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原以为曹仲会为了心上人而说真话,这当年如唐文沅一般的纨绔子弟理应跟他一样是个痴情人,但曹仲没有。
他甩了甩头,说:“既然刚才温小姐没有听到我的话,我尽管再说一遍,连仙界都法力全失,我不过是神仙转世,还能有什么办法?”
“师父说了,对仙界,善恶神已经留情了,不过是收去法术几天而已。换做当年,仙界早就没了。但善恶神留情,不代表师父愿意留情。我再说一遍,他要见秦肖林。”
“他可以自己找。”曹仲笑道:“不过找一个人而已。”
“善恶神把他藏了起来,连师父都没有办法,但他知道曹家是有方法的。”
曹仲不答话。
九扬连忙劝道:“天魔是想知道秦肖林与善恶神的关系。”
“就说你是聪明的。”温思宁笑道。
那笑带了一点娇气,但九扬听来却有一点不妥,旁边的唐文沅似乎意识到什么,倒抽了一口凉气。
她继续说:“曹先生,只要你愿意把本家的寻人之术拿出来,我可以开出一个你不会拒绝的条件。”
突然,曹仲有点口干舌燥。
他心底那点小欲望被看穿了,轻易地被翻了出来,而他怎样都压不下去。
如果沈墨之在场的话,一眼就会洞悉一切。
这点窥探人内心的伎俩,天魔也是会的。
只是他不在场,而同样会这点把戏的九扬就迟了整整一分钟才彻底地看出不妥。
所以他错过了先发制人的时机,只能听着温思宁低笑一声,然后说:
“我把我最小的徒儿许配给你。”她眨一眨眼,又在他们眨眼之间,变回了原身――
是天魔。
他按着曹仲的肩膀,盯着他的双目说:“我看看,让我看看,曹小公子,曹天君!我是看在你对宁儿痴心一片才给你这个机会,你若不愿意,这天下多的是人愿意娶宁儿。我良常山的高枝,谁不想攀?你仙界的算什么东西?你去问问他们,我的小徒儿,谁不想要?”
“我觉得这回事嘛——”唐文沅本着现代自由恋爱的原则,自认为有必要纠正一下天魔的古代观,便举手说话。
却被天魔瞟了一眼后,摸摸鼻子,把话吞回肚子里去。
天魔是疯的,好比现代的法律来说,疯子杀人是不用坐牢的,所以说不怕惹恼恶人最怕惹恼疯子。
“你能保证你的话?”曹仲问。
“徒儿大了,就不听师父的话了。那三个徒儿我是不能保证的,但对于我最小的徒儿,我还是能做主的。”
他放开了曹仲,转过头来对九扬笑了一下。
不说别的,他这一笑的确好看得很,使得九扬想起女娲造人的故事——
人只是神的复制品而已,恐怕最上等的人形都不及神的万分之一。
他一只狐狸精就这样被天魔的笑勾了心神,直到一声响指才回过神来。
沈墨之来了。
沈墨之是他用同心术叫来的,天魔那一笑大概是识破了他,只是不跟他计较而已。
又或者天魔也想见见他的大徒弟吧。
沈墨之叹了一口气:“师父,回山上吧,我会把秦肖林找出来的。”
“你不用找他。”他搭住沈墨之的手,“墨儿,师父知道你对小火狐的情意,师父也让你们安安乐乐地过了一个月。现在师父有了个好办法,你们跟着做,只要把叶找出来,就算他不把他们分开,师父肯定也会分开他们的。”
“师父,本来就该由你把他们分开的。”沈墨之板着脸说,却没有甩开天魔的手,又问:“你要我们做什么?”
天魔凭空抓来了一个锦囊,塞到沈墨之的掌心。
“找他们出来,当年叶能落到他们手中,今天他们也能找到他的。”天魔读不到沈墨之的心,却猜得到沈墨之在想什么,便说:“这个重任师父只能安心托付给你,你跟他们去找,告诉那些人,无天在良常山等他们,要杀要剐,悉随尊便。”
沈墨之大惊,连忙打开锦囊。
里面的,莫非都是天魔的仇人?
他还没有想明白,手就被天魔捉住了。
“他们是不会愿意见我的,你们去,想个办法见到他们吧。”
听出天魔有求于他们,唐文沅便长了胆子问:“连你都不见,他们怎么可能见我们呢?”
