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邪抬眼看了看手机,胖子的飞机应该已经落地了,他起身往接机口走了几步,站到了王盟的身边。王盟看了看脸色有些苍白的吴邪欲言又止,但终究一个字也没有说,因为他清楚,这几年,无论多危险的事情,一旦老板决定了,就不会改变。
站了没多久,就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到了王胖子那数十年如一日,辨识度极高的壮硕身形。胖子除去晒黑了一点,脸上沁染了些许岁月的痕迹之外,护体神膘基本一斤不少。说话时也依旧声如洪钟,底气十足,状态比他这个整天和死神为伍的小佛爷,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王胖子笑容满面:“天真,你怎么跟吃了防腐剂似的,折腾了这么多年都不见老!”
吴邪轻笑一声,眼神不期然间扫到胖子身边的一个小行李箱,经不住问道:“生活了那么久的地方,你就带回来这么点东西?”
王胖子点点头,语气里透出几分唏嘘:“没什么要往回拿的,东西都留给了阿贵,只要把回忆带回来就好了!”
吴邪知道胖子所谓的回忆就是云彩,这也是胖子长久以来的心魔,所以即便云彩的身份存疑,但逝者已矣,生者如斯,他什么都不能说,也不想说!
虽然小三爷已经变成了小佛爷,可王胖子还是那个胖子,但凡有他在的地方,就绝对不会冷场:“我说小天真,定好什么时候去长白山了吗?”
吴邪并不讨厌王胖子叫他小天真,也只有听到胖子这样叫他的时候,他才能记起原来的自己也曾天真过!
为了避免黑金古刀的事情节外生枝,吴邪打算有具体消息之后,再告诉胖子让他先行一步去长白山的决定,遂只是说道:“计划下周出发,两周的时间差不多足够了,到时小花和黑眼镜从北京过去,跟咱们在二道白河碰头。”
王胖子不禁喟叹:“终于熬到小哥要出山的日子了,天真,这些年你的苦也算没有白吃,只希望他可千万不要再格式化了!”
吴邪全然不在意:“格式化也不怕,大不了绑起来,打包带走,只要人出来就好!”
王胖子咧嘴一笑:“天真牛逼了!都敢和倒斗一哥动手了!要我说小哥失忆也挺好,原来他就是太执念,这次说什么也不能再让他继续那个狗屁的家族使命了!”
吴邪笑笑,没说话,的确,以后无论如何决计不能让闷油瓶再进那扇该死的青铜门了。如果必须有一个人进去,就算轮也该轮到他了,只是这些话他不知道该怎么告诉胖子。他已经不是曾经那个任由张起灵捏晕,而无计可施的小三爷了,所以这次不管张起灵要做什么,他吴小佛爷都奉陪到底!
吴邪将王胖子安排在了自己的别墅里,胖子不喜欢走楼梯,就选了一楼的一个房间。吴邪的房间在二楼,他在自己屋子的对面,给张起灵留了一间朝阳的卧室。这间卧室在他买这栋别墅的时候,就已经预留好了,为的就是张起灵回来以后,可以有个温馨舒适的家。
屋子里面的布置摆设,都是吴邪亲自挑选的,极为简洁清爽,就像张起灵这个人一样。他平常哪怕没有时间打扫自己的房间,也一定会抽出时间打扫这间卧室,因而屋子里始终干净整洁。
窗边大大的书桌上,摆放着一个带自动清洁功能的小鱼缸,缸底疏疏密密的铺着一层鹅卵石,还有一座石头雕成的小拱桥,几棵随着水流摇曳的装饰性水草,以及三条形态各异的小金鱼。
其实除了狗吴邪没有养过任何宠物,严格说来,那些狗也不是他养的,而是他小的时候,在吴家老宅住过一段时间,陪他一起玩的是他爷爷养的那几只狗。虽然他对自己的身体不太在意,不过对这三条小金鱼却甚为关心,鱼食就放在书桌的第一个抽屉里,哪怕他不吃饭,也一定不会饿着金鱼们。
