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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粉GL]人美更要多读书(金粉世家同人)——衣青箬

时间:2023-10-12 13:41:19  作者:衣青箬
  雁回当初看到这里,就暗恨冷清秋还是见识太少,但凡多看几本言情小说,也不至于会这么好骗。所以当时颇为中二的她曾愤愤地想过,要是我遇到了冷清秋,第一件事就是送她去读书!
  即使过了这么多年,雁回也依旧坚定地认为,绝大多数女性的人生悲剧,都源于读的书不够多,见的世面不够大,思想依旧还被局限在一个小小的樊笼里,只有男尊女卑、相夫教子的正统道路可走。
  只是没想到,少年时代玩笑一般想过的那个念头,竟然真的成真了。
  眼看金燕西已经快要走到自己视线之外,雁回陡然回过神来,“唰”地一下站了起身。
  这动静不小,立刻就惊动了其他正在闲谈八卦的人,都纷纷朝她看来。雁回露出几分不好意思的神色,凑到王朝霞耳边说自己不太方便。
  王朝霞会意,叫来一个婢女陪她下楼去,自己则留下来继续待客。
  这时间倒是卡得正好,雁回才下楼,一眼就看到了金燕西。他面前站着一个人,背对雁回,看不见面目,但白袍、白袜、白鞋,颈间挂的是一串白珍珠。这样清丽至极的装扮,再加上亭亭玉立的身姿,单看背影就知道一定是位美人。
  不消说,这一定是冷清秋本人了。
  雁回当下对“飘茵阁主”的外貌生出了莫大的兴趣。这可是金粉丛中长大的金燕西都忍不住一见钟情(或者说见色起意?)的美貌,既然有幸得见,她又怎么会不好奇?
  所以雁回立刻加快了脚步,装作着急赶路似的大步走过去,在经过两人身边时,朝冷清秋的肩膀撞了一下。
  清秋正与燕西说话,是燕西让招待员传话,骗清秋说家里来了电话,正说要带她到后面去打电话。其实清秋此刻心里已经暗暗取中燕西,两人甚至私底下传了几封信,因此这时见面,免不了有几分心猿意马之意,说话时,自然更无心在意周围的环境。
  突然有人从后面撞过来,她毫无防备之下,往前一跌,几乎要跌进燕西怀里了。
  燕西也唬了一跳,但见清秋朝自己倒过来,也就伸手去接,倒觉得这个意外并不怎样令人讨厌。
  谁知这手才刚伸出去,那里清秋已经被后面上来的人扶住了。
  “对不住呀!”雁回眼疾手快,将清秋拉回来,扶着她站稳,一面开口道歉,“怪我,走得急了些,你没事吧?”
  一面说,一面就抬头向清秋面上看去。
  这一晚夜色清明,这戏楼下又是灯火辉煌之处,映出了清秋一张明晰的面庞。
  雁回看在眼里,也不由微微一呆。
  原著上是怎么写冷清秋的外貌,她早已忘记了,但记得张爱玲评红楼梦,说一部红楼,种种描写传神入里,却只黛玉一个,从未写过具体的相貌、衣饰,与人留白。但这不写却胜似已写,反而在读者心中生出一抹美的灵魂,至于她具体如何的美,不必写已可知了。
  国内的小说家,学红楼的着实不少。《金粉世家》这一部,更是摆明了要学。
  而今亲眼一见,雁回可以肯定地说,至少冷清秋的美貌,就像《红楼》中的黛玉,不必细细描绘眉眼鼻唇,她就是美的所在。是那种东方式的美,柔婉、幽静,让人见之忘俗。
  难怪像是金燕西那样的浪荡公子,短短时间就已经决定要跟她结婚。一方面是因为清秋是传统女性,不到议定婚事,不能过于亲近,另一方面,却也是因为这样的美好存在,确实让人想要占有珍藏。
  要知道,原著之中可是明确写过,金燕西和前女友白秀珠的关系,是亲近到“耳鬓厮磨,无所不至”,只差结婚这一步了。
  不过大抵也是因为这样,得到了的就不珍惜,金燕西才会对白秀珠生厌,移情别恋。
  清秋见对方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即便这是个女孩子,也实在有些不好意思,只好垂下眼去,微微侧身,避开对方的视线,“我没事。”
  夜色下,她面上染了几分胭脂的颜色,更显得清丽动人。雁回虽然是初见,但这时已经打定主意拆掉这对CP了。反正两人的婚姻其实并不幸福,后来也离婚了,索性直接跳过这个阶段,也省了互相伤害。
  于是她也不急着走,笑着对清秋道,“我叫金雁回,这位小姐叫什么名字?不知为何,我一见你,就有种十分面善的感觉,仿佛是在哪里见过似的。”
  “我叫冷清秋。”清秋答应了一句,又迟疑着摇头,“想来是小姐记差了。像小姐这样的人物,若是见过,我不会忘记的。”
  “那也不要紧。”雁回笑道,“如今我们彼此通了名字,就从此做一对朋友,便也算是相识了。”
  清秋闻言抿唇一笑。
  燕西在一旁看着二人谈话,倒也兴致勃勃。原本他好容易约了清秋出来,被人搅了好事,心里是有些不痛快的,但对方既然是个可爱的女孩子,燕西有一种怜惜年轻女孩的毛病,当下就将这一点不快抛开,倒觉得清秋能多结识几个朋友也不错。
  因此听雁回这么说,便笑道,“这就好了,又多了一个好朋友!”
