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的狼崽毛茸茸软乎乎,人有婴儿肥,其实狼也一样。南离小时候比它还肉乎乎,直到开始长个子才瘦下来。
逄风拎起狼崽,捏圆揉扁。狼崽也不惧生,妖神的气息让它本能亲近,直舔他的手。
他伸出手指,点了点狼崽的额头。一道纯澈的幽荧灵力涌入狼崽体内,狼崽原本不稳定的妖纹瞬间稳固住了。
逄风轻轻放下狼崽,狼崽回到母亲身畔。雌狼欣喜地拱着它。南离的手臂不知何时攥住了他的腰。
逄风:“……”
这狼怎么又吃醋了?
别看南离如今穿的束袖短衣,可他虽然变异出火属性,毕竟是雪狼,哪有怕冷的雪狼?这些天,南离反而越来越精神。
雪狼在北境不算罕见,也有人尝试驯养雪狼,还由此引出一句玩笑:雪狼在雪岭狡诈,到了炎热地界反而会傻得像狗。
雪狼会不会傻犹未可知,不过它们的确不喜欢太热的地方。南离也不喜欢,因此热天总要抱着体温偏低的逄风睡。
逄风眸光又一转,他向大惊失色的商队首领走过去:“向东走,白城离此不远。勿要伤害雪狼,它们不会主动袭击人。”
他将一根磁针放在首领手中:“北境风雪迷眼,会让罗盘失效,用它替换指针,便能寻到去路。”
首领连声道谢,偷偷抬头去打量这人的脸,可这他身畔的银发青年却瞬间变了模样。
他化作了一头无比巨大的白狼,绿眸冷冷注视着他。
这不是雪狼,这头巨狼比之前最大的雪狼体型还大,两条柔韧长尾肆意挥舞,额间的日冕血纹妖异而邪气。
巨狼没有龇牙或是做出攻击的姿态。可它只是站在那,冷冷地看着他,便足够令人胆寒。它周身的妖气浓烈到几乎实质化。
……是大妖!
商队首领哆哆嗦嗦向后退,很快回到了商队之中。他装上磁石针,慌乱招呼马队重新启航。首领坐在车厢里,闷声猛灌一口烧酒。
商队成员问他:“老大,你看见什么了?怎么吓成这样?”
首领喃喃道:“……雪山的神灵。”
除了神灵,谁能驾驭这么强大的妖狼?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双尾的巨狼在挨个与其他的雪狼碰鼻子。逄风站在它身畔,抚摸着它的脊背。
人有人语,狼也在用狼的语言叽里咕噜。
小雪狼有些好奇:“嗷!”
——你为什么跟着人类?
巨狼也从喉咙里发出咕噜声。
——他是我妻子。
小雪狼:“你妻子好好看哦,他身上的味道真好闻。”
南离昂首挺胸,又呼噜一声:“他可是妖神。”
小雪狼年纪小,歪着脑袋想了一会,也不知道妖神是什么:“妖神是什么,是不是可以吃的东西?”
它的母亲不轻不重用脑袋顶了一下这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狼:“别胡言乱语。”
逄风摸狼脑袋:“在说什么?”
狼摇尾巴,却不告诉他。
逄风眼含笑意:“我都知道了。”
逄风无奈叹气:“小狗,妖神怎么可能不懂千妖之语?”
南离讪讪地直呼噜。
狼群很热情,留逄风和南离一同吃东西,为首的母狼德高望重,是狼群的老祖母,狼群中的狼许多都是她的子嗣。
它熟练地指挥着狼群,包抄疾奔的驼鹿群。狼群之间很默契,每匹狼都有各自的分工。狼群盯住了落后的一头驼鹿。
几匹狼驱赶着驼鹿,让它远离鹿群,变得孤立无援,另外几头狼从旁包抄而去,逼着驼鹿改道。
一匹狼扑过去,在鹿腿狠狠咬了一口。
驼鹿瘸了腿,速度锐减。它不再逃跑,而是低下头,亮出大角。狼群依然冷静,这些狼彼此间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能心意相通。
几头狼牵制住驼鹿的动作,为首的狼稳而准地扑上去,咬住驼鹿的咽喉。驼鹿垂死挣扎着,可狼死活不松口。
很快,驼鹿便不再动了。
群狼却并没有进食,它们先是对着驼鹿的尸首弯下前肢,低下头颅。老祖母威严地吼了一声,走上前去。
南离从前从未接触过狼群,对此不知。他接受了传承记忆后才知晓:这是传承自天狼的习俗。从前天狼部族进食之前,需先伏下身躯,对用血肉养育狼的猎物表示敬畏,并将猎物献与妖神,先请妖神享用。
即便如今传承失落,稍大一些的狼群也依然保留着这个传统,即便它们不知缘由。
老祖母撕开了驼鹿的肚腹,对南离叫了一声。南离知道,它这是要他们先享用最肥美新鲜的内脏,这是狼群最高的礼节。
南离没有客套,他掏出了鹿的心和肝。老祖母开始用牙齿撕开鹿的皮毛,将肉从骨头上撕下,分与群狼。它的分法依照功劳与地位,极为公正。这类以血缘为纽带的狼群,通常较其他的狼群更有凝聚力。
南离先将干草药烧成灰,再将鹿的心肝洒上盐巴、涂满草药灰,又放入火中闷烤。这季节的驼鹿极肥,心和肝都裹着一层油脂,烤起来滋滋直响。
南离很快熄了火,让心和肝在灰里闷一小会再取出来。他用刀仔细切成薄片,再喂给逄风:“尝尝怎么样?”
