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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翻脸了(近代现代)——桑三杉

时间:2023-08-29 10:20:08  作者:桑三杉
  「除了低头不见抬头见,还有我爸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七大姑八大姨呢。妈的,想起我们是亲兄弟就烦。」
  「你们谈恋爱,关七大姑八大姨什么事,也没必要非得跟他们说啊。」
  「可是我爸,我妈,天天一起生活,难保不会有被发现的一天,被发现了怎么办?」
  「挨骂呗。」
  「唉,你爸妈开明,我不好跟你讲这些。」
  「林先觉呀,你到底是爱你哥这个人还是爱他对你的好?」
  「你问我我问谁,我的心又不会讲话。」
  「我没兄弟姐妹不知道兄弟亲情什么样子,但我觉得你哥就是单纯把你当弟弟看,对你的好也是哥哥的好。」
  「我知道啊。」我怎么会不知道。
  「你这是缺爱吧,连哥哥都能喜欢。」
  「他怎么不缺爱,我也天天在他身边,他怎么不喜欢我?」
  「你非但不敢设想与你哥在一起,连设想他喜欢你都不敢,怎么可能得到他。」
  「但是我觉得亲情那种好也可以,就算他只拿我当弟弟,我也可以一直抱着这些存活下去。甚至说,假设他真的喜欢我,假设我的付出都得到回应,反而会想逃......不应该的,不需要的,我们之间畸形的感情,一个人有就够了。」
  「期待回应,也不敢被回应。所以说你就是怂,胆小鬼,懦夫。这么多年了,抱着也不知道是不是早就发烂发臭的感情,喜欢到变成执念,喜欢到不敢靠近,我真是第一次见你这样的人。」
  「我想可能是因为我喜欢他,我不想抉择,更不想让他面临抉择。他不用向我走来,我跟在他后面就可以。」
  「上啊,想和他亲嘴就亲嘴,想和他做爱就做爱,喜欢就谈恋爱,厌倦了就分手,人活一辈子还能图个什么。且自开怀饮几盅呀~」
  唉,我也是第一次做人,不知道人还能怎么做。
 
 
第18章 记:2051年9月
  一翻上次写到哪,差点没被吓死,只想把前几页撕掉。罗焉云那龟孙女,喝酒就喝酒,谈什么感情,跟个吹风机似的,最爱煽风点火,隔三岔五就撺掇我给我哥表白。当然,坚强(胆小)的我并没有一次实际行动。
  不过前面写到的,我哥来找我、两人走路回家这件事,还有后续,有一点点刺激(单方面来说),我整理整理语言。
  嗯!呃!呵!哦!嘿!哈!
  十点半下晚自习,我们十一点半才回到家,挨完骂后已经快十二点了。我本来想蹲大号,中途没忍住打开手机玩起游戏,不自觉占用卫生间很长时间。大概十二点半,终于想起来第二天还得上课,意犹未尽地准备洗漱、睡觉。想起我哥好像还没洗漱,去他房间那边看了看,似乎在写卷子,很不好意思地通知他卫生间可以用了,他没回应。
  正刷牙呢,我哥神不知鬼不觉飘进来,从我身后路过,径直走向马桶,连隔间门都没关,直接拉开拉链开始小便。
  呃,虽说都是一家人,按理说没什么好避嫌的,但我对他有非分之想啊——直到水声完毕、马桶抽水声响起,我仍然处于巨大的震惊中,感觉自己的理智跟着水流漩涡一起走了。
  燕驰倒是淡定,到我跟前洗手时还催:「快点,你这牙已经刷五分钟了。」
  可能耽误他时间了吧,毕竟高三嘛,课业繁重。我羞愧难当,迅速吐掉白沫开始漱口。
  燕驰不动作,也不说话,跟个雕塑似的站在后面看我。我被看得有点慌,匆忙洗完脸给他腾出地。
  他把隔间门关上,紧接着水声响起,应该是要洗澡。
