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睇乜:看什么
第三十三章 | 33. 嗔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万径是个很没安全感的人。
外面仍在刮风下雨,窗户开了一条细缝透气,潮湿的空气顺着窗缝流入房间里。雨声淹没了街道的喧嚣,也淹没满城灯光。
Mary趴在床上,给自己点了根烟。
她的烟和韩江雪的烟是不一样的,滤嘴深蓝色,细长一条,更衬女士纤细的手指,燃烧时也有股淡淡的薄荷香气,闻着更清爽,不像韩江雪抽的烟那么浓烈辛辣。
“你钟唔钟意二哥?”她问。
“……嗯?”万径原本坐在床边,听到说话声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可等他回过神后,依旧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喜欢吗?又是哪种喜欢?
“我话——,”Mary拖长声音,同时裹着薄被在床上转了个身,从趴着变成侧躺,腰胯之间显现出一条充满女人味的丰腴曲线,“你睇上去好迷惘。知唔知自己想要乜啊?”
这个问题对于以前的万径而言十分好回答。吃饱穿暖,有个地方睡安稳觉——这是他无家可归时最大的愿望。然而他似一贫如洗的人忽然中了头奖,又似在赌桌上押对了筹码的赌徒,哪怕梦想成真也觉得不真实。
万径到现在都还是会想,这到底是不是他的一场梦?
他已经不太记得小时候的事情了,只知道自己由记事起到七岁半,都是被一个歌厅舞女在抚养。
舞女全名似乎叫万霞,但人人都叫她阿霞,或是霞姐。
霞姐不是万径的亲生母亲,他是她在路边捡回来的。那年的万霞正是风光,姿容靓丽,一颦一笑皆动人,向她汹涌而来的爱意如同港湾的海水,滔滔不尽。
人生平顺时,多半都更容易同情心泛滥。
她和往日一样下了夜班,褪去华丽衣裙和珠宝,婉拒了男人的邀约,正要回家,却听见巷子深处传来哭声。最初,她分不清那是夜猫在叫唤还是确实有孩子在哭泣,但或许是那声音太悲切,她因此心念一动,循声找了过去。
她不曾多想就把那个孩子捡了回来,毕竟对那时候的她而言,养一个孩子并非大事,不过是少买几件首饰罢了。但大概连她自己也没想到,这一养就是七年有余。
年轻的万霞当然可以靠一张姣好脸蛋得到任何想要的,可惜,没有人能终身美丽。
万径在她的照看下渐渐长大。那是个很漂亮的孩子,甚至漂亮得不像男孩,有时万霞看着那张脸,会情不自禁地变得嫉妒,特别是当她想到自己正逐渐老去、犹如花朵枯萎般的肉体时。其实她也清楚自己终有一天会变老,所以有好些年她都在想方设法地攀上豪门,心想哪怕挤不走原配做大太太,做个二姨太、三姨太也足够了。可那些男人不缺钱财,更不缺送上门的情人,女人对于他们而言是消耗品,厌了就换,总有比万霞更靓更年轻的女孩挽起同一条手臂。
别说姨太的位子,她连名分都不够资格得到。
万霞恨自己空有一身皮囊,又不得不庆幸自己仍有一身皮囊。
彻底认清现实后,她开始放弃做嫁入豪门的美梦,转而想要找个愿意疼爱她,又有稳定收入的普通男人便好。可床上情到浓时的甜言蜜语再好听也是谎话,任她再会讨人欢心,这样的男人最后还是只会娶身世干净的女孩。
她终究是被看不起的。
万径长大的过程,即是亲眼看着一个女人消亡的过程。
他看着女人面上出现皱纹,头发干枯失去色泽,连曾经娇艳的红唇在她脸上也显得庸俗老气,笑起来谄媚多过可人。这个模样还去做一个舞女,是赚不到多少钱的。任凭万霞年轻时再怎么艳名远扬,有多少裙下之臣,当年华逝去,美丽不再,也只是落得被抛弃的下场。
他看着她放下了年轻时的傲气,将价格一降再降,甚至主动走到街上揽客,即便如此,还是嫌少有客人光顾。
那日,养母好不容易拉来的客人想对自己动手动脚。万径没有反抗,他知道万霞已经赚不到多少钱了,要抚养他更是困难,所以不愿意搅黄这单生意。
万霞最开始也只是看着,看着客人伸手抚摸他的脸,然后是脖子,然后再往下……万径记得自己当时的惶恐,或许他没有反抗并不只是不愿反抗,而是怕得不会反抗了。
然而就在最后关头,坐在床上的万霞突然跳起来,像头野兽般扑向客人,撕扯着对方的头发,在对方赤裸的身上留下几道见血的抓痕,尖叫着把他们分开。她一边骂一边哭,像个疯子一样歇斯底里地发泄情绪,男人的眼神除了惊恐还有不加掩饰的厌恶,他匆忙捡起散落的衣服胡乱穿上,头也不回地逃走了。
万径看着在男人走后跌坐在地上的养母,上前喊了一声“妈咪”,想要将她扶起来,却被万霞用力推倒在地。
“我恨你。”这个养了他七年的女人说,“我真的,好恨你。”
一周后,在一片同今晚一样艳丽的晚霞中,万霞由七楼天台一跃而下,留给万径一滩浸在鲜血里的烂肉以及一张年轻时的照片。大概因为万径记事时女人已经开始老去,他竟然记只能靠照片里对方笑靥如花的模样,依稀看出一些往日的容光。
总之,七岁半之后,万径又成了孤身一人,直到韩江雪带着一身血打破了他的人生轨迹,仿佛命运的回旋。
和万霞比起来,韩江雪对他好得更甚。
那人像是鬼迷心窍一样,对他这个随手捡来的可怜鬼无限溺爱和纵容,无论他想要什么,想做什么,只要开口索求,韩江雪都会无条件答应。万径感到惶恐,他不敢问对方宠爱自己的缘由,只敢垂头接受爱意降临,被动地拥抱这些像是施舍给他的温存。他也不敢主动上前挽留韩江雪,害怕会像当初拉万霞一样,被再次推开。
这时,万径忽然理解万霞为什么恨他了。因为他似乎也开始对韩江雪产生一种恨意——恨那人对自己太好,让他找不到任何理由说服自己放弃和离开,只能日复一日挣扎在情感与理智的煎熬中。
“你点解老是走神?”
