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山君叹道:“许久不见,你竟已成这幅模样。”他从袖中取出一只小杯,手腕一晃酒便已经酌满:“喝酒么?”
逄风自然是喝不成的,谢玟昀便自顾自地酌酒喝了起来:“风兄,你就不好奇外面变成什么样了么?”
他说:“你的故友旧识,九阙或是长夜……你不想知道他们怎么样了么?”
逄风思索了一会,摇了摇头。
“难办,”太山君摇头,“幽荧上神心中不会真的只有天地苍生罢?风兄,你就没有什么未了之事?”
逄风默然许久,才沙哑开口,声音压抑着汹涌的情绪:“我想见他。”
他知道凡间故友旧识身畔都有知己相伴,即便飞升也不会孤独。可太阳里的南离却是孤独的,他只有他。
太山君饮尽酒:“风兄,你知不知道愿心是什么?”
逄风不语。
他自顾自地解释道:“愿心是众生愿力的聚集,是三界最神奇的事物。唯有实现众生的发愿,才能获取愿心,而愿心积攒,同样也可以发一次宏愿。”
谢玟昀云淡风轻道:“而断阴阳事的太山君,恰恰是最容易获得愿心的神职。我留着这东西没用,这机会便留给风兄了。”
太山君伸了个懒腰:“风兄,这太山君的神职,我早就干腻了,我本来也是被人强征过来的长工,糊涂替人白干了这么多年。如今我弟子已能接我的班,也该卸职返乡了。”
蒙眼白绢下的那双风流的桃花眸眨了眨,太山君道:“风兄,我要先与你说好,愿心并不是无所不能的,它只能实现些意想不到的事,愿心最多可以给你们凡人的一生,也就是一百年。百年一过,你们还要回到阵眼。”
一百年,对修士而言不过是稍长一些的岁月,对仙神更是弹指一挥间。
逄风却笑了:“一百年,足够了。”
太山君对他一拱手,起身离开了太阴阵眼。凡间此时已然入秋,凉丝丝的秋雨打在他的官衣,沁凉。
谢玟昀自从成了太山君,已经许久没来凡间了。如今他静静伫立在雨中,仿佛自己只是一名过路的书生。
已经几千年了啊……
他很少去追忆往昔,如今站在江边,谢玟昀久违地陷入了回忆中去。
–
魂魄飘飘悠悠离开躯体的那一刻,谢玟昀便知道自己又死了。
他这次依然是时运不济,站错了队。他辅佐的二皇子倒台,新皇即位没几年,就找了个缘由将他一贬再贬,在瘴气横生的湿热之地,谢玟昀很快染上疫病,一命归天。
实际上,他也不曾有过一次时来运转。谢玟昀投胎了数次,家室不一,次次权臣,却没有一次得以善终。
谢玟昀的魂魄盘着腿,在京城上方掰着手指。他的老师陈博士在朝堂哭得泣不成声,他想,这是第几次了?
第一世,他被先帝托孤,殚精竭虑辅佐幼帝。结果幼帝长大之后,因他一句玩笑起了疑心,将他下了狱。谢玟昀生性放荡不羁,从前做太傅的时候也喜欢与幼帝开玩笑,只是伴君如伴虎,人变了而已。
第二世,他生于村野之地,上书自荐。谢玟昀伶牙俐齿,很会讨皇帝欢心。可皇帝始终不将他的想法当回事,只喜欢他写诗作文。终其一生,也只混个不大不小的官职。
……
到现在,已经是第六世了。
谢玟昀的魂魄晃晃荡荡来到幽冥时,见诸鬼魂撕咬,焦头烂额的鬼差粗鲁地将它们扔进油锅,却无人听从。往生河更是挤满了缺胳膊少腿的鬼魂,胎都投不成。
谢玟昀皱着眉头:“这太山府,可真是沧海横流。”
旁边一人问他:“哦?若你掌管幽冥,该当如何?”
谢大学士正是满心郁结,顿时对那人滔滔不绝了足足三个时辰。那人频频点头,对他的想法赞叹不已。口干舌燥的谢玟昀愈发兴奋,以为终于逢了知音。
他打量起这位知音,这人一身玄赤官服,上绣麒麟巨蟒,贵气非凡,唯有眼前蒙了层白绢布。谢玟昀有些惋惜——好不容易逢了位知音,知音却目不能视。
下一刻,“知音”懒洋洋开口:“小家伙,本君名为‘冥’,是幽冥诞出的神,和你们口中的天道是兄弟。本君对你的想法很感兴趣,和本君一同回太山府罢。”
尽管谢玟昀能言善辩,此时也傻了眼——他虽然只是个凡人,却也知道轻重。这举动无疑是太岁头上动土,拔老虎胡子。
他正胡思乱想着自己将会受到怎样的厉刑,冥却将他领到虚无中一处悬浮的案台前:“将你的想法写下来。”
谢玟昀懵了:“神君,您不杀我?”