之所以选择金鱼放进这间卧室,是因为素来对外界的一切都毫无兴趣的张起灵,有一次竟然对着展示橱窗里的一缸金鱼盯了足足有三十秒。虽然也可能只是例行发呆的三十秒,不过吴邪觉得在张起灵身边放一些不会惹人嫌弃的活物,起码可以增加点生气。
房间的衣柜里面有好几件崭新的连帽衫和牛仔裤,这些年他没什么时间去买衣服,但只要去就一定会给张起灵买一套,等人回来就可以直接穿了。他也从来不担心张起灵会不喜欢他买的衣服,那个人几乎对所有的事情,都无欲无求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当初连胖子买的小鸡内裤都穿的理直气壮,而自己买的这些不知要比小鸡内裤“平凡”了多少倍。
这间屋子除了吴邪,谁也没有进来过,因为他觉得张起灵应该不喜欢有其他人进自己的私人空间,因此就连吴妈妈偶尔过来给他收拾屋子,都不会擅自进入这个房间。而他有时睡不着,或者觉得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就喜欢在这间屋子里坐一坐,只是从不开灯。
为了准时去长白山接张起灵,吴邪早已将近期盘口里的所有事务都提前处理好了,这一个星期刚好可以陪着胖子缅怀一下过往。可是现在黑金古刀突然出现,彻底打乱了他的计划,假如一切顺利的话,王盟调查这件事大概需要两到三天的时间,那么至少这几日他可以好好陪陪胖子。
王盟和坎肩离开后,王胖子大大咧咧的歪倒在沙发上,一边喝着罐啤一边感叹:“天真,这几年你折腾的可够大的,三爷的盘口在你手里比当初在三爷手里还红火。不过我还是怀念曾经西湖边上的小古董店,总感觉那个才是你自己的铺子,安心踏实!”
吴邪笑笑:“去看看”
王胖子的眼睛里划过一丝讶异:“看?那铺子你不会还留着吧?!”
吴邪的薄唇弯出了一个很好看的弧度,只是那抹笑容里夹杂了数不尽的无奈与自嘲:“怎么可能不留着,也只有那里才能找回一点小三爷的影子,其他地方我只是吴小佛爷!”
王胖子觉得心里堵得慌,很不是滋味:“天真,变成这样,你后悔过吗?”
吴邪毅然决然的摇了摇头:“为了击败汪家,为了让他出来之后,能够有个太平的现世,可以有个安稳的家,我就必须变成这样,现在我都做到了,所以不后悔!”
王胖子胸中郁结,百感交集:“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小哥当初替你去守门,只是为了让你有个平稳的生活,如今他回来看到你变成这样,他又会怎么想呢?!”
吴邪一眨不眨的盯了王胖子好半晌,禁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胖子,看来巴乃是个好地方,你都学会多愁善感无病呻吟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别人易容假扮的!”
作者有话要说:
努力码字中......
第4章
其实在空无一人的暗夜,吴邪也曾扪心自问过,变成这样后悔吗?但他从来不是一个会对自己的决定,产生后悔情绪的人,何况世上没有后悔药,就算纠结也没用。当初还是小三爷的时候,他认为挺好,后来情非得已变成了别人口中的小佛爷,他也觉得不错。不同的身份,成全了他必须要做的不同事情,所以遗憾或许会有,但后悔,绝对没有!
大概意识到气氛太过沉重,王胖子拂了一把自己的短发:“我说天真,别看胖爷书读的没有你多,可当年也是琉璃厂的一个大好文艺青年!”
吴邪忍不住打趣:“文艺青年,哈哈哈哈,青年我信,至于文艺,不是我说,你压根就没长那个细胞!”
王胖子不以为意:“就算不文艺,咱至少也能算个有志青年!”
吴邪连声附和:“是是是,你大概是唯一一个经常和粽子,禁婆,海猴子打交道的有志青年!”
