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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孽春潮(近代现代)——祝秋白

时间:2023-11-20 09:30:29  作者:祝秋白
  还想和他去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他们都不是专业的影评人,不懂电影里朦胧隐喻的镜头、颠覆性的色彩表达、抽象的风格基调……可他知道爱人为何会哭,为何会笑,知道什么时候要悄悄递去纸巾。在大屏幕一片雪白光芒的照耀下,他会吻住他的双唇,品尝他的眼泪。像很多次脱掉他身上的衣服那般认真,激动。
  可是白年走了。
  他走了,他也活不久了。
  如果他只是贪图他的身体,眷恋他高潮时动情的模样,那反倒不会这样思念他。可他只要一闭上双眼,漆黑的视野中就会浮现出白年泫然欲泣的样子、激动瞪眼的样子、疑惑皱眉的样子、温柔抿唇的样子……
  或者他倚在墙壁上抽烟,偶尔发呆,偶尔咳嗽两声,再继续猛吸一口,怅然若失地吐出烟雾。他的念念经常发呆,如果你问他,你在想什么?他就会如从梦中惊醒般看向你,然后莫名忧郁地说,没想什么。
  这才是白年。他的念念从不是一个只能接受性爱和私欲的工具,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爱他鲜活的瞬间,更爱他不为人知的一面。
  “你和他好像……可惜他不在了。”秦祉风麻木地说,“不过我一定能找到他。我们不能没有妈妈,我们一定要找到他。哪怕他去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
  一切发生的过程都让他不如意,生命也总是和他开玩笑。本以为白年拒绝他的求婚已是他能忍受的最大限度,殊不知未来想再见他一面都难。
  像是有一把无形的大手,一直把他往后退,他也只能一直降低底线。
  今天是他报警后的第三天,却依旧杳无音讯,得不到一点回音。
  白年,你到底去了哪里……
  你还有钱花吗?
  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会不会受欺负?
  你想不想家?
  想不想我们的女儿。
  想不想我。
  秦祉风一夜无眠,他已经连续三天失眠,睡觉不敢关灯,一旦陷入黑暗就感到无边无际的恐惧、慌张,胸口像是被一块大石头堵住,缺氧过度,头晕目眩时又想到白年……周而复始,每分每秒都被这种痛苦折磨。
  在军队的极端环境下,他留下了很多后遗症。例如,听见哨声就惊恐、经常精神恍惚、双腿受凉就如断开般疼痛……以往白年还在他身边,他的病症还不会这么严重,只是偶尔复发,坚持吃药就可以。他是一个怀旧的人,珍惜和白年相处过的每一个点滴。可惜回忆杀人,也正是因为他过于怀旧才会让他的疾病越发严重。
  明亮刺眼的房间里,秦祉风满头冷汗,如死不瞑目的尸体般,楞楞地瞪着天花板。
  又是一夜未眠。
  也许还没等到和白年重逢的那一天,他已经死了。
  ——
  一周后。
  秦祉风自掏腰包办了一个私人画展。主题名为“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他忘记从哪里看到这句话,似乎是在语文课上,听语文老师声情并茂地念过这句话,他当即刻进脑海记下了。
  也是从那之后,他开始黏着白年叫他“念念”。
  白年问过他,你为什么要叫我念念?就算是小名也应该叫我年年才对啊。
  秦祉风兴奋又乖巧地告诉他:因为念念不忘,必有回想。年年和念念谐音呀。
  一转眼,这段对话还是七年前的事。
  秦祉风学过五年美术,也算天赋型选手,当时的美术老师很看好他,经常带他出去写生,鼓励他多画风景,说他对色彩感知得更敏感,有天生的优势。
  结果风景没画成,倒是对人像死心塌地。每天都让白年做他的模特,白年呆呆地坐在凳子上,一坐就是俩小时,偶尔就不耐烦地催他快点,有时还会耸耸鼻子,不过半个小时就坐的斜腰拉胯,小动作一大堆。可白年的一举一动都让秦祉风看尽眼里,可他不觉得他讨厌,只觉得他这样好可爱。好想给他画一辈子的画。
  说一辈子就一辈子。
  他为他画过几百多张画,油画、素描、小像……应有尽有,哪怕他上数学课走私时,随手用碳素笔画下的都是白年笑盈盈的眸子。像狐狸一样狭长的大眼睛,深邃的双眼皮、尖眼角,挑眼尾,笑时狡猾妩媚。
  来他画展参观的业内人很少,多数都是商人、政客,毕竟他有一个“厅长儿子”的 噱头,就算看不懂也能夸出花来。
  再说了,这有什么看不懂的嘛。画来画去不就画的一个人吗?他们私底下都叫他狐狸精,就是这个狐狸精把父子关系搅黄的!真可恶,不过今天一看,长得还真不错,定是有点手段的。
  倒是这个秦祉风,作为秦家的独苗,前些日子刚和他爹闹掰,传的沸沸扬扬,沦为圈内数人的笑柄、茶余饭后的八卦,今天再看他……怎么一夜之间憔悴成这样了?
