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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近代现代)——豆荚张

时间:2021-12-30 08:57:45  作者:豆荚张
  作者有话说:
  赶上十二点前了,感动涕零。
 
 
第15章 我没有同样的感情可以回应他
  “只演这一次。”我果断堵住他的话,“我不适合被人围观,也不喜欢万众瞩目。”
  “嗯。”他应和道,眼中浮出笑意,看我的目光意味不明。
  我直觉这家伙在憋坏主意,要么不张口,张口肯定不说人话。
  “也好,我们家里有一个人抛头露面就足够了。”果然,占了口头便宜。
  我抬眼朝他一瞥,没搭腔。
  等候不久,菜上来了。都是阳城本地特色,外观做得精致,摆盘讲究,点缀富有意趣。同菜品一起送来的,还有一把小花束和一个花瓶。
  服务员微笑营业:“先生,这是您点的一生一世。”
  “……”我权当听不见,埋头开吃。
  “谢谢。”他接过花,服务员走远,他自己在那边摆弄它。过一会儿,把花瓶放到我边上。
  距离不至于妨碍我吃饭,但我也绝无法忽视,只好抬头面对他:“迟雪,别这样。”
  “你不喜欢花了吗?”他装疯卖傻,脸上挂着死皮赖脸的笑,盯着我的眼睛一眨不眨,笑意不达眼底。
  就算再没有感情经验,我也看得出一个人是真有心,还是开玩笑戏弄人。见他这个样子,我心中不由一沉。
  他这又是何必,我根本不值得。
  “为免你误会,先把话说明白。”我放下筷子,以示郑重,“会答应你来顶替那个演员,是因为我一来想支持一下你的事业,二来的确互利互惠,我又没有很抵触这件事,试试也无妨。所以接下来这一个月我会尽所能演好这个角色,往后的事情就希望你不要安排我参与了。工作和生活都是。”
  闻言,他眉眼向下一弯,黑亮的眼珠仿佛微微颤动,那张脸上无端就多出几分忧郁和脆弱。
  一时间,我竟分不清这是他真情流露,还是演技发挥。
  “你就这么想赶我走吗,向程?”
  “我不是这个意思。”
  他垂下头:“这么多年,我很多次想回来,但都没有勇气。一开始没混好,觉得不配。后来有点名堂,也有点钱了,又怕你不欢迎……现在看来,你果然,很不欢迎。”
  语罢,伴随一声千转百回的叹息。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刚体验过了表演这件事,有些原本绝不可能体会到的东西,现在在我的判断系统中难以遁形了。
  迟雪,你个王八羔子,跟你爷爷面前演!
  心头涌上来一口气,我恨不得拿筷子戳他头顶那个发旋儿。但这当然不雅观,我不会这么干——我恨恨将手边的花瓶拿开,放到离自己最远的桌角。
  继续埋头吃饭,再不搭理他。
  “……向程,向程?”
  “……”
  “生气了啊?”他伸过手来。
  我看也不看,顺势避开。
  这么反复两次,他终于识相收回手去,小声嘟囔“至于吗”。混账玩意儿,至不至于你自己心里没数吗?
  没人再说话,一顿饭算是安生吃完了。
  真如迟雪所言,吃饱之后身体里那个看不见的窟窿就被填满了,割裂感和失落感都消散许多,人好像又找回了自己。
  心里踏实安定,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迟雪对我察颜观色,见我态度回暖,立刻又黏上来,结完账出了门,不忘把那束花带上。
  “下午我要和别人补几条戏,你的戏份明天开始吧,先回去休息——这个拿着。”他将花束塞进我怀里,人往后退去,站在半米开外。
  小时候,我们两个当中更容易发火的是他,但真正憋了气就难哄好的人是我。每当这时候,他就会搞些小动作,对我多番尝试。
  十二三岁的他,因为长期缺乏人与人正常相处的经验,他在“讨好”一事上笨拙得可怜又可爱,贵在肯钻研。
  方法多是从电视上学来的,送乱七八糟的小礼物、早起十分钟帮我准备牙膏牙刷毛巾、比平时更自觉乖巧地写作业……
  他也不知道我会被哪一样哄好,没哄好就一直装乖,反正我不会一辈子跟他置气——那时候总能轻易把“一辈子”挂在嘴边做参考,真是天真。
  不过他的笨拙也只表现在前两年,初三开始就游刃有余了。
  一方面是因为他本身变得开朗起来,另一方面,我们之间也确实熟悉到只要听见对方的动静,就知道对方想干什么的地步。
  然而今时今刻,我们已经失去后者。
  他便小心拿捏着我的态度,尝试哄好我。
  我又感到一种割裂的隐痛。和从戏中抽身那种不一样,眼下这种割裂,是过去与现在的割裂,是本能抗拒与被迫心软的割裂。
  我无可奈何,尽力保持好脾气:“迟雪,我说了,别这样。我不会跟你玩这种游戏的,道理你应该明白,不要让我讲那么清楚了,我也不想对你冰冷生硬,好像非要划出个楚河汉界。”
  这次他不再演委屈可怜,神情一敛,隔着那半米距离眼神冷静地看我。
  “那我也跟你说清楚,我那天的话是认真的。你既然选择来我身边了,至少这一个月就算是给我的机会。这点,你不会不能正视吧?”
