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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的异世之旅(综漫同人)——艾斯尼酱的小尾巴

时间:2022-03-05 09:36:42  作者:艾斯尼酱的小尾巴
  艾斯被吓得退了两步,但是见不死没有动作,他又大着胆子上前,彻底把不死的湿鼻子捏在了手里。
  肉肉的手握住了犬类柔软的黑鼻子,同样柔软的触感让艾斯的单眼皮眼睛大了两个号。
  艾斯亮晶晶的眼睛同不死的金眸对视。
  毫无疑问,这孩子同时继承了他父亲和母亲的特点。
  头发如同罗杰的那样乌黑,又和他的母亲一样卷曲,他的眉眼同罗杰如出一辙,颊上偏偏还长着和露玖同样可爱的小雀斑。
  小孩之前被露玖养的很好,白白胖胖,就连胳膊都堆起了三层,像是一节一节连接在一起的洁净白藕。
  “你是我的伙伴?”
  奶声奶气的疑问句,仿佛一下子就能把人的心也跟着泡进牛奶里,全身上下都溢着奶香。
  每个勇者的身边都有个陪伴他一起冒险的伙伴。
  不死没有任何的回应,只是定定看着艾斯的脸,野猪的血滴在了艾斯的衣服上。
  艾斯自顾自地把不死当成了伙伴,高兴地将不死的狼脑袋抱住,甚至不在意不死嘴角还在滴落的野猪的血。
  “我现在改变主意了。”不死用自己尖吻拱拱小孩的颈窝,“我要陪着他,做他英雄之路上最好的伙伴。”
  就在一人一狼亲切友好地交流时,终于四处苦寻艾斯的山贼终于有人找到了艾斯。
  在山贼看来,不死变成的狼咬在了艾斯的身上,然后血溅了一地。
  “放开他!”
 
 
第五十五章 两难
  “艾斯!”为首的山贼大喊了一声。
  山贼们以为不死咬了艾斯,手持兵器一起上前驱赶,把变成狼的不死逼开以后,连忙查看艾斯的身体。
  奇怪的事情让山贼们摸不着头脑,艾斯身上并没有狼的咬痕,只是衣服上沾了很多腥臭的鲜血。再一看,似乎是艾斯身边那头野猪身上的。
  只能说艾斯真是个幸运的人。
  “这小子还真是命大。”
  “那头狼估计是头母狼吧,据我推测,是头把孩子丢了的母狼,它是不是把艾斯当作自己的孩子了?”
  母.不死.狼。此时差点冲出去给那说话的山贼一拳。
  虽然但是,他作为球时确实性别不明,但是你这就断定他是女性是不是有点过分了,乔安明明是一头公狼好吗!
  艾斯被带回了山贼窝,这下山贼们不敢把艾斯放在门外了,如果将这小鬼扔在森林中,天知道这里的森林会发生什么事。
  大概率是多一个人猿泰山?甚至森林换个山大王?
  “咕咕咕~~~”悠长又令人惊讶的声音自艾斯的小肚皮里传来。
  艾斯的肚子又叫了,他早就饿了,加上森林里的剧烈运动,他的肚子空荡荡的,饥饿让他的心情更是雪上加霜。
  岁数小的孩子本来就容易饿,艾斯又是个天性好动的,相加起来,更是容易让他的肚子空落落。
  刚好是晚餐时间,山贼们张罗着布菜,他们做好了饭,大块大块的看上去极为好吃的肉被端了上来,再加上各种各样蔬菜配出来的蔬菜沙拉。
  艾斯被那些菜肴扑鼻的香气和秀色可餐写的模样,引得口水直流。
  最后呈现在艾斯眼前的,是一碗白米饭,盛米饭的碗还没有艾斯的手掌大,而且只有白米,没有任何配菜。
  和山贼们丰盛的菜色形成对比。
  未来路飞曾经历过的事,在艾斯身上一一上演。
  很显然,山贼的养孩子的方式问题很大。
  不死继续变成猫头鹰站在房外,最后甚至站在了窗框上,咕咕咕地转着脑袋。
  山贼们要驱逐不死,被达旦拦下了,“你们难道没听说过吗?猫头鹰代表着幸运,你们把它赶走了,就是把幸运一起赶走了。”
  “我可不想输钱输到手软。”达旦又灌了一口朗姆酒,将那辛辣刺激的液体整个灌进嘴里。
  得益于此,不死可以用雷加德的姿态近距离接触艾斯。
  艾斯也注意到了这奇怪的猫头鹰,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不死,目光澄澈。
  就好像不死换了躯壳,也依旧能够认出来他一样。
  “狼狼狼!”