嗔怪让万径纷乱的思绪回归现实,他看着眼前的Mary,像是看见了那位早已死去多年的养母。
Mary是万霞,万霞或许也是Mary。
Mary看着万径的目光长久地停在自己身上,干脆坐起身,手里夹着烟贴近对方,最终收紧手臂,将万径抱在怀里。
他们赤裸的皮肤在传递彼此的热度,Mary拍拍万径的后背,忽然念道:“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什么意思?”万径问。
“叫你别过分执著的意思。”
短短一瞬间,旧日似走马灯在脑海里闪过,万径的脑子里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想起这些事情。然而没等他将如碎纸屑般纷乱的思绪整理好,又一声枪响毫无预兆地在豪宅内响起。
他下意识收紧双臂,把韩江雪搂得更紧,惶恐地喊了一声:“阿爸。”
可呼唤没有得到回应。
直到这时万径才听见韩江雪的呼吸不同寻常的沉重和急促,还带着些许颤抖。他迟来地意识到什么,手在韩江雪背上摸索,忽地触碰到一丝濡湿,沾得指尖滑腻。
他心里一紧,耳边却传来声音:“叫你乖了。”
后颈忽地生出一股刺痛,使得万径将韩江雪抱得更紧了。与此同时,他感到韩江雪的身子在渐渐卸去力道,由遮挡的姿态变成依靠着他,整个人像石头一样沉重地压在他身上。他连忙抑制住心中的慌乱,想要把韩江雪撑起来,却诡异地发觉自己的手脚都不大能使上力气,甚至他一用力,连视线都开始变得模糊。
随着那人的身体越来越往下滑,万径的脑袋也不再被遮挡着,他的视线脱离限制,越过韩江雪的肩膀看去,发觉陈孝平举枪站在茶桌前。
他们的视线迅速地对上,紧接着,万径看见陈孝平扣在扳机上的手指微微往里一动。
下一个瞬间,枪响再次震彻这个长夜。
万径瞪大双眼。
只见陈孝平身上那件白色的上衣忽然多出了一个血点,然后那个点开始扩散蔓延,在布料上洇开,变成一大片血迹。那人依旧保持着举枪站立的动作,他有些踉跄地试图转身,似乎是要回头看。此刻万径也意识到这栋房子里还有其他入侵者,可没等他找到那个人正躲藏在哪里,思绪便被几声连续的枪响打断了。
六声枪响,六粒子弹,全部打在了陈孝平身上。
伴随着鲜血从枪口里流淌而出,这位叱咤半生的新义安话事人身形摇晃,最终轰然倒地。
陌生人从角落现出身形,万径不知道那是谁,他抱着韩江雪想将对方换到自己身下,却不知为何完全用不上力气,就连先前强撑着保持的清醒都已经开始涣散。
在不受控制地失去意识前,万径看着那个杀掉陈孝平的陌生人向这边走来,淡淡看了他一眼,说:“你再不闭眼,就浪费他一片苦心了。”
接着世界在万径的惊疑中变作一片黑暗。
作者有话说:
*这段出自《妙色王求法偈》。
第三十四章 | 34. 时也,运也,命也
【非吾之所能也】
陈孝平记得自己是在五八年的逃港潮中同父母一起偷渡到香港的。那年他刚七岁,泡在开春冰冷的海水里,抱着塑胶吹气枕头,趁夜色泅过海湾。
那时候偷渡来港的人无非两种,一种是受到压迫,走投无路的知识分子;而另一种则是听说香港遍地黄金,妄想借机发达的年轻人。
陈孝平一家既不是第一种,也不是第二种。
他听说自己本该有两个姐姐及一个哥哥,只不过都不幸死在战火中,惟有陈孝平“错过”了那个纷乱的大时代,平安降生于尘埃落定后的千亿分之一秒*。但历史的滚滚车轮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一个时代结束,又会有另一个时代开始,想必陈孝平的父母也早早预感到这一点。
家里的耕地被征走,生活的秩序骤然被打乱。彼时还是一个小孩的陈孝平不懂这些变故,也不觉得贫穷生活很可怕,可家中父母总是成日愁眉苦脸,从他们嘴里说出来的每句话都会以一声叹息和一阵沉默作为结尾。
现在想来,陈孝平父母虽不是知识分子,没有渊博的学识和大智慧,但四十年的磨难已足够让他们看透很多事情,迫使他们考虑得更多,更长远。因此,他们选择赌一把,带上唯一的孩子向南去,去拼一条或许更好的出路。
而那个年代有太多的人怀揣着各式的目的逃往香港,就好似任何踏上这块土地的人都能变成中彩票的幸运儿,不仅生活的困顿迎刃而解,心中的梦想也会一夜成真。
