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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仗犬势(近代现代)——金角小虞

时间:2024-01-31 08:29:58  作者:金角小虞
  雁行陪Captain扎完留置针,忍着想把它带走的心情,办了住院手续,将边牧的牵引绳交给医院的护士。
  他们来到花间地,天已经完全亮了。
  毕竟人家只是被咬了一口,送到他们这就查出癌症,谁摊上都接受不了——遇到不讲理的,说不定还要怪他们小诊所不专业给治坏了。
  轿车行驶到宠物医院门口,司机下车帮他打开车门。
  “走吧,宝贝。”护士温柔地说。
  “可以把它带回家吗?”
  雁行打开仓库,给Captain弄了点狗粮和水,在它吃的时候收拾了自己的电脑和东西,等牧羊犬吃完,开上自己的车,出发去市中心的三甲动物医院。
  没想到雁行会这么快赶到。
  “你冷吗?”他用手摸牧羊犬的耳朵,是温热的。
  雁行拒绝了他的帮忙,自己把轮椅放到车门前打开,锁住刹车,将身体挪上去。
  “不行。我得看它用药之后的体征反应。”
  检查是医院关门前做的,当时只取了样还没来得及化验,值班医生晚上闲着有空,就提前把结果分析了,发了短信,想着正好把应付主人的工作交给第二天白天上班的同事。
  唯一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即便在这种时候,他也仍在想着那个人。
  在路上时,Captain似乎感觉很奇怪,一直在到处嗅着找其他人。
  但坐着轮椅独身从雪中出现的狗主人什么都没问,只说:“抱歉打扰,我来接狗出院。如果可以的话,请把病例和检查报告整理给我,我想直接给其他医生看,可以让它少做一次检查,少一些痛苦。”
  他甚至会在血流出时呼唤何已知的名字。
  值班医生说它检查的时候很乖,一点也不闹。
  雁行每年都会带Captain和教父到这里检查身体状况。
  Captain站在原地不动。
  雁行打开笼门,撕掉爪子上抽血留的胶布,抚摸牧羊犬的头,把它叫醒。
  Captain甩头,将前爪搭在他的手腕上。
  雁行愣了一会,轻声说:“明天我会戴手套过来。”
  牧羊犬终于扭头跟着护士走了。
  雁行走出动物医院,在清晨的大街上打了个寒颤。
  他看了看冷清的街道,不知道自己和戴着毛线帽拿单反相机拍瓦片上几乎看不见的积雪的外国人哪个更孤独。
  外国人看到他,吹了声口哨,用外语说了句下流的脏词儿,等他接近了又掏出自己的手机捏着甜腻的声音说着:“尼好,我想认识——”
  “滚。”
  雁行越过他,径直朝街对面过去。
  正对着蓟大动物医院的街口,有一个年久失修的老路牌,上面显示这里是弦月街,再往前走一个街口是眉月胡同。
  雁行拐进弦月街后面,顺着小路往前不远处有一家报刊亭。
  何已知一直相信,初夏那次在小巷口就是他们时隔五年的再次相遇。
  但其实雁行是在更早的春末碰见他的。
  在那之前,他曾以为他们的命运已经结束,再也不会交叉。
  他去过好多次教堂,还有附近的酒吧,但年轻人一次都没有出现过。
  那天正好是清明结束,雁行来这边的银行办事,外面街上人太多,他推着轮椅寸步难行,为了避开人流绕进胡同里的小路,结果一进弦月街后面,就看到了何已知。
  男孩留了长发,还带着眼镜,站在报刊亭前,穿着松松垮垮的T恤,只露出一个侧脸。
  但雁行知道,那就是他。
  那一刻他的感受就像是车祸的重演。
  他死死地按住胸口,浑身颤唞,脑子里闪过各种念头。
  从“他为什么在这里”到“他真的留了长发”,从“他怎么敢出现”到“为什么他看起来这么高”,从“他可能已经忘记了”到“我要怎么杀死他”……
  低头翻杂志的何已知还不知道,那短短的几秒钟,有人在脑中为他挖好了坟墓。
  雁行深呼吸,强迫自己回过神来。
  他即将死去的男孩——现在像个青年了——买了一瓶水和一根火腿肠,耷拉着手和肩膀,朝深处的岔路口走过去。
  墙根下有两只一个多月大的小黄狗,头抵头地挨在一起睡觉。    长发青年把火腿肠从中间扭开,放到其中一只小狗鼻子前,两条狗像听到闹钟一样醒了过来,立即埋头开始吃。
