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不上赋税是死,采灵没准能捡一条命。
百姓不允许私藏灵物,曾有人将采来的千年紫芝喂给父亲,却被夷三族。因此灵物被牢牢把控在权贵手中,在焆都过得最好的也是他们。
不过王爷们如今也不能向从前一般嚣张了,陈二刀在信中幸灾乐祸地道,若被发觉了丰厚家底,随时可能被散修杀了。如今权贵也只是能买上一床干净的棉褥、吃顿饱饭而已。
唉,不明白,为何受这样的气也要上天,陈二刀写道。
他这些天铤而走险,夜间悄悄穿墙出去,已经找了十几个门派,却仍没有女儿的下落。
逄风读罢信,便倚在窗边,思索着焆都的怪异之处。窗畔有鸟,呼伴而歌,他的思绪飘出去很远,却突然被钩子拉了回来。
——是南离,他站在院落中,同另一人似是亲密地交谈着。一瓣桂花落在他银白的发上,他不耐烦地甩了甩头,像是狼在抖身上的水珠。
另一人他从未见过,想必是院落中常年闭门不出的第四人。
逄风的脚腕突然一阵灼痛,他低头望去,一串火红的珠子骤然浮现于脚踝,艳丽如火。
第13章 不渝
这串珠子,从逄风苏醒之时,便伴随着他。它并非缠绕在躯体上,而是纠葛在魂魄上,因此能随他至此。
痛苦如毒荆藤蔓攀附缠绕,细白的脚腕在颤抖。逄风下意识地攥住窗棂。魂魄延伸的苦痛几乎让他无法思考。
他早该知道的,那串珊瑚附了一道咒。
情咒。
狼同他极少示好,他们间的关系相当怪异,只是以性命强行维系的主仆关系。但是狼可能也忘了,他们的关系曾有那么一段缓和的。
那时它是个半大狼崽,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时候。它扑咬自己的影子,狩猎树叶间隙透出的细小光斑……那时狼并不服逄风的管教,常常溜出青宫去,在御宛一待便是一天一夜。
御苑移栽了灵药,不知为何一株灵药成了精,靡艳的花枝下藏了血盆大口。它不再满足猎捕误入期间的飞鸟与鼠虫,而盯上了常来附近玩闹的幼狼。
它只是抖抖枝条,幼狼便伏下身子,试探着一步步走近了。狼歪着脑袋看了一会,便支棱起耳朵,兴奋地向妖花扑去,正中它的大嘴。
而这,逄风其实是知道的。
他无论怎么教导狼,它都不会听从,反而会同他唱反调。比如幼时他曾告诫狼不要靠近火,它却依然被烫伤了鼻子。
火兽竟能被烫伤,不知九阙弟子知道平日严苛的丹景君幼时如此,该有何感想。
这次也是如此,他只是想让狼吃些教训。
幼狼刚被魔花含到口中,便闻涛浪阵阵,一道剑气霎时便甩了过来。魔花被开膛破肚,胃液似的酸臭液体淌了一地,狼也随之滚落出来。
狼耷拉着耳朵,毛发早已脏污,缩成了一个小小的灰球。
那天它格外老实,就算逄风将它提着它后颈皮,为它洗澡,还特意多打了几遍皂角,也没咬他的手,浑不作声。
此事没过两天,便是逄风的生辰。长夜国太子生辰,自然少不了巴结之人。礼车一辆辆往东宫拉。狼将脑袋搁在前爪上,似突然想起了什么。
逄风其实不在意生辰,自从母亲走后,他便对这个日子没了半分兴致。更何况一整日都要忙于应付客人,还要时不时提防父王赐婚,或者往宫中塞人。其实这一日他是比往常累的。
夜上三更,逄风眨了眨酸痛的眼,他核对礼单直到夜半,正准备洗漱时,却传来轻轻的爪子踩在砖面的声音。
是狼,它低低压着耳朵,口中衔着支流光溢彩的火红珊瑚。狼一步步缓缓走到他身旁,轻轻放下珊瑚,便扭过头去。
他的手触碰到珊瑚时,如火赤光突然暴动窜起,暴烈灵流炸开。逄风猝不及防,闷哼了一声。
狼后背上的毛几乎全炸了起来。
这支珊瑚是它从一辆商车中看中的,狼喜爱赤红的颜色,像它额头的纹路一样。或许是不愿欠逄风人情,也或许不愿他收旁人的东西,那日它便鬼使神差地衔着珊瑚去了。
它并不清楚,珊瑚上附了一道咒。
这珊瑚是某个思慕太子的望族小姐所赠,附了道很隐秘的情咒。一旦中咒者意识到自己真情,咒便发作。
狼只是想,无所谓了。
它没有解释,它已经无数次试图杀死自己的主人。他是不会信自己的。
翌日,狼发现那株珊瑚已成珠串,缠在了从不佩珠玉金银的太子脚踝上。如鸽血,似花泥,灼灼入眼,似在挑衅。
然后便是那件事了,那事之后,他们好不容易和缓的关系彻底粉身碎骨。狼也几乎忘记了,曾经它送过他一支红珊瑚。
