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不死尸(四)
阿放喝了一碗姜汤,身子方暖和,握紧了昏迷不醒雁南寻的十指,目中一片柔情。
苏恒与小七皆坐在一旁,仔细望着在烛光映照下的阿放。
炭火噼啪作响,屋外风雨飘摇,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我全名叫秦放,我不是这个世界的,我的家乡是在齐国的几千年后,那日我正在实验室研究一把毫不起眼的匕首,不知触碰到哪里……”
夜幕降临,临近郊区的大楼几乎都已经隐匿在黑暗中,只有一栋楼层依旧灯火通明,一个面容苍白带着金丝眼镜的年轻人,正放下手里的探测仪,专心致志的望着手中的湛卢,喜悦溢于言表。
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把宝剑,便是历史上名声显赫的齐王敏,随身佩戴的湛卢。
剑长约四尺有余,锋利无比。齐王敏少年得志,开国之王齐轩壮年暴毙,留下年幼的齐敏,和战争过后残败的齐国。
齐敏少聪,在惊世奇才,卿相燕云逸的辅佐之下,一扫蛮荒,并吞异族,奠定中原四国的霸主之位,又迎娶了兰陵国公主,让临近的兰陵国成为番邦,几百年来交好。
让当时穷困孱弱的齐国走向繁荣富庶,一跃成为四国之首。
「常胜将军」吴源自杀便就是用的这把剑,它还曾见证过历史上最著名的刺客百辟,后来史官又将他载入史记名垂千古。
这时他又看向旁边那把毫不起眼的匕首,心下疑惑这把匕首究竟是何物?
为何与齐王敏的宝剑湛卢共葬在一起?·他带着橡胶手套,小心翼翼的托起那把不知名的匕首,剑身状似龙鳞,纹饰精美,出鞘锋利,定然也是上品,只是不知与那不可一世的齐王敏有何渊源——
思索间,秦放闻到一股芍药花香,邱爽披着一头柔顺长发,抱着厚厚的一沓资料走了过来,撩了一下她的秀发,顺手把资料堆在秦放面前。
“奇怪,这把匕首毫无出处,究竟出于何人之手?”秦放心无旁骛,并没有看向邱爽,依旧是抓耳挠腮,专注与他的研究,却百思不得其解。·
“齐国十九年,大将军吴源大破漠北边境,齐国二十五年副将班鹿生擒羌王喜,攻破羌族城邑。齐国二十六年,齐王敏与兰陵公主珈蓝成亲,永结盟主,时代交好……”
邱爽摇摇头也是一脸困惑,历代史书大多都是记载君王的丰功伟绩,很少提及什么兵器一类。·
秦放推了推眼睛继续在电脑上查阅资料,邱爽把灯线调到最佳亮度,轻轻的走了出去。
她是最了解秦放的,遇到无法解决的事情,非要琢磨透彻不可。
这也是为什么导师说他是最有前途的原因,因为只有他精于专研,对于学术问题吹毛求呲乃至达到非凡的造诣。·
秦放伸展了下因为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而僵硬的腿脚,继续出神的望着湛卢和那把无名匕首,思索着两者究竟有何渊源?