  何已知又把矿泉水扭开,倒了一些在碗里。
  雁行远远地看着他的背影,一个疯狂的想法出现在他的脑中。
  一开始只是一个小小的念头,但很快变得足够大。
  杀人不足以宣泄他的仇恨,他要用更残忍的方法,亲手折磨他。
  在青年站起来回头时,雁行离开了。
  他不能现在走上前去打招呼,他现在的状态像一只野鬼,更别提还有一身丑陋的疤痕,那可以吓跑任何人。
  雁行丢掉了家里的刀、剪子、钢叉,不在乎戒断反应会让他痛得死去活来。
  他找了一家足够有勇气在刀口上下针的刺青店,花了六万块把腰腹和胸`前的痕迹遮掉。
  纹身机的针头每秒出针110次,一分钟就是6600次,一小时就是39万次。
  那只孔雀从描线到上色总共花了纹身师21个小时,也就是说在他身上扎了830万针——这还不算上色时使用的12个针头同时出针的排针。
  他回到弦月街,等了整整一周。
  何已知没有再出现,直到那天晚上——
  雁行带着Captain和教父做完检查,在街上遇到了绝对不该出现在这的侯灵秀。
  如果不是那小孩染了个火鸡样的头发,雁行根本不会多看一眼,也不会发现他居然是自己的表弟。
  而最终让雁行决定开口叫住他的,是那小孩摆弄手机时,一副要哭的表情。
  但他显然低估了未成年人灾难的程度。
  侯灵秀不仅放跑了他的狗,还划破了他的衣服,让他最不耻于见人的身体明晃晃地暴露在空气中。
  好在新纹好的830万针的图案鲜艳得要命,完全看不出下面的禸体遭受过怎样的摧残。
  然后,罗威纳和边牧就把何已知送到了他的面前。
  雁行不由地发出惊呼。
  当青年在他眼前扑倒,他只能勉强控制自己的声带。
  “你没事吧?”
  ——这样摔死可太便宜你了。
  “受伤了吗?”
  ——如果有,我会治好你,没有也没关系,反正我会伤害你。
  那是半年以前。
  从春天到冬天,这条巷子都没什么变化。
  报刊亭开着。
  雁行推轮椅过去,看到一本娱乐杂志摆在最显眼的位置,封面上最大的标题写着:揭秘!博影少爷想拍的“犬敏捷”究竟是什么?
  底下用圆圈嵌上去的配图是一张何已知和Captain冲线的照片,来源是CNKC犬业协会的官网。
  “你认识那小子吧?”卷帘后面的老头突然探出头来,把雁行吓了一跳。
  他下意识地点了下头。
  “那这个你拿着。”老头拉开半阖的卷帘,从亭子里拿出一沓捆好的《新时代戏剧》,“这书除了他根本没人要,我也懒得退,都给他留下来了。”
  卷帘拉下。
  雁行提着一兜杂志回了蓟北,他没有给何已知带东西的打算,但他也没法给老人解释。
  自从上一次在何已知面前崩溃以后,他就再也没有来过这边。
  房子的修复和搬运东西,都是靠远程沟通或是交给其他人做的。
  小时候住在这里,是他迄今为止的人生里唯一没有痛苦的时光。
  所以他在买下房子改造时,专门请设计师保留了老的屋顶和结构,但现在那些都被一把火烧光了。
  还有那棵陪伴了他童年的流苏树……
  雁行不想看到新修的屋顶,低着头将轮椅推进房子。
  客厅的窗帘没有拉好,他一转眼瞟见院子里有一个模糊的黑影。
  起初雁行以为是盗贼,或者歹徒,心想:好极了,正好我需要一个杀人或者自杀的理由。
  他拿起桌上的刀,来到落地窗前,挥手拉开窗帘——
  那不是人。
  那是一棵树。
  在原来流苏树的位置。
  “这不可能……”
  刀落在了地上。
  雁行猛地转动轮椅,冲出家门,绕到院子后面。
  一副不可思议的景观呈现在他的面前。
  流苏树砍倒后留下的树桩被从中间劈开,从中间长出一棵细长的小树,大约有两米高。
  小树的主干只有人的两只手合拢那么粗,看上去摇摇欲坠,被四根插在树桩边上的竹竿固定着,上面绑了麻绳。
  树顶的细枝也被细心地缠了线,固定在院墙顶上,分担主干的压力。
  劈开的树桩里填了枯叶和修剪下来的侧芽。
  院墙边上放着铁桶、铲子、锯子还有很多种不同的袋装肥料。
  桶上用透明胶布贴了一张纸,写着:私用,勿拿。
  字迹清丽俊逸。
  雁行将轮椅推过去,在桶里找到了一本日历,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和桶上一样的笔记。
  何已知的笔记。
  不同的日期下面,记录着不同的气温、降水、浇水量、施肥种类和剂量、修枝、状态、是否有病、有虫……