  就在我即将走出卫生间时,燕驰冷不丁说:「没带手机回来,明早叫一下我。」声音夹杂在滴滴答答的水声中,有点模糊,有点遥远。
  我于是问:「闹钟也找不到了?」
  他答:「电池干了。」
  想起本人的迟到履历,大为尴尬:「要不我把手机给你拿去当闹钟,你叫我?」早起是不可能早起的,毕竟床上那么舒服。
  水声停了,应该是在抹洗发膏,声音从里面闷闷地传出来:「你放心?」
  「当然放心,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我拿出手机,调到闹钟页面:「你要几点起?」
  「五点半。」
  我骂:「操,干脆别睡了。」那时都将近一点了。
  水声又响起,他反问:「你准备几点起?」
  我心虚:「七点五十。」
  里面没了动静,我产生一种自己被鄙视的感觉。
  兀地,隔间门被拉开,燕驰上半身短袖,下半身裤衩,擦着头发出来:「也行,我七点五十叫你,不过你真放心手机在我这?」
  我感觉自己似乎领悟了他话中的意思,迟疑,铁着胆子道:「要不...一起睡?」
  他明显始料未及,愣了下:「多大了,还一起睡。」然后继续擦头发。
  原来不是那个意思啊。我尴尬得脚趾抠地,恨不得时间倒流收回刚刚那句话,正想怎么圆场呢,很快,却听他说:「不过我床上有点乱。」
  操!这是我可以听到的话吗?
  惊喜像个驴子,一蹄子蹬我脸上,我抑制住快要失控的面部表情,回他:「没关系,我的也乱。」
  当晚我抱着被子屁颠屁颠去了燕驰房间。
  他应该是打过篮球又学习很久,整个人比较疲惫,刚躺下不久就睡着了。
  本来两个人背对背各占一边,但听着绵长均匀的呼吸声,我却忍不住翻身,看向他的后背。
  我想,那一刻我的视线肯定如燃烧的火焰,而且是在氢气或者甲烷中燃烧的火焰,稍有不慎也许就爆炸了。
  借着月色,我看见他的发丝微微反光,薄被并不能掩藏整个人的轮廓。
  就像无数次梦到的那样,我幻想。我幻想他一步一步走向我,逆着光,轮廓成为明暗交界线。我幻想他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海泼里恩。
  黑暗中,我大胆伸手,隔着被子摸到了他的腰,他的脊背,他的脖颈,然后轻轻拨动他的头发。我想捧住他的脑袋,就在这么想的瞬间,我臆想了它炸裂的画面,从高处落在地上的西瓜。
  我绷紧全身,细细感受着每一丝骨骼肌的战栗,它们在张牙舞爪地狂笑,叫嚣,膨胀开来,破碎开来,迸出剧毒的汁液。
  我光看着他的背影便勃起了。
  理智被剥夺,我迫切地需要什么来包裹我,像最原始的保护,胚胎弓腰蜷腿,温暖的羊水轻抚尚不知世的小生命。来个什么人抱住我吧,母亲抱住孩童那样抱住我。
  我忍不住开始抚慰自己。
  夜色昏暗,周遭的一切都仿佛离我远去,光、声音、气味飞速驰离,感官只剩下了皮肤。无数神经细胞争先恐后传递着那令人炸裂的感觉,就像病毒在繁殖、扩散,飞快地、肆意地吞噬着我的理智,使我无力抵抗。
  就写到这里吧。
  那晚我做了整晚梦,梦里一切都是白茫茫却又斑斓的、混乱而理所当然的、清晰又模糊的。很多人的面孔争先涌现到眼前,又如浮云般急剧消散,却留下了一个人的,只留下了一个人的。
  真可悲啊,有那么一秒,我感觉自己和变态痴汉没什么两样,甚至比他们更胆小。
 
 
第19章 记:2051年9月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觉得自己乃太白星君下凡,证据是我走到哪月亮都跟到哪。于是总在想,玉帝那个老不死怎么还不下凡来接我回天庭。等读高中我发现,天庭就是政治课上的梦乡,我在香甜的梦中吃烤鸭,片好的,蘸辣酱。