但现实并没有想象那般美好。
与他们同行的偷渡者中,除去陈孝平父母以外原本还有十五人。其中五人未能渡过海港便葬身鱼腹,而剩下十人虽然顺利上岸,却连庆祝终于抵达梦寐以求的香港都还没来得及,就被打蛇集团捉去当了人质。
整整两个月里,他们这些人蛇被镣铐锁在一起,关在肮脏逼仄的牛棚中,与粪便、蛆虫和苍蝇度日。打蛇人对他们极尽凌辱酷刑,逼问他们在港亲友的联系方式,好向那一方勒索钱财。
陈孝平的母亲作为唯一的女性,没能逃过被恶徒奸污的下场,最终因不堪其辱而精神失常,活生生将自己撞死在牛棚里。
她的尸体在逐渐变得炎热的天气和粪便的催化下迅速发臭腐烂,白色的蛆钻破肉体,在血色中蠕动。陈孝平一辈子都没法忘掉那个画面。他和父亲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母亲的尸体变成一滩烂肉,哪怕闭上眼睛,也能闻到腐肉的臭味。
直到很久以后,他还会想,那一刻的父亲究竟有没有后悔来香港?
被毒打过后留下的伤口开始化脓、溃烂,剧痛不仅停在皮肉上,更钻进了骨头里。还在苟延残喘的人已经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们唯一发出声音的时候,就是鞭子抽在身上的时候,除此以外,他们不过是一句还在呼吸的尸体。
陈孝平想,他们到底为什么来香港?说好了会有更好的生活,可现在呢?他们现在连牲畜都不如。
恶臭积聚不散,更多试图反抗逃跑的人被活活打死,尸体就近扔进海里,或是丢弃在山野间。
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陈孝平忽地被人从浅眠中晃醒。身上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他艰难睁开双眼,看见父亲朝自己比划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向下一指。
他低头望去,惊讶地发现脚镣已被撬开。
“逃出去,不要回头,也不要再回来了。”父亲贴在他耳边叮嘱,话说得且轻且急,“记住,不要相信任何人,更不要对人说自己从哪里来。”
那一夜,陈孝平靠着父亲高举过头的双手够到了牛棚土墙最顶上的豁口。该说是幸运吗?那时的他太瘦了,以至于那个本不该能容纳人通过的豁口对他来说竟然毫无阻碍就能挤出去。
钻出洞口时,陈孝平隐约听见牛棚里其余被关押的偷渡客中有人苏醒的声音,但谁都没有出声。
他裹着一身的牛粪和泥灰,带着恶臭逃离了那个地狱般的棚屋。夜风吹过,吹得他的伤口隐隐作痛,可陈孝平没有停下来,跌跌撞撞地跑进山林,跑向他前路渺茫的未来。
他从此再也没见过父亲。
直到天明,他终于跑出荒山野岭,来到城市里。
街道车水马龙,密集楼房是中洋结合的风格,街上行人衣着艳丽,还有金发碧眼的洋人,挽着美丽女人,嘴里叽里咕噜说着鸟语,不时发出哈哈大笑。总之,这里和他出生长大的地方简直是天壤之别,后来陈孝平才知道,这个地方叫做青山新市镇,亦是之后的屯门。
最初他以为,屯门这样就是人们口中的香港,可别人告诉他,屯门不算什么,要到尖沙咀,要跨越维多利亚港到本岛去,见过那里的灯红酒绿和纸醉金迷,才算见过真正的香港。可陈孝平不过是个才七八岁的瘦弱孩子,来香港从来都不是他的愿望,现在骤然失去父母,他只能漫无目的地徘徊在这陌生繁华的街头,如同一个死在这座石屎森林里的孤魂野鬼。
他在屯门一待就是五年。久而久之,陈孝平逐渐学会了一口没口音的粤语,懂得如何伪装成当地人,让自己少受一些冷眼。又因为没有身份,所以他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一份正经工作,哪怕什么都没做,见到警察亦要像小偷般赶紧逃跑躲藏。于是他最终成了文雀,靠小偷小摸维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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