逄风就着他的手指吃,油香的滋味让他眼前一亮:“好吃。”
肝很嫩,心却很有嚼劲。南离裹着的草药灰恰好去除了膻味,香气扑鼻。逄风靠着他的肩膀,和南离你一口我一口分完了鹿的心肝。
群狼也不觉得诧异,夫妻之间分食很常见。有几条小狼嗅到香味,去逄风身畔打转,胆子大的甚至用爪子扒拉他,想讨一些吃。
南离从乾坤袋取出些鲜肉来,他虽然脾气不算好,对待狼崽却极为耐心。狼对幼崽都很温柔,他将鲜肉撕成狼崽易于吞食的小块,喂给它们,却并没有给它们熟肉。
对这些狼来说,吃人类的熟食并不是什么好事。倘若因此喜爱上熟食,进而对人类生出好奇就更糟了。它们一向惧人,对狼来说,还是尽量躲着人比较好。
一同吃完肉,逄风便向雪狼群告别。南离再次化作白狼,将他负了起来。狼在空气嗅嗅,很快寻到了一处洞穴。
岩洞入口曲折,形如葫芦,内部空间极大,温暖而干燥。白狼放下逄风,化作人形,动手从乾坤袋里取被褥和衣物。
很快,南离将岩洞铺得厚实又暖和,他用南明焰点起一簇篝火。逄风惬意地坐在被褥上,倚着南离。
南离问他:“你真不去白城了?”
逄风懒懒道:“有什么好去的?白城那群人之前都被我杀了一半了。”
南离笑:“是,我的宝贝最厉害了。”
他凑过去,小声说:“如果遇见了,我想把剩下的一半人也杀掉。”
他将逄风按倒在床褥里,去亲吻他的手臂,脖颈:“宝贝,你太仁慈了,居然留了一半人……他们在你身上留了好多伤。”
南离抚着逄风的脖颈,这里曾经有一处深可见骨的切割伤:“钢蛛丝、五更衣的……只要他们还活着,我就会为你讨回来。”
逄风环住他的脖子主动去吻他:“……不急,先去长夜,留一半人只是怕仙门动荡,对长夜垂死反扑,但我也的确不在乎他们。”
“宝贝,都依你的,”南离温柔地去吻他的手,“明天我们就能越过雪岭,进入边界了。到时候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南明焰点了起来,呼啸的风也吹不进去,逄风设了结界,洞中没有一丝冷意。
他褪下了大氅,坐在火畔。
南离双手一动,捉住了他的手腕。
“宝贝,”南离可怜兮兮地望着他,“我们好几天都没有……”
确实,这几天忙着赶路,逄风一直没有和他双修。逄风有些迟疑,南离攥着他的手腕,绿眼睛望着他:“你不是想像狼一样生活?狼都是在洞里……”
他小声嘀咕:“上神,你祝福了那些狼崽,都没祝福过我。”
逄风好气又好笑:“你是火兽,它们是冰兽。我只能祝福阴水一脉的妖。”
狼胡搅蛮缠:“我不管,上神是我的道侣,要和我睡觉。”
他凑过去嗅:“你的味道都浓了……”
逄风抿唇,随着幽荧力量开始回归体内,他的阴气也愈发重了,若是不疏解,这具躯体恐怕会承受不住。
但这两天的确是太忙了。
他叹了口气,开始解衣:“那就按狼的方式来罢。”逄风将软垫置在膝盖下,伏下身:“狼是这样的么?”
南离望见了他腰肢劲瘦而流畅的曲线,两汪浅浅的腰窝,以及修长匀称的细腿,他呼吸火热,眼神都直了,话语却有些担忧:“膝盖能受得住么?”
逄风:“有垫子,你要是不想就算了。”
这能不想?