  绝世密器破空而来,正中我天灵盖,霎时,烤鸭不翼而飞,只余口水三千丈。
  薛城从桌上捡起粉笔头,啧啧赞叹:「王总的暗器还是那么准。」
  三中疑案之一:用记号笔写字的老师,从哪备的粉笔头。
  日复一日日复一日,我翻着一本本课本,做着一道道题,听时钟一秒秒走过,看橡皮一点点变小——二十一世纪中叶了,人类科技显然无实质性进步,否则何须学,给大脑植个芯片岂不一劳永逸。
  “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但人们还是喜欢金银,这表明金银作为货币(  )......金银怎样我不知,但我知道这表明人除了饥得食、寒有衣之外,还有更多、更复杂的追求。于是我在括号内写:很棒。
  第二天,我的作业被投屏给全班看,教室里一时充满了快活的笑声——不是自夸,三班的同学都很喜欢我,显而易见,我就是大家的开心果。
  开学没几天我喜提觉哥称号,在此声明,本人名字读作:林先觉(jué),取自「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不过大家喊我:觉(jiào)哥。如此罪恶源于某堂数学课,李老头点人起来回答问题,看着名单,眯眯眼,字正腔圆道:「林先叫。」
  我不情不愿站了起来,见势抖了个包袱,问道:「要先叫一声吗?」
  同学们爆发出哄笑。
  下课后,我后排一男的打趣:「你哥是不是林后吼?」
  谢谢他记得我有哥,但这不妨碍从那一刻起我觉得他是个自以为幽默的沙包。
  我在心里默默记了一笔:燕驰林厚厚。
  只看背影就来了一发的那天之后,我陷入漫长的贤者时间,大约有两个月那么长,期间我再没死不要脸凑我哥跟前,再没有千方百计寻乐子逗他开心。一切如常,某个瞬间我意识到:我的世界不止有他。就像他的世界不止有我一样。
  上课的时候总盼着下课,下课的时候又想放学,放学了想周末,周末了想放假,放假了却怀念上课;正如夏天想着冬天,冬天思念秋天,秋天羡慕春天,春天期盼夏天,我的欲望总扭得像莫比乌斯环。
  也许我的人生正是歪扭的,就像穿上啦啦队服的那一刹:因为肩太宽,缝隙撑到有点开了,针脚崩得歪歪扭扭。
  篮球赛结束,三班荣获高一组第二,情绪低落的我全程没有上场,便被男生集体起哄,说要在庆功宴上让我穿女装,我答应了。所谓庆功宴,其实是名次揭晓后的周五放学,大家买食物来在教室里聚餐。
  我没有任何抗拒,主动换上褂子、裙子、袜子、凉鞋,站在几个女生中间跟着她们蹦蹦跳跳。啊,操他爹,青春就该是这样张扬的颜色,爱啊愁啊什么的统统滚蛋。
  跳得有点出汗有点嗨,我自告奋勇:「爸爸给你们来一首巴比伦之塔。」话音刚落,大家都起哄鼓掌,还有男的鬼喊辣叫说我是他女神。
  好吧,承认了,我跳得特别烂,毕竟只练过几天,完全做不到又流畅又柔软,但自信放光芒啊——直到后来看见同学给我录的视频前,我都这么以为。当然那是后话,暂且不提。
  庆功宴散后,留下几个男生打扫战场。被拼在一起的桌面上狼藉不堪,餐盒横七扭八,地上不免有些汤汤水水。我正擦桌子呢,薛城突然拦下:「慢着,我来。」
  我奇道:「咋了,怎么突然孝心大发。」
  薛城哼了一声:「衣服还得还回去,脏了要扣押金。」
  「你借的?」我问。
  薛城摇摇头:「大家一起凑钱租的。」
  我翘着二郎腿在一旁看他擦桌子,擦得可卖力了,不禁问道:「那你这么宝贝干嘛?也出不了几个钱吧。」
  薛城低着头,笑说:「的确出不了几个钱。」
  我拍拍桌子,称赞:「儿子可真孝顺。」