天魔却不答,只是转头看向曹仲:“只要你愿意找,不论成功与否,我说的话都算数。”
说罢,他就在虚空中消失了。
曹仲的脑袋里还是昏昏沉沉的,一心想着温思宁,想着一年多前他们头一次见面,那时候她的身份还是东宁。
如果她只是东家的人,一切便会简单多了——
咔的一声,沈墨之一记响指,就把他叫醒了。
他眼珠转了一圈,便把事情都明白过来,而后一张黑黝黝的脸就烧红了,但依然口硬说:“都是天魔使的诡计,我对你小师妹没这个意思。”
沈墨之点了点头,“好,我会告诉她的。”
天魔走了,刚才的压力就消散了。九扬想起这多月来曹仲的置身事外,便起了一个坏心眼,说道:“听说五界之中,对温思宁有意思的不在话下。墨之,你是她大师哥,你觉得我妖界有合适她的妖吗?”
“那个鬼二子不错。”沈墨之随便一说。
曹仲脸色都变了,倒是唐文沅心疼他家的小仲子,开口解围:“管他什么鬼二子!小仲子,你就尽你所能把秦肖林找出来吧。虽说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经不流行了,但你得罪了天魔的话,就算小师妹对你有意思——”
曹仲咬一咬牙,不等唐文沅说完,就把这差事答应下来了。
198、【一百九十八】
他们定了日子,三天后才从唐家出发,这是沈墨之的意思。
天魔走后,他本来也打算走的,却被林伯留住。
与沈墨之相处的时间久了,就会发现他是个很好说话的人。
林伯留他,不过是三两句话,比如:“我老了,能够看到两位少爷一起吃饭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沈墨之本来可以回说,他如今已经不是唐家人了,又或者他根本就不用吃饭。
但他没有,反而如林伯所愿,跟唐文沅和九扬吃了一顿称得上温馨的晚饭。
“你这边的事情都能放下吗?”他问唐文沅。
唐文沅想了想,合三家为一宗,要做的事情的确很多,但目前还是集中在整理古籍,有林伯在就够了。
他也不怕有人上门挑衅,大劫刚过,各门派都在休养生息,而最不服唐家的万俟丹早些时候就被满门灭了,平生不招仇人的他实在想不到还会有谁上门搞事。
他便说:“没什么放不下的。”
沈墨之点了点头,转头问九扬,“你要见小秋吗?”
“我想见他也得他愿意见我。”话里尽是无奈,却是自作自受的无奈。
九扬理解九秋不原谅他,所以也不强迫他。
“那过一段时间再说吧。”沈墨之放下碗筷,起:“我先走了,三天后我再过来。”
站在一旁的林伯还想留人,却被唐文沅制止了。
看着沈墨之凭空消失,唐文沅说:“能够这样吃一顿饭已经差不多了,再留也留不住,他早晚还是会走的。这里以前是他的家,但以后就不是了。林伯,以后他就是我们的客人了。”
难得听唐文沅正经一回,林伯用了五秒才反应过来,而后抹了抹湿润的老眼。
他毕竟是看着两位少爷从小长大的,从主变客,这么一想,竟觉得比当日看见唐文洛的尸体更难受。
九扬却轻笑了一声,问道:“不再钻你的牛角尖了?”
唐文沅没有回答,只是对九扬眨了眨眼,接着放下筷子,拉起九扬,一路回到睡房,再反手关门,用力抱住九扬。
他把头埋在九扬的颈窝,“还钻什么牛角尖呢?九扬,我有你就够了,现在我只想两件事。”
“哪两件事?”九扬一手抚着他的后背,另一手往桌上一指,就点亮了桌上的小灯。
昏黄的灯光下,倒是有一层迷蒙的浪漫。
“第一件事分开你们,我想日日夜夜都见到你,我想你只属于我。”
“要日夜见到我不容易。”他亲了亲唐文沅的脸颊,再摸到唐文沅的手,与他十指紧扣,“但我的确只属于你。”
唐文沅抬起头来,看着九扬那张被灯光柔和了的脸,心里一动,就吻住了他的嘴,但很快就把他放开了。
“你有没有听说过柏拉图爱情?如果我对你只有这种爱情,九扬,这就太侮辱你的皮囊了。”
那西方的玩意九扬当然没有听说过,但聪明如他,也猜出了八□□九。
他们一妖一人都是开过荤的,都没当圣人的打算,若这一辈子只能每隔一个月谈一次恋爱,那的确是难为他们了。
九扬轻叹一声,再捧着他的脸说:“相信我,我也相信你。”