  雁回转头看向他,燕西便上前一步,“我叫金燕西……”说着突然“咦”了一声,“Miss金这个名字,倒像是我们金家的人呢。我这一辈,是从鸟字,你也是一个雁字,这缘分,倒真是无可如何了。”
  “不敢。”雁回也笑着应道,“金总理府上,我们可不敢随意攀亲。七爷实在是说笑了。”
  “你认识我?”金燕西也有些吃惊。他行七,是连姐妹一起加入了排行的,前面四姐五姐六姐都是女孩。外间不时兴这样的排序方式,所以只有相熟的人,会这般称呼他。
  雁回耸了耸肩,“七爷忘记了,这里可是贵亲府上。我与王朝霞小姐是同窗,今日也是应她的邀请前来。刚才在楼上的时候,听到好些人提起七爷的名字,都说您是交际场中的一号人物呢!”
  “这话可不能胡说。”金燕西下意识地转头看了清秋一眼,矢口否认。但旋即他又意识到,这种事只需随便打听一下就知道,瞒是瞒不过去的,便又道,“那都是从前不懂事,浑玩罢了,没得惹人笑话。”
  雁回也不辩解,笑着道,“说到这个,我方才仿佛听见说有一位Miss白正在找七爷呢,后来仿佛是往王家上房那边去了,也不知是否有急事。”
  燕西因为清秋的交友圈与自己全不重合,也不担心她会知道自己那些混账事。如今见有一个或许知情的人在这里,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戳穿。虽然现在讲究开通文明,男女交往也崇尚公开,可是女子天性就爱嫉妒,何况清秋是这样一个半新不旧的传统女子,若是知晓了秀珠的事,恐怕无端又要起波澜。
  因此一听雁回这话,他就心虚起来,生怕下一瞬秀珠就从不知哪里走出来,与清秋打了照面,当下便想先找机会把人敷衍住。只是转头看见清秋,又迟疑起来。
  今日能劝得她来听戏,原是费了好大的功夫,就是想有机会说说话,被这么一岔,又不知如何了。
  清秋见他面现犹豫之色,立刻道,“既然是有急事找,那你就去吧。”
  她是个聪明伶俐的人,虽然雁回点到即止,但只看燕西的反应,便知道这位白小姐,恐怕有些缘故。
  以燕西这样的少年俊彦,身边有来往密切的女朋友,似乎也并不太令人惊奇。可是他于自己的种种态度,又分明正是那个意思,倒叫清秋一时不知该怎样了。
  因此,倒是暂时分开的好。 
作者有话要说:
冷知识:金燕西的大名其实叫金华,燕西是号。
这么一看是不是时髦值立刻-100了?
 
 
第3章 好朋友 
  等金燕西走了,雁回才问,“Miss冷是一个人来的吗?”
  “是。”清秋有些不自在地低下头。
  她是被燕西邀请来的,但燕西是男宾,本来不方便,加上他那个人也坐不住,因此是央求了姐姐敏之带着清秋过来的。但对方显然并不怎么上心,把人带来之后自己就走了,只留了一个女招待陪伴。
  清秋独自在那高楼上坐着,周围都是不熟悉的人,难免不自在。
  现在被雁回一问,更怕她堪破机巧,又反问了一句,“Miss金呢?”
  “我倒是和好几个女同学一起来的。”雁回笑眯眯地说,“Miss冷一个人回去,也是无趣,不如到我们那边去。”
  “这样方便吗?”清秋有些意动,但又不免踌躇。
  她愿意来这样的场合,也未必没有存了多结识一些人的意思。只是到了这里才发现,别人都是有来历的,她一个外人,连个绍介的人都没有,总不能平白无故凑上去。
  现在是雁回愿意替她引荐,正是一个好机会。只是她又怕自己去了,反而扰了大家的兴致,闹得不愉快。
  “这有什么不方便?她们都是很喜欢交朋友的人,大家在一处也热闹。”雁回说着,不由分说挽住她的胳膊,“走吧走吧,别让大伙儿等急了。”
  冷清秋被她拽着,不由自主地上了楼。
  有人抬头看见两人,便问道,“Miss金,你离开一趟,怎么还多了一个人?”
  作为主人翁的王朝霞也站起身,好奇地问,“这位是?”
  “这是Miss冷。”雁回笑嘻嘻地把人往前一推,“好看吧?我以前还觉得咱们这些人,就已经算出众了,今天才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我一见她,就觉得应该是我的好朋友,你们看配不配?”