竟然使得睥睨天下,不可一世的齐王敏外重视,思索间眼皮却越来越沉重,只看到那把匕首闪过一丝银光,耳畔是孩童般稚嫩的声音——
“用力,使劲的打,就当前眼前这个沙袋便是你的敌人,是杀吞噬你血肉的敌人。”
一人身着薄纱,身姿挺拔,对着正挥汗如雨的少年道。那人声音朗润,仿若甘泉润泽,少年此刻眼眸里充斥着血红,双拳已经鲜血淋漓,仿若不知痛楚,仍是一拳一拳的打在那沙袋上。朗声青年始终站在原地,不加劝阻,脸上凝霜结雪,仿若常年不化。
少年一拳拳打在沙袋上,面色愈来愈苍白,那青年依旧是面无表情,少年最终体力不支,身体像是断了线的风筝,不受控制倒身在地,青年皱起好看的眉角,飞一般俯身抱起倒地的少年。
秦放站在一旁,只觉面颊发烫,他虽然知道有同性之爱,但是还是第一次目睹此状。
况且周遭陈设古朴异常,似乎是片场,那二人打的火热,放只觉得尴尬不已,此时秦放觉得额头上有一丝冰凉,他便感觉仿若坠入深渊一般——
待他醒来只觉得眼前昏暗迷蒙,影影绰绰,看到有人为自己擦汗,那人指尖冰凉,触碰自己的肌肤无一不顺畅,秦放只愿那人肌肤再接近自己几分。
慢慢的意识不再混沌,纷飞的思绪逐渐聚集起来。他睁开双眼看着窗幔悬挂的丝條,一阵清风袭来,卷起阵阵松香,唤醒他通体知觉。
自己正躺在一张松木床上,身上盖着锦被,屋子里布置的古香古色,颇有韵味。
他望向窗外,只见层林尽染,青环越由,又闻得暮钟唱晚,钟声直击人心。
门吱呀一声缓缓被人打开,一人身形闪现,一袭白衣被余晖染做橘红,平添几分艳丽。那人眉目舒宁,媚眼如丝,一身古装打扮,让秦放惊愕不已。
“可是醒了?公子还有哪里觉得不适?”雁南寻将端来的吃食放在案上,打量着一脸诧异望着他的秦放。
秦放看着回眸浅笑的雁南寻,只觉得心里某处被被猛烈一击,艰难的吞咽了一口口水。“先生,这里是哪里?你怎么穿着古人的装束?”
“先生?公子是在叫我吗?这个称呼的确是闻所未闻呢!”雁南寻惊讶的叹息,颇有美人颦眉捧心,柔肠百结之意。
秦放看的怔住了,目中痴迷一片。
“这里是燕阴南境,不知公子为何会昏倒在我这小屋附近,可是遇到什么难事?”
“燕阴?你开什么玩笑?那不是齐国的都邑吗?早就在几千年前已经覆灭!”
秦放觉得简直匪夷所思,莫非是自己痴迷宝剑研究还做起这般诡异的梦境来。
“太祖敏建立齐王朝,现是齐王歇继承大统,正是春秋鼎盛,何来覆灭一说。公子莫非,非我族人,如此说辞,万万说不得,恐遭遇杀身之祸。”雁南寻为他的说辞震惊,此人竟处于齐国边境,竟如此口无遮拦。
“你开什么玩笑?难道我是穿越了?不对我明明在实验室,怎么可能穿越到这里来。”
秦放激动的抖动着雁南寻的肩膀,这一切根本没有什么科学根据,时空穿越只是存在万分之一,一定死又某种介子,那究竟又是什么呢?
这秦放注意到床头悬挂着一把精致的匕首,他眼神不自觉的被吸引到那把匕首上。“这把匕首好像在哪里见过!”他抚摸着那把匕首,喃喃自语般。
“这把匕首是我的心爱之物,公子莫非也是喜欢?若是喜欢便赠与你把,反正那人已经离世,我与你颇为投缘匕首赠少年!”
雁南寻见秦放穿着古怪,说话更是疯疯癫癫,但见他眼眸澄澈,不像什么大奸大恶之人。
秦放摇摇头:“这把匕首是齐王敏的陪葬品,怎么会是你随身所带之物,说你是谁是不是盗取文物的?”
秦放仍是不相信什么穿越一说,定然是盗贼耍的伎俩,只是如此排场,却有些夸张。
“公子言行实在是古怪,我并非盗贼一类,你仔细看剑柄那里镌刻着我的姓氏。”
秦放闻言,看向剑柄,果不其然上面镌刻着一个「燕」字。“那你究竟是何人?”
