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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太早(近代现代)——鹿款

时间:2021-10-23 09:39:11  作者:鹿款
  景云臻就不一样,他执着于在每个早晨裸着上身在厨房里煎蛋,后来因为被油嘣了一次,不得已穿上了不知多久以前买酱油送的大红色围裙。他不看菜谱,由着性子倒调料,手边有什么就胡乱下锅炒一通,把厨房弄得烟火燎燎,但是也许因为是有一些天赋,所以大多时候竟然味道还不错。
  丛暮抱着七星站在厨房门口,有一搭没一搭的跟祁卓聊天,祁大厨发挥稳定,鸭肉做的麻辣且鲜香,面上铺了一层油光发亮的鲜红的辣椒,香味扑鼻,唇齿间都是跳动的痛感。丛暮恢复味觉以后开始爱吃辣,祁卓吃不得辣,因此只向着一边的清炒菜心下箸。丛暮接了两碗凉水,在里面轮番涮干净鸭肉表面的辣椒和油脂,又夹给祁卓。他跟祁卓说过很多次,不用非得迁就他的口味,祁卓嘴上答应的好,做的饭依然照旧。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聊了一会儿天,等到饭吃完了,将碗筷都规整到洗碗柜里,丛暮洗了一盘红提端到客厅,在祁卓身边坐下,捡了两颗最大最饱满的递到他嘴边,笑眯眯地问他:“甜不甜?”
  “嗯,”祁卓也捡了两颗去喂他,“比上次买的青提好很多。”
  电视开着,给暖烘烘的家里提供一点白噪音,七星站在沙发边上一眨不眨地看着两人鼓动的嘴,趾高气扬地凑上来撒娇。
  祁卓吃东西的时候绝不摸猫,努力把凑上来的七星蹬到沙发下面去。他倚在沙发背上跟丛暮坐说些没什么意义的玩笑话,让人完全不能想象他白天在某座大厦的会议室里杀伐果断,字字如金的商业精英模样。
  电视上正滚动播出本市的企业家论坛,简短的新闻上景云臻穿板正的西装站在五百人会议厅的台上,眉目英俊,气度迫人,连镜头都格外眷恋他。
  两人突然沉默了一会儿,半晌,丛暮说:“你见过景云臻了,对吧?”
  祁卓没说话,用遥控器调了一个电视节目,很平静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丛暮笑了笑:“我看新闻上说景华国际在新区的危废处理中心正在全球范围内洽谈合作商,国际上最顶尖的这类企业不就是你们了?你突然到国内来,虽然打着来看我的名义,但却天天在外面奔波,我又不傻,怎么可能还不知道。”
  祁卓说:“我是来看你的。”
  “好嘛,”丛暮笑说,“就当你顺便来谈个生意。”
  祁卓静默不语,过了一会儿,说:“对不起,你是不是不想让我见他?”
  “我没这么想,”丛暮说,“谈生意我不担心你,双赢的事儿,为什么不谈呢?其实你跟我说也不会怎么样,没必要瞒着我。”
  “我没想瞒着你,”祁卓说,“但是他跟你又没有关系,我觉得没必要特意告诉你。”
  丛暮笑了一下:“但是你跟我有关系啊。”
  他眼睛还盯着电视,仿佛景云臻的名字同任何一个陌生人无异。
  可是祁卓突然将电视关掉,“我只是对他好奇,我想知道什么男人能让你着迷,被你这样爱着还肯伤害你……何况,丛暮,你向我隐瞒你已经重新跟他在一起的事实,”祁卓猛地转过来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目光是一种非常璀璨的深棕色,“他怎么对你的你都忘了?你回国再见到他,日日夜夜朝夕相对,对我却一个字都不说,丛暮,你真的拿我当你男朋友吗?”