逄风听见嘈杂的喊声,似隔着茫茫水面入耳,扭曲失了原有音色。眼皮依旧沉重,他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一团白绒绒的东西。
似乎这几次,他每次昏迷醒来,狼都在自己身边。
奇异的安心感在心底升起,他这次没有迟疑,奋力伸出手,揉了揉那只毛茸茸的狼耳。
常青木也在榻旁,顿时惊得手中的木碗砸到了地上。
逄风眯着眼睛,轻声道:“抱歉,一时神志不清……怠慢了丹景君。”
南离:“……”
他不可能跟一个生病的小辈计较。但那人动作不快,只是慢吞吞揉了两下,震颤般的悸动快感便从体内升起,和他的前主人揉耳朵的感觉几乎完全一致。
……打住,心魔又起了。
南离再看那人,他凤眸浅眯着,裸露在外的手腕白得惊人,慵懒得像只浅寐的狐。
他的心突然热热地烧了起来。
狼是极忠贞的动物,于情一道极认死理。就算未开灵智的野狼,也坚持一夫一妻,伴侣死后也不再觅他偶。对狼妖来说,更是如此。
他们若爱上一人,便是至死不渝。
沉默了片刻,南离慌乱避开了他的目光:“林逢,你能生还,还得多亏程必。”
他将那枯瘦的少年推到了逄风面前,正是神龙不见首尾的第四人。他全身笼罩在黑斗篷中,看不清脸,只是隐约能看清左脸刺满了繁复的咒文。
少年冷淡道:“避日蛛,程必,既然你已经无事,那我便离去了。”
他刚欲起身,却被常青木一把抓住了手:“诶?不要这么冷淡嘛,既然都是同窗,那还是要好好相处才是!听说你是杂阙的,那头怪人是不是特多——”
常青木缓和了尴尬的气氛,南离见他们“相处和睦”,便匆匆溜走了。
南离刚一离去,少年就丝毫不领情,狠狠甩开了常青木的手,声音喑哑:“我的手常碰毒物。”
程必裹紧斗篷,带起一阵阴冷的风,他大步走了几步,却背对逄风冷冷道:“希望你离丹景君远点,不要再烦他了。”
逄风:“?”
……
白狼收回耳朵,叹了口气。
他实在有点招架不住程必。
程必的确是个怪胎,他生于蛛妖部族,因不善蛊毒降术饱受排挤。于是背井离乡,却误入魔门。所幸他本性不坏,魔门被灭时,被南离力排众议带了回来。
他独来独往,从不与任何人交谈,只是埋头研究他的毒蛊。
可避日蛛这个种族虽在很久的大劫中绝迹了,但南离却清楚,避日蛛无毒,根本不善蛊术。程必如此刻苦,最终也注定颗粒无收。
避日蛛虽沾个蛛字,却与蜘蛛无甚关系。它们强大之处是强韧的肉体、鬼魅般的速度以及如钳似刀的巨螯。
它们是天生的体修,避日蛛学毒,同鱼学飞翔那般离谱。
这一族上古便有赫赫威名,曾撕裂鹏鸟,捕食凶兽。南离自然是劝过他好几次,可程必死活不听,只是求他收自己为徒。
他是金属,南离是火属,而且主修元素攻伐,自然是干不出这等误人子弟之事。他骂过程必好几次,只是程必越来越犟。
希望他能和同窗们好好相处罢……南离轻手轻脚地离去了,心头还是烫的。
传讯灵珠滴溜溜转了起来,青鸿声音从中传出:“南离,速来天晓洞一趟,师尊有事唤你。”
第14章 槐安
夕阳西沉,忽的一声号角刺破厚重昳丽的云霞,从云外天边击来。
“掌门令……九阙新入门弟子,将于七日后参与历练,”常青木歪着头念道,“本次历练由南离长老带队——”
此言一出,弟子们顿时如滴入水的热油一般炸了锅。
新弟子们在期待,老弟子则在暗自嘀咕:为什么又是南离师祖带队?他不是不理世事吗?更有师兄,将怜悯的目光投向了师弟师妹们。
他们大多数是云长老带队,云长老没大没小,同他们嘻嘻哈哈,甚至掏出私房钱请弟子们喝酒划拳。可南离师祖的脾气……
逄风:“……”
孽缘根本挡不住,他思索着能不能推掉这次历练。
结果没等他想好推拒的理由,南离反而主动来找他了。
南离今天似乎精心打扮了一番,脸侧一缕银发编成鱼骨辫,别着松石发扣。他的绿眼睛在夜里闪闪发亮,像是琉璃珠。
说起来,往常他无聊的时候,也会拿狼颈侧的长毛编辫子。狼压着耳朵,敢怒不敢言的模样是他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
南离比逄风高半个头,逄风只得仰头看他。
“林逢,这次历练,你必须去。”
他心下一惊,莫非南离看出了什么,想借此试探他?