雁南寻闻言惨淡一笑,望向窗外的菊从,端起一瓶白玉酒瓶,一身白衣,依靠在窗前,双眸被夕阳余晖染尽橘光。
“我是燕氏贵族后裔,燕氏一族覆灭,独留我一人在此守候他的坟茔,你可知那片菊从中埋葬着何人?”雁南寻指着秋菊堆满的坟头。
“那是?”秦放看向那座坟茔,坟包上长满杂草,甚至没有字碑,孤零零的立于天地间。
雁南寻饮了一口酒水,悠悠道“齐国三年,卿相谋逆之心昭然若揭,终太祖发现,太祖震怒赐他一杯鸩酒惨死在狱中,他死后尤是不足,那些曾被他打压的燕阴贵族,将他的尸体鞭笞,甚至抛尸荒野,我即为燕氏唯一的传人,便为守墓人,能活一日便守着他一日,一代卿相,竟然落得个兔死狗烹的下场!”他笑着比哭还让人心痛。
“怎么会这样,历史书上明明写着,卿相辅佐齐王敏成就霸业,便退隐庙堂。怎么会这样子曝尸荒野。”
秦放失惊,后世多对卿相研究,他年少成名,中年功成,却销声匿迹,原以为他隐居了起来,不曾想到竟葬在这荒郊野岭,让人唏嘘不已。
“隐居?他本才华斐然,有治国之才,当一国之君绰绰有余,只是他错付真心。”
说罢又饮了一大白,艳红的唇边悬着几滴酒珠,看的秦放心痒难耐,只想帮他揩下。
却又听到他低低的说:“他是被宵小之辈毒杀,他与齐王敏实则为一对恋人。齐敏少年体弱,幸得燕云逸照拂。待他年满弱冠之年,从夺王位,为了巩固其野心,意图与兰陵国联姻。
但燕云逸一颗心悬在他身上,他生怕燕云逸从中作坏,再迎娶公主后。
便随便找了一个罪名安在燕云逸身上,将燕氏贵族驱逐出燕阴。
一杯鸩酒,草草了却一代卿相的性命。死后便是葬在这篇荒凉之地,我们燕氏一族便世代守护着他的陵墓为己任。”
他言罢,举起衣袖向着窗外的坟茔拜了三拜,又将酒杯倒在桌案前,以表对卿相的敬重。
第88章 不死尸(五)
一旁的秦放早就目瞪口呆,自己竟真的穿越千年,来到齐国雍凉,还有幸得知卿相隐匿秘闻。
他翻身下床,一把推开那紧闭的门扉。日光照射在他脸上,暖洋洋的。
放眼望去,落日残霞,轻烟老树,一点飞鸿影下,青山绿水,白草红叶,到处郁郁葱葱,那山峦之下耸立着密密麻麻的建筑林,人潮涌动。
即使是再大的片场,也无法复制的恢弘场景。自己真的置身与千年,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齐国。
“这竟不是梦,多少历史学家为了研究齐国历史,辛苦半辈子也只能从那帝王的陪葬物品中,研究出些许眉目,而我竟有幸得见,实在是千古奇观。”秦放移不开眼眸,简直欣喜若狂。
雁南寻默不作声,看到男子衣着古怪,再加上言语疯癫,他便心下起疑,男子究竟从何而来。
“南浔,我真的太高兴了,日后我一定把齐的历史研究透彻,你既是古人,还望你悉数告知,我以后编排成书,当载入史册。这可比干那些挖坟掘墓的事好,天天在底下工作,不见天日的,还研究不出什么名堂。”
秦放喜形于色,揽着雁南寻的胳膊,顿觉得坐拥天下之感,若他能将大齐历史研究透彻,回到现代发表学术论文,还不名垂千古,成为另人敬仰的考古学家。
雁南寻皱眉,看着揽着他的秦放想入非非,觉得诡谲异常,不由打断道:“你是说你是摸金校尉?看你年纪轻轻为何做哪倒斗的事,惊扰先人不说,实在是有损阴德。”
不觉离他一尺之遥,一双美目充满恐惧,戒备的望着他。
秦放这才发觉方才自己一时得意忘形,竟将自己跟着考古小队的事说了出来。只是现代的挖墓是为了学术研究,古代挖掘坟墓多为不义之举。