  他瘦了十斤,肌肉也少了,站在墙前像一个雕塑。看得出来他是在强装着精神饱满,苍白的脸上神采奕奕,却又总觉得他下一秒就要因操劳过度晕过去了。尤其是和人交谈时,总是瞪着一双大眼睛,眼眶凹进去,眼球却要凸出来,说话也有些神志不清,怕不是……疯了吧?
  秦祉风挨个朝他们介绍画上的人,之后就一遍又一遍地询问:“他净身高178,穿鞋像180以上,高个子,瘦,皮肤很白,就像我画里画的这样……他前两天走失了,您见过他吗?对,他走丢了……我已经报案了,可是警察还没找到人……您一定要记住他的脸,如果能找到他最好了,哪怕有一点线索也要告诉我。”
  有人看他这个疯魔的样子还会故意逗他,像家里的亲戚逗小孩一样问他:“他是你什么人呀?”
  “哦、哦。他么?他是我的初恋。我们已经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了。可是他突然走丢了,他净身高178,穿鞋像180以上……”之后就又是重复那些让人听了耳朵都要起茧子的话。
  听过的人都觉得心烦,全都离开了。
  秦祉风独自一人从早忙到晚,把嗓子都说哑了,只希望能得到一些回应。他知道好多人看他笑话,可那又怎么样,他早就是一个病入膏肓的人,找不到白年,被疾病折磨个十几年也就慢慢死了。
  或者国家叫他上战场战死了。可他想在临死前再看白年一眼。也不枉费他这缕附着在白年身上的魂儿,白来人间一趟。见到白年以后他要问他,你跑哪里去了?为什么刚回家?为什么说好一起去吃饭,人却说走就走了?你心真狠。
  “您见过他吗?他走丢了,他净身高178,穿上鞋子像180以上,高个子,皮肤很白,至于长相么?就和我画的一样……嗯是的,他是我的初恋,我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他是前两天突然走丢的,我想他想的厉害,三天只睡了几个小时……对,您见过他吗?他走丢了,他净身高178,穿上鞋子像180以上……”
  重复的话说了几百遍。
  哪怕有一丝希望,秦祉风也要坚持下去。
  念念,回家吧,我在家等你。
 
 
第五十一章 病娇掉马甲|发现自己是替身
  白年彻底和裴盛闹翻了。
  一句话也不和他说,拒绝肢体接触,甚至要以死相逼。宁可两败俱伤,也不让裴盛如愿以偿。
  他不是想让他爱他么?可他偏就不爱他!不仅不给他好脸色,见面就要揍他,拳打脚踢,气急了就拿起拖拉板朝裴盛脸上拍,打巴掌是常有的事。好好一张脸让白年打的惨不忍睹,连续好几天都没消肿。身上全是淤青,新伤旧伤不断。
  裴盛从不还手,只是沉默地接受他的怒意。等他打累了,他就呆呆地看着他,或者一瘸一拐地下楼处理伤口。
  白年看他那个样子就来气,觉得他是装可怜,把房间里的东西全砸烂了。
  但总会有新家具补齐,就像裴盛第二天又会站在他面前,一切都保持焕然一新。只有白年自己正在一天天腐烂、陈旧。
  他想逃跑,可这里实在太大了,他连出口都找不到,而且裴盛在山庄安满了监控,甚至连厕所都不放过。山庄的各个角落都安排了保镖守岗,全是五大三粗的白男,像看贼一样看着白年,白年的一切行踪都要汇报给裴盛,察觉出一丝他要逃跑的端倪都要亲手扼杀。
  白年彻底成了笼中之鸟。可他不觉得自己是金丝雀,顶多就是一只麻雀,也就裴盛这个神经病喜欢麻雀。他为此还特意问过裴盛到底喜欢他什么?裴盛总是笑而不语,要不就是说一些车轱辘话应付过去。
  这天裴盛出去了。白年自由多了,一个人在五楼闲逛,只是后面总有三个身穿黑西装的白男跟在后面监督他,他走几步,他们就走几步,他跑起来,他们也跑起来。这让白年很不自在,猛地转身指着他们的鼻子:
  “You!You!”白年实在想不出什么单词,脸上一阵红一阵白,“Go、Gou out!”
  “先生,我们能听懂中文。”
  “那我叫你们滚蛋!别他妈跟着我了!烦不烦!”
  “抱歉先生,这是我们……”
  白年捂上耳朵,“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先生,先生,这是我们的职责,请你理解!”
  “请你配合!”
