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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推理社(推理悬疑)——中不二

时间:2022-01-01 10:58:05  作者:中不二
  弑母案不是没有发生过,杀死血亲有违人道,但母亲教育方式的差错也是此次杀人事件的诱因,死者并非全然无辜,需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这个事件。
  然而,若单纯只是个弑母案,还不至于引起此等轰动。
  触犯人道的凶手古往今来比比皆是,猎奇手法层出不穷,虽说这些案件也引起过注意,但都未此次强烈,这主要归因于这个案件之后的发展。
  当地警察局接到凶手儿子的自首,说他杀害了自己母亲,然后抛尸河岸。
  当警方将信将疑地跑到现场,正打捞尸体,意外发生。
  邱谋的述说极有条理,悬疑感极强。
  他看着几人认真的神情,缓缓道:“案发时在冬天,尸体还未浮起,警方没搜寻多久便打捞出母亲的尸体。”
  尸体打捞出,所有人都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
  杀害母亲的凶手本人则腿一软跪下,连声道“不是我,这个不是我做的”。
  邱谋道:“尸体的小腿不翼而飞。”
  乌探似是没料到,讶异地扬起眉。
  “尸体小腿在骨节处被切断,警方后又打捞三天三夜,依旧没有捞上尸体腿部,之后又在附近土壤搜寻,也未发现掩盖痕迹。”
  理所当然的,有人开始怀疑儿子说谎。
  但是,疑点随之显现。
  徐乐儿也在思考:“儿子勒死母亲,没必要多此一举砍下腿,更没必要把它藏起来,如果儿子别有目的,那更不会去自首。”
  原本简单的案子因一双失踪的腿变得扑朔迷离,砍下尸体腿的人是谁?ta的目的又是什么?
  虽说这个案件并非不可能犯罪,但犯案人动机成谜,让警方长时间陷入困顿之中。
  易侦道:“真像推理小说中的情节。”
  乌探道:“推理小说里的分尸诡计的确不少,尸体丢失的位置依凶手的目的而定,多半是为了隐藏尸体身份或制造不在场证明,所以分尸的部位向来是头和手,小腿失踪倒是闻所未闻。”
  要识别尸体的身份,首要看脸,其次看指纹,虽说足纹也能判别一个人的身份,但国内外并无脚趾纹库,所以要隐藏尸体身份还是以砍头和手为多。
  尸体的腿不翼而飞,实情究竟为何,警方的人吵得面红耳赤也得不出个所以然。
  就在这时,警方接到民众报案。
  听过前因后果后,所有办案人员精神一振。
  “打捞尸体后的第三天,某位旅行者报警声称,在丛林中发现两只人的小腿骨。”
  案件有了新进展,办案人情绪高涨,搜查现场生物检测一气呵成,效率极高地获得最终结果。
  “很奇怪。”邱谋道,“经骨骼DNA测序结果,这两只小腿骨并不属于死者。”
  母亲尸体丢失了双腿,而现在出现了双腿,但二者除了所处位置相同外,并无多余联系。
  这对小腿骨属于另一具尸体。
  “儿子否认杀害过第二人,警方得出三个猜想。”
  第一,除儿子外,存在另一凶手杀害某人,第三人收集了这两具尸体的腿。
  第二,另一凶手便是收集腿骨的人。
  第三,两件案子无丝毫联系。
  “然而,无论如何思考,案情都进入了死胡同。”邱谋说得头头是道,想来他当初也对这起案件极为关注。
  “虽说能通过腿骨获取DNA,但在DNA库里找寻腿骨主人无非大海捞针,这腿骨还不如不发现的好,它只给警方增加了工作量。”
  乌探不自觉地捏住耳垂,垂眸思索。
  案件前后,先出现了失去小腿的尸体,凶手本人却毫不知情,三天后,又在某荒野发现另一具尸体的小腿,而那具尸体的其余部分不知所踪。
  他没有身处这起案件,邱谋也不可能记得那么多细节,单从目前的线索,得不出任何结论。
  然而,这个案件的复杂程度空前绝后,其难破解程度毋容置疑,难怪成为轰动一时的案件。
  他问:“后来怎么样了?”
  邱谋看向大屏幕:“后来,21世纪的福尔摩斯出现了。”
  就像所有推理小说那样,当案情复杂到极点,当警察束手无策,当所有人关注这件案件的时候。
  侦探登场了。
  “这位中国的福尔摩斯名叫瞿飞鸾,是一名高二学生。”
  听闻“高二学生”这个字眼时,几人不免着惊。
  徐乐儿讶异道:“他在破案时还没有成年?”
