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伥鬼(玄幻灵异)——银渔

时间:2023-08-27 09:55:18  作者:银渔
  逄风点了点头。
  他又把这人抱回了床榻上,还悉心在他的腰下垫了软垫。南离削了梨子,用瓦罐煮了甘草雪梨水,晾到不烫唇后,就递到他手里,看他一小口一小口抿着。
  逄风端着杯,眼睫垂落下来:“……你不用这样。”
  一向是身为强者的他去照顾别人,被当成易碎的器皿去呵护的感觉,令逄风很不习惯。
  南离目光灼灼:“是我害得你变成这样,我应该负起责任来。”
  而这原本是逄风对他说的话,南离又还给了他。
  于是逄风也就没再理他,只是自顾自地摸索着书页读书。灶台上传来药汁冒泡“咕噜咕噜”的响声。南离在给他熬药,有清苦的香气飘了过来,屋中显得静谧而温暖。
  南离知道他是药罐子,他熬药的时候,用药性温和的灵药替换了些普通的药材。药熬好了,也放凉了。逄风接过乌黑的药汤一饮而尽,眉头都没蹙一下。
  对他来说,这点苦实在不算什么。可这次喝到最后,逄风却尝到了隐隐的甜味。
  药碗底藏了一颗糖。
 
 
第141章 发簪
  夜里,两人依然是相拥而眠的。
  逄风屋中只有那一张床榻,南离借口说他要随时查验他体内阴气,就与他同眠于那张床上。而逄风一开始蜷缩在离他很远的榻沿,可后半夜却还是耐不住冷,被他搂到怀中。
  他在南离怀中倒也乖巧,从不乱动。凡人的躯体很容易疲惫,逄风睡得也较从前沉些,枕着南离的肩头,盖着毛茸茸的尾巴,他一夜也不会冷。
  鸡刚打鸣时,南离就先起来了。他先是熬了补血的红枣莲子糖粥,又蒸了鸡蛋羹。黄嫩嫩的鸡蛋羹火候正好,颤颤巍巍在碗中晃。怕他腻,还用老醋拌了菠菜,秋冬的菠菜正是鲜嫩的时候,焯水后用些佐料一拌,再配些新炸的花生米,便大功告成。
  粥在火上温着,冒着甜丝丝的香气,做完这一切,逄风也醒了。南离就捞着他的腰,将他抱到铜镜前,为他束发。木梳轻柔地划过披散下来的墨发,逄风的发很柔顺,不像他,银发总是如狼毛般,硬而不服帖。
  这人就算不着冕旒蟒袍,绾发也一丝不苟,仪容无可挑剔。倒是作为林逢时极随意,只是在发间插一根木簪子。
  他化名林逢的时候,几乎避开了自己从前所有的习惯,就连剑路也一并改掉了。若非地劫陨星,恐怕南离一辈子也察觉不出。
  指尖绕着逄风披散的乌发,南离不禁有些心猿意马。他知道逄风散着发也相当好看。逄风前世身死时,发间的簪子掉落了。因此被他囚在宫中时,起初也没有束发。
  后来他在南离的念头下换上各式各样的衣衫……可最终无论是发冠还是冕旒,总会被弃在一旁。长发在床榻上披散着,如绵软的柳丝。南离攥着他的一缕发,像是握住一段柔缓水流。
  逄风从未在别人面前披散着发,因此南离就格外想让他在自己面前散着发。
  他想独占他。
  如今逄风在这村中,由于行动不便,也只是在发间插支簪子的。那是很素的一支桃木簪,簪头雕了支粗糙的如意。
  尽管逄风的脸让他无论穿着多么朴素,都能轻而易举勾去人的魂魄。南离却还是忍不住想,这做工粗糙的簪子配不上他的宝贝,他应该去再为逄风买一支。
  怀揣着这样的心思,他为逄风束好了发。
  束完发,南离很自然地在逄风细白的脖颈边嗅了一口:“似乎有些浓了。”
  逄风:“……”
  前几日才用双修压制完阴气,可这几天来,逄风身上的冷香又有些浓了。按照先前所说,他们就又要双修了。
  太阴之体的阴气只要被阳气中和了一次,就不能中断双修。不然,阴气反噬会更猛烈。
  但让他清醒之下与这人……
  逄风其实很不愿与这人亲密接触的。他人情练达得很,又怎能不知南离这点心思?可南离所做的事又合情合理,从没越过线,就算他也挑不出来一点错处,便只能由着南离来。
  今日,逄风的嗓子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又得为村人读信。南离很不愿让他为别人读信,他能养起他,只是逄风是万万不会让他养着的。
  逄风读信时,不许他留在屋中。南离设好结界便出了村。这村子太小,也没有集市,到底要去山脚的镇子买东西。
  今天是初一,山脚的镇子有大集,他决定去买些东西回来。
  集市上人来人往。人们背着竹篓,提着货物在叫卖。有人在与摊主杀价,方才还剑拔弩张,似要大打出手,过了一会,这人又乐呵呵地拎着包裹离去。焆都之上极少有这热闹场景,南离几乎应接不暇。
  “卖豆腐嘞——比脸蛋还嫩的嫩豆腐——”
  “鸭蛋!个个冒油!没红油不给钱!”