  或许孩子真的是拥有常人没有的敏锐吧,艾斯一眼就认出不死。
  姿态改变了,可是他的灵魂没有改变,他还是那个逐渐开始,向人类转变的“球”。
  “你也在这里啊,我的伙伴。”艾斯捧着那一碗米饭,看看不死又看看手里的饭,“你吃了吗?如果不介意的话,我的饭给你分一半好了。”
  当然这些话也是翻译过来以后的,艾斯还说不出那么流畅的对话。
  小孩子的话周围的山贼听不懂,都以为艾斯不过是在自言自语,或者是假装自己能和动物对话。
  谁在做小孩子时没有幻想过呢?能和所有的动物做朋友,那真是太幸福了。
  令山贼们没想到,不死变成的雷加德,一百八十度扭转自己的脖子,然后向着艾斯蹦蹦跳跳地凑了过去,完全没有怕生的意思。
  艾斯上手摸了摸不死的脑袋,顺着不死头顶的羽毛轻轻梳理着,问:“你饿了吗?我把我的饭分给你一半。”
  艾斯是会在危难的时刻,将自己的拥有的救命之物,毫不犹豫地分给别人。
  就像是现在,他的肚子也很饿,可是他毫不犹豫地同自己的伙伴分享食物。
  不死只是啄了他手里的几粒米,然后就用翅膀把米饭碗推了回去。
  艾斯高高兴兴地接过不死推过来的碗,用手攥着勺子一勺一勺笨拙地吃着。
  然后吃得脸上粘了几颗的米粒。
  不死轻轻转头将一根尾羽揪下,用鸟喙把尾羽粘在艾斯不安分翘起的呆毛上。
  达旦猛猛地灌了一口酒,刚想感叹一句:“这孩子还真是受动物喜欢。”
  低头放酒时,她正好和不死变成的雷加德对上视线,她打了个酒嗝,揉揉自己的眼睛,还以为是眼瞎了。
  为什么这猫头鹰的眼睛就像是在对她发出严厉的警告?就像是如果她再来一次,就要她付出代价的那种威胁。
  显然,这一碗米饭对艾斯来说实在是不太够,一碗饭下去,他的肚子还是隐隐发出咕咕的叫声,他一脸渴望地望着其余还在用餐的山贼碗里的饭。
  这孩子还饿着。
  猫头鹰的眼光,像是从悠久的历史里衍生出来的性格恶劣的怪物,他对上达旦的眼睛,仿佛在说:“就这点吃的能让艾斯吃饱?”
  达旦除了卡普以外,还真没怕过什么人,她不甘示弱地瞪回去,“这里的所有人都只有工作才能获得食物,这是规矩,没人能打破!”
  可是艾斯不过是个两岁的孩子,就让这么小的孩子去干那么多的劳动?这一点也不现实。
  实际上,达旦说的也没错,人都要通过劳动来换取报酬。
  一猫头鹰和一女壮汉就这样怒目对视,艾斯匆忙地一把抱住了不死,生怕达旦生气起来提着狼牙棒就把它砸扁了。
  不死转而抱紧了艾斯。
  “我才不管你这个小鬼!”达旦从鼻子里出气,就像是一头发怒的牛,“还有饭吗?给他盛一点。”
  *
  就这样,不死以各种小动物的形象出现在艾斯的身边,神奇的是,后者每次都能敏锐地捕捉到不死的存在。
  和边贤能够看到灵魂的能力不一样,艾斯依赖的是动物的原始本能——直觉。
  不死一直没有想好,自己应该以何等立场出现在艾斯身边,直到有一天,躲在被窝里默默哭泣的孩子,让不死真实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心疼。
  他犹豫之下变成了露玖,他将那个被子里的孩子拥抱在怀里,“妈妈在这里。”
  被抱住的孩子就像是回到了避风港的海船的,安心地在母亲的怀抱里进入梦乡。
  无星无月的世界完全安静。
  不死也自此以白发少年的面貌现世,只不过他再也没用过露玖的躯壳,艾斯也全当那一晚的温暖不过是梦一场。
  不死:立场是什么?能吃吗?
  他现在就是当个奶爸。
  不死就此开始了他的带娃日常。
  他每日都和艾斯的好奇心战斗,不分出胜负就绝不罢休。
  偏偏艾斯还是越挫越勇的那种类型,于是这种争斗到后面,完全是在考验不死的反应能力。
  几乎没什么休息的时间。只有简单的快乐。
  每日的午时,露玖给艾斯养成了个好习惯:午睡。当这个时间,艾斯必定要小憩一下。
  不死这里固定会有一只送报鸟投报,原来这只鸟是直接和达旦联系的,后来被他截了胡。
  不死扔了一个硬币给这通人性的鸟儿,送报鸟自然而然地扔下一卷报纸。
  他现在过着一种带娃日常,唯一和外界有联系的事情就是看报,这也是他现在最喜欢的消遣之一。
  报纸的正版副版上都是最近世界上发生的大事,基本上都是赞颂当权者的。记者们用华丽优美的词句去修饰某些事件,然后争先恐后地拍马屁。
  不死仿佛看到无数被绑住了嘴,然后还要扯着纸笔奉上谄媚言语。
  当然,忽略那些,报纸上能带来很多的信息。忽然间,不死被副版上的某些字眼吸引。
  嗯......北海爆发瘟疫......
