别站着了。”
他在丛安新身侧的沙发上坐下来,男人问:“喝不喝茶?”
“不用麻烦了,”景云臻道,“吃过饭来的。”
丛安新点了点头,两手交叠搭在小腹上,看着他,问到:“暮暮现在还好吗?”
景云臻在这鬼门关逡巡良久,直到他提起丛暮,心里才仿佛突然有些回到人间的意志。
“小暮……现在在做策展人,”景云臻好像这时才逐渐从混沌中清醒过来,他略微思索了一下,道,“他组建了一个工作室,已经办了十来场展览,其中还有与政府部门的合作项目,在业界很有名气。”
“这小子,还不错,”丛安新小声嘟囔,眼底仿佛有些温柔的潮水,他抬起眼来,对景云臻道,“再多说一点。”
景云臻的视线落在阳台的那盆茉莉花上,好像陷入回忆一般,唇角渐渐带了一点细微的笑意:“他长高了,还像小时候一样能吃,最近特别喜欢喝乳鸽党参汤,自己一个人能喝两人份。”
“他养了两只猫,一只叫七星,一只叫瓢虫,都特别黏他。”
“还有,他现在在儿童福利院做义工,教那些留守儿童画画,孩子们都很喜欢他,说他画的好,人温柔,长得也帅。”
……
他话音落下,室内一时没有人出声。
半晌,丛安新低声道:“他过得好,我也就放心了……在我心里,他一直还是一个小孩子呢。”
景云臻知道他有话要说,只静静听着,并不插话。
丛安新手指有节奏地轻轻敲打着沙发扶手,垂着眼睛,道:“当初我哥嫂去世的时候他才三岁,那么一点点的人儿,躲在太平间外面的墙角谁叫也不理,然而一见着我,那双睁地大大的眼睛里立马蓄满了泪……”他闭了一下眼睛,“我见这孩子哭,心里像是被人砍了几刀,当下就暗暗发誓,一定要把他健康快乐地抚养长大,不能叫任何人让他哭。”
他定定地注视着景云臻的双眼,声音慢慢地停住了,似乎在等他的一句话。
“无论我与小暮往后如何,”景云臻起誓一样,一字一句道,“我不会再让任何人欺负他……如果他还肯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尽我所能,一辈子爱护他。”
丛安新并未答话,只端起茶杯,浅浅地喝了一口茶。
“……我曾经做了错事,”景云臻道,“您为什么还愿意同我说这些?”
“为什么?”丛安新低低念道。
“我自认这一生,为人为官,可称清正廉洁,可是最终也还是走到了这一步。”他淡淡道,“你也在这条路上走过,知道这并不是一条好走的路,我不想让我的孩子受一点点这样的苦。”
他望着窗外,轻声说:“无论是暮暮,还是你,你们还有大好年华,快意人生,本不必如此,深陷泥潭。”
说罢,他突然笑了一下:“人老了,孩子们的事情,我也管不了了,只是你答应我的话,不要忘记。”
景云臻郑重其事道:“我会牢记于心。”
丛安新颔首:“好了,时间不早了,你早些回吧,我要继续看报纸了。”
景云臻突然感觉心间有些酸胀,连忙问道:“您还有没有什么话,想带给小暮?”
丛安新的目光闪动了一下:“你告诉暮暮,叔叔一切都很好,我非常想念他,让他好好照顾自……不,”他话音一顿,仿佛突然之间改变了主意。
景云臻见他低下头,轻轻笑了一下,半晌,缓缓道,“你不必同他说什么,不必……什么也不必说了。”
他话音未落,景云臻仿佛突然被从这一场景中抽离而去,在一片白色碎光中脱离重力一般重重地向下陷去。
他闭上眼,脑海中记得在最后一刻,丛安新一瞬不眨地看着他,低声道:记着你答应过我的话。
他在这话的尾声中跌落了百米,就在即将重新陷入黑暗的时候,仿佛被一股力量猛地推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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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云臻睁开眼睛,视线在病房内逡巡一圈,于是看见丛暮背对着他坐在桌子前面吃饭。他身上披了一件薄风衣外套,左手放在椅子上,微微弓着腰,右手拿着筷子,似乎并没有什么胃口似的,挑三拣四的拨弄。
景云臻看不见他的脸,但是只注视着他的背影,就觉得眼角突然有些发烫。
床头的仪器突然响了两声,他在丛暮骤然回身的目光中微微笑着说:“小暮,到我这儿来。”
END
第66章 番外一 1
景云臻在医院待了两周就获得准许出院,他趁病修了个大假,然后住进了丛暮的家里。
虽说他是病患,但丛暮所担当的显然不是旁人认为的照顾病患的角色。
这天早上照例是景云臻起床做早饭,丛暮洗漱完倚在厨房的门上看他,他还没睡醒,揉了揉眼睛,懒洋洋地说:“怎么起这么早?”