  “只是在床上搅在一起。”丛暮无奈,“你没必要跟他比,你知道的,你在我心里永远不同。”
  “可是他也不同,对吧?他让你舒服吗?”祁卓面色冷峻,白种人立体的五官呈现一种紧绷的肃然,“如果我也可以让你舒服呢?如果我做的比他更好呢?”
  当天夜里丛暮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的他只有十七岁,莫名其妙地在酒醉后跟一个男人上了床。
  这是他这一生所有悲剧的开始。
 
 
第13章 
  丛暮走出校门的时候,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奔驰响了一下喇叭。正在他身边小声说话的周小二吓了一跳,下意识抓住了丛暮的手。
  下一刻,一个穿西装的英俊男人从奔驰的驾驶座上走下来,迈着黑西裤包裹的修长双腿径直走到丛暮跟前来。
  正是中午午休的时间,校门口一涌而出的年轻学生将路口堵的路不透风,穿校服的女学生娇羞地偷看鹤立鸡群的英俊男人,叽叽喳喳凑在一起说话。
  男人个子高挑,宽肩窄腰,身材是男模一般的潇洒挺拔。他走到丛暮身前站定,露出一个浅淡的笑来,温声说:“丛暮,又见面了。”
  他是异常英俊骄矜的长相,脸庞如上好的玉石一般洁润,眉骨和鼻骨连成的线条高耸而深邃,这一笑唇角微翘,映得眼底的光细碎得如同银河。
  丛暮愣了一下,突然脸颊泛红,目光钻石一般亮起来:“嗨,你,你怎么来了?”
  景云臻笑道:“你还问我,你自己没发现身上落了什么东西在我那儿?”
  丛暮脑子里迷迷糊糊的,拍拍口袋,唇瓣微张,露出一个迷茫的表情:“啊?我落下什么东西了?”
  景云臻从口袋里夹出一张塑料薄膜包着的纸片:“借书证,没发现?”他轻轻碰了碰丛暮的头:“小迷糊鬼。”
  “啊,那你特意给我送来的呀?”丛暮不好意思地笑笑,语气有点软,“真是麻烦你了,谢谢呀。”他伸手去拿,被景云臻躲过去了,嘴角有一点放松的笑:“你上次说要请我吃饭的,我今天跑了大老远特意给你送来,还饿着肚子呢。”
  丛暮听他提起上次,脸红得简直要滴血。
  那天早上两人在同一张床上醒来,他累得手都抬不起来,脑中却渐渐浮现一些昨夜的稀薄记忆。记忆里自己紧紧抱着男人不肯撒手,嘟嘟囔囔地凑上前去讨吻,简直比世界上最厉害的狗皮膏药还要黏人。
  男人倚在床头不做声,只是用他那双黑曜石一般的迷人双眼注视着自己——丛暮心里哀嚎一声,知道昨夜竟然是自己主动,从而犯下了这样的错误。
  丛暮以为是自己强迫了男人,暗暗骂自己傻,上赶着挨了一顿爆炒,现在浑身像被坦克碾过一样痛。
  他支支吾吾跟男人道歉,说对不起,你需要我做什么来补偿你,我会尽力的。
  男人正站在床边穿衬衣,露出排的整整齐齐巧克力块一般的坚实腹肌,腹肌和修长健壮的两条腿之间硕大巨物被放进黑色内裤里。窗边溜出来一缕晨光,正好照在他半边侧脸上,圣洁的像是神的金光,他的脸是神圣,身体是浪荡,真矛盾,丛暮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
  半晌,“你流鼻血了。”男人说。
  丛暮慌忙拿手去拭,可是越擦越多,简直要在被子上流成小河。
  男人递给丛暮纸巾,让他抬高了头靠在床头上,耳朵上压了小小一只纸团,“是不是屋里太干了?”男人说,语气里带点笑。
  丛暮心里呜呜的捂着脸哭,真是丢脸,竟然看裸男看到流鼻血,他飞快地一瞟男人,含蓄地点了下头:“嗯,是有点干。”
  “仰着头,别动,”男人也不拆穿他,只是很善解人意似的转移了话题,“那你请我吃顿饭吧——补偿我。”然后笑,笑得活色生香,能让柳下惠一边流鼻血一边打一套军体拳。
  丛暮想,男人在校门口等了他半天,特意将遗失的借书证送还到他手上,顺便让他兑现承诺请客吃饭,这是很应当的事情。
  所以他只犹豫了一会儿,接着对身边的男孩说,“小二,我今天不能和你去吃饭了,我刚才听刘放他们说去前面吃铁板烧了,你先去找他们好吗?对不起,明天我请你吃午饭。”
  他跟同行的朋友道了歉,跟着景云臻上车,问:“我们去哪里吃饭呀?”