第186章 灵王
洞窟温暖安适,火堆劈啪作响。
云雨过后,逄风坐在南离腿上,被他从背后抱住。南离的尾巴还缠在他的身上,先前逄风咬上了他的手臂,尝到了男人汗水的咸味。
他们暂时还分不开,只能如此。即便有垫子,南离到底是舍不得让他的膝盖承力,最后还是将他抱在了腿上。
魂魄也交融着,时不时因快慰颤栗。
南离没有继续弄下去,明天还要赶路,他并不想让逄风太累。等待的那段时间,他揽着逄风的细腰,为他披上了寝衣。
逄风胸口剧烈起伏着。
南离很细心,瞬间觉察出逄风渴了。逄风的嗓子不太好,很容易哑。南明焰腾起,将雪水煮沸,又晾到温热。
南离含着一口水,去吻他。
逄风的唇这才没有那么干了。
南离又取出毛巾沾水,仔细为他擦身子,擦过有红痕的皮肤时怕他痛,还刻意放轻了些。逄风很爱干净,绝不会直接入睡。
南离对自己就没那么讲究,直接融了些雪水,用雪水洗了身子。他匆匆将银发用火蒸干,便钻进被窝里,去搂逄风。两条长尾巴,一条为他暖手,一条为他暖足。
逄风枕着他的肩膀,带着香味的发就拂过他的鼻尖。南离喉头滚动:“宝贝,睡罢。”
神魂交融让他们的所思所想都彼此互通。南离知道,逄风很多时候更想抱着他的小狗睡。只是从前并不允许。
从那时起,南离便暗中发誓,只要他还在,就不会让逄风一个人睡。
逄风翻了个身,抱住了他的一条尾巴。南离也将他拥入怀里,让逄风抱着心爱的灵宠睡得香甜。洞窟外寒风呼啸,却与他们无关。
一夜无梦。
逄风是在粥的香味里醒来的,米煮到粘稠开花,米香浓郁。南离正将绿叶菜的嫩叶和腌好的薄肉片往粥里放。
他对逄风笑:“昨晚睡得怎么样?”
瘦肉片烫一小会就熟了,南离盛了一碗粥,递给逄风:“今天要翻越雪岭,要多喝点热粥补充体力。”
他又取出几碟小菜,咸菜拌得清淡爽口,酱腌的小土豆、爽口的芥菜和甘醇的橄榄菜。逄风便就着他的咸菜小口喝粥。
南离从前并不算一个细心的人。可自从寻回他后,南离的心比针眼还细,譬如这次二人去北境,狼便带了不少东西。
逄风起初只想带些干粮,雪岭茫茫尽是霜雪,并不缺清水。可南离却不同意。北境寒冷,叶菜昂贵,他特地用灵器盛了许多嫩叶菜,又带了不少种子。鲜肉也带了些。
南离化作雪白的巨狼,狼熟练地用长尾巴卷起鞍,为自己戴好,又伏下身躯,让逄风骑在背上。狼用尾巴尖指了指皮鞍旁的布囊,示意他点心和水都在里面。
逄风骑上去后,狼便舒展四肢,钻出岩洞。
洞外依然是茫茫飞雪,北境三千里雪岭终年不化,为修士栖息的白城提供了天然的屏障。雪岭的积雪已经冻硬了,狼常年在雪地疾驰,它的爪子正好能在冰雪地上行走自如。
逄风忆起昨日的商队:“东荒的商队不懂此事,北境人若是过雪岭,会用狼犬替马。马不耐寒,蹄子也会打滑,在雪岭死路一条。”
狼不屑地呼噜了一声。
——你为什么要救他们?
逄风顺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商队首领倒也是个有情有义之人,我也只是给了方向,他们能不能到白城,得看天意。”
霎时,一阵铃铛脆响自远处奔来,那声音急促而清亮,如同山涧流水。
逄风拍了拍南离厚实的脖颈,狼明晓他的心意,停下了脚步立在雪里。
远处的一群黑点越来越近。
是群狼犬。
这些狼犬与灰狼很相似,眼睛是蓝的,皮毛黑白相间。十几只狼犬共同拉着一间车厢,车厢下并不是轮子,而是雪橇。
其中一条狼犬的绳子稍微长些,它也跑在前面,清脆的铃铛响便是从它的脖颈上发出来的。见南离停下,狼犬们也驻了足,好奇地打量着这头白狼。
驱赶狼犬的车夫是位老人,他虽然额角生出了华发,黝黑通红的脸上爬满了深邃的皱纹,体格却很健壮,粗壮手臂尽是肌肉,将鞭子挥舞得虎虎生风。
老人下了车,用火热的眼神打量着白狼:“小伙子,你这灵宠可真是威风!”
逄风也翻身下狼,礼貌道:“老人家这是在运货?”
老人哈哈一笑:“不是,近来不是出了大动荡?挺多后生脑袋一热便上这雪岭,这些愣头青不懂雪岭,许多都折在雪里。”
“我这糟老头子家就在雪岭脚下,这些日子便带着这群狗救人,”老人用粗糙的大手摸了摸为首的狼狗,“它聪明得很,嗅到人的气味就会冲过去。小伙子,你是我这些天遇到的唯一一个活蹦乱跳的异邦人。”
逄风:“老人家谬赞了,我只是准备充足,又侥幸没遇到妖兽。”
老人摆摆手道:“这三千里雪岭中,妖兽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推山雪。若是遇到推山雪,命就埋雪下喽!”
逄风递过去水囊:“老人家,喝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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