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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说谎(近代现代)——叶栀酒

时间:2023-12-18 10:53:03  作者:叶栀酒
  他那么好。
  陆时郁从他纠结的表情里很快读懂了他的言外之意,“你不要总是琢磨这么多,我都不在意别人怎么看我,你更不需要在意。”
  他这样说,崇野心里轻松多了,把手里的饼递给他,“趁热吃。”
  陆时郁没有在路上吃过东西,倒不是他排斥这个习惯,只是从来没有想过这种可能,一回头看见崇野已经几口消灭大半,于是也低头吃起来。
  刚刚烙好的肉饼咬一口滋滋冒油,香菇并不多,几乎都是肉馅,陆时郁曾经觉得,嵩水县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当地的各种小吃,确实可以说随便挑一家店都会让人赞不绝口。
  那天的面也是。
  今天的饼也是。
  饼在回家的路上吃完了。
  陆时郁问崇野还饿不饿,崇野揉揉肚子,很诚实地点了点头。
  陆时郁放下书包去换衣服,“在客厅等着。”
  崇野跟上去,“哥,有没有什么我能帮忙的?”
  陆时郁看他这腿脚,刚刚又买饼又去学校都不知道走了多久。
  “不用,等着就行。”
  “那好吧。”
  崇野没有去客厅,靠在厨房的门框上,看着陆时郁洗菜摘菜。
  “豆角吗?”
  “对,现在正是吃豆角的时候。”
  陆时郁切了半个小南瓜还有很多肉放进去,崇野太瘦了,得多吃肉。
  他做饭动作很麻利,因为的确是做了很多年的饭了,以前有外婆,和外婆一起,现在没有外婆了,每天都要自己做上两顿饭。
  厨艺也一点一点进步了。
  崇野很快闻到香味,他用力吸吸鼻子,“太香了,哥,你真厉害。”
  崇野其实还有没说完的半句话,他想说陆时郁真厉害,不像他,做什么都……一言难尽,从小就一个人生活,愣是一点也没学会做饭。
  他爸妈在他十岁的时候就丢下他去外地打工,后来听说他们离婚了,再后来又听说他们各自再婚,崇野都是从街坊邻居嘴里听见的,他爸他妈把他扔在那个三十来平的小房子里,走了就没有再回来看过他。
  别说看了,问都不问。
  他吃百家饭长大,小时候乖一点,还挺招人喜欢,大人们看他可怜,都愿意叫他吃顿饭。
  直到有一天,他太馋了,去偷点心铺摆在外面的酥饼,被老板抓个正着,老板要揍他,他抱着头躲。
  碰见了路过的冯正才。
  那年崇野十二岁,但是长得要比同龄人凶得多,倒像是十六七岁。
  冯正才让他帮忙要债,给他饭吃,给他钱花。
  他起初以为冯正才是个好人,后来长大了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也就不再真心愿意帮冯正才干活了。
  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他逐渐脱离冯正才的管制,冯正才说他是个狼崽子,养不熟,只要不犯错,随他去了,若不是看出他故意帮着小姑娘不还钱,也不会让人收拾他。
  不过也是因为冯正才,崇野成为了混混里面的头子,比他大的也听他的话。
  因为他没有牵挂,下手最狠。
  为什么没有牵挂?
  十五岁的时候他听说他妈妈又怀孕了,不过生孩子的时候已经是高龄产妇,大出血走了,同一年,他爸喝醉酒开车翻进了沟里,也是当场毙命。
  接连听到这两个消息的时候,崇野竟然觉得有点可笑。
  他对爸妈没什么感情,毕竟他是被抛弃的孩子,只是觉得这两个人死得怪巧的。
  对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他的亲人这一点他接受良好,也不怕哪天打架把自己打死。
  但是他有原则的,他虽然成为了别人口中的“混混”,不像小时候那么讨喜,但他不随意挑事,而且只打坏人。
  所以他也算半个好人吧。
  他没爸没妈,自己生活正常,可是陆时郁为什么是自己呢?他的爸爸妈妈呢?
  崇野好奇,不过没有问,这点分寸他还是有的,他怕戳到陆时郁的伤心事。
  “好了,盛两碗饭吧。”
  崇野打开电饭锅,一股热气蒸出来,他盛了满满两碗放在桌子上。
  明明可以对面坐,他却选择了挨着。
  陆时郁洗了手端着菜出来的时候看见这一幕,站着看了两眼,并没有改变位置。
  想起早上好像也是这么坐的。
  那就这么坐吧。
  崇野吃一口夸一口,陆时郁做了许多年的饭,第一次觉得竟然有点成就感,心想两个人吃饭好像是比一个人吃饭好一点。
  “好吃就多吃点,都吃干净。”
  “放心,交给我。”
  崇野信心满满,想要消灭掉陆时郁做的菜也太简单了,等陆时郁吃完饭,他就撒开肚子了。
  陆时郁等他吃完,起身去收拾碗筷。
  崇野接过来,“哥,我来,住你家还让你做饭,让你做饭就算了,还让你洗碗,那我太不好意思了。”
  听他这么说,陆时郁也没拦着,他知道崇野看着大咧咧的,其实心思很敏感,让他做点什么反倒会好受一些。
  崇野慢悠悠地把碗筷放在水池里清洗干净,用碗里对着陆时郁,“干净吧?”