“第二件事,等你们分开后,我们就收养个小孩,把他培养成合格的当家人。”对上九扬澄明的双眼,他就像看到自己功成身退的那一天,便笑着说:“还记得很久之前我们说过要一起看尽世间的山山水水吗?你看我屈指一算,我将会有一辈子的时间跟你环游世界,而我们这辈子吧,除非你厌烦了我,否则我都会像块牛皮糖一样粘着你,你甩不开我,甩不开我……”
九扬一指按着唐文沅喋喋不休的嘴巴,“我看你这半桶水的算术算得不准吧。”
“哪里不准?你说,我哪句话不准?”唐文沅不服气地嚷着。
九扬轻声说:“没有除非。”
唐文沅偏头一想,而后朗声大笑,“我知道你不会厌烦我,我就是客气一下,谦虚一下,我这么好,谁会厌烦我……”
话音未落,他腰间的肉就被用力扭了一下,痛得他一声惨叫――他道术高强不错,但也是个平凡人啊。
只是这一扭又有点小打小闹的情绪,疼痛过去,他就忍不住笑起来了。
笑够了,他才抱着九扬说:“走之前我们还是见见小秋他们吧。”
一室安静下来,只有他沉实的声音:“我们找他一百次一千次,他总有一次会愿意见我们的。”
199、【一百九十九】
天茫茫兮风萧瑟,路漫漫兮日沉河。
魔界里人丁不旺,梦魔一族那古老的歌谣早就唱出了魔界的荒凉寂寥.。
沈墨之伫立在魔界以北的无名湖畔,用那不成调的嗓子唱着梦族的歌。
有纷飞的沙粒扬起,跟他的记忆一样散乱。
他想到了沈烜、孟梦、天魔还有梅生,他们都是魔界里数一数二的魔头,但过去的数千年来,他们也许都孑然一身地站在这儿。
在他小的时候,沈烜问过他:“墨儿,你知道心魔是什么吗?”
他天真年幼,答道:“就是有心的魔。”
沈烜将他抱在膝上,教道:“墨儿记着,但凡有心,皆有心魔,所以我们能控一切有心的东西。但我们也有心,心里也有魔,唯有这只魔长存,我们才能是最厉害的。”
他天真年幼,以他爹为英雄,便说:“我会成为最厉害的魔。”
可是直到这一刻,他站在无名湖畔前,才顿悟了沈烜的话。
心梦影血欲——
梦族带着自己的梦飘零浪荡,影族形影相吊,沈烜将最爱拱手相让,维奇夫人将生灵送到沈墨之的口中,梅生孤守梅宅正如天魔独立于良常山之巅。
他们这些魔,都有求而不得。
世人也有求而不得。
只是仙界讲求放开,魔界坚守执念。
当年他执意为九扬投胎做人,天魔叹了一口气,说:“但凡有心,皆有心魔,偏生连你自己都摆脱不了执念。罢了,你去吧。”
当时他执意要去,却自觉有负师父的期许,但如今他终于有了答案――
倘若他没有执念,成的就是神,而不是魔。
执念是不是好东西呢?灵力上来说,也许是的;但与九扬千五年来的分开,却告诉他,能够拥有谁又想守着一方执念?
他父亲为了让他有更大的能力,日后与执念无缘,才会选择与维奇夫人结合,使他流着血族的血。
又带他上良常山拜师,还在临走前,嘱咐他:“你要真的喜欢小狐狸,就尽早学成归来,把他娶进家门吧。”
最后他学成下山,能力有了,但依然有求不得。
正如谁能想到天魔也有求不得呢?
沙粒漫天,他虽有千五年的记忆,却不敌这些沙粒是从万万年起就刮起来的。
他唱着那不成调的歌,各地的梦魔都听见了,也知道是从无名湖畔传来的,但他们依然纵情在声色当中,都没有勇气回来。
“几千年没回来,这里还是老样子。”
沈墨之回来一看,竟是维奇夫人来了。
她站立在漫天飞沙之中,依旧明艳动人,身后是陪着她来的诺曼和一个红发的陌生男子。
“他是你维奇叔叔,他不放心我独自带着诺曼回来。”
说罢,维奇夫人就亲昵地勾住沈墨之的臂弯,然后将诺曼和维奇先生留在原地。
维奇夫人与沈墨之在湖边踱步,却一直无话。
最后还是她先开的口:“听到孟梦去世的消息后,我就想回来了,只是我们那边也很混乱,实在分不开身来。”
“有心就好。”
“他们梦族的歌,我也听过好几回。说实话,儿子啊,你的歌喉实在不及他们的十分之一。”她笑道:“但这是好事,他们梦族一辈子都躲在自己的梦里,自哀自怜。很多年前我就劝过孟梦放下沈烜,到头来,却还是为他而死。”
“娘,孟姑姑她——”沈墨之想为孟夢辩解,最后却只叹了一口气。
82/99 首页 上一页 80 81 82 83 84 85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