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哥儿明显有些怕这个四婶,小声的问好,马上就要给四堂弟一块糖。于丁一没阻止,毕竟是这么近的亲戚,给点就给点了,谁家还没几个极品亲戚了,不喜欢就少来往。
可这个四婶可不是一块糖可以打发的,得理不饶人:
“啊,我还以为呈哥儿以后就不认四婶了呢,出嫁这么久了,连门都没踏过。从小你就和清哥儿好,可不能和清哥儿这个白眼狼学啊,把他养那么大,现在连连爹娘都不认了。”
呈哥儿不乐意听这个,小声反驳:“要不是四婶要把清哥儿嫁给老瘸子,清哥儿也不会不认爹娘。”
只一句,四婶就炸了,尖酸刻薄的样子怎么也遮不住,:
“就算把他卖了,那也是为了给弟弟治病,你四叔这一脉就这一个汉子,过继的那个被征走了不说,就算在,也不能和这个亲生的比。”
“不说你四叔这一脉,就是大哥这一脉,也只有你一个小哥儿,到时候不都得靠你堂弟啊。”
“别看新婚汉子对你好,以后不知道会怎样,在婆家受了委屈,能给你撑腰,帮你讨说法就只有你堂弟,还胳膊肘往外拐。”
“还有三叔家的堂哥呢。”呈哥儿根本没法反驳,他只能搬出堂哥,知道四婶这么说不对,就是不知道错在哪,她不该说清哥儿说的这么难听,可就是无从反驳。
小的时候,连爹也动过过继一个的想法,不想成为绝户,也怕自已出嫁被人欺负的时候,连个撑腰的都没有,后来虽然不了了之。但是对自家兄弟的几个儿子越来越好。
后来四叔家的这个宝贝疙瘩出生之后,就和四婶一样,对这个孩子特别好。爹很能干,后来还学会了一点木匠的活,日子好起来了,四婶就老带着堂弟来,还不会走路呢,就要求爹把手艺传给堂弟。
可是四婶对他不好,他一次去找清哥儿的时候,听见她对四叔说,要多带堂弟去找大哥,不然大哥丰厚的家底就都成呈哥儿的陪嫁了,呈哥儿一个外嫁的哥儿,拿那么多东西干嘛,以后都是小宝的。
他不让爹把手艺教给堂弟,说自已也能学会,自已很聪明。爹只是笑着说,你一个小哥儿学这个干什么,这手艺向来是传男不传女的,自然也不传小哥儿了。等你嫁出去了,这手艺就成外人的了,就不是老李家的了。
也许呈哥儿的爹是无心的话,可是呈哥儿以后再也没说过要学手艺的话,甚至堂弟抢他东西的时候,也几乎不拒绝,连堂弟自已都以为,几个姐姐,堂哥儿就是为了他活着的。
他觉得这不太对,为什么手艺哥儿不能学,为什么爹留给他的东西最后会变成小宝的。他不理解,却慢慢接受了,不和堂弟抢,但是也不留给四叔家的堂弟。
他很聪明,爹毕竟最疼他,他只要多说几次四婶不好,堂弟抢他的东西。爹自然就对四叔一家不那么热络了,反而开始对三堂叔家的堂哥好起来。
其实他挺羡慕四丫的,虽然三叔也重男轻女,但是三婶不这样啊,三婶对她可好了,总是给她买漂亮的东西。
他爹大大咧咧的,根本想不到这些,所以那些细细的关心,他都是从三婶那里来的。
但是每次碰见四婶说类似的话,呈哥儿就像哑火了一样,根本无从反驳。
因为他也难以反抗大多数人重男轻女的想法,毕竟连他爹都是这么想的。只是会觉得委屈,却只能接受。
他作为家里的独生,却没有的得到应有的疼爱。
甚至爹作为家里的大哥,他很多时候要把其他弟弟的事都放在心上,扛着巨大的担子,老二离开的时候,二婶改嫁,几乎要把爹累垮了。
所以要懂事,要听话。大多数的时候,他不会反驳四婶,只是听着,但是也不会让四婶的想法如愿。
可于丁一看不得她这么说教呈哥儿,呈哥儿不知道说什么反驳的样子可怜死了。
第15章 撑腰
于丁一看着呈哥儿委屈的动动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的样子就觉得可怜,看着眼前女人理直气壮指责的样子就更生气了。
本来以为像个人一样还能当个极品亲戚好好处,既然这样就怪不得别人了。他这一辈子长这么大就没惯着过谁。
