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
循清这才微微放下心,转而叹了口气:“饿。”
早饭间,循清提着颗心吃饭,有烧饼在,也让他吃得心不在焉。从他眼中看去,修易仍与过去的无数个日子一样,一边照顾他,一边和赵氏夫妇聊天,一顿饭恨不得能吃小半个时辰。
似乎,还是小火炉精。
可小火炉精却时不时在聊天间隙,侧过头扫一眼,看他碗中还剩多少饼、多少豆浆。
这分明,是修老板的习惯。
之后的一个月里,循清仍被修易精心养着。
清晨醒来,小火炉精就为他向后掰手指,力道不曾变过半分。
白日里,又像修老板似的,用一双热乎乎的大手给他搓手,不厌其烦。
一边给昏昏欲睡的他讲话本,一边又去吻他的耳后。
一面给他暖着手脚,一面又迷恋起挠挠他的侧腰。
好像哪里变了,又好像没变。循清迷迷糊糊地枕在人胳膊上,脑中思量着,这次怎倒换他想不开了。
颠过来倒过去,不就是这一个人么?反正都是他喜欢的样子,算了算了。
那头的修易,自以为循清没觉出什么异常来,自己也是在这段时间里,逐渐消化了个明白的。上辈子的记忆,像是离他很远,他能记起经历过的事,也记得当时的情绪,却还是觉得离他很远,当真是隔世之感。直到,他不再使劲去追过去,而是放松了下来,反倒发现自己下意识做出了上辈子的事情,不觉得陌生,倒是舒适极了。好像一个人在家中生活了许久,所有的物件都井井有条随着自己的偏好收着、放着。
好比是,写字时,茶杯放在离手多远的位置最舒服,他曾经忘了,如今却想起来了。
循着自己的习惯,重新摆放,愕然发现,太合适了,极度舒适。
这大概,就是修易找回记忆的感觉吧。
至于循清察觉出的那些习惯,其实已经是他筛选过后留下的了。如果有人问,他怎么爱循清?那他就会答,观察。什么事都做一做,观察循清的反应。不必循清来教自己怎么爱他,自己挨个儿尝试了,琢磨了,就明白了。
两世的记忆,让修易更拿捏住了循清的喜好。他喜欢自己注重细节地去爱他,他不说,但他都能察觉到。
修易甚至有些感慨前世的自己。刚好,就长在了循清喜欢的样子上,真的就是刚刚好,他的自然流露,成了循清最喜欢的表达。刚好,他传达爱意的方式,能被循清全部接收到。这便是缘吧。
他也想感慨今世的自己,有一件事,他猜对了。
那便是说书人说的全蟹宴。如果当年的循清当真想吃盛州蟹,他确确实实愿意去抓的。这一点,两世的他都愿意。
再有一点庆幸便是,他赌对了。前世的自己,真的干干净净地活了二十余年,第一遇,便是挚爱,幸运之极,荣幸之至。
还有一个小插曲,算是他另一个小小的执念。
循清的右手手腕。
午夜梦回,数次轮转,他辗转反侧,总是忘不了。循清早就放下了,可无论间接还是无意,他伤害到了这个自己倾尽两世心血去宝贝的人,那份愧疚就堵在他胸口,如鲠在喉。
想到解决办法那天,修易带着循清去了一个山间温泉。得偿所愿,换了个天然大浴桶,修易终于了却一桩心愿。
那天,循清的状态很好,天长日久,他逐渐接受了眼前人似乎真的千年来不曾离去。也许是生理、心理大愉悦,又似是从这场快乐中找回了千年前大婚夜的错觉。
总而言之,他很兴奋。
到最后,循清连金灿灿的妖瞳都显了出来,满足得修易又惊又喜。
事后上了岸,修易将人安放在铺了干净柔软布料的草地上,一寸也不愿放过地将其肌肤一一吻过。
直到,柔软湿润的唇碰到了循清右手手腕。
连循清自己也没意识到,那手腕下意识抽动了一下。
修易浑身的燥气散了大半,他支起身子去看循清。
妖瞳又隐去了,成了往日常见的浅褐色。
仍然很好看,眼中也全是餍足和爱意。
却,不兴奋了。
循清自然一如既往,察觉到了爱人的失神与愧疚,他微微笑着,抬手扶住修易的脸,口中轻声说:“没关系,会慢慢忘掉的。像寒山那个大冰窖,迟早,会忘记的。”
是啊,像那个大冰窖,只要他夜以继日地用体温去温暖怀中的人,他慢慢就会记不清那是什么感觉,身体也会跟着忘掉那种恐惧。
可是,总要有个努力的方向吧。
修易灵光乍现,低头吻了吻含笑看他的乖顺的人,问着明知答案的问题:“相信我吗?”
