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呵呵一笑,满脸关切说道:“皇太子妃是怎么了?怎么形容如此憔悴啊?”
宋礼卿勉强笑了笑:“偶感风寒罢了,劳大人记挂。”
榜眼对状元使了个眼色,说:“伴君如伴虎,侍奉太子爷的日子岂是那么好过?”
“啧。”状元装作感慨道,“金榜题名那日,才貌俱佳的探花郎可是风头无俩啊,那风光,可是把我二人都压下去了,士别三日……还真是当刮目相看,哈哈……哈哈!”
状元又朝天拱手,一脸崇高道:“我等苦读二十年,得天家授官,以后定要结草衔环报答皇上。”
榜眼拍拍宋礼卿的肩膀:“皇太子妃可别吃心,只要你伺候好了太子爷,以后可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哟!”
宋礼卿知道他们把自己留下,单纯只是为了奚落下自己,以彰显他们文人清流的优越。
“我除了是皇太子妃,也是太子侍读,大家同是在朝为官,二位大人熟读圣贤书,肯定不是捧高踩低之人。”
这话说得不卑不亢,既不以身份压人,又不妄自菲薄,状元榜眼两个同时愣住,答不出话来。
“是是是。”状元先点头称是,“以后还请皇太子妃提点,在太子面前多多美言,在下二人全仰仗您了。”
虽然没几分诚意,但只要他们不再纠缠嘲讽,宋礼卿也就心满意足了。
“宫门都要关上了,几位大人还不进去吗?”(啕子夭夭)
旁边传来一个声音,嗓音清朗,但口齿晦涩。
宋礼卿转过头来,看见一个打扮长相都奇怪的年轻男子。
这人约莫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却胡青布满了下巴,毛发浓密,眉如墨碳,睫毛卷曲,瞳仁在阳光下呈翡翠色,高鼻薄嘴,再看一眼,能感受到一种异域风情的俊朗,五官深邃棱角分明,这长相……倒是和胡奴儿有几分相似。
再看他虽然一身汉人穿的白袍,但腰带上有青绿宝石,挽了发髻,却戴着一个白色的冠冕,中原是绝不会无故戴白色在头上的,冠冕中央是一颗大红宝石,应该价值不菲。
宋礼卿猜他是胡人,但看他一行一站,风度翩翩,全然没有胡人的野蛮。
状元率先行礼,这回他倒不是假惺惺,背都弯成了熟虾。
“见过楼兰王子。”
榜眼也依葫芦画瓢。
“你认得我?我还没有去你们的皇宫朝见陛下呢。”
“前日奉命接待楼兰王子的,本来应该是下官这个礼部郎中,不过下官刚接任,所以礼部的尚书大人才代劳去的。”
状元笑容谄媚,毫不掩饰示好之心。
“哦!”
楼兰王子了然于胸的样子,又和榜眼也点了点头,目光挪到默不作声的宋礼卿身上。
“那这位是……”
“这是太子……”状元主动介绍。
“太子侍读。”
宋礼卿抢过话来,只微微颔首。
他宁愿这样介绍自己。
“太子侍读……是太子的书童吗?”楼兰王子笑起来,“你们景国太子读书,还需要一个……美人作陪吗?”
宋礼卿并不喜欢被人称“美人”,甚至有些反感。
状元在楼兰王子耳边低语了一句。
楼兰王子看宋礼卿的眼神从欣赏转为了失望,轻蔑起来。
“我知道你们中原人有红袖添香的典故,不过……堂堂男子汉,却做起靠姿色取悦主上的事,当一个男人的侍宠,真是不太值得敬佩。”
含蓄又直白。
其实他说得没错,侍读书童,历来都有侍奉主人私事的记载,文人墨客以此为风流。
宋礼卿懒得和他一个外邦人解释,这人多半是点头之交罢了。
“走走走,快到时间了,楼兰王子您先请。”
状元和榜眼列到两旁,让楼兰王子先行。
“几位大人请。”
几个人客套着往宫门走,宋礼卿闭眼舒了一口气。
楼兰王子走了两步,却止住转了身。
“侍读大人不和我们一起吗?”
状元立即解释道:“太子侍读的品级,还没有上早朝的资格。”
“原来如此。”楼兰王子顿了顿,朗声道,“侍读大人,有时间你还是去找医师看一看病吧。”
“多谢挂怀。”宋礼卿简答道,“风寒几日便会自行痊愈。”
怎么每个人都能瞧出他病容吗?宋礼卿明明有用脂粉遮掩伤痕和苍白。
“我不是说风寒。”
楼兰王子指了指宋礼卿的手背,宋礼卿低头一看,方才被划了一下,不轻不重,此时却渗出了血。
宋礼卿觉得奇怪,牙笏并不尖锐,顶多刮蹭了一丁点儿皮,怎么出了血,而且没有止血凝固的迹象?都染红了衣袖。
正打算问清楚,楼兰王子已经噙着笑走远。
作者有话说:
这个外国佬是男2……
第14章 不治之症
宋礼卿静静倚坐在栏杆旁,注视着自己手背。
他心中焦虑不安,因为他从皇宫外回麒麟府,至少有一刻钟了,刮蹭的轻伤竟然还没有止血凝固。
看着还在慢慢渗血的伤口,宋礼卿想起和君麒玉粗暴房事后,也一样流了不少血,他当时没有多想,以为只是君麒玉的麈柄过大……
自己身子骨虽然不强壮,但还算康健,什么时候一碰就破皮出血,还血流不止了?
难道这真的如楼兰王子所说,是个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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