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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同志(近代现代)——块陶

时间:2024-01-09 09:23:23  作者:块陶
  直到十三岁那年,一切似乎终于迎来了转机。
  “得啦——先停下。”
  伴随着这声命令,落在身上的拳头和棍棒终于停下,陈孝平被人扯着衣领像条狗一样丢到某人的脚边。疼痛像是藏在血肉之下的怪物,一鼓一鼓地跳动,他挣扎着想要抬头,却实在没力气。
  一只手揪着他的头发,将他硬生生拽起来。时年的新义安话事人崩牙雄眯缝着一双眼打量他,接着将一个不起眼的黑色皮质钱包拿到他眼前,明知故问道:“细路,你偷的?”就好像刚刚钱包被搜出来后遭受的那顿毒打不是他吩咐的一样。
  陈孝平喘着粗气,痛得说不出话,不过他也没有说话的必要。
  “你只手都算快喔,”对方一边说话,一边慢条斯理地打开钱包,从里面抽出一沓港纸,“咁差钱啊?想唔想要?”
  那一沓红色的纸钞上印着刀剑一样伫立的摩天大厦,数字一后面跟两个〇。陈孝平这辈子第一次见到那么大面额的钱,还不止一张,而是一沓,以至于他对于崩牙雄手里到底拿着多少钱毫无概念,只是虚无地知道有很多很多。
  他沉默,然后点头。
  反正他觉得自己难逃这一劫,干脆也没有否认。
  他的坦诚惹得崩牙雄笑起来,露出前头两颗镶补过的金牙,接着那人出乎意料地松手,纸币哗啦啦从把空中散落,落得满地都是。
  陈孝平瞪大双眼,在本能的驱使下几乎就要伸手去捡,所幸他及时清醒过来,手指一颤,生生忍住了内心对于金钱的渴望。
  “不是想要?点解唔执?”崩牙雄的询问轻飘飘地从头上飘下来,却压得陈孝平的心一沉。
  他当然想捡。这世道只有有钱才能活着,才能不被歧视欺辱,陈孝平当然想钱想疯了。可他偷了崩牙雄的钱包,刚刚才因为人赃俱获被打了一顿,对方又怎么会好心给他送钱。何况,那人只要一句话,他就会死,就算捡钱又有何用?
  残酷的现实和处境让陈孝平感到前所未有的委屈和不甘,仿佛这些年来他吞咽的痛苦都借着这个机会爆发了。
  他不甘心自己受过这么多苦,到头来还似一只随手就能被碾死的蝼蚁,死得无声无息。
  他就是不甘心。
  疼痛不断刺激着神经,在这性命攸关的时刻,反倒使得陈孝平的脑子更加清晰冷静起来——他隐约察觉出崩牙雄的态度似乎没有那么绝对,话里话外也没有要杀他的意思。
  这让陈孝平的内心生出一阵冲动,他想,不如赌一把。
  “大佬,我知错了。我不该偷你的钱。”他忽然开口,主动认错。
  周围一片沉寂,许久,崩牙雄终于发话,说:“你偷钱无所谓,我有大把。但是……
  那人说着,从钱包里掏出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个小女孩,扎着两根羊角辫,穿着漂亮的连衣裙,精致得像个洋娃娃。
  “你偷这个,不行。”
  陈孝平语塞,万万没想到自己挨得一顿打是因为这个。他想,谁又会知道钱包里除了钱还放着其它的东西,既然这张相片如此珍贵,又何必放钱包,干脆放进保险箱,岂不更好?
  当然,这些话他也只能在心里嘀咕,是绝不敢,也不能说出来的。
  “明白吗?明白就应一声啦。”崩牙雄见他不答话,拿手扽了一下他的脸。
  “明白。”
  “得啦,看在你年纪轻,放你一马,”崩牙雄顿了顿,不知想到了什么,开口说,“我看你挺伶俐,偷东西的手艺也不错,不如来帮我做件事?”