  景云臻侧身给他系安全带,带着笑说:“你请客,听你的。”
  男人身上有很淡的须后水的味道,倾身过来时温热的呼吸洒在丛暮的脖颈上,他下意识微微耸了一下肩,脑子里不合时宜的想起来前些天那混乱的一夜,心里突然涌起一股细密的痒。
  丛暮偏过头去:“那,往前开两条街,有一家还不错的日料店,可以吗?”
  景云臻说了好,又在发动车子的空隙问他:“你好像有点紧张?怎么,怕我吗?”见他摇头,又很温柔的笑了笑。
  景云臻在丛暮身上总能感受到一种,可爱的笨拙,像是在路上碰见的,明明很想跟他回家,却因为担心他拒绝,总要躲躲藏藏眼巴巴地跟在他后面的小狗。
  日料店中午没什么人,两人找了靠窗的位置坐下,丛暮很大方地对景云臻说:“你来点吧,我带够了钱,不用客气。”
  这家店装修精致,食材新鲜,菜单上的价格也并不便宜。市一中的孩子普遍家庭条件好,但这也不像是孩子们的零花钱能负担的起的地方。
  景云臻翻看菜单,随口问:“你经常和同学来这里吃?”
  丛暮说:“没有,我叔叔上次过生日的时候我请他来过。”
  “你叔叔?”
  “嗯,我跟我叔叔一起生活。”
  丛家的关系有些复杂,丛暮三岁没了父母,一直住在叔叔家。丛安新才四十出头,官已经做的很大了,他一直没有结婚,对外,大家都认为他心疼侄子,不想给丛暮找后妈,所以独自拉扯大哥家的孩子,其实只有少数人知道,丛安新本身有一个比丛暮年纪还要大得多的未婚生子,只是父子之间非常疏远,自孩子成年后就断绝了往来。比起这个,还有一个不算秘密的秘密:丛安新的大哥是他父母从旁系过继来的,本身大丛安新不少年纪,但兄弟二人关系十分和睦,据说丛暮父母意外身死后丛安新曾跪在灵堂发誓,要抚养侄子长大,绝不让他因为失去父母而受一点委屈。
  他这些年来既当爹又当妈,对丛暮不可谓不尽心。
  景云臻看着菜单,不经意地问:“拿零花钱请你叔叔吃饭?”
  丛暮连忙说:“不是的,是我自己画插画赚的稿费,不是零花钱。”
  他熬了好几个大夜,才凑够来这里吃一顿的饭钱。
  “你还会画画?”景云臻很感兴趣地问。
  “我是美术生,”丛暮说,“我学了很多年画画的。”
  “那期待有机会能看看你的画,”景云臻温声说,“学画很不容易吧?任何一项能够长久坚持下来的爱好都要有毅力和热爱作支撑,这是很值得人敬佩的。”
  丛暮抿嘴笑了一下:“其实还好啦,我很喜欢画画,而且一直遇到了很不错的老师朋友,我叔叔也很支持我,所以不知不觉也就走到现在了。”
  “那你是很幸运,能够一直有人支持你。”景云臻说。
  他目光一瞥,看见丛暮不知想起了什么似的,目光有些暗淡,心思一转,问:“你那天晚上,为什么一个人喝得醉醺醺的?我记得那时候是暑假吧?跟你叔叔吵架了?”
