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举起搭在瓷白壁上的手臂,将无名指上的戒指展示过来:“哥亲手给我戴上的,也是有一点……有一点喜欢我的吧?”
“那如果是我和文白的话,谁更重要?”
“如果只能救一个人,哥会救谁?”
时方满没有说话,沉默地蹲下身。
“她在哪里?”
阎徵抬起湿漉漉的手掌,捧起时方满的脸,在他的额上快速轻吻一下,随即往后退去。
熟悉的青年靠在玻璃壁上,歪着头轻笑。
“那哥要先回答我的问题。”
21:14:44
代价
镜片后的眼睫轻轻颤抖,任凭心跳剧烈地跳动,他闭上眼,竭力地调整着和心跳一样过分急促的呼吸声,把情绪压下,将言语平缓。
“是你。”
他费力吐出黏在喉管里的话。
“你更重要,我会救你。”
“哥要说真心话啊,不要骗我。”
迎着阎徵打量的目光,时方满长长叹气,再次重复。
“你,更重要。”
“真话吗?”
“是。”
他低低笑起来,满足的笑声夹杂着暧昧而温柔的气息。
“这样吗?”
“哥总是这样,我会心软的啊……”
“所以,告诉我她在哪里?”
“她现在很安全,我会告诉哥的,比起这个,哥难道没有别的一直想问的问题吗?”
他轻道:“这是唯一的机会,哥问什么,我都会说实话。”
时方满抿着唇:“我听说了你家的事情,时皓告诉我,阎礼是被你陷害的。”
“是。”
“为什么?”
“因为我想要更多,我有掌控阎家的野心,而他挡了路。”
“你不单单是那样的人……”
时方满犹豫道:“关于你的母亲,你有没有别的想跟我说的吗?”
阎徵觉得整个心都柔软起来,时方满总是在戳他最无防备的地方。
他现在相信了,时方满是偏爱自己的,所以才会自然而然地想到别人想不到的地方。这样一点认知,叫他咧开嘴角,眯着眼睛快乐地笑起来。
“她那时候已经有了死意,统共写了两封遗书,一封简单,一封却很长,与其说是遗书,不如说是给我的信。”
“她曾经想过跳楼,然而在另一封信里,她说她决定等我长大后再干干净净离开,睡在水中让水流带走血污,漂漂亮亮到达另一个世界。”
“阎礼他加速了我妈妈的死亡,还把那封信藏了起来。”
“就是这样。”
阎徵用轻飘飘的语气说:“我们彼此仇恨。”
“我恨很多人,我爸,我后妈,我那个什么也不知道的弟弟,家里帮助阎礼欺负我的佣人,现在,这世上我唯一喜欢的人,是你。”
“哥多少也是喜欢我的,对不对?可为什么那天,还要跟着文白走?”
他用受了伤的眼神,哀哀地望着时方满。
“毫不犹豫地走了,我怎么样都找不到你。”
“为什么要躲起来?”
“我后悔了,我不该去试探你的,我想见你,我想和你说话。”
“可我找不到人,无论如何,无论怎么做,都……”
“找不到。”
男人和哭泣的青年对视,默然无语,很久后才哑声回道。
“喜欢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一眛沉浸的话,会给人带来不幸。”
“明明还可以有更正常的,更轻松的人生,不好吗?”
“所以哥就这样自私地躲起来吗?如果我没有用文白威胁你见面的话,你会一直躲着我到什么时候?”
