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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说谎(近代现代)——叶栀酒

时间:2023-12-18 10:53:03  作者:叶栀酒

   《不要说谎》

  作者:叶栀酒
  文案:
  掌控欲占有欲双max深情攻×底层摸爬滚打长得很酷但自卑寸头受
  八年前崇野不告而别的时候也没想过,八年后他会在酒吧再次碰见陆时郁。
  彼时他穿着不太合身的制服为一群少爷服务,一抬头却看见陆时郁嘲讽的目光。
  显然,如今的陆时郁身居高位,即便坐在边角,整个房间的人仍要看他脸色。
  崇野落荒而逃,却被强硬地拽进包间,陆时郁掐着他的下巴要他抬头,语气中蕴含着克制的愤怒。
  “躲什么?”
  “崇野,你现在做这种职业了吗?”
  崇野自知与他云泥之别,不敢奢望旧情复燃,然而次日,他被带到一套解不开门锁的公寓。
  他原以为等待他的是陆时郁的憎恶、痛恨,甚至是报复,却没想到卸掉冷漠的伪装,陆时郁对他唯一的诉求是——“很想吻你”。
  后来,泛着灰尘气的旧屋,潮湿狭小的浴室里。
  陆时郁从身后抱他。
  “小野,还要再逃一次吗?”
  崇野垂在身侧的手绷起青色的筋脉,身后是陆时郁通宵赶路之后疲倦嘶哑的声音。
  “别丢下我了。”
 