  提起那天晚上,丛暮就有点脸红:“没有,不是吵架。你,你别问我了,你赶紧点菜吧。”
  景云臻笑了一下,真的没客气,点了蓝鳍金枪鱼片,拼盘寿司,甜虾和炸天妇罗。
  丛暮等他点完了,有点疑惑说:“这些吃不饱的呀。”
  然后景云臻就看见他又风风火火地点了牛肉盖饭和海胆盖饭,鹅肝,春卷和牡丹虾手卷。丛暮从菜单里探出头来问店老板:“今天有没有金枪鱼尾?”
  店老板四十岁左右,长发,消瘦,看上去和丛暮熟识,笑着说:“你运气好,昨天刚从深圳运来一条。”
  于是丛暮又开开心心点了一条金枪鱼尾。
  景云臻以为他是摆阔,没想到他是真的吃得多。
  他吃饭的时候两颊鼓鼓,红艳艳的嘴唇嘟起来,唇珠饱满,本身就像是一道令人食指大动的大餐。景云臻吃饭向来只吃七八分饱,但一见着他小仓鼠似的粉白脸颊,就不自觉多动了筷子。
  丛暮看男人专心地给自己剔鱼尾,露出来的手腕上带一块款式简单的机械表,手指修长,骨节突出,右手上拿了一只银质餐叉。他身姿笔直而坚挺,垂着眼睛,眉骨和鼻骨连成一道英挺的线,连下颚骨的线条都分外干练,好像给他剔一盘鱼尾就是普天之下最重要的事儿。
  他觉得喉咙有点发紧,赶紧端起水杯喝了一口,跟景云臻说:“你别客气呀,自己也吃,不够我们再点。”
  景云臻端了剔好的鱼肉放在他身前,带着点笑问:“你吃这么多,怎么还这么瘦?”
  丛暮觉得不好意思,将沾了酱的手卷放到他盘子里,说:“从小我就吃得多,我叔叔也觉得奇怪,所以带我去医院看,医生说我消化系统比别人弱,所以吸收不好,吃的多也很难胖。”
  景云臻笑说:“你这倒是挺让人羡慕的。”
  丛暮见他笑,就有点不自觉的脸红,话自然而然的从嘴边跑出去了,他说:“你笑起来真好看呀。”
  景云臻这一辈子,夸他样貌的人不知多少,但是丛暮好像格外讨喜。
  他脸上总是有这种,非常甜蜜而动人的表情,让人迫不及待拆吃入腹的表情。
  景云臻想起在酒吧的那个晚上。
  他看着床上的男孩。
  男孩趴着,整个人裹在被子里,露出亚麻色的柔软毛发和小半张瓷白的脸,睫毛长的像是停了一只蝴蝶,鼻尖挺翘,小脸挤压出了一块肉嘟嘟的软肉。
  是个难得的,景云臻觉得还不错的玩意儿。
  虽然青涩,但是天真得颇具风情,白的像是面团捏造的人,情动时的骨节处和脖颈都染上了动人的粉,进的深了就要叫,重了就要哭,漂亮的狐狸眼睛沾上了一层可怜的泪膜,臀眼却不遗余力地讨好地夹,坦诚的招人喜欢。
  景云臻很长时间没见过这么合心意的玩意儿了,他想,明天早上起来看看吧,如果是个乖孩子,可以让他在身边留一阵。
  他在沙发上抽完了一支烟,正准备到温香软玉中睡个满怀,突然看见了沙发上的一张薄薄纸片——昨夜男孩的灰色帽衫被他粗暴地扯下来扔在沙发上,那张纸片就是从那里掉出来的。
  黑白色的市一中图书馆借书证,男孩的脸是垃圾像素也挡不住的青春和精致,他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丛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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