  陈孝平吊在半空中的心在这一瞬间彻底落下。他知道自己赌对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话虽然马后炮,但似乎也有说得不差的地方。
  从那之后陈孝平便开始跟着崩牙雄做事,两年后,因为表现出色,正式被推荐加入新义安,成为社团的一份子。
  然后时间来到一九六六年,一个既不算最好的时代,也不算最坏的时代。
  动荡的时局和经济恰好给了黑社会生根发芽的机会。涌入香港的流民,失序的社会,膨胀的欲望,以及有限的资源……金钱成了天平上的砝码,人人都要有钱才能活下去,于是警队和黑社会勾结,权利被滥用,罪行遍地横生。
  而陈孝平的人生似乎在这年才算真正走到了转折处,运气好得如乘上一阵风,扶摇直上。
  他从屯门来到九龙,借着动荡的社会形势扩充自己的人手实力,又抓准时机,成功把社团原本在尖沙咀不得势的盘口做大做强,风头和名声在道上一时无两。
  直到坐上新义安话事人的位子时,他才二十岁,在此之前,这么年轻的龙头是从未有过的。
  其实话事人的位置原本是轮不到陈孝平候选的,即使他为社团做得足够多,但论辈分还远远够不上龙头位。可就在选举开始的三个月内,原本的三位选举人中,一位暴毙,一位东窗事发被抓进监狱,竞争对手纷纷出局,剩下的那位本该就此白捡一个话事人的位子,却毫无缘由地忽然主动说要要弃权。
  原本人人都觊觎的位置突然变成了烫手山芋,就在谁都没有反应过来的空档,陈孝平站出来,说要当话事人。
  最后他如愿以偿地坐上了这个位子。可惜话事人从来都不好当。
  当时盘踞在九龙的帮派势力远不如现在简单,陈孝平做了社团大佬,却还要防着其余有能力和新义安分庭抗礼的帮派的小动作。对于一个刚刚上任的年轻龙头来说,最好的方法当然是退一步,姑且装作和气地相处,等时机成熟再动手。
  然而再次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陈孝平刚坐上话事人不到一个月,就开始了清场。
  短短半年内,九龙半岛的地下世界天翻地覆,无数人就这么消失了,人口失踪案在警署堆了一摞又一摞,却无人追查,也无从查起,但人人心里都清楚,这些人多半已经死了。
  等风平浪静后,陈孝平已是新义安无可争议的龙头,再没有人敢看不起他,然而他坐稳这个位子后大动干戈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找一个叫柳霜的女人。
  这个女人曾经是他的初恋,现在是14K大佬的情人,以后会是韩江雪的生母。
  作者有话说:
  备注:
  人蛇:偷渡客
  打蛇:绑架偷渡客并向其亲属勒索的行为
  文雀:职业扒手
  细路:小孩
  咁差钱:这么缺钱
  点解唔执:干嘛不捡。点解,为什么。唔,不。执,捡。
  *这句借鉴改写了游戏《极乐迪斯科》里本人很喜欢的一段对话:
  “你和我出生在尘埃落定之后的时代,晚了千分之一秒。”
  “什么晚了?”