“我以为,你接受了戒指,我们说好了,”
他低头亲吻那枚交缠着的戒指,小心翼翼,真挚虔诚。
“我对哥的心意你还看不懂吗?我不会停下,会一直往前走,哥躲不掉,我会永远在你身边。”
“不管有没有好处,不管会对我的人生造成什么的影响。”
“我没法放弃,唯一能阻止我的只有死亡。”
“哥不要再躲着我,我会在这里等你回来。”
“我会一直一直等着你。”
“只要你答应,很快,我会把文白安全送回她家里。”
衣柜后,文白虚弱地蜷缩在一起,长及腰间的头发散乱地包裹着全身,抬起眼看着眼前一片黑暗,听着时方满同意,她用尽全身力气想要挣扎,但却没有办法发出一点声音。
女孩无助地哭起来,泪水落在封住嘴巴的胶带上。
她在心里恳求时方满不要走,但却清楚得听到越来越远的脚步声,随着一声沉重的门响,彻底消失了。
盥洗室里响起细微的动静,文白一颗心提在嗓子眼,想起阎徵最后说的那些话。
“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
他毫不犹豫地割开手腕,将流血的手放进水中,一声一声数着时间。
“六十,六十一……”
“一百零五……一百二十……”
以在文白身上几次试验的结果来看,以同样的力度割下去,五分钟内的出血量还是可以忍受的,但在水中流血的速度会更快,或许只需要更短的时间。
血色弥漫在水中,他数着数,像对时方满说的一样,待在这里乖乖地等待。
如果他不回来,阎徵会自己包扎好,然后发出那些照片。
他喜欢的人不愿意和他在一起,那就不要了,都毁掉吧,干干净净地什么也不剩好了。
“我不快乐,如果他不在身边,这里就会空一块。”
“他总会叫我心软,自始至终,我一直在忍耐,因为我想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能叫他开心,可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
“以后就算我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在伤害他,我也不会放手,唯一能阻止我的,只有死亡。”
“一百七十一……一百七十二……”
阎徵口唇开始变得苍白,像是他在文白身上看到的那样,整个人随着出血增加而虚弱下去。
手脚冰凉,力气从身上剖离开,眼前也开始发晕,他可以看到咫尺之间的绷带和手机,伸长另一只完好的手费力地攥在掌心。
浸在水中的左手被淡淡的血色掩盖,水底戒指上星星点点的小钻,在粉红色的波光之间闪烁,奇异而浪漫。
阎徵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风景,逐渐痴迷。
侧着耳朵,听不到文白发出的动静,那扇衣柜的门是他亲手从外面锁上的,她出不来。
他从来没有指望让那个女孩出来救人,他伤害她,而且毫无负罪感,只觉得是空虚之中,一点能引发波澜的水波。
残酷地把别人拖入痛苦,未必是为了快乐和满足,他只是太想破坏一样东西,又舍不得,于是一面强作忍耐,一面借别人撒气。
可是很快,或许就再也不用这样了。
用破坏去代替拥有,彻底地疯狂起来,比谁都更加舍不得,又比谁都觉得快乐和满足。
他要彻彻底底地得到那个人,这个想法不曾改变,为此不择手段,即便是痛苦的你,我也需要。
“二百三十一……”
他从被血液染成粉红色的水中抽出湿淋淋的左手,一道锋利的刀伤被水泡得泛白,但依旧一瞬不停歇,向外汨汨流淌出暗红的鲜血。
再等一等,再给时方满三十秒的时间。
他还想再等一等,或许那个人就会回来。
还能再等一等,他冷酷地评判,
可是手指却无力地松开,绷带悄无声息地落进水中。
楼下有一块钟表,时方满发现它时,它就已经停止走动,放在积了厚厚一层灰的沙发上,所以它的身上也沾着深色的灰尘,几乎看不出来原先的颜色。
可它的模样时方满无比熟悉,如同太阳一样的圆盘,和记忆里一模一样。
他撕下一块碎布,沾了点水将钟表仔细擦拭干净。
大门敞开,那棵巨大的梧桐树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和枝丫,树根底部的泥土中积着干枯的叶子,灰黑色的,厚厚一层,阴郁而沉寂。
楼上听不到丝毫动静,寒冷的气流无声从门口灌入,他握住逐渐冰冷的抹布。
手中抹去钟表表面的灰尘,露出黄褐色的金属光泽。
时方满把擦干净的钟表挂在一面迎着大门、相对比较干净的墙上,想要离开,却迈不开步子,心中惴惴不安,有一种预感,自己正站在悬崖边上。
是前进还是后退,是安全还是坠下,无声地数着倒计时,等待他的抉择。
“哐……”
在黑暗中哭泣的少女抬起头。
脚步匆匆从旁边经过,她竖起耳朵,听到哗哗啦啦被搅乱了的水声,听到阎徵虚弱却满足的低笑。
“我说过了,我会在这里等你回来。”
她听得时方满颤抖的声音,满含愧疚和心疼,于是立刻要跳起来,推开柜门告诉他。