“相信。”
说这句话的时候,循清心中揣着未知,却没有忐忑和恐惧。
他等来的,是修易一边深深照顾他的身体,一边用温暖的手掌抚着他的脸。同时,修易极尽温柔地一遍、一遍,用唇舌去舔着手腕那一片的肌肤。
太过于刺激,多个感官向他传达了不同的知觉,他一时间竟觉身体和精神都到了某种极限,却还是沉迷于这份温柔,堪堪受住了。
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可到底指日可待。
天长日久,也不知具体从哪一次起,那莹白如玉、上好瓷器般的手腕,不再让他感到假性疼痛了,而是如同一开始一样,可以放肆地环在小火炉精的颈上,贴肤感受他后颈的体温。也可以被偶尔吃醉了的小老虎直接按在掌下、悬在头顶,深埋腕中的经脉除了因兴奋而跳动,再无其它。
至此,压在修易心头的两个执念,就此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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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仙碧玉琼瑶,点点扬花,片片鹅毛。”——元.薛昂夫《蟾宫曲.雪》
ps:关于找回前世记忆的感觉,参考了一些因车祸头部撞击而失忆的人,突然某一日记忆回炉的体验分享。
pps:后面他二位还会出场,还会再谈谈找回记忆的后续感觉~
第67章 番外四:天明神君的劫(上)
陈祐淳一度以为,下凡历劫是他闲来无事,自请的。但他不知天命有心戏耍于他,掩藏在痴傻劫表象下的情劫,才是要他命的劫。
两位仙君犯了天条,要下界历劫。这消息传进他耳朵里时,他本不甚在意。这样的事,对他们吃饱了没事干的神仙来说,不多,但也算不得稀奇。
但仙童又说出了那两位仙君的名号,这才得了他的注意力。
是断袖?
这可就不多见了。他来了好兴致,爬起来出门,叫来仙童询问,听得他起了兴头,几乎是几个呼吸间就决定了:他要去历劫。
管他什么劫,新鲜就行。
总比整日里逗鸟得趣儿吧。
因此,掌劫的星官问他,他只说:“历从未历过之事,渡如坠深渊之劫。”
不刺激,有什么意思?
直到历劫归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陈祐淳仍然以为,星官理解的是:你没痴傻过,没享过当傻子的傻福,你试试去吧。至于如坠深渊,魂都被妖抢跑了,能不算如坠深渊吗?
他从未想过,也从未在意过的是:他从未陷入过情爱中。
好像天生缺根弦,又或是过早超脱。
情爱二字,他懂;情爱之事,他也熟。但要说深陷情爱,不愿放弃某一个人,他不理解。对人的喜爱之情,他有,但那种与爱相关的,缠绵、执念,他仍然不懂。
像历劫而去的那两位仙君,他只当是跟他一样,寻个新鲜事去做,闲的罢了。
升仙前,他是金尊玉贵的王爷,要什么样的女子没有?未及弱冠,他便早尝遍了曲段中的各色情爱。他喜欢假造身份,以此体验不同的人生。
可是,没什么意思。
那些女子、男子,都有求于他,或直接对他心生爱慕。可那是什么感觉?陈祐淳想了一辈子,也没想明白,最终带着诸多疑问升了仙。
成仙后,他吟诗作对、舞刀弄枪,带兵打仗、剿魔渡厄。
着实新鲜了一阵子,可过后迎接他的,是太平日子,也叫无尽的虚无。
说回历劫,他从混沌中大概知道大事不好,他的魂被人叼走了。但他不慌,也不懂为什么要慌,从叼走他魂的那一刻,那妖不就注定了要死么。
傻子,就傻子吧。
这是陈祐淳投胎前的最后一个念想。
不知公文上是怎么走的,他还叫陈祐淳。但二次当陈祐淳的时候,他也挺无聊的。有时候他觉得,自清醒以来的日子,还不如当傻子那一阵儿好玩儿,起码那会儿,他见蚂蚁搬家都能看一下午。
母妃给他找了颗魂,其实他并不懂是什么意思,但道士尊他为仙人,他便隐约有了自负的猜测:我一定是仙官来历劫吧,活到死,就成仙了。
有了这层保证,他更活得无所畏惧了。
唯一的变数,是他恢复记忆以来,时不时做的梦。
起初,梦中他什么都看不清,只模模糊糊地往前走,机械、麻木、漫无目的。
直到半年来,他时常做相同的混沌梦,他才又找人去问。给他母妃吓得够呛,但人也只说,许是招魂的后遗症吧。
但毕竟没什么影响,陈祐淳根本不多在意,只一如上辈子而不自知地,去体验百态人生。
后来逐渐地,梦开始清晰了。
梦中有一个人,是一个男子,看不清脸,但反复出现在他面前。
奇怪的是,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每次见到这个男子,胸中仿佛揣了只扑棱着翅膀的小鸟。
翅膀抖得太剧烈,散了无数小绒羽毛在他心里,勾得他发痒。
从前是梦中发痒,后来连白日恍惚中,也痒得他心烦。陈祐淳来了劲,怎么就看不清脸?他甚至白天里也想办法催困,拼了命想续上那个梦。梦中也铆足了劲,想拨散迷雾去看清那个魂牵梦萦的人。
失败了。
于是白日里的小王爷更加心烦了,几乎愁坏了母妃。
再请人来看,对方说,许是这颗魂的前世作怪,似有不甘。
大师还说,若能寻得此人名姓生平,便也好作法,不然只得作罢。
无奈之下,他作罢了。
在他几乎要与这颗魂达成和解之时,那梦又清晰了。
梦中那名男子,怀中抱着个小白猫,低着头极尽温柔地爱抚它,不知想到了什么还是听到了什么,低声笑了。
很好听。
自己招来的魂,是个女魂?