“南浔,你误会了,在我的家乡挖坟掘墓这等行为是一种职业,不是什么不义之举,我就是专门研究那些古人的衣食住行,和帝王将相的历史。”
秦放再次揽着雁南寻,只觉得他身子软软凉凉,很是顺手,皮肤也是吹弹可破,天然去雕饰。
可比现代那些妹子为了追求漂亮……强太多了……雁南寻发窘,想要挣脱确是被他紧紧的拥着,身上传来的体温,提示着他确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没想到公子的家乡如此奇特,竟然把盗墓当做正当行业,想必公子在那里生活定然时刻提心吊胆。”雁南寻脸颊被晚霞染的胭红,幽幽道。
秦放不由呆住了,他从未注意过同性,为何看着雁南寻总是觉得口干舌燥。
“南浔,总而言之我是从一个很遥远的地方来的,那里施行民主制,没有齐国这么多繁文缛节。人民安居乐业,没有战争和杀戮。”
“世间怎会有如此乐园,怪不得公子天性洒脱,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才造就公子性情。方才误会于你,还望公子见谅。”雁南寻虽是不解,但见秦放纯良无害感觉心里有个地方开始抽搐。
此后秦放便借着人生地不熟之由,与雁南寻同住在这竹屋里。
竹屋地属偏僻,又在深山里,只闻得鸟雀啾唧,夜枭愁绝,寂静异常。
雁南寻性子极静,每日除了看书,便是拿着酒壶,扶膝斜座,望着那堆满乱草的坟茔,不停的饮酒。
他知道的极多,天文地理,治淬医卜,外家兵刃涉猎范围之广泛。
简直让身为现代人的秦放瞠目结舌,怀疑他是否脑子里装着一台电脑在运算,简直就是齐国活的百度百科。
一日湖光滟滟,秦放正往溪边抛掷莲子,想着采些新鲜的莲子给雁南寻吃,他总是饮酒,日子久了可不妥,得设法让他戒酒。
忽闻马蹄声渐近,一外表粗狂的汉子,策马而来,直往雁南寻那竹屋奔去。秦放也捡起地上的莲子,光着脚也跑回竹屋。
果不其然雁南寻已经醉态可掬,扶膝斜着坐,面颊染上潮红,好不醉人。
本是失神的眸子,看到那大汉却是一亮。“天龙,你来了,这次可是带了什么好酒。”雁南寻微微一笑,那一笑似春月的柔波,吹散一池波纹。
秦放顿时身子发软,双耳发烫,手里的莲子也都不知不觉滚落在脚下。他不知一个男人的微笑竟也可以这么迷人。
那大汉呵呵一笑,附和着:“自是带了,燕公子嘱那里敢忘。”说罢摸着腰部见一只鹿皮的皮囊,上面挂着红色的流苏。
扔给雁南寻,雁南寻伸手接住,打开那酒塞,顿时溢出浓烈的酒香,不失为佳酿。正欲饮用,却被一只手闪电般抢走。
“南浔你不可再饮酒了,小酌怡情,多饮伤神,我识你这段时间,你日夜不停的饮酒,我看着着实难受。”秦放重新把那酒塞塞住,扔给那大汉,没好气的剜了他一眼。
雁南寻一怔,呵呵的笑了:“那边依阿放,不喝便是了,莫要动怒啊。”含笑应承。
那大汉看着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秦放:“你是何人,穿着如此古怪,莫是流窜来的难民。”眼里尽是鄙夷之色。
秦放本就对这大汉不满,见他言语顶撞,也不甘示弱。“小爷这是时髦,你看你穿的粗布麻衫,一看就是山野村夫,还说我是难民,我看你才是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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