阎徵他是故意的,他算好了的,他不会死,不是你的错,他不过是要叫你妥协。
不过是一计套一计里最初的疯狂而已,他只是要不择手段地得到你,无论是以什么为代价,以死相逼或是毁了你。
她所有的话都被堵在胶带里,呜呜咽咽,一句也说不出口,听着那温柔的男人焦急地带着阎徵离开,推开沉重的大门,他们一同远去。
她什么也没来得及说。
记忆里,是阎徵拿刀刃从她脖颈间滑过的凉意,是把玩着这把锋利蝴蝶刀如玩具的他,执着至死的目光。
21:14:46
谎言
将阎徵送到最近的一家医院时,他已经陷入昏迷。
把人交给医生,时方满回头把该办的手续都办好,站在急诊大厅,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脑海里全是青年虚弱地躺在血色水中,目光哀哀看着自己的模样。从手腕一道伤口中滴下来的血还落在他的裤脚,这会儿还是潮的,用指腹一蹭,一指头的血印。
时方满后怕地攥紧手心,背后冷汗并没有下去过,不知道过了多久,医生叫他过去,他才知道阎徵手腕上断裂的主要是表浅的静脉,因为没有伤到肌腱和动脉,目前并没有生命危险,但出血量已经不小,人会晕厥是正常的。
“目前已经控制出血,并进行了伤口缝合,他需要休息,我打过针了,估计能睡会儿,您要愿意可以在这里陪着,晚饭那会儿就能醒来了。”
医生推开门,请时方满进去。
时方满走近病床上,阎徵面色苍白,正平躺在同样雪白的被子后。他的双足抬高,手上裹着特殊的手套,也被牵引到高处。
这姿势显而易见地不舒服,开门进门和交谈声音嘈杂,却都没有吵醒他,依旧是闭着双眼,胸口平缓地起伏。
"这是……"
“您不用担心,病人失血多血压下降,这样做是为了循环血液到他的头部,保证大脑和上半身重要器官的血液供应。”
“好的,谢谢您。”
“冒昧问一下,您是他的什么人?”
时方满心跳漏掉一拍,抿了下唇才道:“算是他的哥哥吧。”
“不是亲生的?”
“嗯。”
“我建议您最好联系他的家人过来,如果不方便,我个人也建议,请您尽量待在这里陪着他,等他醒来。”
那医生转过头看向阎徵,恨铁不成钢地摇头:“小年轻不懂事,要闹割腕自杀的多了去,但是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这样幸运。虽然说他这次恰巧避开了肌腱和动脉,没有留下更惨烈的代价,但如果不是送来及时,一旦出血量达到一个界限,人也是会因为失血而休克死亡。”
“而且,割腕这种太过简单就能做到的自杀手段,很多人都不止尝试一次,不能让他习惯以这样的方式解决问题或者发泄情绪。”
“我们急救科救人,但最困难的是治心。您可以多多陪伴和开导他,如果有机会,最好是带他去精神卫生科或者心理咨询科就诊,排除一下抑郁症或者其他心理疾病的可能。”
面对他的关怀,时方满无从解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只能木着脸点点头,先答应下来。
送了医生出去,他先是坐在正对着病床的椅子上开始等待,后来,想了又想,时方满又把椅子拖到病床旁,能看得到阎徵熟睡的脸庞的位置坐下。
视线落在阎徵身上,随时注意着那个熟睡的人什么时候能够醒来。
窗外暗下,夜色浓起,医院的暖气开得愈足,阎徵蒙着被子,面上浮一层虚汗,时方满小心将被子撤下来点,并用纸巾给他抹去汗水。
阎徵的右手乖乖放在被子里,时方满握住才发现手心里也全是湿汗,他从被子里抽出他的手,一边摊开手掌擦去湿汗,一边视线却移向了放置在高出的左手,透过厚厚的半透明的特殊手套,可以清晰地看到一道长及半个手腕,缝合在一起的暗红色的伤口。
他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画面,才知道,原来人真的会像是一个橡胶或者硅胶的娃娃,裂开的地方就像是在那样的娃娃身上滑下一刀,组织往两侧扩开,边缘狰狞而残缺,即便后来强行缝合在一起,也不会像胶水一样把两侧完全粘合。
雪白的皮肤和缝合线上暗色的血痂交缠在一起,那道疤痕,大抵不会消失,即便日后颜色浅下去,也永远带着曾经那血腥和破坏的滋味。
他怔怔地盯着,掌套下暗红的缝合处和无名指骨间,璀璨闪耀的戒指。
没有注意阎徵已经苏醒过来。
病床上的青年面色如纸般苍白,收拢獠牙,弱弱气声,亲昵地喊着。
“哥?”
时方满下意识放下他正握着的阎徵的右手,后退了一步。
阎徵以受伤的眼神看着他,没有说话,只哀哀地又喊了一声。
时方满尴尬而不知所措,自然而然地扶了下镜框,别开眼神,边思索边犹犹豫豫:“你现在怎么样?”
“很好,”阎徵朝他笑,浅淡的唇翘起:“因为一醒来就能看到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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