王胖子得意洋洋:“那是,胖爷的经历,可是寻常人羡慕也羡慕不来的!”
吴邪无语扶额:“寻常人谁愿意整天围着尸蟞,粽子,血尸转,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胖子,等小哥出来,咱就去雨村,别下斗了,让小哥也过几天正常人的安稳日子!”
胖子重重的吁了口气:“那是,就算想下斗也不会带小哥去,不说他苦了那么多年,现在更是连件称手的兵器都没有!哎,也不知道黑金古刀躺在蛇沼的哪个角落里长包浆呢!”
吴邪淡淡的“嗯”了一声,目光沉静而悠远……
转天,吴邪果真带着王胖子去了西湖边上的小古董店,虽然已经很久没有来过了,但是店里并没有堆积太多灰尘。每次来到这里,他都觉得特别安心,这里有闷油瓶生活过的痕迹,哪怕只是短暂的一段时光。这里也承载了太多的记忆和喜怒哀乐,还有那些再也找不回来的天真和心性。
如今的小古董店常年空置,里面的东西除了之前已经出手的,还是吴邪做小三爷时的那些存货。张起灵入青铜门之前,来向他告别住在这里的那段日子,一如既往的走高冷男神范儿路线,整日盯着天花板一声不响,吴邪没话找话说了很多,但基本都得不到回应。
吴邪不甘心,便拿出店里的东西,一样一样摆在张起灵的面前,缠着他一一赏鉴,逐一品评。不可否认,从小三爷开始,他就很有些小聪明,和张起灵谈论冥器可谓是投其所好。虽然他店里的东西没有一个能入得了张起灵的眼,可是对方依然件件过目,每样都拿在手里赏玩。后来这些东西,吴邪都没有出手,他告诉别人这里的东西成色一般,出了也赚不了钱,但其实是他根本不想出,那些东西也就好好的留在了他的小店里。
只是吴邪不知道,那段日子在他清醒的时候,张起灵的确是盯着天花板发呆,可是他睡着之后,对方却总是盯着他观察。
张起灵喜欢看天空,因为他认为天空最圣洁,喜欢看天花板,因为天花板最干净,后来他喜欢看吴邪的眼睛,因为他觉得那种澄澈的目光最纯净。虽然吴邪睡着了,就看不到那双晶亮的琥珀色眸子了,可他仍旧看的认真,只不过当时的他尚不明了,自己的这些感觉究竟是因何而来。
三天后,王盟果然查到了陈家的动向和黑金古刀藏于何处。原本这些事情,近年来都是在吴邪的别墅里商谈,不过此事要避开胖子,他便随王盟去了自己的盘口。临走之前,特意交代白蛇带着胖子去了小古董店,让他好好做几日的店老板,温故一下曾经在琉璃厂的风光岁月。也顺带给他找点事情做,省得他起疑心,况且现在张起灵要回来了,那些尘封已久的东西,自是不必再留了。
王胖子固然和吴邪亲厚,但毕竟现在的吴邪已经是吴小佛爷了,有自己的盘口和生意,这些事只要吴邪不说,他也不会参与。当白蛇和他一起把曾经的小古董店重新开张的时候,他倒是乐颠颠的当起了店老板。
这边吴邪的盘口里,王盟立于他身旁,肃然道:“老板,都查清楚了,刀就在陈家老宅,并没有刻意隐藏,一直摆在大堂的供桌上,也没有派很多人看守。不过一定会有暗桩,不然黑背老六的后人和海外张家那些人,也不会屡屡无功而返。只是咱们的伙计,还没有查出那些暗哨是如何布置的。”
吴邪意味深长的笑笑:“有位置就行,告诉白蛇,明天出发!”
王盟登时急道:“老板,我说的已经很清楚了,这分明就是一个陷阱,你还要一意孤行自己去抢刀!先不说有多危险,万一你出了什么事,等张爷回来,知道你是为了替他夺刀才出的事,你让他怎么面对?!反正刀一直在陈家,又不会自己长腿跑了,不如你先去长白山接张爷回家,我也好有充足的时间,让咱们的人再查清楚一些。”
吴邪轻叹一声,喃喃低语:“不是替他去夺的,而是替我自己,了一桩十年的心魔!”