  他把日历往前翻,从7月份开始,几乎每一天都有记录,只有几个周末是空的。
  雁行很快就发现,那全都是他们出城比赛的日子。
  答案再明显不过了。
  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来回三个小时……从夏天到冬天……刮风降温也不间断……
  几乎所有人都奇怪过,明明有那么多科学有效的健身方式,为什么何已知偏偏执着于吃力又不讨好的骑车——
  因为那根本不是为了锻炼。
  起风了。
  蓟北一向风大,但羸弱的小树却在其中屹立不动,所有枝干都被绳子和线固定得稳稳当当。
  雪花吹进了眼睛,眼眶迅速地变红,雁行低下头,按着自己的脖子,锋利的喉咙在手心下快速地滑动。
  当他无论怎么用力,都只能发出嘶哑的气音时,雁行知道……他又失声了。
  (本章完)
 
 
第140章 第一百四十章 棋盘1
  何已知坐在一张造型别致的木头椅子上,无意识地摩梭着手里的笔记本。
  他面前的石桌面摆着一张标准19格的围棋盘,桌子的另一头是捏着棋子,双眉紧蹙的符玉昆。
  这里是符玉昆的别墅。
  坐落在蓟京城区里的老牌别墅区,建造于上世纪末的最后两年,和他本人的年龄完全相同,是父母在他出生时买下的礼物,成年以后成了他一个人在蓟京时的住处。
  他们交付完剧本的那个下午,因为何已知的状态看上去实在太过糟糕,符玉昆担心他走出咖啡厅就晕倒在大街上,于是让司机把他拉回了自己家。
  何已知没有过多反抗,只是神情恍惚地被司机架上车又抬进客厅,一沾到沙发就睡了过去,直到第二天才醒来。
  当他腰酸背痛地从沙发上坐起来,迎接他的是人类历史上有史以来最丰盛的一顿素食晚餐,由符玉昆亲手制作。
  为了补充营养,他还破例给何已知开了一罐金枪鱼罐头和鱼子酱。
  那也是整张桌子上唯一算得上好吃的食物。
  吃完以后,何已知用手机搜索附近的地铁站,而符玉昆则是掏出了一副棋盘和两罐云子。
  那里有一个标了重点符号的疑问句,是他刚开始调查雁行的时候写下的:
  何已知惊讶于以浮夸洋气著称的小符少竟然拥有这么质朴的爱好,不由得多看了一眼。
  从头到尾都是何已知。
  “没有这个人,我是自己买书学的,所以一直都是自己和自己下。我觉得这样有助于深入思考,挖掘自己的内心,你懂吧?”
  每天一有空就拉着他下棋。
  他10分钟前刚刚下过一子,而符玉昆还在思考。以这位的脾气,这思考还会持续很长时间。
  他看着那些经过缜密思考得出的、符合逻辑和价值观的、合理的推断,忽然很想笑。
  前面都是何已知随手记下的创作灵感,但从大概四分之一以后,就被训练笔记还有各种比赛的记录占了大头。
  何已知把笔记本旋转180度,从背面打开,翻到中间被标记的一页。
  真正的答案是如此的荒谬。
  这是一切的核心,他必须以这个为线索,串联起剧本的内线。
  而对于何已知来说,陪小符少下棋基本上就等于坐着发呆。
  “在那些颠覆一切的时刻,他在想什么?”
  那可不是随口一问的眼神。何已知用手按着头疼的太阳穴。
  “你在看什么?”符玉昆听到声音抬头。
  任凭他想破脑袋,也不可能想到这个答案。
  直到如今,时隔半年,他才终于得知了这个无论他怎么调查、思考都没有结果的答案——
  他用笔在问题的后面写下自己的名字,接着把它连同问题一起划掉。
  所以他拿出了随身携带的本子和笔。这已经成了他下意识的习惯。
  “真的吗?!”
  因为符玉昆每落一子都至少要思考半个小时。
  好在他并不反感发呆。
  看他那苦苦思索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两个高手在下什么旷世棋局。
  他停下来,叹了口气:“那就一局。”
  何已知。
  剧作家不置可否地应了一声,站起来准备离开,经过茶几旁时,看到符玉昆有点狼狈地把刚才摆到桌子两边的祺罐拿回到自己面前。
  何已知用手轻轻捻过笔记本封面上的暗纹,因为长期使用,内页的间隙变大,本子比雁行刚送给他的时候显得更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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