  “错过了‘大时代’。每隔100年左右,我们的物种就会聚集在一起,决定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谁的脑袋挨枪子,谁会拿到矿产权——一场真正的动乱。”
  关于私自扣押偷渡者,向其在港亲戚索取赎金的事是确实发生过的。不过本章关于人蛇集团所作所为的情节改编自牟敦芾导演的一部cult片《打蛇》,喜欢看邪典电影的或许听过,毕竟邵氏上世纪在邪典电影这方面也算小有名气。
  【郑重声明】:鉴于这篇文的时代背景以及横跨两代人的故事,其中或多或少会涉及一些近代历史上的重大事件,这是不可避免的。本人的诉求仅仅是借此刻画出合理立体的人物性格,毕竟人是受时代和社会影响的,所以姑且希望大家不要在除人物刻画外的事情上想得太多、太复杂。
 
 
第三十五章 | 35. 旧爱
  【恋恋滚滚风尘】
  如同世上大部分俗套故事一样,但凡涉及感情这件事,不管是英雄、枭雄还是狗熊,都总要有美人相伴,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为一段跌宕人生再增添几抹艳色。
  在陈孝平的故事里,美人名叫柳霜。
  柳霜本名韩柳霜,当年她随亲戚逃难到香港时,整个国家乃至东亚都处在战火与动荡之中,于是为了安全起见,便隐去了姓,单取名字,化名柳霜。
  时间回到一九六八年。那年柳霜二十三岁,年轻靓丽,在街边餐馆做服务员。同年,十八岁的陈孝平开始在帮派崭露头角,逐渐有了威望。
  餐馆后厨的门连接着暗巷,家禽的屎尿味和生肉的血腥味混着炒菜的油烟在巷子内流窜。
  柳霜被三个流氓逼到角落,就在对方要动手的关键时刻,陈孝平恰好从巷口路过,误打误撞地阻止了一场悲剧发生。然后,在此之前人生几乎是两条平行线的一对男女便因为这样一出并不新奇的英雄救美桥段产生交集。或许是吊桥效应,又或许是其它的原因,总之,自那以后,相差六岁的他们越走越近,最终成为了恋人。
  光看外表,他们几乎是金童玉女般登对。就连柳霜都一度觉得自己在这动荡的年代中找到了命中注定的爱人。然而伴随着相处时间的变长,最初的激情被慢慢消磨,那些隐藏在完美表象下的冲突和矛盾最终逐一浮现。
  明明都恰逢乱世,身不由己,也都早早失去父母,他们却不如想象中那么与彼此相像。
  陈孝平亲眼看着母亲惨死,又被迫抛弃父亲,成为游荡在港岛街头的孤儿。往后很长的日子里,他身无分文,无依无靠,在街上受尽了白眼和欺辱,靠偷盗苟活。虽然他后来加入社团后住进了笼屋,不用再受风雨侵扰的苦,但实际也没好到哪里去。笼屋的床板比棺材还要窄,而且总是散发着一股挥之不去的霉臭味。这块床板除非是彻底坏了,否则是不会换的,哪怕有人死在上面,也不过是拿水冲一冲,放到天台晒上几天,就会再次投入使用,在十英寸不到的空间等待着下一位住客的到来。
  尊严对于陈孝平来说重要又不重要,毕竟就算他有再大的自尊,都会在现实的贫穷和歧视中被一再折堕。无数个辗转难眠的夜晚里,他咬牙暗暗发誓,如果给他一个机会,他愿付出一切换这辈子绝对不要再被踩在脚下,任人宰割。
  哪怕是死,他也绝不能死得籍籍无名。
  可柳霜不一样。
  尽管她短暂的一生始于动荡,童年亦在漂泊中度过,犹如一叶随着时代浪潮被高高抛起又打下的浮萍,但她到香港来是有亲戚可投奔的,这些年来生活虽不算富裕,却也不至不于挨饿受冻。
  她从没有那么多雄心壮志,不幻想着要过上多好的生活,只希望自己一生都平安顺遂,无须再四处奔波,担惊受怕。她不期望爱人拥有多强大的权利、地位或财力,只期望一个可以随时依靠的臂弯和一片真心。
  其实,每当陈孝平拥抱她时,柳霜都感到十分安心。但这种温存是短暂的,有一件事柳霜骗不了自己——如果将爱情同事业放在一块让陈孝平选,那人定会毫不犹豫选事业。要他放下一切选择爱情?想都知道不可能。
  这个事实早在两人刚一起没多久的时候,柳霜便已经有所察觉,却不知为何总抱有侥幸心态,几乎盲目地想着自己或许可以打动对方,又或者爱可以胜过一切。
  可两年过去,陈孝平变是变了,只不过变得越来越偏执和自我。
  当柳霜不知第几次在深夜赶到诊所,看见浑身是血还受伤的陈孝平时,这一幕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巨大的疲惫和无力涌上心头,她想,既然如此,实在没必要再互相折磨。
  “我跟你说过几多次,唔好这么搏命。你有事我怎么办?”她给了爱人最后一个机会。
  “社团要选新的话事人了。”陈孝平捂着伤口,语气平淡地跟她说。
  言下之意,现在不是松懈的时候。
  实际上,这句话陈孝平本不该随便跟任何一个人讲的,因为这无疑暗示了他已经参与进选举的斗争中。要知道他虽然有威望,但在社团的资历和地位都不够,这么贸然搅进去,除非早有准备,不然轻则被打压,不得翻身,重则丢掉性命。
  他能跟柳霜讲,证明他是真心相信柳霜。
  然而柳霜只是沉默地帮着医生替他处理伤口,用绷带将纱布紧紧缠上,许久,才不冷不淡地反问:“哦,是吗?”