  “干净。”
  “放在哪里?”
  “你前面的柜子。”
  崇野把碗筷放好,走过来,陆时郁还靠在门上,像他刚才看陆时郁一样。
  因为他走近,两个人的距离也骤然拉近。
  崇野看着陆时郁,这张脸太好看了,可是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陆时郁看着他在自己面前歪了两下脑袋。
  说道,“哥,你怎么不爱笑?你笑起来应该很好看。”
 
 
第十二章 
  “哥,你还愿意收留我吗”
  陆时郁有多久没笑过了?连他自己都忘记了,自从外婆走后,他笑得越来越少,而且好像也没什么事情可以让他开心,他的生活变得无波无澜。
  就算是年纪第一也不值得他开心,因为他早就习惯,况且在嵩水县这种地方,一个第一名也不能说明什么,如果他去更大的城市,可能就会变得很普通。
  他其实还有一句话没有和崇野说。
  他之所以不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是因为他在学校里没什么朋友,尤其是上了高中之后——外婆不在的那一年,让他本来就孤僻的性子雪上加霜,他变得对任何事都抱着漠然的态度。
  他习惯独来独往,所以会在发现崇野挨打时,产生的第一个想法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是最后良心没有让他袖手旁观,也是崇野的眼睛让他心头发生了一瞬间的震颤。
  他沉默寡言,不懂其他同学笑作一团的玩笑到底有什么笑点,大部分人和他说话,无非就是一句,“班长,可不可以给我讲一道题?”
  可是他的步骤大部分人都听不懂,无法像他一样用最简略的过程解决一道题目十几行的计算题,也无法理解他绝妙但是很挑脑子的解题思路,所以再后来也就不来找他了。
  老师说他身上没有烟火气,好像不属于嵩水县这个地方。
  他觉得老师说得对,虽然他从小在这里长大,可是没有了外婆,他好像确实就不算属于这里了。
  一个孑然一身无依无靠的人,哪有那么多乐呵事儿?
  所以在他眼里崇野很神奇,哪怕一身的伤,也仍然拥有苦中作乐的本事。
  这样好像挺快乐的,如果可以,他也想这样。
  于是他扯了扯嘴角,在崇野面前笑了一下。
  但是崇野皱了皱眉。
  “哥,我错了。”
  “错什么?”
  “你还是不笑好看。”
  “……”
  这回倒是真把陆时郁逗笑了。
  崇野在陆时郁家住了五天,陆时郁知道他平时没轻没重,怕他加重身上的伤,一直不放心让他回家。
  等到淤青消了,伤口结痂了,陆时郁才对他说,“好差不多了,想回家就回吧。”
  崇野坐在床尾,眼前晃了一下,冒在脑子里的第一个想法是——他好像不太想回。
  不对,不是不想回家,是不想和陆时郁分开。
  他像刚刚睁眼的雏鸟,对着第一个见到的人,产生了浓浓的依赖,哪怕他们本来可能毫无关系。
  不过这是陆时郁家,陆时郁还要上学,他在这里似乎很给人添麻烦。
  他点了点头,“好,我知道了。”
  这个回答太过于正经了,陆时郁把裹了甜豆沙的花卷塞到他嘴里,“想什么呢?”