 
第一章 
  “躲什么”
  “崇野,换班了。”
  “好的陈姐。”
  领队陈伶敲了敲休息室的门,崇野睡着了,从桌子上抬起头来,才发现整个休息室就剩下他自己。
  看一眼时间,已经过了换班时间五分钟,应该是看他没有出去,陈伶才过来叫的。
  他站起身,穿上制服外套,把蓝色的丝巾塞进胸口的口袋。
  “对不起陈姐,我这就去。”
  “去洗把脸。”陈伶侧着眸子看他,在自己脸上指了指。
  崇野面向镜子,才发现脸上压出印子,是衬衫袖口的雕花,像被人标记了。
  等红印褪去,他去吧台取酒。
  付英南看也不看,直接两杯鸡尾酒放在托盘上递给他。
  崇野小心端过来,他最讨厌上这种鸡尾酒。
  大厅里又挤又乱,一不小心就容易被撞洒,就算用员工价赔,两杯也顶的上他一天工资了,纯白干。
  而今天的崇野显然运气就不太好。
  一个女生穿着性感的抹胸裙,举着酒杯在舞池里摇晃,崇野已经努力躲开了,还是被她冷不丁一个转身撞了一下。
  他第一反应是不能让酒洒在顾客衣服上,于是手比脑子快地把托盘向自己这边歪。
  这回好了,全洒他自己身上了。
  黑色外套湿了不要紧,灯光昏暗也看不出来,但是里面的白衬衫不行,被染上了一片紫红色。
  女生向他道歉,崇野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没关系女士。”
  他拎着托盘回到吧台,空荡荡的托盘沉闷地砸在吧台上,“南姐,酒洒了,记一下从我工资里扣吧。”
  付英南看了他一眼,在单子上写了两笔,让调酒师再做两杯。
  “今天人多,不可避免的,先去把衣服换了吧。”
  “知道了南姐。”
  崇野回到休息室,他换洗的那套工作服拿回家晾着了,只能和同事借一下。
  他是今天最后一班,休息室里只剩下陆哲恩在卸妆。
  看他回来,偏头瞥了一眼,继续在脸上涂抹那些瓶瓶罐罐。
  “野哥怎么回来了?”
  “衣服湿了,你另外那套在不在柜子里?借我穿穿。”
  陆哲恩转过身,趴在椅背上,“在呢,但是我的衣服比你的小一码。”
  “没事儿,能穿。”
  崇野也不避讳,直接脱了衣服,陆哲恩瞪着眼睛盯着他光着的身子看。
  陆哲恩一直觉得,在所有同事里,崇野的身材是最好的,对于他这种男通讯录来说就是天菜,不过崇野没钱,比他还穷,穷得叮当响。
  “你怎么还不走?”
  “等赵总来接。”
  “那我先出去了。”
  崇野没心思问又是哪个赵总,他今天耽误太多上班时间,被陈姐发现估计要训他,不能和陆哲恩多说。
  陆哲恩突然想起来什么,叫住他,“野哥,我的丝巾是红的。”
  崇野瞥了一眼,他的丝巾是湿的,还一股酒味儿,换过来要把陆哲恩的弄脏,“就这样吧。”
  结果一出门,就看见正要推门而入的陈伶。
  崇野以为他是过来兴师问罪的,后退一步连忙道歉,“对不起陈姐,我……”
  话说一半,陈伶把他拉出来,关上门,“对不起什么对不起,贵宾厅三个八的酒你去送。”
  “陈姐我的丝巾……”
  “快去。”
  陈伶火急火燎的,不让他说完话,崇野只好硬着头皮去了。
  他们酒吧有规矩,蓝丝巾是普通员工,只送酒陪酒,不陪睡,红丝巾就不同了,红丝巾可以陪睡,散了场叫一声就要跟着走的。
  陆哲恩是他们“浊夜”的头牌,基本上每天晚上都有各种有钱人点名。
  他现在戴着红丝巾,卡台里上上酒还好,动作快点看不清,包间可就不同了。
  灯比外面的亮,能看得一清二楚。
  万一不幸被点到,他都不知道怎么推脱。
  崇野接过两瓶最好的红酒,一边走一边想,他都二十六了,比不上那些二十出头的“红丝巾”,不会讨巧,也不会说软话,性子太硬,以往被留下陪酒也只知道干巴巴地喝,总之应该不会有人看得上他。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十分钟前,陈伶找到他,就是因为知道这三个八今天来的是大客户中的大客户,整个常平市,二分之一有头有脸的二代都来了,所以陈伶才着急忙慌想找好看的过去。
  而崇野长得帅是员工里公认的,除了他自己对自己的脸毫无认知。
  去陪酒怎么也得长得对得起顾客不是?
  崇野跟着其他“蓝丝巾”一同进了三个八的门。
  弯腰把红酒放在桌子上。
  几个“红丝巾”从身后绕过来,各自挑着人陪。
  这群富二代荤素不忌,来者不拒,看见美人就往怀里搂。
  只有角落里坐着的那人摆了摆手,拒绝了凑过来的“红丝巾”,视线直直盯着弯腰的崇野。
  那小孩儿在他这碰了壁,脸上有些挂不住,旁边人把他拉过来安慰,“陆总不好美色,别放心上宝贝儿。”
  崇野等其他人放好酒,站直身子准备离开,生怕再晚一秒就要被人发现丝巾颜色,但是就当他一回头,与一道灼热的目光猝不及防相撞。
  这张八年未见的脸熟悉又陌生,五官仍然和当年一样好看,线条却更加硬朗。
  那一瞬间,心脏要从胸口泵出,耳边一阵轰鸣,刺耳到引起剧烈的头痛。
  崇野闭了下眼,下一秒皱着眉头落荒而逃,走之前撞倒了麦架,麦克风砸在地上,“砰”的一声,空气都跟着震动。
  “谁这么不长眼?!他……”
  坐在正中的唐成一声怒骂在看见陆时郁起身时偃旗息鼓,因为哪怕陆时郁坐在角落,也仍然是这一屋子人里最有钱最有权最有地位的,各个要看他脸色。
  唐成看向和陆时郁最亲近的江宇鹤,“郁哥怎么了?”
  江宇鹤也一头雾水,但是他注意到了,陆时郁从看见那个服务生进门脸色就变得不太好,“我估计他们,可能认识。”
  “郁哥还会认识这么一个服务生?”
  江宇鹤没说话,因为他知道陆时郁来常平市之前,是有一个前男友的,而他诡异的直觉在此刻告诉他,这服务生也许就是那个前男友。
  崇野感觉天旋地转,甚至呼吸都有些困难,他不曾想,再见到陆时郁,他会是这么大的反应。
  “崇野。”
  有人叫他的名字,他听见了,但是没有回头,下一步还未迈出,他被人扳住肩膀,一股蛮力,带进旁边空着的包间。
  没有开灯,他被砸在墙上,后背很疼,但他顾不上疼,因为面前是陆时郁漆黑却蕴含怒气的双眸。
  “躲什么?”
  崇野的视线终于恢复清明,眼前人他念了无数个失眠的夜,重逢的画面幻想过八百次,但是此时,他站在西装革履身处高位的陆时郁面前。
  他知道,他不配。
  他低头,不敢看陆时郁的眼睛。
  陆时郁却掐着他的下巴逼着他看自己,他好用力,崇野下意识握住他的手腕。
  “疼……”
  如果是八年前,陆时郁会松手的,但是现在,他无动于衷。
  他伸手开灯,眼前瞬间明亮,晃得崇野闭眼,再睁眼,陆时郁的眼里已经恢复了冷静和淡漠,刚刚的暴戾不复存在,仿佛都是崇野黑暗中的幻觉。
  陆时郁用手指勾住崇野胸口的红丝巾向外拉。
  “崇野,你现在做陪睡了吗?”
 