  众人被她转开注意力,倒也没人问起冷清秋是哪一家的,怎么会来到王家的堂会,笑嘻嘻地调侃起雁回来。雁回一边应付众人,一边就顺手按着清秋在自己身边落了座。
  都是年轻的女学生,众人说了几句话,渐渐也热络起来。
  清秋坐在这人群中,倒比之前自己独个儿在楼上,要自在得多。虽然吵嚷得听不清楚下头的戏,但年轻的女孩子们,有几个耐烦真的坐着听戏,不过是凑在一起听个热闹,说说笑笑,时间就过去了。
  金燕西去找人,就被拉着打了几圈麻将,好不容易脱身出来,这边已经又过了两出戏。他原本还担心清秋一个人不知怎么好,谁知过来一看,却见她笑盈盈地坐在人群之中,正听旁边的人说话。
  这个样子,又比平日里安然娴静的模样不同,别有一种美感。燕西痴痴地看了一会儿,直到雁回转头瞧见了她,这才一拉清秋,向王朝霞并众人告辞,走下楼来。
  当着雁回的面,燕西不好多说,一面遗憾着今晚未能多多亲近,一面问清秋,“Miss冷要回去了吗?我可以先让汽车送你回去,然后再回来接我。”
  “何必这么麻烦?”雁回笑着插言,“我也要走了,不如就由我送Miss冷回去,免得耽误七爷的功夫。”
  清秋冰雪聪明,见雁回这般表现,只怕已经猜出几分,所以才故意不问自己的来历,还在别人面前含糊过去。她因为心虚,更不敢坐燕西的车。何况经过方才的事,清秋也觉得雁回这个新交的朋友很不错,便顺着她的话道,“我就坐Miss金的车回去好了。”
  燕西见状,也只好同意。
  雁回便携着清秋的手出门,等到了停车的地方,清秋见车上没有汽车夫,不由吃惊道,“Miss金,难道是你开车吗?”
  “是的。”雁回笑着应道。
  她在现代是有驾照的,这民国时代的汽车,她稍微上手两回就学会了。
  这时候汽车上街似乎也没人管,因为车速慢,众人又都知道避让,倒也还好。就是路况太差,也没有红绿灯,所以她平时上下学还是让人接送。但今晚来参加宴会,回去的时间不定,就不好意思麻烦别人。
  清秋坐在副驾驶室,看她发动汽车,自己倒激动得脸都红了,觉得这个新朋友实在是意料之外的厉害。
  车子开到一半,雁回见路边有卖宵夜的小摊,就停下来买了一些,对清秋道,“我想你出门看戏,伯母这会儿多半没睡呢。好歹带点儿东西回去,也让她高兴一下。”
  “这怎么好意思?”清秋这才知道是买给她的,不由吃了一惊。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今天交了这样一个好朋友,当然要尽兴才好。若不是怕唐突了人,我还想去府上拜见呢。是什么样的人家,能养出Miss冷这样的人?”
  “Miss金这话,才是说到了我心坎上。”清秋笑着回道,“什么样的人家,能养出你这样的女儿?”
  她今天也随着燕西去了金府,屋宇陈设的锦绣辉煌之处,自不必说,单说见到燕西的五姐敏之,穿着西装,卷了头发,看起来是不能更时髦了,清秋心里也是钦慕得很。然而现在见了雁回,见她虽然装扮不是那样的西化,却又别有一种独特的气质,行事举止,竟是比金敏之那样的大家小姐,要更从容了。
  所以这一句话,实在是心里话。
  她想了一想,又说,“到时候就千万请Miss金进屋坐坐吧。我母亲若是知道你送我回来,我却没留你坐一坐,只怕反而怪我不懂礼数呢。”
  雁回听得高兴,便再接再厉道,“Miss冷不要这样客气叫我了。其实我平常也只是跟同学们这样互相称呼,有时候倒是听不惯呢。不如你就称呼我的名字雁回,如此还显得我们更亲近些。”
  “那我们就互相称呼名字吧。”清秋顿了顿,郑重地叫了一声,“雁回。”
  雁回就也很郑重地回道,“清秋。”
  两人对视一眼,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果然更觉得比之前亲近。
  雁回心想,这就是女孩子的方便之处呀!
  你看金燕西,心里揣着个念头,但是从第一回见面到真正跟清秋说上话,也过了许多时候,到这几日,彼此之间才渐渐热络起来,有点儿心照不宣的意思,但也还没捅破窗户纸。——今晚他本是有这个打算的,是被雁回给搅和了。
  但是换成雁回呢?今晚才头一回见面,现在不但能送清秋回家,还可登门拜访,也绝不会有一个人觉得奇怪。
  到了落花胡同,清秋果然请雁回一起进屋去吃宵夜。冷太太见了她,原本是有些吃惊的,听清秋如此这般一说,便觉得比跟燕西那样的公子哥来往更合适,也更便宜。又听说雁回还特意带了宵夜回来,就越发喜欢了。
  不过时候的确不早了,吃过宵夜,雁回即起身道别。清秋送她出门,竟不免生出几分依依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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