冥摸着下巴:“本君为何要杀你?本君初到幽冥,正愁无人用,我看过你的命簿,六世贤臣,正好为幽冥所用。从今天起,你便是本君的判官,为本君管理幽冥。若是想要什么,和本君说便是。”
谢玟昀就这样糊里糊涂成了太山府的判官。对一个人臣来说,人生之幸莫过于得遇贤主。冥并不一定算是贤主,可他却无条件支持着谢玟昀一些几乎算是大胆的想法,任他在幽冥大刀阔斧地变法。
冥和谢玟昀都是生性不羁之辈,很快玩在一处。他们并不像是一对君臣,倒亦师亦友。谢玟昀尽心尽力治理幽冥,冥则放手让他施行那些大多数人眼里的胡闹之举。可偏偏在谢玟昀的手中,幽冥渐渐变得井井有序。
谢玟昀有一次问冥:“神君,你为何以绢布蒙眼?”
冥淡淡道:“本君没有眼睛。本君和那弟弟生而残缺,冥生而无目,昭生而无情。”
他又道:“小判官,虽然我没有眼睛,却也能看出,你有一双好眼睛。”
冥有只爱鸟,名为鸑鷟。谢玟昀总是伸手去逗,它却并不理睬,他倒也不气馁,仍然持之以恒地逗弄它。方入地府为判官的这段日子,是谢玟昀最自在的岁月。
得遇明主,君臣相亲相信,犹如鱼水,这大抵是所有心怀抱负的人臣所望。谢玟昀虽说洒脱不羁,断事一途却极为公正,从未断错过世事。生前同他有恩怨之人到了幽冥,见案台坐着他,自然战战兢兢。
可谢玟昀却只是笑笑,问上一句凡间如何了,便秉笔断了生前事,绝不公报私仇。
可冥一向是恹恹的,就连语气中也透着深深的厌倦。他原以为这只是他的习惯,直到那一日。
不知从何时起,幽冥中涌现的鬼魂忽然数量暴涨,新生儿却越来越少。幽冥挤满了鬼魂,部分鬼魂甚至异变为无神智的厉鬼,迷失在通往轮回的河流里。
幽冥好不容易建立的秩序被撕扯得一干二净,厉鬼冲上凡间,以人为食。谢玟昀只是个判官,并没有几分法力。那些日子他熬红了双眼,却未能扭转半分局面。
后来他才知,那是五神之乱引发的祸端。
更可怕的是,入了幽冥的魂魄都被某种漆黑的东西所沾染。谢玟昀问过冥,冥只是懒洋洋答一句“灵魂劣化”。
谢玟昀一日比一日衰弱下去,而冥问他:“小判官,你很累么?”
他又说:“这样啊。”
谢玟昀依然坐在案前,批阅一大卷一大卷的卷宗,奋力维系着岌岌可危的秩序。而那日,他回到太山府,却发觉冥不见了。
案台上摆着冥的丁兰尺和判笔。
冥不见了,而凡间下了一场凉丝丝的秋雨,熄灭了凡人魂魄的劣化。
后来他才知道,昭是三界渴望存续的欲望,而冥是三界渴望毁灭的欲望。他是混沌与无序的具现。而冥本不在意凡人兴亡,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他不愿让他的小判官再累了。
冥是个洒脱的人,就连人间也留不住他。
从此,谢玟昀成了太山君。他持起冥的判笔和丁兰尺,披上官服,却在眼前缠了白绢。那双含情的桃花眸,从此再也没睁开。
这么一来,便是千年。
他很早就不想干了,只是一直没寻到合适的接班者。而如今,他再也无牵无挂。
闭上眼前一刻,谢玟昀想,冥,人间留不住你,那便让我来陪你。
后来,睢水南岸多了个痴傻的孩童,他不笑,不哭,可每当秋雨淅沥,他却总会无比入神地听着。
–
陈二刀死了。
他的魂魄飘飘荡荡,来到幽冥。陈二刀紧张地咽了口唾液,搓了搓手。他思索着,自己生前做了匪盗,死后该不会被下油锅罢!
“陈二?”
陈二刀只听一声清冽女音,他紧张地抬起头,案台前坐着个气质凛然的消瘦姑娘,她披麒麟补子官服,手持判笔,眼前蒙着白绢。
他结结巴巴道:“大人,小人正是陈二……”
江采月道:“陈二,你虽然落草为匪,却并未伤人,甚至有救人之功。功过相抵,你来世投个长工人家,一生劳碌,却无病无灾。”
陈二刀顿时跪在地上磕头,千感万谢:“多谢大人,可小人有一心愿未了,小人有一女名为陈雯,不知可否看一眼她近况怎样?”
