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话,哪个小孩儿想要后妈?
“……我也不想,”我叹了口气,“晚上我去见个阿姨,我尽量不让她成为你后妈。不过这事儿你得帮我保密,千万不能告诉闻老师。”
贝儿哼唧了一声,不情不愿地答应了。
晚上我按时到场,饭局比想象中好应付一些,从始至终我父母和那位叫程妤的omega小姐的父母都在谈别的事情,仿佛相亲只是他们会面的一个无关紧要的由头。直到饭局快结束,我母亲才说:“听说酒店顶层正在举办画展,言乔,你和程小姐要不要上去看看?”
对面程妤的母亲也微笑道:“看你们坐在这里也听困了,不如一起出去逛逛。楼上有酒吧,难得周末休息,去放松一下也好。”
话都说到这里,我不得不顺着他们的意思邀请程妤去看画展。程小姐落落大方地接受了我的邀请,离席时非常自然地挽了我的手臂。
靠近时我闻到她身上的阻隔剂,是一种清新柔和的花香。
“没猜错的话,言先生也不愿意应付今天这样的场合。”观景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程妤先开口道,“你我都是身不由己,有些话不如放到明面上说。”
我垂眸看了身旁精致美丽的omega一眼,淡笑道:“程小姐今天的项链很漂亮。”
“谢谢。”程妤不自觉抚摸了一下项链上的宝石,目光里流露出一丝温柔,说:“男朋友送的。”
——漂亮是漂亮,在今天这种场合里,配不上程妤的身价。
我忽然出神地想,从前我身边那些来来去去的情人,别说手表首饰,就是房子车子我也送过不少,但和闻路明认识这么久,我都没送过他什么像样的东西,反而一直给他添麻烦。
“没猜错的话,言先生也不是单身吧?”程妤问。
我下意识地想要回答我当然是单身,但因为想到闻路明,话到嘴边变成一声意味不明的“嗯”。
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在顾虑什么,明明闻路明都说了我是自由的。
程妤把我的回答当作默认,表情轻松了许多。“这样就好办了,”整个晚上她第一次露出真实的笑意,“你可以继续放心谈你的恋爱,有需要的时候,我们逢场作戏。”
我做不到像她这么轻松,皱了皱眉问:“你的逢场作戏,包括结婚吗?”
“当然。”程妤脱口而出,仿佛我的问题不值一提。
果然,只有我还对婚姻抱有天真的幻想。
玻璃窗外夜景辉煌,站在百米高空,脚下流动的光河像另一个世界的景象,然而那正是我生活的世界,既喧嚣又冰冷。我抬手看了一眼时间,此刻闻路明应该刚从实验室出来准备回家,或许那些闪烁的光点,有一个是属于他的。
想到这里整条光河仿佛都有了温度,我甚至想假如自己现在纵身一跃,也会被温柔地接纳。
“到了。”程妤的声音将我拉回现实。
离开几位家长的视线,我们两个不必再互相演戏,进入画廊便各自分开。今天的画展我听秦北提过,是近几年很红的一位年轻画家。我一幅幅看过去,停在角落里不起眼的一幅画面前。
画里只有一朵饱满生动的黄玫瑰,兀自开放在昏暗天色下沼泽地的枯枝败叶中。
看了很久,身后响起一道和煦的声音:“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
我听到声音回头,看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生站在我身后,目光望着前面的画。他不紧不慢地念完,看向我微微一笑说:“我很喜欢的一首诗。”
我不记得自己见过他,问:“你是……”
男生笑容明朗,“很高兴你喜欢这幅画。”
原来是画家本人,比我想象中还要年轻一些。
虽然音乐和美术是我们这些不学无术的富二代从小的必修课,但我自认造诣不高,并没太看懂画里的深意,只是莫名被它吸引,不知不觉挪不开脚步。
“冒昧请问,这幅画可以卖给我吗?”我问。刚好卧室墙壁略显空荡,买回去挂起来,闻路明应该也会喜欢。
“你是第一个说要买这幅画的人。”画家眼里闪过一抹欣喜,“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幅作品,但很久无人问津。”
“为什么?”我表示不解。
画家面露怅然,说:“因为人们总是更喜欢新鲜独特的事物,而忽略一朵古老的玫瑰。”
古老的玫瑰……我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人的脸,他伫立在傍晚的天色中,仿佛久久等待着谁的到来。
最后我如愿以偿得到了这幅画。回去路上,我用手机搜索了画家念的那句诗,看到诗的末尾这样写:
——我给你我的孤独,我的黑暗,我的渴望。
——我试图打动你,
——用无常,危险,和失败。*
作者有话说:
*博尔赫斯《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第35章
我比闻路明早些到家,路上收到他的消息说实验出了点问题,晚上可能不回来了。
后面紧跟着又有一条:“你早点睡不用等我。”
他不在家,我当然不可能老老实实早睡早起。回去我把画挂起来,躺在床上打开投影,挑了一部不费脑的好莱坞大片看。贝儿占了闻路明的位置,把自己团成一团窝在我身边,不一会儿就打起了呼噜。
电影播到结尾,紧张刺激的音效盖住了有人开门的声音,我正聚精会神地看男主和反派决一死战,闻路明推门进来把我吓了一跳。
“你怎么回来了?”我关掉电影从床上弹起来,“吓死我了。”
贝儿也被我惊醒,从被窝里探出头来,拖着长音呜了一声。
闻路明看着一人一猫,一时失语,在门口站了半分钟才说:“问题解决了。”说完他看到墙壁上的画,目光一滞。
我从床上下来走到他旁边,用肩膀碰了碰他问:“好看吗?”
