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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风(近代现代)——北白

时间:2024-01-25 10:26:54  作者:北白

   《太阳风》作者:北白

  文案:
  抑郁症寻梦漫记
  发表于3年前 修改于1天前
  29岁那年春天,一个叫安鹌的男人决定去死。
  过去的青春岁月如同一场混乱幻梦,曾以为永远不会消失的爱和梦想,原来可以如此轻易地分崩离析。
  他纵身一跳想要溺毙在自由的怀抱,却被站在身后的人攥住了手。
  极光点亮宇宙,天地尽头,一场太阳风。
  -
  【画家 × 小提琴手】
  提示:
  1.第一人称视角有心理疾病,非常别扭非常爱钻牛角尖
  2.换攻文学
  3.节奏墨迹,更新请等,不会弃坑
  *安鹌(ān),不是鹌鹑的谐音~
  -
  感谢相遇,感谢陪伴
 
 
第1章 序
  “我就要死了。”
  我站在大桥边缘,烈风从耳畔呼啸而过,像玻璃杯割裂的声音。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的缘故,莫名觉得氧气变得稀薄起来,我沉沉吸入一口气,胸腔里发出和风同等频率的哀鸣。
  我把手机贴近脸颊,试图用最冷静的语调重复:“唐绪彦,我就要死了。”
  手机那端安静得出奇。我努力将听筒紧紧挨在耳边,然而除了戏谑的风声,我听不到任何回音。
  我被冻僵的大脑已经失去了思考能力。好冷啊,连手指都在发抖,心脏也揪成了小小的一团,毫无规律地抽搐起来。
  我闭了闭眼,片刻回神后,才发现手机已经掉在了地上,半边身体暴露在桥沿之外。手机屏幕亮着,“唐绪彦”三个字躺在联系人列表里,像一具冷漠的尸体。
  他把电话挂断了。
  喘着气笑了两下,我抿了抿唇,脚尖微动,把手机踢了下去。
  正如预料中的那样,手机从高空瞬间坠落,卷入浪涛翻滚的湍流,终于悄无声息地结束了短暂的一生,连影子都再也找不见。
  我抬头看了看天,依旧是乌云密布,死气沉沉的,看不见一丝阳光。在我印象中,这样的天气已经持续了好几年。
  我低下头,脚下几十米处的河流忽远忽近。风声愈发喧嚣,我感到阵阵错乱的眩晕。
  慢慢松开抓住护栏的左手,我伸开双臂,拥抱风,拥抱一无所有的天空。
  把自己比作宇宙里的星星属实有愧,然而在这人生的最后几秒钟,脑海中的我自己,确实像极了一颗陨落的星子,没有陪伴也没有留恋,在寰宇天地间落寞地走向消亡。
  “再见。”
  虽然不知道该对谁说再见。
  /
  我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梦里有一艘船,我坐在船里,飘向一片粘稠的虚空。氤氲水汽拍打在脸上,像被野狗沾满口水的舌头不断舔舐皮肤。四周昏暗却寂静,只有断断续续的水声入耳。
  不知从哪里飘来的血腥味愈发浓重,我扶着船边伸出脖子,才猛然惊觉:整片水域都是血的颜色。
  我的眼珠难以自控地向下转动,只见木船轻飘飘地游开,船下的水中,倒映出一张血色尽褪的脸。
  我的脸。
  我猛然睁开双眼。
  “你醒了啊。”
  一个年轻而陌生的声音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响起。
  我恍若隔世,机械地偏了偏头。
  窗边靠着一个瘦高的男人,阳光从他背后照进窗里,亮得刺眼,也模糊了他身形和面容。
  “怎么这么想不开要去跳河啊,”他慢慢踱步到我的床边,整个人向我凑近,“我费了好大力气,才把你救上来……”
  “为什么——救我?”
  我的嗓音沙哑,感觉自己像患了多年肺病的老人,此刻奄奄一息躺在床里,邋遢又狼狈。
  “啊?”
  那人显然愣住了。
  我没有再去理会他,视线缓缓移动到头顶的天花板,白色——多圣洁,染上一滴鲜血,都变成对它的玷污。
  我没有心思去怪谁。我只是想不明白,服药、割腕、跳河,为什么偏偏没有一次可以让我得偿所愿。就好像从我出生起,这个世界就已经将我用密密麻麻的细绳一圈一圈地缠绕起来,不论怎样挣脱,结局都是令人绝望的藕断丝连。
  我费力地抬起左手,漠然看着高高悬挂的点滴瓶,忽然觉得自己像被打碎了重新组装后一摊冰冷僵硬的废铜烂铁。
  我的声音很轻:“我想回家。”
  “你家住哪儿?”男人问我。
  我的头脑发涨,我想大概是在水里泡了太久的缘故。语调平平地吐出一串地址后,我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明明房子都已经退租了,零七八碎的财产也是捐的捐、送的送,终于下定决心打算赤条条地离开这个世界,却又阴差阳错地再一次被拉了回来……
  现在的我,当真是一个身无分文的流浪汉。
  “你已经昏迷两天了,缓一缓我再送你回去吧。”他自顾自地说,“前天我刚好去河边写生,看见河边漂着一个人,没多想就跳下去救了,多亏你命大……”
  命大?
  我在心里讪笑。还是把这份好运留给需要的人吧,对于我这样的人而言,实在受之有愧。
  “吊瓶也快结束了,我去叫医生,如果没什么大碍的话,我去帮你办出院手续。”
  那人退后两步,递给我一个苹果,语气里依旧带着笑意:“别哭丧着脸,活着多好啊!你先吃点水果,我一会就回来。”
  我努力仰起脸,终于看清了他的五官。原来是个小孩啊。年轻的脸庞透露出蓬勃朝气,眼中依稀有微光闪烁,这目光只有从那些真正热爱生活的人眼中才能窥见。
  我抿起嘴,冲他笑了笑:“谢谢。”
  病房门被轻轻掩住,我试图深呼吸,却因为肺部强烈的不适感而不得不中途放弃。
  转而化为一声混浊的叹息。
  我没有犹豫便拔掉了针头。懒得去按,于是任由血液涌出毛细血管,在手背上聚拢,然后慢慢地向下流淌。
  床头柜上放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摆放着香蕉和苹果。袋子旁边躺着一把绿色的水果刀,冰冷的刀刃隐藏在塑料壳子里。
  我沉默地看着血液沾染惨白的床单,一滴,两滴,三滴。
  傻小子,为什么要救我?
  救起我,然后告诉我……活着多快乐。
 