王盟锲而不舍的规劝:“老板,虽说这几次陈家和其他抢刀的势力只是各有损伤,没有闹出人命,可不管这个局是不是专门为你布的,你去都不一定能全身而退。要知道这些年,老九门的其他几家,被你和小九爷还有霍家压着,早就怨声载道,如今你自投罗网,他们是绝对不会放弃这样一个,能除掉吴小佛爷的大好时机!”
吴邪戏谑的弯起唇角:“这些年你跟着我,九死一生的局面经历的还少吗,哪一次不比这回危机四伏?!小花说,我是老九门这一辈里面头脑最好的人,一个已经落败的陈家,我还不放在眼里!”
王盟的心里依旧焦虑难安:“可是老板……”
没等王盟说完,吴邪就打断了他的话:“好了,今晚楼外楼摆酒,给胖子接风!”
吴邪的态度表明了这个话题已然到此为止,他的决定也不可动摇,王盟只能心急如焚又无可奈何的闭上了嘴。这件事有多危险,他当然很清楚,他的爷爷狗五爷在世时,不仅一次的告诉过他,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不过当下比起对自身安危的忧虑,他更担心的是如何瞒过胖子!
傍晚时分,白蛇带着王胖子到了楼外楼王盟预定的包厢,吴邪已经在里面悠然的喝上了茶。单间很大,王胖子又喜欢热闹,无酒不欢,人多就有人可以跟他喝大酒,因而王盟,坎肩,白蛇,全留下作陪。
不晓得是不是在巴乃,没有人陪王胖子拼酒,此刻他正豪气干云的端着杯子,不停歇的和所有人轮流碰杯。这些年,吴邪的身体越来越差,除了费洛蒙的摧残,还有他自己作的,再加上转天还有正事要办,喝的倒不是很多。
酒桌上一派的觥筹交错,推杯换盏,自有一番苦尽甘来的惬意和安宁。看王胖子喝的挺尽兴,吴邪端起酒杯,开口道:“胖子,三天以后,你先出发去长白山,王盟和坎肩会带着几个靠得住的伙计跟着你,等到了二道白河,与小花和黑眼镜汇合之后再一起上雪山。”
胖子饶是喝的有些晕,可听到吴邪如此说,仍是敏捷的捕捉到了十分违和的词汇,当即眉头拧得死紧:“天真,什么叫我先去?你呢,不一起去?”
吴邪不动声色的点点头:“我有点事,得先去处理一下。”
王胖子一听就不乐意了,借着酒劲嚷道:“卧槽,天真,这可是去接小哥,接小哥,还有什么能比这件事更重要?!当初要不是为了替你,小哥怎么会进那道该死的破门!如今好不容易挨过了十年,你连去接他一趟都要失约,也忒忘恩负义了,对得起小哥吗?!”
吴邪看似随意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但很快又恢复成了没心没肺的样子:“谁说小爷不去,我只是晚两天,只要这边的事情告一段落,我马上就过去!”
王胖子知道张起灵替吴邪去守门这件事,一直就是他的心结,平常都避讳着这个话题,绝对不会宣之于口。此刻兴许是心心念念守望了这么多年的一个约定,终于到了要赴约的时候,却忽然横生枝节,又或者是酒意上头一时冲动,就那么脱口而出了。
话一出口,王胖子也是一愣,立即就意识到自己口不择言说错了话,又听到吴邪如此说,一时不免讪讪的,语气软了下来:“天真,那个我喝多了,你就当我刚才那些话都是放屁!这些年,你是怎么过来的,有多玩命,把自己逼的有多狠,胖爷我都看在眼里,也知道你有多盼着这个十年之约,盼着亲自去把小哥接回家,我就是想知道,有什么事能让你觉得比接小哥还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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