  瘟疫。
  看到这里,不死突然间想起了自己曾经经历过的疫病横行的时代。
  他自己也曾经感染过病毒,他能在感染了病毒以后更新身体,可是普通人并不能。
  他亲眼看着无数的人就这样丢失了自己的什么生命,他们曾经反抗过,可是他们的反抗还是不敌这些如野兽般凶狠的疫病袭击。
  他目睹很多的惨剧。
  不死端起桌子上的咖啡小抿一口,这段时间他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这种苦涩的咖啡,开始的涩苦过后,那种回香令人欲罢不能。
  他在心里想着。
  “北海的温度比较低,就算是什么病毒......活性一般来说也是比较低的......要是奥哈拉有关于医疗的书能够继承并发展,也不至于对这种传染病如此惧怕。”
  不死想起自己曾经在奥哈拉的书中看到的,对付疫病的方法——那是一代一代人总结而来的经验,是智慧的结晶。
  如果奥哈拉还在,这种继承自祖辈智慧的防疫方法就能大规模地实行,拯救成千上万的生命。
  可惜,可惜啊.......人类文明的瑰宝,就这样毁灭在当局权势者的浅薄见识中。
  不死唏嘘着,继续往下读。
  “这种传染病的症状是皮肤出现白色大块瘢痕,这种瘢痕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扩大,直至覆盖正片皮肤,最后病人会陷入极度的痛苦,然后很快死去。”
  “这种病症的来源,现在已经查明:其来自“白色城镇”弗雷凡斯。
  世界政府已经派出最好的医生进行防疫清理,请周边的国家放心,这次的疫情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不死噌地一下站起。
  他突然想起自己还在弗雷凡斯时,越来越忙碌的特拉法尔加夫妇,以及他们脸上如坚冰一样化不开的忧虑。
  也许瘟疫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不过当时是藏得太深了,就连不死都没在意。
  不死仿佛下一秒就要冲向北海,衣角却在瞬间被艾斯这小团子拽住了,“你要去什么地方?你要抛弃我了吗?”
  抛弃这个词,还是不死前两天给艾斯教的。
  此刻,不死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第五十六章 瘟疫
  留下来陪艾斯,还是回北海去看罗。
  这是个艰难的选择。
  不死答应了同艾斯一起走英雄之路,如果他半途离开,就算是违背自己的诺言。
  不死陷入两难的境地。
  “尽快回来哦。”艾斯理解地拍拍不死的手,一双黑亮的眼睛里盛着和露玖一样的温柔,“你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对吧?不用担心我,我一个人也能生活的很好!等你回来了我们再继续找妈妈!”
  小小的艾斯懂事得让人心疼,或者是因为爱自己的母亲离开了,导致他对他人的情绪十分敏感。
  究竟该怎么做才能不再失去?
  不死不知道什么选择是正确的,他只知道自己应当顺应自己的本心,只有这样他才能不留遗憾。
  他要回北海。
  他所留有的遗憾实在是太多太多,他不希望自己在安宁之中回想自己的过去时,永远陷入在慢一步的悔恨之中。
  不死不愿意变成那样子,他什么都想要!
  “那我们定下约定吧。”艾斯伸出自己肉乎乎的小手,“等你办完事,要回来找我!”
  是曾经露玖教给艾斯的约定手势。露玖曾经和艾斯做过一个永远也不分离的约定。
  可惜前者食言了,后者只是单纯地以为自己的母亲不过是短暂地离开一下,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变谁是小狗。”
  小指勾起,拇指盖章 。
  契约就此生效。
  “别的不说,人类贪婪的本性......”黑袍人出现在赶路的不死的身边,感叹道:“你学了个十成十。”
  “就怕你什么都想要,最后到头来确实一场空。”
  黑袍人没有说出这句话,他只是在心里默默地期待着,不死能做出自己的改变。
  一颗球。
  真的能够变成人类吗?
  他真的越来越期待了。
  *
  弗雷凡斯爆发了一种病,铅铂病。
  铅铂病是一种突如其来的恶性的疾病,历史上从未出现过,没有任何的经验可以借鉴。
  由于这种病症的患者身上都会出现一种白色的瘢痕,所以这种病症被命名为铅铂病。
  包括特拉法尔加夫妇在内的医生们拼尽全力,想要找出治疗铅铂病的方法,做了无数的实验以便找出最好的。
  可是直到医生们的皮肤也开始渗出白色的斑块,他们都没能找到治疗的办法,能做的用只是采用各种医疗手段暂时延缓病人发病的时间,或者是用药物减轻患者的疼痛。
  不死用了最快的速度回到了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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