一片燥热中醒来,陈祐淳懵住了。直到醒来,那人也没舍得抬起头。
之后,小王爷迷上了丹青。请了师傅来教,他学得又快又好,几个月下来,他的画就有模样了。送走了师傅,他再创作的画,全部都是一个场景。
白蒙蒙的一片像是仙境,一个白衣男子端坐椅上,抱着一只讨喜的小白猫。那仙人低着头,从不露脸,但总能让人觉得,他模样一定极好。
儿子是瞒不住母亲的。
上了年纪的母亲大惊失色,一度以为自己儿子成了个断袖。可旁敲侧击下,又叫了丫鬟家丁去跟,什么发现也无。终于在被发现以后,得了儿子哭笑不得的解释:
梦中仙罢了,世间本无此人。
母亲放了心,直到病逝前,虽未见儿子娶妻,却倒也未见领个男熄进门,她想着,自己儿子,想必真的有仙缘呢。
说来也奇妙,自打陈祐淳将梦中所见悉数绘出,梦中人就不再出现了。他渐渐明白,自己心绪不稳时,便会被这颗魂左右,但若他心态平和,那魂奈他不得。
这个道理,在天明神君归位以后,得到了本体的肯定。
天明神君历劫回仙宫,先睡了几日,醒来后便恢复了。他记得二次做陈祐淳的事情,自然也知道伴随了他后半生的梦中人。
他还知道,自己为人时,享受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一夜无梦后,又鬼使神差地逼自己做梦,只为再看看那个人。
着了魔。
回了天宫后的陈祐淳,冠了神君的名头,渐渐知道了更多事情。原来,那个梦中人不是什么仙,而是只神通广大的蛇妖,不过,倒真是个断袖。
陈祐淳笑了,他这是捅了断袖窝吧?
但不知是哪门子邪性心思作祟,叫他留住了那颗人魂,反倒把自己一颗金魂养了起来,闲置了。
后来有一日,梦中人,现在他知道了,循清,又入了他的梦。
陈祐淳来了兴致,这人魂胆子不小,都见过了他的金魂,还敢来乱他的梦?不过倒新鲜,这事,还是几万年来头一遭。他便放缓了神思,屏气凝神随着这颗魂去梦中与循清相见。
区区人魂,自是奈何不得他的,他权当是看真人演话本了。题材又实在新鲜,他得趣得很。
陈祐淳不愿醒,梦便醒不过来,当然,他想抽身,也随时可以。他只身在梦中,这下拨开云雾见月明,终于见得这只蛇妖的真面目。
好看。
却谈不上多好看。
几万年来,他陈祐淳什么人没见过?他自己就生得眉目如画,哪至于去夸赞别人的皮相呢,况且,妖嘛,还不都是自己随心所欲变的皮相。
不过,他睁开天眼,却见到了一尾鳞片黑亮的蛇,小小的银白色环状纹路规律地布满它的身体,一直到它小小的、细细的、弯曲的尾巴尖儿。
可爱。
陈祐淳饶有兴趣地看着这尾小蛇,它化作这名年轻的面容俊秀的男子,端坐酒楼上,寻了个靠窗晒太阳的位置,满目专注地品尝着修易做的菜。
他凑过去看了一眼,吊炉片皮鸭。
神君默默撇撇嘴:还行吧。
陈祐淳老神在在地在一旁就这样随着修易的魂,看了循清吃了无数顿饭。别说修易了,是个人都能推测出循清喜欢吃什么了。
眼瞧着修易的目光时常流连在循清身上,陈祐淳懂了,这不就是个动了感情、垂涎人美色的男人。
可也不知是修易的视野独特,还是他实在与虽然素未谋面的循清太过熟悉了,竟隐约来了点看下去的兴趣,迟迟不肯醒来。
梦中人看不到的地方,陈祐淳坐在他对面,一双眼眨也不眨地盯着他,观察着他为每一道菜流露出的或赞、或叹、或喜、或恶的细微表情,沉迷于瞧他喝茶清口时露出的小牙尖儿,乐此不疲。
小蛇,是真的可爱。
不知道这小小的尾巴尖儿,眷恋地缠上他的指尖,该是个什么微妙的感觉。小小的圆圆的一颗头,光溜溜的没有毛发,撒娇似的、讨好一般地蹭蹭他,滑滑的,凉凉的。
他还没意识到的时候,发现自己想象着想象着,就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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