  医师颇有眼色,眼看气氛不对,一言不发地放下了手中的剪刀,起身走出房间。
  “陈孝平,分手吧。”柳霜开口。
  她就是这样的人,爱的时候爱得妥协而轰轰烈烈,等到死心时,也绝不优柔寡断。
  于是,这段感情在一九七〇年走到了尽头。等两人再次见面,已是那年年底。
  彼时,新义安内部正为选举新一任话事人乱作一团。而柳霜离开陈孝平后,不知为何竟然跟当年的14K大佬明哥走到一起,不仅成了对方的情人,甚至连肚中的孩子都已经悄悄降生。
  道上的人都知道明哥有老婆,只是自结婚后这么多年,老婆一直没能怀上孩子。得知消息后的陈孝平找到柳霜,他问她:“孩子是谁的?”
  柳霜有意无意地将婴儿床挡在自己身后,说:“同你有何关系?”
  “孩子如果是我的,自然就和我有关!”愤怒中,陈孝平想都没想便伸手揪住了柳霜的头发。
  头皮被大力拉扯,一阵剧痛在蔓延,柳霜不得不仰头看向陈孝平,却并没有因此认输或退缩,而是不甘示弱地瞪着眼前这个男人。
  一旁的婴孩似乎是感知到母亲遇见危险,忽然啼哭起来。
  撕心裂肺的哭声撕破了一室紧绷的气氛,陈孝平似乎被这尖锐的哭声刺激,猛地清醒过来,恢复了些许理智。
  他稍微松开手,放软语气,说:“回来吧,我也能养你。”
  “……少放狗屁了,”柳霜一向很有教养,此刻却难得出言粗鲁,“我拜托你认清现实,你明知我要的是什么,也知道你给不了我我想要的。”
  这番话无异于在批判陈孝平无能。
  “你唔好逼我。”他握紧拳头,几乎要将掌心扣出血来,强压着怒火警告道。
  “到底谁逼谁?懦夫。”
  很多时候,很多事情都只在一念之差。
  世界天翻地覆,柳霜毫无反抗能力地被掼倒在床上,掐着她脖颈的手犹如铁钳,无论她如何使劲全身力气去挣扎,也无法撼动分毫。
  缺氧让横膈膜猛烈地抽动刺痛起来,眼泪不受控制地从眼里流出来,她艰难地转头,看向床边的婴儿床。
  那是她唯一放不下的东西,她的孩子还那么小,甚至在出生时差点被脐带勒死,好不容易从阎王爷手里抢回一条命,却又因为早产而不得不待在暖箱里。不到五斤的婴儿在她怀里轻飘飘的,恍惚间甚至感觉不到存在,可这确实是从她身体里来到这世上的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带着她永生难忘的痛苦和喜悦,一个曾和她紧密相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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