 
第二章 
  “陆总让我接您回家”
  “不是。”崇野笨拙地想为自己辩解,就算他们现在已经没有了关系,他还是不想让陆时郁对他产生这种误会。
  但是陆时郁打断他的话,又或者是他的声音太小,陆时郁根本没有听见。
  “当初为什么要走?”
  陆时郁质问的目光盯得他无处遁形,他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他不能原谅自己当时的懦弱和动摇,现在看见这样光鲜亮丽的陆时郁,更没有勇气。
  “不重要了,陆时郁。”
  他生疏地叫出这个名字,下巴被掐着无法低头,他只好垂下眸,陆时郁的眼神暗淡了一瞬,松开手。
  崇野趁机找了个借口,“我还有工作,我先走了。”
  没等陆时郁回话,他就跌跌撞撞地跑掉了,陆时郁站在原地,眼前再次蒙上阴翳,不是因为崇野不告诉他为什么当初不告而别,他相信这个问题他总有一天会问出一个答案。
  而是因为崇野变了,变得让他有些陌生,让他不由得在想,崇野这八年,到底过得是怎样的生活。
  明明八年前的他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的他是陆时郁身边的小太阳,十几岁的陆时郁沉默寡言,总是面无表情,只有崇野心甘情愿不厌其烦地逗他笑,等他放学,给他讲各种有趣的事情,研究乱七八糟的饭菜给他吃,笑嘻嘻地说,“我不管,哥,不好吃你也要吃干净。”
  不像现在,他连自己的眼睛都不敢看。
  陆时郁回到包房,他知道,如果他不回去,所有人都会等他,他不想耽误别人的时间。
  八年前,郑亭江的儿子郑瑞晨因为和人打赌,违规赛车,出了车祸,当场毙命,所以郑亭江才想到了陆时郁这个远在乡下的私生子,执意要让他回归郑家。
  与此同时,崇野莫名消失,陆时郁找了半月都没有发现崇野的踪迹,电话也打不通,那时候连微信也没有,打不通电话就真的找不到了。
  他失去了唯一的挂念,被迫回到常平市,成为郑家新的“独子”,三个月后,他被送到国外留学,再过四年回国,身份也变成郑氏财团的唯一继承人,往后的每一天都是身处云端受人敬捧,他却完全不想过的生活。
  所有人都敬畏他的身份,看他的脸色,他光是站在那,似乎就代表着权利中心,但是这都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按照自己的计划,上他想上的大学,带着崇野一起过平淡的日子。
  但是崇野放弃他了。
  包房里的音乐果然是从他进门才开始的,唐成松开怀里的人,小心翼翼凑过来,“郁哥,我刚才说话大声了点......”
  陆时郁抬手打断他,“没事,是我要说抱歉,打扰大家兴致。”
  “哪里的话,怎么能是打扰呢。”
  唐成招呼着大家喝酒唱歌,刚才的插曲很快过去,陆时郁坐在角落里点了一根烟。
  他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他只记得很久以前,崇野经常叼一根烟在嘴里,他觉得对身体不好,所以管着崇野,崇野很听话,被他伸手夺了烟也不说什么,只是嬉皮笑脸伸出一根手指,表示自己只抽了一根。
  后来崇野抽烟的次数越来越少,因为他,戒掉了。
  结果等他回到常平市,却有了这个习惯,烟味会让他有一种回到过去的错觉,好像崇野就在他对面。
  他曾想过,如果再遇见崇野,他一定要把他紧紧抱在怀里,问他,“以后不要走了好不好?”
  但是等崇野真正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却发现自己心里这么多年都憋着一股火,光是看见崇野躲闪的目光就要爆发了。
  他不懂凭什么不说分手的许诺只有他一个人当真,而崇野就能一句话不说一走了之。
  陆时郁这一晚一口酒都没喝,也没有人敢过来劝他的酒。
  他就这么安静地坐着,脑海里快速闪过和崇野的一年。
  说起来怪可笑的,三百六十五天的时间他竟然用了八个三百六十五天都还没有释怀。
  见过陆时郁,崇野这一晚上都昏头昏脑,上错第二次酒之后他叹了口气,终于卸力。
  到前台要了一杯冰水,付英南看着他心不在焉有气无力的样子,伸手摸了一下他的额头,“没发烧啊,今天怎么了?”
  崇野摇摇头,“南姐,陈姐在吗?”
  “陈姐下班了啊,她今天没有晚班,你们换班之后她就走了。”
  “南姐,你帮我和陈姐说一下吧,我今天想请个假,身体不太舒服。”
  “我看你状态也不太对,去吧,好好休息一晚上,我重新给你排班。”
  “谢谢南姐。”
  崇野回到休息室换了衣服,骑车回到出租屋。
  天很黑了,他的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路上遇见一只流浪狗,脏兮兮地追了他很久,大概是看他没有停下,耷拉着尾巴不再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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