  “绿豆糕!驴打滚!新蘸的冰糖葫芦!”
  除了红肉,每种南离都买了些,甚至买走豆腐摊主原本想留给儿子炸着吃的石磨豆皮。
  浸泡在泉水中的鲜鱼、活蹦乱跳的虾、个大肉肥的蟹子……他甚至专门取出灵器来为这些东西保鲜。至于糕点,他也挑甜度适中的点心买了些,例如南瓜酥、绿豆糕。
  逄风平时不怎么吃口味太重的东西,甜味也一样。他觉得过于沉溺某种味道,会产生依赖。但不那么甜的点心,应当还好。
  抱着这样的想法,南离将能用到的东西,几乎都买了一遍。
  逛到最后,他瞥见了一家卖簪子的小摊。摊主是位年迈的老妇,见到他便乐呵呵喊:“小郎君,要不要给娘子买支好看的簪子?”
  南离便驻足去看。
  这些簪虽然用料一般,雕工却很精。看得出来,摊主大娘绝对在雕刻上下了心思。就连那些带有木纹印斑的棘手料子,经她巧手雕琢,也成了灵动的水波与飞鸟。
  大娘眯着眼睛道:“小郎君可真是好眼光,大娘我做了二十来年簪子,没有一个小娘子不喜欢这簪子。”
  南离望向那支曲线优美的银制发簪:“这支怎么卖?”
  这支纤细的簪子形如梅枝,很巧妙地雕出了梅树枝干的嶙峋,末端则是几枚精巧的五瓣梅花……与他正相配。
  大娘用手指比划了个数字:“这支是银的,要稍贵一些。”
  南离很爽快地付了钱。结果回程的路上,他才后知后觉意识到,他好像给逄风买了一支女子用的簪子。
  ……不过他如今看不到,应该没问题?
  南离取出那只流淌着光华的银簪,右手一翻,那朵重瓣焰花便在掌心浮现。失去了主人,这朵焰花二十年来都未曾再开放过,至今还是花骨朵。他右手一指,那焰花便顺从地飘向发簪,化作了簪上一朵银梅。只不过它是重瓣花,和其他梅花有些区别。
  他回屋时已是深夜,逄风正在案上提笔写信,还为他留了灯。南离把发簪揣在怀中,心里却涌出一种隐隐的兴奋。
  从前幼狼背着自己主人撕烂了他的罩衫或是咬断了他的毛笔,也总有这种暗暗的兴奋。
  南离开始无比期待明日。
 
 
第142章 鱼水
  昨夜下了一宿的秋雨,原本屋中应是很潮的。南离知晓每到梅雨天,逄风的骨缝会如针扎般刺痛,五脏六腑也会因火毒灼痛,特意将南明焰分成一簇簇,蒸干屋内的潮气。
  与他第二次的双修,也提上日程了。
  这倒不是因为南离的私心。一方面是逄风身上的冷香又浓了,另一方面是他从古籍中寻到清理逄风体内淤积火毒的方法,这也需要灵力交融的。逄风没了灵力,只能靠双修导出火毒。
  南离照例是先轻手轻脚起了床,今天他蒸了核桃包,馅料是昨夜就备好的,山核桃仁碾碎,用奶油、芝麻和蜂蜜拌了,又煮好了淡茶。
  为逄风束发时,他有意无意提起:“那支簪子有些旧了,我顺手买了支新的。”
  逄风没说什么,只是由着南离小心翼翼将那只簪插入发间。束好了发,南离望着铜镜中的人,一时竟失了神。
  人言秀色可餐,大抵便是如此。
  逄风的长相其实是偏冷的,那双狭长的眼虽然总是笑,却显得凉薄淡漠。那双眼予人印象太深,以至于很少有人察觉他眉目间的秀美。
  他的母亲是水乡商贾的女儿,逄风的眉眼间同样能寻出那温婉袅娜的水乡姑娘的影子。他的眼看不见了,便不再如从前般冷锐。插上这一支梅枝银簪,倒是如妙手丹青,浅淡一笔勾勒出这不易察觉的秀丽。
  南离呼吸未免加重了。
  狼还未化形时,就一直想将逄风生吞活剥吃下肚去,它还认真考虑过从哪下口比较好。对妖兽来说,爱欲和食欲是很相似的东西。南离如今依然想将逄风吞下肚去,却是以另一种方式。
  不能着急,他想,反正今晚也是要……
  南离化成雪白小犬,卧在逄风身畔,安静地注视着屋中客人进进出出。
  逄风握着他在集市上买来的毛笔,教扎着髻的幼童写字。今日的最后一个字是“道”。逄风一边提笔去写,一边解释道:“所行道也,若写道字,需先写首。”
  他便提笔写下“首”:“首者,行所达也,既是人所走的道路,横折撇捺都需规整。”
  “接下来是辵部,藏锋起笔,既要一笔下来,又要注重轻重缓急,突出一波三折的飘逸洒脱,笔落捺尖要平缓收尾,运笔要尽可能自然,正如天地大道。”
  他说的话小犬听不懂,却也认真竖着耳朵。二十年过去了,南离的字迹只能说看得过去,他也放弃了。但逄风写字,他总是看不够的。
  逄风离去的二十年里,它总是梦见自己卧在他靴边,注视着他在案前提笔写字。他若是陷入思索,便会用指尖轻抚狼的耳朵,或是捉住它的一根尾巴,若有所思地把玩着。
  梦里的狼知道这是场梦,却不忍心醒来。它在梦里便格外乖巧,只是对他摇尾巴,并不张口龇牙咬他的手。长夜太子眼里含笑:“小狗,今天怎么这么乖?”