 
第2章 救世主
  在医院里割手腕,我确实挺可笑的。
  总之,没有死成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因为自己愚蠢的行为,住院时间被延长,医药费也平添了不少。
  我陷入了极度的自责,于是向他表明,虽然现在身无分文,但一定会尽早把钱还给他。
  两天后我终于熬出了医院。
  “加个微信吧。”他说。
  我垂了垂眼:“我手机丢了,微信也很久没用过了。”
  “这样啊,没事。”他突然变戏法一样,从外套兜里取出了一张纸、一支笔,垫着墙写下名字和一串电话,然后递给了我,“我叫屠阳。以后就算是朋友了,有什么事都可以来找我……我是个画画的,如果将来想要约稿,也可以联系我哈。”
  原来是画家……在我看来确实是个有点遥远的职业。
  我点了点头,对他笑笑。
  “谢谢你,再见。”我说。
  我确实是感谢他的。尽管看到我满胳膊都是血的时候满脸惊愕,事后却没有对我发起任何质问或是抱怨,还好心地替我交了住院钱。
  或许是因为察觉到了我的病态吧。但谁又会愿意跟一个整天想死的人有太多来往呢?
  我很释然。虽然感谢他,但分别后我们只会是陌生人——除了需要时刻惦记还钱这件事。
  当务之急大约是找份工作,可我的琴早都已经被扔进垃圾桶了,没有了琴,我基本上就是个废物。
  “嗯,那再见啦。”他说。
  /
  屠阳把我送到街边,离曾经的租房不太远。告别后没过多久,天空却突然下起了雨,并且有愈下愈烈的征兆。
  雨天就是这样。天空是灰的,街道是灰的,行人是灰的,雨水也是灰的。灰色的雨由外向内渗入心口,然后便如同霉菌入侵一样爬满整个胸腔。
  我对雨天充满憎恶。但对于我来说,晴天雨天似乎又没有太大的区别。
  没有带伞,我于是独自站在了雨里,周围的人们匆忙逃窜,可我只呆立在原地一动不动。
  如果大雨可以洗刷一切污垢,我多么希望它能够清除那些扎根在我灵魂深处的顽疾。
  一声闷雷使我从飘荡的思绪中惊醒。忽然觉得有些冷,我呆愣地想,应该去街边的店里避雨,这样可以让我免于难捱的重感冒;却又觉得,或许当感冒严重到超出了挽救的界线,我就能蜷缩在只有自己知道的角落安静等待死亡;转念又想,其实只要向前猛冲五步——只需要五步,我就可以在马路中央,在水汽与雾气的掩护下,与某辆飞奔的汽车发生一次略微血腥的“亲密接触”,然后以最快的速度逃离这灰色的世界。
  向前一步。
  向后一步。
  两步。三步。四步。五步。
  逃跑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我不希望把这份麻烦带给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我抱着双臂狼狈地钻进一家便利店,悬挂在收银台上方的电视里正巧在播放娱乐花边新闻。晃动的镜头中,穿黑衬衫的男人搂着一位红裙女郎,在一家花店里卿卿我我,男人手中捧着一束鲜花,女人接手时笑得非常开心。即便视频像素低劣,两人间的幸福甜蜜却依旧一览无余。
  “近日,安胜娱乐公司董事长、安胜文化总裁唐绪彦再曝恋情,与女友约会视频流出……”
  我低下头看着脚尖,脚上的耐克运动鞋已经被磨得又旧又破,此时此刻,它们的主人或许正在几千公里外的海岛上,体验一段崭新而鲜活的恋爱。
  我又开始头疼了。
  尖锐的耳鸣逐渐将电视里女主持人夸张的声音掩盖起来,甚至连身边喧闹的交谈声也开始变得模糊。我的呼吸变得急促,突然一刻也不想逗留,胸口像是燃烧起一团熊熊大火,我需要用大雨熄灭它吃人的黑色烈焰。