闻路明身上还带着外面的寒气,他垂眸看向我,缓缓说:“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如果不是知道这是诗的名字,我会以为他在和我说话。他的表情一贯的认真,看得我莫名脸热。
我不自然地笑了笑问:“你怎么知道,你认识画家吗?”
“不认识。”闻路明收回目光,“上面写了。”我定睛一看,才发现左上角有一行小小的西班牙语。
闻路明摘下眼镜,脱掉外套挂起来,说:“我去洗澡,你快睡觉。”
“你也是,”他又看向床上发懵的贝儿,淡淡道:“该回自己的房间了。”
贝儿很懂得察言观色,知道自己睡在了不属于自己的地方,二话不说跳下床,伸长前腿打了个哈欠,慢悠悠地回房间去了。我看着它雪白蓬松的大尾巴,说闻路明:“小气鬼。”
闻路明没理我。
躺到床上我跟他讲了这幅画的来历,说画家看我投缘,最后用一个便宜到不可置信的价格把画卖给了我。
闻路明眉毛一扬,问:“你买的吗?”
“不然呢?”我反问,“本来想送给你,你不在家,我就先挂起来了。”
“我以为……”闻路明若有所思,摇摇头说:“没事了。睡觉吧。”
“以为什么?”我想到一种可能,掰过他的肩问:“以为别人送我的?”
闻路明显然是个不会撒谎的,一言不发地默认了。我的心情忽然变得很复杂,既有种莫名其妙的暗喜,又觉得哪里不爽。“你就这么想我?”难得占理一次,我直勾勾看着他问,“我是那么随随便便收人礼物的人吗?”
闻路明无言以对,半晌叹了口气说:“抱歉。”
我看他做了一天实验又困又累,决定大度一次不和他一般见识。
“你还没说好不好看喜不喜欢。”我说。
摘掉眼镜的闻路明眉眼凌厉很多,但此刻他一点锐气也没有,而是在微弱的灯光下因为近视微微眯着眼,语速很慢地说:“好看。喜欢。”
我得到想要的回答,心满意足地放过了他。
临近期末闻路明格外忙碌,之后几天我都没怎么见到他人,反倒又和程小姐见了两面。不同于以往对我放任自由,这次我父母好像来真的,不仅逼我去约会,还派保镖远远跟着我,生怕我跑了一样。
总算熬到一周后,他们两个打哪来回哪去,我也终于能缓口气。要不是闻路明提醒我准备厚衣服,我都差点忘了要和他去跨年。闻老师的一天仿佛有48小时,一边忙工作一边规划旅程,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贴贴,相比起来我好像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废人。
“也不是,你至少能自己收拾行李。”在飞机上闻路明说,“没有我想的那么笨蛋。”
“闻老师,”我心力交瘁地反驳,“现在不是在学校,我也不是你的学生,不要用笨蛋这种词形容我。”
在远离地球的万丈高空,闻路明的神情比平时轻松很多,这段时间他忙得连轴转,每天从实验室回家几乎都是半夜。有一次我去学校找他,刚好碰到他和两位教授谈专业问题,我第一次知道闻路明也可以滔滔不绝地讲话,哪怕面对年龄和资历都更老的前辈也依旧从容不迫,整个人仿佛发着光。
那几天我看闻路明总有一种滤镜,甚至想把他供起来镀个金身,直到闻路明一句话打碎我的空想:
“教授也要吃饭的,我不做你做吗?”