  薛城不语,飞速进行着打扫。
  (然而后面我渐渐就发现薛城的不对劲之处了:他这人嘴上大方,实际上抠得要命。就拿他的手机来说,我居然发现他平时玩的不是自己的手机,而是班上另一个同学的。那男生叫杨文歆,平时不太爱讲话,没什么存在感,也不经常与薛城互动,总自己一个人坐在角落里低头写东西。
  见过些校园暴力的新闻,我一度以为薛城勒索杨文歆。毕竟薛城看上去那么活泼开朗、朋友众多,而杨文歆性格孤僻、讲话细细软软,俨然一副会被欺凌的模样。
  再后来我才知道,薛城家里没钱,他爸妈不给他买手机。而杨文歆与他是发小,两人关系要好,这才借他手机玩。
  知道真相的我有点震惊,觉得是骗人的: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人穷得买不起手机。
  仔细观察薛城很久,我才终于接受这个事实:薛城总是穿着校服、同一双鞋,那鞋已经有点破旧,他给鞋换了鞋带。
  薛城平时拉我去小卖部买零食,买给杨文歆,所以我才总见他买不见他吃。他永远去食堂吃饭,打四两饭一个菜,从不点外卖。
  原来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苦恼,得知真相后我特别留意了助学金的事,向班主任要过一张表给薛城,没想到他当场脸色大变,撕了表,半个月没理我。
  再后来的后来,我才得知,原来喜欢范海依的是杨文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杨文歆才同意借手机给薛城玩,毕竟范海依座位就在薛城前面——薛城固执地以为,得到什么都需要等价交换,不劳而获是靠怜悯得来的施舍,所以即使他抠得不敢多吃一口肉,也拒绝申请助学金。
  当时刚开学的我,并不知道薛城的这些事,还以为他是个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人。)
 
 
第20章 记:2051年9月
  某日,早上第一节英语课,薛城突然捅了捅我的腰,神秘兮兮道:「觉哥,搞不搞大事?」
  略有犯困的我抬眼皮瞥了一下,只见他把手机推过来,让我看内容。
  屏幕显示了一家线上店铺,展示图夸张写着八个大字:作业代做,童叟无欺。
  我不明所以,以为他要找人帮自己做作业,想借此打发走瞌睡虫,便凑过去:「细细说来。」
  薛城兴奋地小声嘀咕:「商机啊,一本万利的商机。」
  「你要帮人做作业?」我疑惑。据我所知,他成绩不算差,但也没有特别好。
  薛城手在桌子下面拍我大腿:「呸,做什么作业,吃力不讨好。我们可以卖答案!」
  我忍不住嘁了一声,嫌弃地拿开他不安分的右手:「就你那答案,谁要啊。」
  薛城眼中精光闪烁:「所以我们可以合作。」
  「我的答案?那更不行了,不抖机灵我难过。」说实话,要我正经写试卷比要母猪上树还难。
  薛城手又伸过来掐我大腿,恨铁不成钢道:「可以和第一名合作啊。」
  我回掐过去:「你说高脚鹤?他怎么可能答应。」班上第一名叫田鹤年,是个只知道闷头读书的呆子,板正又严肃,大家连开玩笑都不敢跟他开。由于他经常穿短裤裤衩,露出两只又瘦又细的腿,男生们都在背地里叫他高脚鹤。
  薛城把我的手按平在他大腿上,捶道:「操,我说你哥!谁不知道他是高三年级第一的学霸。这卖答案也得卖给刚需用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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