  “没错。”邱谋也有点不敢置信,“其实编外人员破获案件一般不会爆出来——因为会为警方丢脸,但瞿飞鸾之所以能上热搜,一来是他父亲警察的身份,二来是……他说他的大学志愿是警校,从某种角度看,他算是未来警察吧。”
  易侦道:“两年前高二,如果他顺利毕业的话,现在应该和我们一样,都是大一学生。”
  乌探按捺住自己对瞿飞鸾强烈的好奇心,问道:“他如何破这个案件?”
  “具体细节很少人知道。”邱谋遗憾地耸了耸肩,“我们这种普通民众更不可能清楚,不过关于瞿飞鸾,据报道说,他破这个案子只花了一天。”
  乌探死死盯住邱谋竖起的一根指头,轻声道:“一天里甚至还包含了搜查时间和查证时间。”
  易侦道:“这位高中生破案堪称神速啊。”
  在儿子半夜勒死母亲的时候,同一地区的另一地点,也发生了一起命案。
  在某栋单元楼里,住有一户贫苦家庭。
  家庭里只有一对夫妻,还没来得及有孩子,妻子就出了车祸,造成急性脑损伤,瘫在床上成了眼不能眨手不能动的植物人。
  丈夫在菜市场卖猪肉,妻子到别人家做保姆,本来两人就生活拮据,这下瘫了一个,不仅断了条收入途径,甚至还开了条吃钱的路。
  住院费、药品费、检查费、护理费……各式各样的费用堆叠如山,压得丈夫喘不过气。
  他们并非郎才女貌的配偶,也并非有多深重的感情。
  这对夫妻在相亲市场相遇,彼此间早没有挑选的余地,只想搭伙过日子,他们就像处理商品,打个对折选择对方,又草草捆绑在一起,不温不火,与其说夫妻,不如说是同屋檐下生活的男女。
  而现在,其中一人成为了另一人的经济负担。
  女方在世上无牵无挂,家人去世,没有朋友,与世界的交集只有“丈夫”和雇主,而后者又长期不在家,恐怕妻子凭空消失,也无人在意。
  没有人会关注卖猪肉的和保姆的夫妻生活。
  毕竟邻里也是同他们一样搭伙过日子的人。
  他们的生活没有观众,这就意味着,他完全不需要演戏,不需要扮演一个忠诚爱妻的丈夫,他只是一个想过活的普通男人。
  结婚、夫妻、家庭都只是走个形式,现在同他演戏的演员下场了,他有必要拼死拼活地去做什么吗?
  不值当。
  治疗妻子对他来说,不值当。
  他想起菜市场卖肉时用的绞肉机。
  那是他除房子外最昂贵的财产,对一个小小的市井市民来说,他的世界只有菜市场和家,没有什么比绞肉机更神奇的东西。
  只要把冻肉放进绞肉机,它便能变成肉沫。
  而他的铺子里,出现肉沫再也稀奇不过了。
  施行计划那天,他很紧张。
  他早早将妻子从医院接出,在家里服侍几天,然后推着轮椅,装作平常那样带妻子出门。
  他们家住的不高,但老式的单元楼里楼道只有一个,而从房间出来到楼道则需穿过长长的走廊,他一边祈祷不要遇到邻居,一边快速通过。
  可惜事与愿违。
  有邻居目击了他推着妻子出门。
  他很顺利地糊弄过去,但他吃不准那个邻居会不会多想,他感觉邻居进门时看他的眼神不对劲。
  人就是这样,做了坏事后,看什么都觉得可疑,哪怕憨厚老实的邻居,此刻在他眼里也面目可憎起来。
  就算被人看见,他也不想打破原计划,也许下一次,他就没有勇气推着妻子出门了。
  踟蹰间,他已抵达菜市场。
  夜晚菜市场无人,周围商铺也早早歇了业,哪怕绞肉机突然响起,也不会有人听见。
  他很紧张,也很激动,他能隐隐感受到,自己正站在人生的转折点。
  和妻子结婚使他走入人生的岔口,那条岔口通往悬崖,而现在他就站在悬崖边,准备往回走。
  他要将他的人生掰回正轨。
  他对妻子没有恨意,所以他把她放到地上时很小心。
  妻子温顺地躺到地上。
  他将轮椅和盖在妻子腿部的毛毯移至另一侧,取过砧板——这块板厚实笨重,表面已有无数划痕,但都浅浅布在板上,没有很深的印迹。
  这是块很结实的砧板。
  砧板被放置在妻子膝盖下,妻子枯瘦的腿便抬起一个角度,她没有穿鞋,脚趾间存了污垢,指甲缝也泛着黑。
  他磨着刀。
  他的绞肉机不大,成一个向上开口的四方箱状,冻肉从上方放入,肉沫从下面的出口挤出,接在放置的碗里。
  没法一次性塞进一个人,这一点很麻烦,他得先切开妻子,再把她一点点放进去。
  骨头必须要抽出来,绞肉机只能绞肉,不能搅碎骨头,会导致机器故障,人骨只好之后找地方埋起来。