我看看自己的手,把围裙给闻路明系上,说:“还是你来吧。”
落地后我才知道闻路明说的更北的北方是什么意思,舱门打开的瞬间,北风卷着干冷的空气扑面而来,我只是张嘴哈了一口气,睫毛就结上一层冰晶。
抬头看天蓝得透亮,云层被风吹散,像一块触手可及的巨大水晶玻璃。我不自觉伸出手来想要感受来自遥远极地的风,刚一秒就被闻路明抓住按进了自己口袋里。
他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问:“你的手套呢?”
我捏了捏他的手心,笑着说:“闻老师比手套暖和多了。”
闻路明早就习惯了我贫嘴,面不改色道:“那也得戴手套。”
远离城市的边陲小镇人烟稀少,而闻路明找的房子在更偏远的山脚下的村落里,是一座看起来有些年头的红顶白墙小别墅。茫茫雪地里一片这样的建筑,远看像童话故事书里的插图。我问他怎么找到这里的,他说这是在国外读博时一位同学的房子。
而开着笨重越野车来接我们的络腮胡大叔是那位同学的大伯,闻路明说村子里的人都互相认识,每年新年夜大家围在一起举办篝火晚会,那位同学今年忙于科研无暇抽身,让闻路明把这里当成自己家随便玩。
我还是第一次这么深入地亲近大自然,村子背靠山林,不远处有一面结冰的湖泊,积雪像沙粒一样干燥粗犷,在阳光下被风扬起,反射出钻石一样细碎的光芒。
闻路明走在前面和大叔攀谈,我跟在后面努力分辨大叔的口音,最后还是听不懂放弃了,专心致志听踩雪的嘎吱声。
大叔把我们送到门口,说需要帮忙随时去隔壁找他,闻路明道了谢,进屋把行李放好,开始对付客厅的壁炉。房子似乎经常有人打扫,干净得不像是长时间不住人的样子,我脱了鞋盘腿坐在地毯上,阳光照进来,晒得人眼皮红红的。
“闻老师什么都会。”我说。话音刚落,壁炉燃了起来。
闻路明拍拍手上的灰,说:“谁让言乔什么都不会。”
我哼了一声,抬眼看见窗外油画一样的景色,不自觉喟叹:“这里好漂亮。下次把贝儿也带来。”
说完想到什么,我看向闻路明问:“这里有手机信号吗?”
“有,天气差的时候可能不太稳定。”闻路明问:“怎么了吗?”
“睡前给我哥打个电话看看贝儿。”我回答。
离开前我把贝儿带回家拜托言颂帮忙照看几天,言颂气得够呛,说我自己出去玩就算了还把猫留给他,当他是保姆还是什么。但当他察觉到贝儿身上闻路明的信息素时又忽然噤了声,欲言又止地看着我,半晌半是警告半是劝诫地说:
“言乔,有些东西再像也是假的。小心别把自己陷进去。”
我知道他误会了,但我从来没有因为信息素而混淆谁和谁,也就懒得多解释。
天黑时忽然下起大雪,手机信号变得断断续续,我没能如愿跟贝儿打电话。隔壁络腮胡大叔邀请我和闻路明去家里吃晚餐,他烤了整鸡和羊排,还煮了当地特色的甜奶茶。到他家发现院子里栓着几条哈士奇,大叔说等明天雪停了,带我去湖面上滑雪。
聊久了我终于能勉强听懂他的口音,饭桌上大叔开了一瓶红酒,闻路明正要推拒,我接过杯子说:“闻老师不能喝酒,给我吧。”
在家时我问过闻路明为什么滴酒不沾,是不是酒精过敏,闻路明摇摇头,回答说比过敏还要严重一些。
大叔没再勉强,给闻路明添了满满一大杯热奶茶。
窗外雪下得大了,聊着聊着,我忽然在食物和奶茶的香气中捕捉到一缕不一样的味道。一转头看见闻路明支着脑袋,喝醉了一样目光涣散,直直盯着空气中不知名的某处。
那缕不一样的味道果然是他的信息素。大叔一家都是beta,此刻也察觉到不对,四处环顾后注意到面色异常的闻路明。
“他喝醉了吗?”大叔与我面面相觑,“他没有喝酒啊。”刚说完,他一拍脑袋,“糟了!”
我也意识到什么,视线锁定在闻路明面前喝了半杯的奶茶上。
我端起他喝剩的奶茶尝了一口,除了牛乳和茶香,还混合着坚果的香气,以及一丝不易察觉的力娇酒的甜香。
“我忘记奶茶里加了奶油百利甜。”大叔面露急色,“怎么办?”
我也很担心,毕竟闻路明说过比过敏还严重。“村子里有医生吗?”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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