  “……”
  差点忘了,这混账王八现在除了会演,还很有情商,讲出来的话让人不知道怎么拆。尤其是,对付的还是我这样的老熟人。
  行,玩不过。
  “随你吧。”我摆摆手,将花束随手搁置在餐馆门口的盆栽上,走了。
  早上搬进剧组酒店的时候,我就加入了主创工作群。一份据说是连夜做出来的拍摄日程安排,已经由副导演黎繁小窗发到我手上。
  前面几天的行程都不紧,甚至单独划出了“导演指导”时间。按黎繁的说法,就是当天每一场戏,都由迟雪亲自跟我先练一遍。
  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我不知道该说迟雪幼稚好,还是说他以权谋私得过份。
  如果我仅仅将他的话当做一种玩笑,把他的目的看成一个游戏,可能只会觉得哭笑不得。但现下我已经确知,他是真有心。
  论伤他的心,我得承认,我没有那么下得去手。
  这便变成一个沉重的问题。
  趁拍摄安排还轻松,今天不必急着琢磨什么,我回酒店房间拿了些随身物品,打算回一趟春风不醉。
  这三年,不知不觉间,春风不醉已经成了我某种程度上的避难所。无处可去,回店。心里没着落,回店。要想静静思考些什么,回店。
  午后的店里,只有当班的佳佳在。
  见我突然推门而入,她吓了一跳,赶忙从收银台和咖啡机后面钻出来:“程哥,你怎么来了?”
  “闲着就来了。”
  “哦……那个,程哥啊……”我进收银台找相机,她趴在台面上看我,欲言又止,显然是想和我闲聊。
  估计宋蔚然告诉她我去拍戏了,她算得上迟雪的粉丝,肚子里不知道憋着多少想问的。可惜我眼下无暇他顾,满足不了她的好奇。
  “有空再说,我去兰亭呆会儿,有什么事情的话叫我。”
  “啊?”她面露失望,“……哦。”
  这个月过得着实有些兵荒马乱,上次回孤绪路拍的那几张照片至今还没修。这个午后过到现在,有点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意思,正合适修图。
  将相机内的照片同步到电脑上,我打开软件开始挑图修整。
  最无法置之不理的,是那张偶然拍下的迟雪。我将它在软件上放到最大,迟雪那双澄澈而本真的眼睛便清晰得有些可怕。
  自小我就觉得他的眼睛美,尤其喜欢最初那两年的样子。
  它总蒙着一层蒙昧未开似的混沌,看人时好像不聚焦。不熟悉他的人会以为他不把人放在眼里,熟了才懂,他是不知道怎么直视别人。
  很长一段时间,只有看着我,他才会把眼睛瞪大。
  然后我就眼见着那一层混沌散开,最后看到自己映在他的眼眸中。
  “向程!”他会这样大声地叫我,咧开嘴笑,摇头晃脑,眼睛里的整个世界都是我。
  这些天,乃至中午独处那一阵子,我不是没想过问问他,为什么想要我。结果到底没问。并非胆怯逃避,而是因为,答案是我本来就该心知肚明的。
  ——他喜欢我,一直喜欢我,从小就喜欢我,我怎么会不知道?