“习惯了,”景云臻一边翻搅锅中的粥一边说,“生物钟一时半会改不了。”
“你怎么勤快,显得我格外不近人情。哪有让病人干活的道理?”丛暮笑了一下,随口说,“你不如回到大宅那边去,我记得那边有管家厨娘什么的,你好好歇一阵子,有利于身体恢复。”
丛暮知道景云臻在城东有一座大宅,里面像所有大户人家一样配备了精良的服务团队————这是他前些天跟严平聊天时听说的,据说他们两家是邻居。
“大宅只是做个样子,我大概一年才会回去一次,”景云臻听完他的话,放下了手中的汤匙,沉沉地看着他,有一点不明显的受伤的样子,“你想赶我走吗?”
丛暮被他的目光刺痛了一下,略微清醒了一点,他扶了一下额,“我只是觉得,你本来没必要做这些事。”
“可是我愿意做,”景云臻复又拿起汤匙,低声说,“……就像你读高三那一年,你还记得吗?我们住在一起,每天早上我把早饭端上桌之后你才迷迷糊糊地从卧室里出来,你把头凑在盘子边上嗅,像小狗一样,无论我做什么你都说好吃……”
“喂,”丛暮“噗嗤”笑了一下,“没必要说我像狗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形容……”景云臻连忙解释。
“好了,我知道,”丛暮走进厨房,接过景云臻手上的汤匙和干净的玻璃碗,“我来盛饭,你去歇一下。”
他的侧脸在晨光下是与过去别无二致的精致,在枕头上蹭了一夜的亚麻色头发乱糟糟的垂在额角,唇角有一点笑,好像是无奈。
他在男人走到厨房门口的时候叫住他,头也不抬的说,“云臻,答应过你的事情我会做到的,你可以……不用那么紧张。”
紧张……对,其实不止是丛暮,连景云臻自己都能感受到自己的紧张,他侥幸的从不足百分之五十的概率中存活下来,这固然值得欣喜,可是他怎么知道这不是老天全部的恩赐?如果人一生的运气都是有定数的,那么他现在开始便时刻为自己花掉的运气所恐慌——恐慌剩下的那一点运气不够把丛暮留在他的身边。
他这一生,走到如今,最怕的,也不过是丛暮离开他。
“我说,”丛暮盛好了汤,看他僵硬地愣在原地,忍不住笑道,“既然不愿走,就过来端饭,嘶,”他皱了一下鼻子,“烫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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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云臻养病养了两个月,没上过一天班,连带着丛暮也变得怠惰,一周顶多上三天半的班,早上九点起床,下午四点下班,其余的时间用来享受生活————反正他俩都是自个儿当老板,偷懒也不看人眼色。
就这么两个月,俩人加起来胖了三十斤。
弄得景云臻挺有危机感,有一天俩人吃完饭窝在沙发上看电影,洗了水果放在茶几上,你一个我一个分着吃。
电影里鲨鱼和英勇的男主角正在你追我赶,如此一来二去,自然是英勇的男主角逃出生天。丛暮含着硕大一颗空运来的车厘子含糊不清地随口说:“这个鲨鱼也太肥了,这么不矫健,怎么可能取得胜利呢?”
景云臻不知道原本想着啥,只听自己心里“咯噔”一声,过了半晌,哀怨地冲着在甲板上露出健壮胸肌的男主角问道:“祁卓有多少斤?”
丛暮:“……”
“你没事问他干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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