  刀已经很锋利了,到这个程度,可以很轻松的切开猪肉,但他不确定能不能切人。
  他用刀抵着妻子的腿部,比着位置。
  他没多少文化,更不懂医学,但他之前带母亲去看过病。
  他花了很多钱给母亲拍了个片,那个片子黑白状,很神奇,可以看到人体里的骨头。
  膝盖位置有处韧带,就在上下两根骨头的中间,而这中间位置只有肌肉,是最好切的。
  他摸着妻子的膝盖,手指在膝盖凸起的下方位置一点,将刀对准那个地方。
  他把妻子的小腿切下来了。
 
第38章 瞿飞鸾(二)
  “按理说,他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妻子其余部分切下来,然后毁尸灭迹。”
  易侦的卧室里只有幽暗的投屏光,整个房间晦暗无比,极有讲鬼故事的氛围。
  邱谋的声音向来是温润的,憋坏主意时会阴阳怪气,现在用这个声音将杀人事件也毫不逊色,显得鬼气森森。
  “但是没人知道他那个时候在想什么。”
  或许是没想到如此瘦弱的妻子能流那么多血,或许是刚成植物人的妻子有了反应,或许是他内心深处人的那部分一瞬间占了上风。
  他后悔了。
  他垫着沉甸甸的小腿,将腿骨抽出,把肉放置进绞肉机,黄色脂肪与血肉如同牛奶与红茶被搅和在一起,成了肉沫。
  腥味如此刺鼻,他清理了血迹,匆匆忙忙给妻子止血,又将她安置在轮椅上,把毛毯盖在膝盖上。
  或许他想通过盖毛毯,使妻子看起来与平常无异,但膝盖弯折处顶着毯子,底下空荡荡的,提醒着他刚刚发生了什么。
  他推着妻子走在回家路上,安静的妻子此时脸色发白,头不自然地低垂,他搭了下脉,已经死了。
  止血用的衣物已经被血浸透,他推妻子走过的这一路都淌着血,他的妻子是失血过多身亡的。
  他懊恼地叹了口气。
  流了一路的血,够他收拾了。
  就在这时,他注意到了一些细节。
  河岸边有个斜斜的草坪,靠近河岸处没了草,是松软的土壤。
  土质酥松,那薄薄的土壤犹如冰淇淋上的巧克力碎,仿佛吹口气就能掀起一大片。
  河岸不设防,站在土壤上,往外跨一步便能掉进河里,以往有小孩溺死也无人管,他们这种小地方就是这样。
  而现在,他看到了拖曳的痕迹。
  不知是不是他敏感,他觉得这有点像拖拽尸体的痕迹。
  他能想象如何创造这种痕迹。
  凶手双手绕过尸体臂弯,腹部抵着后背,将它拖至河岸,然后一转身将其抛入河里。
  需要拖着,说明做这种事的人力气不大,可能是个女人,也可能是个孩子,亦或是一个如他妻子般瘦弱的男人。
  他一瞬间感到可笑。
  土壤的痕迹未消除,说明前不久刚有人来过。
  那是一个同他一样,对生活感到无奈的可怜人。
  他看向河面。
  幽幽湖面犹如巨大的水镜,冰冷苍月倒映在湖中,犹如遥不可及的梦。
  这片梦下,藏了一具尸体。
  “知道河里有尸体的丈夫想起之前遇见的邻居,心生一计。”邱谋表情平淡,分不清其中藏着无奈还是怜悯。
  “虽然犯罪过程中心生悔意,但妻子已死,已达成目的。”说话的却是乌探,他道,“他想毁尸灭迹,意味他不想被发现,那个邻居目击他推着妻子出门,本来可能不会多想,但丈夫心中有鬼,以为邻居发现了什么。”
  邱谋点头:“没错。”
  徐乐儿皱眉:“所以呢?他把邻居也杀了吗?”
  如果邻居只因看了他一眼就被杀害,那实在太可怜了。
  易侦突然道:“弑母案中,死者缺了小腿。”
  乌探道:“这位丈夫打捞了弑母案中母亲的尸体——杀害母亲的凶手既然需要拖尸体抛尸,想必体力不足,抛尸也不会抛很远。然后他把尸体的腿砍下来,换给了他已死去的妻子。”
  丈夫把腿抵住妻子光秃秃的膝盖,先盖了厚外套,再将那层毯子铺上。
  如此,妻子除了看上去白了点、臭了点,和平常没有两样。
  徐乐儿嫌恶地揪起细眉:“他为什么要那么做?”
  乌探道:“他怕自己的罪行暴露,为了摆脱心虚,他要推着‘完好’的妻子,让邻居看到他们回家。”
  邱谋打了个响指:“就是这样。”
  “这可真是……”易侦嗤笑一声,“够恶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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