  混沌的头脑似乎已经被割离了,空有一具干瘪僵硬的躯干。步行还是公交?或者是打的?我记不得了。总之,当意识回笼的时候,我已经被雨淋得湿透,像扫黄现场的嫖客,抱着头蹲在街口哭得昏天黑地。
  雨水渗透纱布,手腕也传出阵阵掺着痒的疼痛。身体剧烈地颤抖着,我完全不受控制地用指甲抓挠两条胳膊,几下就抓出了瘆人的红色痕迹。
  “嘀嘀!——”
  雾灯的白光闪到了我的眼睛,一辆越野车停在身前不远处。我呆呆地抬起头看着那处,直到头顶的一小方天地忽然停了雨。
  “你……好久不见。”
  我的声音非常小,但不巧的是,他的听力似乎又非常好。
  “好久不见?”他撑着雨伞,弯下腰,对我笑了笑,“明明才送你下车不久呢。”
  我有些赧然地蹲在原地,头还在疼,反应也十分迟钝。
  他拉住我的胳膊站起身,拨开黏在我脸上的头发:“还记得我叫什么吗?”
  我愣了愣:“屠阳,我记得。”
  是抑郁症,又不是阿尔兹海默。我在心里小声说。
  “好嘛,真没忘记,我知道啦。”
  他似乎突然变得开心起来,笑得肩膀都在轻轻颤动,明明个头那么高,现在看来却更像个小孩了。
  我茫然:“还有什么事吗?”
  屠阳回答:“突然下这么大的雨,估计你也没带伞,有点不放心,回过头看看,然后就发现你了。”
  “怎么乱跑啊,我找了你半天。”他低下头想要查看我左手手腕上的纱布,我却被他吓了一大跳,猛地甩开了手。
  两个人同时安静了一瞬。
  “对不起……”我努力深呼吸,眼泪却依旧止不住地往下流,“麻烦你了。对不起,实在抱歉。”
  “没什么对不起的,”屠阳递给我一张纸巾,放轻了声音,“回家吗?我陪你。”
  我摇了摇头,真希望纸巾变成一条止血绷带,盖在眼睛上,就可以阻挡住血液一样肆意流淌的眼泪。
  “我没有家,”我的声音很低,“你知道的。”
  当我在患者居住地那一栏填了“无”的时候,他就应该全部知晓了。
  “时候不早了……你快回去吧。”
  我的状态又变得非常糟糕,耳鸣目眩,抽噎得厉害,已经没有任何力气再去进行交流。
  一个大男人,畏畏缩缩地藏在角落里哭成这个样子,真是窝囊。
  “可是我想陪陪你,”屠阳扶着我缓缓蹲下去,蓝色的伞将滂沱大雨隔离在背后,“你现在看起来很不好,安鹌。我想陪陪你。”
  “之前已经说好要把我当朋友了,”他凑上前,让我的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朋友难过的时候,我就应该好好陪着他,这是我应尽的义务,对吧。”
  不是的,我在心里无声呐喊,你怎么可能把我当作朋友?你不应该拼命去救一个一心求死的人,也不应该理睬一个用刀割腕的累赘,更没必要浪费时间撑起伞,去陪伴一个只会不停哭泣的没用的垃圾。
  我头脑昏沉,只能紧紧地蜷缩起身体,眼前像是有一个看不见底的黑色漩涡,不断拉扯身体陷入其中。我喘着气,咬紧牙闷哼出声,手里的纸巾被捏成了又湿又皱的一团。
  “没事的,安鹌,别怕。”屠阳好像轻轻搂住了我,尽管我猜想他大概会无比嫌弃怀里这只脏兮兮的落汤鸡,但他还是腾出一只手,轻缓地拍打着我的后背,替我顺气,“不要怕,我们缓一缓,没事的。”
  我抽噎着,昏昏沉沉陷入了失明一般的黑暗。大概过了很长时间,当再次睁开眼后,雨已经停了,一阵风刮过,树叶沙沙响的声音里都沾着水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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