  碧绿的眼望着他,南离就在心里想,我会很乖的,我不会再惹你生气了,我不会再让你痛了……你回来好不好?
  可每次醒来,只有被泪水浸湿的枕头陪着他。南离抱着那只褪色的软垫,却再也寻不到一丝一毫的安全感。
  ……他多幸运啊,他的主人还挂着他,还愿意从地狱爬出来见他。逄风本来早就应该入了轮回,只因为魂魄中还存着对他的挂念,这四分五裂的残魄才以鬼的姿态回到人世。
  送走了李大娘和她孙子,也到晌午了。南离化成人形,去灶台煮饭,逄风则不着痕迹地碰了一下发间的簪子。
  ……女簪。
  这妖兽到底是真蠢还是……以为他发现不了么?
  他原可以将那簪子取下的,最后却还是放任它插在发间。罢了,逄风想,一根女簪而已,他从前又不是没戴过。
  ……戴过?
  他有那么一刻似乎想起了什么,脚腕血光一闪,却终归还是黯淡了下去。
  逄风在面对眼前的男人时,底线总是一退再退。他并不会去妒前世的自己。他只是从来不去承诺做不到的事。
  在逄风看来,南离是寿命漫长的妖,就应该和同类为伴。可南离这些天对他的心思,他也看在眼中……只是一支簪,倒也无妨。
  他不记得,南离却记得。
  左相常让他去做些难如登天之事,美其名曰磨炼。诸如于万军之中不用剑,取敌军将领首级。逄风选择了取巧的方法。
  他换上了裙角系着铃铛的襦裙,又披上了梅纹纱袍,镶翠的金坠在耳畔闪着光。他精于变装易容,甚至有闲心对着铜镜为自己描眉、涂口脂。
  接下来的事就很简单了。他被虏至敌营,为主君献舞,敌将酒过三巡,他一把拔下发间坠着流苏的女簪,捅穿了对方的咽喉。
  他的狼早已候在帐外,逄风翻身上了白狼的脊背,他的衣裙在风中飘荡,便把惊惶的士兵甩在身后。南离剥着蟹肉,却忍不住想……要是他能再穿一次就好了。
  螃蟹性寒,他又煮了姜茶。
  入秋之后,夜晚就越来越漫长,夏虫或是寿尽而终,或是眠于土下。秋夜变得无比静谧,只偶有候归大雁的振翅之声。
  今夜,逄风却并未坐到案前写信,而是坐在床榻上,面对着南离,解下了自己罩衫。
  他如今只着了单薄的中衣,脸上看不出什么神色,呼吸却有些急促而湿润的。
  ……他会害怕么?
  南离温声道:“没事的……你要是不想看到我的脸,可以背对着我。”
  他先是褪去了自己的外袍,南离却没有急于动作,而是先捧住逄风的脸,吻上了他的薄唇,渡过去一丝阳气。
  ……
  他是一个几乎没有欲的人。可此时却被从小养大的狼弄脏。那尊理应用于祭祀的铜器,望上去依然是冰冷而华美的……内里却被灌满了脏污的欲念。
  逄风看见南离抬起自己无力的手臂,近乎虔诚地吻着小臂上每一道泛白的疤痕。他想说,不应该是这样的……这已经越界了,可他说不出话来。他一方面很想放任自己沉进那片混乱不堪的海中,一方面却不得不维持着理智与清醒。
  ……不能沉溺。
  过了许久,南离放开了他,他其实很想继续,却还是对怀中人道:“我带你去洗身子。”
  他早就用南明焰烧好了热水。当两人浸在热水中时,逄风身体里的阴气又反扑了,南离只得在水中又渡了他一次阳气。
  阴气被彻底压制下去了,逄风也疲惫地睡了过去。南离不得不重新烧水,再为他擦洗身子。
  做完这些,他就心满意足地揽着他入睡了。
 
 
第143章 小狗
  逄风听见了脆生生的鸟鸣。
  他依然被男人揽在怀中,只不过这次,他于睡梦中环抱住了男人,手臂正环着对方宽阔的脊背。指尖触碰到了凹凸不平的血痕,细长的手指忍不住颤了一下。
  ……应当是昨夜被他挠的。
  逄风自制力极好,本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可温热水中的失重感让一切都失了控,他双腿不能动,便只能环住南离。情至浓处,逄风到底在极致的欢愉与痛苦中抓伤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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