“这位大娘哪位啊,嘴里塞驴毛了说话那么难听,动不动就是不认人的白眼狼,呈哥儿长这么大吃一点你家东西了,跟你有一点关系不。就问你,去不去你家是不是我们乐意,你看你活不起的死样,为了一点东西堵人家前面。要不要脸呐,孩子也教不好,有样学样懂不懂,有你这样的娘,孩子未来可期啊。”
“起开,烦死人了都。”
于丁一一个一米九的大汉子,一脸凶相的往前一站就够吓人的了,他还骂人,看上去特别不好惹。虽然,骂的不好听,还很像骂街。
但是他骂起来很有节奏感,而且呈哥儿的滤镜十层厚,怎么样都觉得迷死人了。
他四婶也被吓到了,平时见呈哥儿闷葫芦的样子见多了,以为这回也能好使。
没想到于丁一突然发难,一个大汉子就够让人害怕的了,他还骂人,就更让人害怕了。哪里敢反驳,不说话都怕他动手。
村里人对他风评挺好的啊,热心,大方,很能打,一个打十个土匪。谁家要帮忙都搭把手,村长都赞不绝口,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呢。
他四婶有点害怕,更多的就是埋怨呈哥儿,怀疑是他说坏话。当初让大哥教小宝学木匠,本来大哥都要松口了,他非要掺一脚。
说小宝抢他东西,要不是她偷摸听到,都不知道看起来乖的不行的呈哥儿,就会背地里使坏。害得她还以为是三弟妹使的坏呢,和他家掐了半年。
于丁一背着东西,揽着呈哥儿大步往外走。离那个女人很远了才停下来,放下东西郑重的和呈哥儿解释,
“呈哥儿,我从来不打女人的,也不打哥儿,我都不怎么打架的,也不骂人。你四婶说话太难听了,什么忘恩负义啊,听着就生气,阴阳怪气的不舒服。”
不打架是真的,退役后基本没打过架,打土匪不算。骂人是初中小觉得很酷,学了一点,就被他妈拿着棒子追着撵了十条街,以后再也不敢了。
服兵役的时候和一帮大老爷们在一起,愣是一句也不敢骂,一个脏字也不敢说。
他们笑他,不愧是985的高材生,这大体格骂人没个女的有劲儿,被嘲笑整整两年。
但是真的怕呈哥儿误会,毕竟刚来这里以后就打架。传来传去,自已已经快变成江洋大盗了,武力值逆天,见血封喉。
像这样低头解释的样子很像一只大狗,于丁一的长相,要他主动低头才能看得见。
是老人很喜欢的那种,浓眉大眼极周正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当过兵的缘故,眼神又既锋利又给人安全感。
但是当他主动低头的时候才会发现,他眼角有一点点朝下,瞳孔极黑,黑黝黝的特别溺人。又很委屈的样子,看得呈哥儿心都要化了,怎么这么帅还这么委屈会蛊啊!
呈哥儿紧紧的抱住他,把头埋在他的脖颈上,很激动的说:“我很喜欢你这样,特别特别的好,我不喜欢四婶,她说话很不好听,可我不能反驳,你说的特别解气。我特别特别喜欢。”
几句话用了很多个特别,看来呈哥儿真的不介意自已说了他的四婶,也不讨厌自已这样,那就放心了。
于丁一环抱住他,把他整个儿包裹在自已怀里。说:“你以后要是不喜欢谁,或者他说话不好听,不用忍着。直接就骂他,我给你撑腰,我谁都打得过。”
呈哥儿噗嗤就笑了:“刚才还说不打架。”
“这是给夫郎找场子,不算打架。”
“你背我回去吧,不想走了。”呈哥儿忽然说:
“虽然我四婶不好,但是小时候看在我爹和木匠手艺的份上,还是给过我不少东西。”
“刚走就拆我台是吧”,于丁一背着呈哥儿故意弯腰吓他。呈哥儿很少这么撒娇,或者说,这么久了久没见他撒过娇,现在才有了点小孩子的娇憨。
没有直接回队伍里,卖东西的时候就已经跟村长说了以后跟在三叔后边走。村长说,都是一家人,还有什么要问的,就摆手让人走了。
路过河边还看见找野菜的三婶和四丫,看见于丁一背着呈哥儿,有些着急,问是不是受伤了,怎么卖东西还能受伤。
呈哥儿脸色通红,支支吾吾的说,自已就是嫌累不想走了,三婶虚惊一场。四丫直接笑开了,真羞人,这么大了还要人背。
被长辈笑完还要被小辈笑,呈哥儿抹不开面子,作势就要下来。于丁一背着人就跑了,拿着东西也分毫不妨碍他的速度。