太山君的语气不容置喙:“入了幽冥,就莫要问人间事。不过我可以告知你,她还活着,且命数不归太山府掌管。”
陈二刀有些遗憾,亦步亦趋随众鬼步上奈何桥。天上仙都,无边繁华,恍惚间他眼前好像出现了些壮丽景象。陈二刀想,没准他也曾做了个美梦,梦见仙京。
–
而更远,更远的地方,同样有旅人在跋涉。那是个青衣的俊朗青年,他的足迹遍布苦寒之地。每逢暴雪,他总会煮上一锅姜汤,分文不取分给雪灾中受灾之人。
眠龙山上,依然伫立着一棵高大挺拔的神树。传说若是某个弟子偷懒,去树下乘凉,树上总会跳下个有着虎牙的少年。弟子常去树下嬉戏,手中捧着阵法图解,阵法图解是某个九阙讲师留下来的,难倒不少弟子。
国祚有时,长夜终归是覆灭在历史之中。可长夜卫却依然存续着。千年之后,将军祠依然香火繁盛,义狼铜像伫立不倒。
–
至于这些事,都与他们无关了。
黄昏用柔和的油彩将天空渲染成金红的暖色。落日火红,月亮也悄无声息升起,这是一日中唯一日月同空的时刻。
逄风静静地注视着那轮夕阳,远处火红的日轮里,渐渐浮现出一道熟悉的身影。
他扬起唇角,喊了一声:“夫君。”
南离目光柔柔注视着他:“租只船,买间铺子,度过余生?”
逄风弯起眼睛:“好。”
第232章 if1.阴气发作
逄风居高临下俯视着眼前的男人,眼神玩味。男人银发碧眸,发间尖尖的狼耳在不安地抖动,两条粗壮雪白的大尾巴垂在身后,拖在冰冷的玉砖上。
长夜太子两根手指抬起男人的下巴,逼他与自己正视:“化形了?孤倒是小瞧了你。”
狼化形之后的容貌堪称英俊无匹,他身材壮硕,没有一丝赘肉,肌肉紧实线条分明,蕴藏着妖兽的力量,额间一点朱纹更令他妖性十足,透着野性与邪气。
碧绿的眼死死盯着他。
南离一丝不挂,他却并没有产生半分羞耻。虽然化了形,他的心智却依然更偏向狼。
逄风将一套里衣随手扔过去:“既然化了形,就该参照人的规矩,既是孤的灵宠,便不能为孤丢脸。”
事发突然,他并没有为南离准备合身的衣衫,这套是他自己的。应当吩咐下人,为南离缝几套衣衫,逄风暗暗想着。
尚未适应的南离显然被吓了一跳,狼耳朵高高竖起,随后才警觉地攥住那套衣衫。他先是在鼻尖嗅了嗅,才胡乱披上。
逄风的里衣对他来说有些太小了,肩膀宽阔的南离穿得憋屈,一大片胸膛裸露在外。狼不会系衣带,便让它们随意散落在地。
男人从喉咙里发出不成型的嘶吼,他似乎并没有适应人的喉咙。妖兽化形天生便会言语,但南离显然没有适应。
他挣扎了许久,才从喉间挤出一声干涩而喑哑的嘶吼:“逄——风——”
他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竟是自己的名字。
逄风挑眉:“怎么?”
说时迟,那时快,南离双手撑地,双腿发力猛地向他扑过去。他并没有习惯人的身体,动作与狼几乎一模一样。南离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就要向逄风的脖颈咬去。
碧瞳里尽是恨意。
他的牙齿就要刺入逄风脖颈的皮肉,南离激动得颤栗,口中分泌出涎水,他的舌尖似乎已经触到逄风的脖颈,逄风的皮肤是紧致而细腻的白皙,潺潺血液又香又甜。
太近了,狼已经嗅到了淡淡的冷香。
霎时,雪亮的剑光一闪。
南离的动作停住了,他用余光察觉,那柄剑不知何时已经抵在了自己的脖颈。剑身光洁如镜,映出一张陌生的惊惧的脸。
是自己的脸。
剑刃抵上狼的脖颈,划出浅浅的血痕,只消再近一步,就能割破他的大动脉。
逄风眼神冷冽:“小狗,你怎觉得自己配直呼孤的名字?”
他勾起一抹嘲弄的笑:“叫主人。”
剑刃被血染红了。
狼的直觉让强烈的恐惧充斥着南离的心脏,逄风以前从未对他拔过剑,再不济也是用剑柄抽他。可这次狼意识到,自己若不低头,是真的会被他杀死的。
……要冷静。
只是一次的屈服没什么大不了的,他还年轻,有的是机会复仇——
南离最终还是咬牙切齿道:“主人。”
屈辱让他的耳朵恨恨压平了。
“你早该如此,”逄风将剑从他的脖颈挪开,居高临下随手揉了一把他的狼耳朵,“站起来,你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
雪亮剑刃沾着一抹格格不入的血迹。
南离站起身,逄风不着痕迹地扫了一眼,发觉他比自己高不少。
麻烦。
他自信能在修为上压制南离,可身高和体型的差距却是弥补不了的。狼只要发觉自己没他高,便会生出野心与妄念。
他在打量狼时,南离也打量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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