  宋蔚然以为我不开窍,不识人间情爱,担心我羊入虎口。但其实,我更担心自己铁石心肠,迟雪真的捂不暖。
  他喜欢我这件事,也许我比他自己更早察觉到——当他还是向迟雪的时候,也许是十六岁的春天,也许是临近夏天,他暴露了自己。
  不知道为什么,我对那一天那一刻的场景记得很清楚。
  那是个平淡无奇的周六,我一如既往伏桌写练习题,迟雪趴在床上玩一台游戏机。它应该是从宋蔚然那边要来的,因为上面贴了一张某韩剧男主角的贴纸。
  一个休息的间隙,我扭头看他打游戏。
  他感受到我的视线,轻快地说:“干嘛啊,要不要也来一局?我教你玩好不好,这台机子上有好多款游戏……嘻嘻。”
  我从来没有和他玩过游戏,但那天回答了“好啊”。
  话音刚落,他手里的动作就停了。然后爬起来坐好,愣愣地看我。他眼中映着我的笑——除了我的笑,几乎没有任何别的、清晰的东西。
  我推开椅子坐过去,他的视线就带着我的笑一直随我转移。当我撑臂靠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仍不自觉仰脸继续看我,眼神怔怔发直。
  没有任何证据,也没有任何征兆,我就是突然知道,他想吻我。
  因为他想吻我,那个本来平常普通的场景,变得氤氲暧昧,刻骨铭心。
  而自那以后,每一次他摇头晃脑带着笑,大声喊我的名字,我都知道,他在表白;知道每一声“向程!”的后面,都有一句说不出口的“喜欢你”。
  可糟糕的是,我没有同样的感情可以回应他。当时没有,现在也没有。
  作者有话说:
  过十二点之后补的字数不算,我的全勤还是断了!呜呜呜呜,俺的全勤奖没了,俺发不了财了!好伤心,满地爬,本月内没动力坚持日更了。
 
 
第16章 追什么?拿什么追?
  沉迷于修图,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就傍晚了,茉莉的声音将我从照片的世界拉出来。
  “阿程!”小家伙人还没走完楼梯,见到我就惊喜地大声叫起来,脚下急忙把最后几个台阶跨完。
  我放下鼠标,走过去把她抱起来,回到窗边的沙发上。
  明明也没隔多久不见,不知怎么的,居然格外想她。可能我这个舅舅当得太入戏了。
  “这不是外太婆家那里吗?”她指着电脑上的画面,“我记得的,我有个朋友还在那边!”
  “哪里都有你的朋友,人家还记不记得都不知道呢!”宋蔚然跟着上来,听到她的话,呛了一句。
  在教育小孩上,她就这点不好,开口就容易怼上。不过也没办法,人许多下意识行为的根源都太深,深到无法靠主观意志时时控制。
  她自己也知道不好,看到我不赞成的目光,吐了吐舌头,改口道:“这个星期六带你过去看看好不好?说不定能遇到你的朋友。”
  “好耶!”茉莉没有感情地欢呼着,注意力全不在这对话上,正半个人趴在桌上熟练地翻看相册。
  我还来不及阻止,她就已经把迟雪那张翻出来了,“嗷”地惊叫一嗓子:“然然,是你喜欢的那个叔叔!”
  宋蔚然闻言瞥向电脑屏幕。
  照片我已经仔细剪裁过,把曾玉菡整个摘了。如今看起来,它就是一张抓拍的迟雪单人照。
  宋蔚然神情蓦然一变:“什么我喜欢的……宋茉莉,你不要乱说话,快去,快去涂你今天的图画卡!”
  说着,一手拎起书包,一手拽起茉莉,把人推向兰亭最里端的一张桌子。
  过一会儿,安顿好了小姑娘,她走回来,面色仍有些不自然:“你别听小孩子乱说,我跟她说喜欢迟雪,就是普通人对明星的那种喜欢,没别的。”
  我下意识想回“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话到嘴边,又觉不妥、不对。
  如果真的没有关系,我应该就不是现在的反应。
  人不能自欺欺人,无论我脑子有多清醒,迟雪的宣言和态度都已经对我产生很大影响。
  这些,我自己能看清,宋蔚然与我相熟多年,怎么会看不出来?又或者,她身为旁观者,比我还要更清楚一些。
  “蔚然,”我转身面对她,难得坦然寻求帮助,“你真的觉得,我和迟雪会走出那一步?”
  像是没料到我会这么直接问,她惊讶地指指自己:“啊?你问我啊?”
  “嗯。”
  “这个……”她靠在桌沿,面露思忖神色,然后目光落在电脑上,“你这么认真问我,我反而不知道怎么说好。我只能说,这张照片看起来感情很深,不是随便一个摄影师就能拍出来的,也不是你对着谁的脸都能拍出来的。”
  我明白她的意思。
  照片是会说话的,拍摄者对拍摄对象是喜是恶是无感,都会在按下快门那一瞬间暴露无遗,永久保存。这也是我喜欢摄影的原因。
  而且甚至可以说,在我的评价标准里,这张全凭直觉拍下的迟雪,已经是我最喜欢的作品之一。
  照片上,看得见的,看不见的,都呼之欲出浓墨重彩。它太完美了。完美到我既想独自占有,又想公之于众万人欣赏。
  人的欲望总是充满矛盾,选择因此显得孤勇。
  沉默半晌,我关掉相册,开口不知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宋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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