  “没什么。”
  崇野摇头。
  “那我去学校了。”
  “好。”
  崇野还是和之前一样把陆时郁送到家门口,目送陆时郁踏上去学校的路。
  他叹了口气,回房间收拾自己的东西。
  在客厅里茫然地转了一圈,发现他好像没有要收拾的东西,除了来的时候穿的那一套衣服——已经被陆时郁洗干净了。
  有一种想拖一会儿但是无处可拖被催着走的感觉。
  所以最后崇野换回了自己的衣服,空空荡荡地回了自己家。
  一进门,感觉家里怪冷的。
  还有点呛。
  他伸手在鼻子前面扇了扇,一模柜子一层灰。
  他洗了个抹布,把这些家具表面都擦了一遍。
  陆时郁家里是干干净净的,不会像他这样。
  做完这一切,他躺在床上,被子都是凉的。
  还真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了。
  陆时郁这个时间应该在上课。
  崇野缩在被子里又睡了一觉,醒来已经日上三竿,他摸了摸空瘪瘪的肚子,决定给自己倒腾点饭吃。
  但是他做的饭,说实话,都不能算是饭……
  崇野鼓捣了点芹菜和鸡蛋,也不知道翻来炒去的怎么最后一黄一绿就变成一摊黏糊糊的黑色了。
  他索性也不用盘子,直接端着锅上桌,清洗的时候还方便。
  吃过陆时郁做的饭,他自己做的简直味同嚼蜡难以下咽,明明以前吃的时候也没觉得这么差劲。
  崇野艰难吃掉半碗饭,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已经感到胃不舒服了。
  他把筷子和碗扔进水盆儿里,再次躺到床上,以前也是一个人过的,可是和陆时郁相处过几天之后再回到这样的状态竟然觉得十分无聊。
  时间都变得缓慢,他盯着灰白色的棚顶,直到眼睛都有些酸痛。
  陆时郁放学之后出门,今天让崇野回了家,也不知道崇野还会不会来等他放学。
  他看向往常崇野蹲着的那个大石头,今天是空的,没人。
  他站在门口又等了一会儿,人快走尽了,才意识到,崇野不是来晚了,而是的确没来。
  所以不住他家也就不来接他了吗?
  矫情,以前不也自己走的?
  陆时郁这样想着,走在回家的路上。
  崇野在的时候嘴闲不住,总是要叽叽喳喳跟他说很多话,现在突然安静下来,竟然有点不适应。
  他其实也没有多少让崇野回家的意思,崇野在的时候似乎更快乐一点,他一个人呆久了,突然多一个人说话的感觉有点新奇又有点喜欢。
  他以前是没有想过自己的生活会因为一个相识五天的人发生变化的。
  但是就是很微妙地发生了。
  他晃荡回家,没有人从卧室里窜出来和他打招呼,家里安静到说话能听得见回音,他从冰箱里翻出一盒羊肉,准备放点香菜炒一炒,一进厨房,也没有人跟在他身后小尾巴一样问他,“哥,我们今天吃什么呢?”没等他回答又说,“不过你做什么我都很喜欢吃。”
  嗯,那今天的羊肉估计崇野也会很喜欢,他在这的时候竟然不记得给他做。
  他本来说让崇野回家,是因为察觉到崇野总是怕麻烦他,就算平时和他有说有笑,但是总归是小心翼翼的,他怕崇野留在他这觉得不舒服。
  但是事实证明,崇野走了,他会有点不舒服。
  陆时郁吃了饭,崇野不在,他都做不到光盘,剩下半盘收进冰箱的保温层。
  然后他突然意识到,好像以前也不会做这么多,因为崇野爱吃,所以他会多做很多,怕崇野吃不饱。
  这才五天,一百二十个小时,崇野似乎就已经融入进他的生活。
  而在此之前,人人都说陆时郁有自己的世界,不允许任何人涉足。
  现在崇野却进来了,并且是得到了他的默许。
  陆时郁坐在桌子前写作业,他写作业的速度一向很快,思考的时间只是别人的一半,全部写完也不过九点半多一点,比前几天崇野在的时候还早一点。
  崇野经常盯着他的书问他这个是什么意思,那个有什么原理,虽然拖慢了他写作业的速度,但是他一点也没感到烦,甚至觉得挺好玩儿的。
  陆时郁靠在椅子上,数着墙上有几个打死蚊子之后留下的血印儿,想着哪天重新刷一遍漆把它们盖住,这样看太丑了;窗帘也有些脏了,似乎几个月没有洗过,周末洗完晾出去晒晒;被子也顺便洗了吧,正好这几天阳光很好,又没有风,很适合晾被子;冰箱里的菜是不是也快没了?明天放学之后去市场看看,或者早起去早市也行,新鲜还便宜……
  崇野说他打蚊子打得最准了,一拍一个准,根本不给蚊子反应的时间;崇野说他家里的窗帘是深色的,一点光都透不进来,他喜欢那种漆黑的环境,感觉很有安全感;崇野说自己的被子香香的,自己也是香香的,其实应该是洗衣液的味道;崇野说他最不会挑菜,每次都是随便抓一把就让老板结账……
  崇野,崇野,崇野,崇野……
  每一句都是崇野!
  陆时郁觉得自己无可救药,五天时间竟然对一个人处处挂念,在崇野之前他觉得这是完完全全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实在荒谬!
  陆时郁站起身,穿上外套。
  晚上有点冷了,但是风也不大,只是会把衣服下摆吹起来。
  他沿着家门口的石板路走着,身影被路边的路灯拉得一会儿长一会儿短一会儿长,第七个路灯和第八个路灯之间的距离好像比其他路灯之间的距离远一点,第十二个路灯和第十三个路灯又好像比其他路灯之间的距离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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