  不等他们说完,白年撒腿就跑,后面的男人们紧追不舍。他跑的太快,余光瞥到走廊两侧的油画,好像画的都是同一个人。
  来不及细看,他随手打开一个房间钻进去了。
  “砰——”
  反锁上房门,他靠在门上大口喘着气。
  幸好甩掉他们了。
  任由他们怎么敲门,他也不可能开门。
  白年揉了揉眼上的热汗,待视线清晰后,这才看清这个房间。他还是第一次来这里,刚才跑的太急了,没发现这里的古怪。
  他想起来了,这个房间以往都是紧锁,无法踏进半步。铁链子从里到外锁的严严实实,看起来像一个废弃已久的旧房子。和这个华丽的别墅格格不入。
  白年怂了怂鼻子,闻到一股潮湿的发霉味,空气中漂浮着灰尘,呛的他咳嗽两声,撞着胆子再朝前走几步,竟有淡淡的腐臭味飘来……就像尸体腐烂的味道。
  洁白的墙壁上贴满了照片,白年走近一看,瞳孔骤然放大,寒气直逼脚底!
  照片的主角是一个和他八分相像的男人,尤其是那双长而翘的狐狸眼,只是这双眼里毫无令人心生歹念的媚意,而是含着温柔的笑意,很有亲和力。
  像,太像了!
  白年活了二十多年,他自己都没碰到过和他这么像的人。
  像是明白什么,他攥紧了拳头,目光一横,把墙上的每张照片都看了个遍。其中让他印象最深的只有两张:一张是男人站在舞台上跳舞,众星捧月般的存在。另一张则是男人坐在轮椅上,穿着精致的白色西服,对着镜头露出浅浅的笑容。
  他和白年还是有区别的,他不像白年一样粗鲁贫穷。即便坐在轮椅上,他也如一轮皎洁的明月,清冷、高贵,带着常人不曾有的优雅和贵气。
  右面的墙壁依旧贴着男人的照片,不过这次有一些不同之处:每贴一张他的照片,后面都会跟上白年的小照片。
  安排者用心良苦,两个主角做对比的角度、姿势完全相同。甚至用红色的马克笔把白年的脸画上诡异的圆圈,像一种古老的咒语。再用黑笔勾勒细节:微笑的弧度、眼角的尖锐程度、眼尾上挑时相差几毫米、鼻尖有痣无痣,甚至精细到睫毛起伏的差距!
  白年就像一个可怜的试验品,等待着被他慢慢改造,直到改造成和那个男人一模一样。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被偷拍这么多照片,睡觉、吃饭、发呆、大笑……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他的每个面部表情都被摄像机精准拍摄!洗出来的照片全被拿来和这个生死不明的男人做比较!
  而且每张照片的最下角还写着一行小字:
  “双眼皮褶皱适当加宽1mm,整容时间待定。”
  “眼下改造:加痣。”
  “两腮、额头补高。”
  “眠眠爱喝冰咖啡,白年不爱。”
  “白年喜欢吃海鲜,眠眠不爱。”
  …………
  ……
  太多,太多。类似这样的记录还有很多!几乎渗透进他生活中的每个小细节!
  可这笔记的主人却让他一眼就认出来:
  裴盛。
  犹如当头一棒,白年一阵头晕目眩,险些没站稳脚。
  怪不得他最近的饮食里再也见不到海鲜,全是这个“眠眠”爱吃的食物:冰咖啡、清淡米粥、奶油排骨、牛排……
  这样一来,他全明白了。
  裴盛之所以瞧不起他,却又不得已对他好,全然是因为他和眼前这个男人长得像。他不过是一个替代品,低贱的赝品。
  白年强忍着不适走到阳台,这里分明向阳却没有一丝阳光,被一棵苍天大树遮住,树叶如厉鬼的头发般垂下来,阴气森森。关紧的窗棱像葬礼上的黑白照,密不透风,四周全用木板钉紧,简直像一座放死人的棺材。还有刺鼻的味道。
  阳台左右两侧放了两个透明的玻璃柜。柜子里全是独立的小隔间,每个隔间都盛放一瓶瓷瓶,瓶口盖的严严实实,瓶子里是淡黄色液体……
  白年看清了,他彻底看清了。
  几十个瓶子里全是福尔马林,每个瓶子里都浸泡着尸体!有断裂的手指,带着血管的心脏、粉白色的小脑、又长又粗的肠子……这里聚集了人体所有器官。瓶面上还贴着粉色便利贴,详细介绍尸体的各个部分:
  《哥哥的心脏》
  《哥哥的脑花》
  《哥哥的手指好可爱》
  《哥哥的肠子》
  《哥哥的大眼睛》
  ………
  “扑通”一声,白年跪到了地上。冷汗涔涔而下,他不寒而栗,四肢疯狂颤抖,脸色煞白到毫无血色,双唇哆嗦着发出快要窒息的喘息。
  裴盛竟然把尸体做成了标本。可是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难道真的如他所想……他对这些尸体还怀有旧爱?
  那,那他会不会也杀死他呢?
  把他也做成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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