南离道:“你可能有所不知,此次历练之地,名为‘槐安’。”
“‘槐安’之中,灵力、法术皆被封印,即便如此,秘境也会对来者进行考察……其标准非善恶、非益害,至今也无人摸透。”
他直直注视着逄风:“历练并不是此行主要目的,槐安中有件秘宝,师尊恐其落在奸人手中,便遣我去取回……他老人家提及,若要取得秘宝,你是最重要的变数。”
南离似想到什么,急急补充道:“你放心,师尊遣我陪同,便是要我照看你的安危。”
不知怎的,逄风总觉得他的语气不像之前似的硬邦邦了。
他平和道:“承蒙丹景君高看了,于此事,我自当全力以赴。”
“林逢,”南离突然叫住他,“其实你不必……这么生分。”
他其实想说,叫自己南离便好,但到底碍于礼数,说不出口。
逄风一时没有言语,月华为他侧脸柔和的轮廓渡上一层清晖。南离的心尖似乎被轻轻拨了一下,在细细绵绵地颤。
桂树浅淡的影在傍晚的晚风中摇曳,焆都无冬,它落尽了花,却依然枝繁叶茂,叶影婆娑。
可逄风却一言不发地走了。
七日时间说长也不长,此时他们正坐在辆普通的凡人马车上,马车晃晃悠悠。逄风捧着一个沁凉的冻柿子,在发愣。
颈间青黑勒痕一阵阵发疼。
伥鬼违抗主人的心思,便会受到反噬。
他在错综复杂的皇宫中周旋了这么多年,怎能不知晓南离那点心思。只是他喜爱的,不过是名为林逢的皮囊,注定无果。
林逢的相貌,实际更接近母亲,逄风并非随便捏的五官……他只是将遗传自父亲的一些鲜明五官特征掩盖了。
比起本貌,林逢的相貌更柔和,少了几分权势中浸出来的冷厉,更像是不谙世事、一心问剑的富家公子。
也的确像是他会喜欢的模样,逄风自嘲一笑。往常在青宫,狼对纯粹之人,总会温驯一些的。
凉丝丝的柿子渗出露珠,一口咬下去,沙沙的蜜甜直渗心底,凡间已入冬,只是修士有灵力护体,不惧寒冷。弟子们在马车里叽叽喳喳,手里捧着冻梨、冻柿子在啃。
他们原以为南离会管教很严,但事实却出乎他们意料——南离虽然臭着脸,却意外照顾他们,尽管这照顾显得极不熟练。
他此前出去了半刻,返回的时候竟然抱着箱冻果,冷着脸分给弟子们。只是神情好像怀里抱着的不是冻果,而是箱炸药。
分到最后,一颗黄澄澄的柿子径直落入了逄风的掌心。柿子有些化了,甜腻腻的汁水沾在了手心,显然不是因为他的体温。
逄风有些失神。
冒险来九阙,根本就是错误……他或许应该走了,不能再在九阙待着了。
和小弟子们在一起,他也总生出几分自己真的是“林逢”的实感。只是逄风终归不是那个醉心于剑的富家子弟,他手上沾染的东西,一辈子都洗不净。
从前记忆有损,他还能安生度日,而如今记忆慢慢回归,他也不再有什么理由待在九阙了。
狼一直在他身边,已经变成了他魂魄里某种无法割舍的部分,所以他下意识地追随那人到九阙,但这终归是错的。
狼已经不需要他了,是他在需要狼。它不再是那个被捧在掌心中,每个时辰都要喂遍奶的幼崽了。
水珠密布的柿子散发着凉意,逄风终究还是没忍住,咬了一口。他想,等这次历练过了,便去告别罢。
浅色的薄唇染了抹明艳的橙红,南离不动声色地扭过头去。
马车由两匹枣红马拉着,马嗅到到这一车妖兽的气息,早就吓得四腿发颤。南离坐在鞍上抱臂,也不言语,它们嗅到狼的气味,便亡命奔逃起来。
马车最终停在了一处荒废的村落。一口石砌的水井,井旁的水桶长了层枯萎的苔。几间破败的茅屋东倒西歪。
冬日本应极冷,却无雪。溪水已成死水,结了层灰白的死气沉沉的冰。村已成空村,寂寥。
隆冬无雪,来年大旱。
那槐树正坐落于村口,枝干虬曲苍劲,树皮黝黑崎岖,皱纹密布。无数枯干树枝如千只万只老掌,向天空张开嶙峋的长指,似挣扎着要抓住什么。
南离提着桶回来,桶中盛了半桶井水,井水很清澈,散发着甘甜的味道。
他沉声道:“去到槐树根下,含一口井水,不要咽。”
弟子们一个个乖乖照做,逄风也舀起一瓢井水,清澈的井水在瓢中荡漾,和普通的水并无差别,他察觉不到半分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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