他的反侦查能力很强,作为当过兵的人肯定比这些泥腿子要强得多,他觉得没人跟着就一定没人跟着。
把人放下来,挨了一下轻飘飘的打,一点不介意,还热闹闹说:
“一会儿吃煲仔饭。”立刻就把呈哥儿哄好了。
呈哥儿没听过,不妨碍他觉得很好吃,眼睛亮晶晶的围着于丁一帮他打下手。
把浸泡好的大米倒入没过小手指的开水,煮沸转小火,先煮一会儿。把腊肠切片,戳孔摆好,盖上盖子,在盖子上淋一圈油,小火焖十分钟,打上鸡蛋,放好青菜。鸡蛋熟了就倒上秘制酱汁,焖一小会儿就完事了。
呈哥儿也有样学样的做好一份,眼巴巴的等夸奖。于丁一很上道说:“哇,第一次就做的这么好啊,我夫郎好有天赋哦。”表情和语气都很夸张。
呈哥儿表面上嫌弃,心里偷着开心。
开盖后的米香十分诱人,卖相也好看的不行。红色,绿的,黄的交错,搅拌后底下的锅巴又香又脆。
呈哥儿吃的很开心,最喜欢吃的就是里面的锅巴,但仍然不能撼动白菜肥牛千层锅在他心里的地位。
但是他从来不要求吃过的菜返场,于丁一很好奇,就问出来了。
呈哥儿说;“因为你吃过的好多啊,我想多试几种,都试个遍,这样就知道最好吃的是哪个了。”
于丁一放心了,不是不好意思开口就好,看着呈哥儿每次吃的都不少,就是不长肉,他都有些焦心。还好气色好了很多,脸色也不蜡黄了,露出呈哥儿健康白皙的肤色。
已经补上来了,再接再厉,牛奶还是要天天喝的。这个应该是最有营养的,还是孩子的身呢。
第16章 乌龙
两人往回走的时候,天已经大黑了,赶路很累,大家早早的就歇下了。再就是照明的成本是很高的,不管是买蜡烛或者是点油灯,都是很贵的。一般都不会浪费这个钱,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
所以两个人往回走的时候,家家户户基本都睡觉了,于丁一只能带着呈哥儿摸黑把帐篷支起来,知道的是两个人为了吃回来这么晚,不知道的以为新婚夫夫耐不住寂寞了呢。
于丁一只拿出来一床被子,一方面是不好太张扬,两床包袱里根本放不下;另一方面就是,两个人抱一起更热乎,比盖两层被子还热乎。于丁一就是这样坚定的认为的,所以即使是在三伏天,也要搂着呈哥儿。
他总觉得呈哥儿其实还小,不过是个孩子,还是个缺爱的小孩。因为娘走的早,所以他不得不很懂事,从小就让人欺负,被人欺负了连还口都不会,只能任别人欺负,真是可怜。
每天晚上都要把呈哥儿完完全全搂在怀里,还不能长手长脚的压着他。呈哥儿实在是小小的一只,是极单薄的少年身形,好像一阵风过去,什么也留不下似的。
呈哥儿模模糊糊的能感受到,于丁一对他好像溺爱的过分,虽然很不想这么类比,但确实很像四婶对小宝的溺爱。
好像一直在弥补什么。于丁一显而易见误解了什么,但是呈哥儿并不想解释,看于丁一努力对他好的样子,会让他觉得自已很重要。
就像三婶为了四丫,四婶为了小宝。四丫是亲生的,最疼爱的姑娘,所以在三婶不管和谁比,和任何事比,都是四丫最重要。可以为了她不怕和三叔吵,甚至不惜把大哥唯一的孩子撵走。即使自已的名声被搞臭,也不在乎。
如果没有这些最重要的人,三婶可以给他买头绳,四婶可以给他甜甜的野果。只可惜,她们都有最重要的人。但是于丁一对他的好会给他这样感觉:自已也是最重要的,是被坚定选择的第一位。
他巴不得于丁一一直这样误解下去,虽然自已小时候过的没有那么惨,甚至比大多数孩子过的更好。
于丁一越对他好,他就越沉溺,他从来都不是可怜兮兮的傻哥儿,他不怪三婶,因为三婶没做错什么,她只是更爱四丫罢了,谁叫他不是三婶肚皮里出来的呢。
他把头埋在于丁一的胸口,放松下来的肌肉有韧性还不硌人,特别好枕,只一会儿,断断续续的均匀呼吸声就传了出来。
于丁一把被子塞在呈哥儿的身下,悄悄走了出去,虽然引人垂涎的货品没有了。但是也多了不少银子,虽然更引人注目的应该是那个出手阔绰的汉子,但他不能掉以轻心,毕竟自已的身手不一定能镇住所有人。
但是银子现在不能换粮食,除非开很高的价格,不然根本没人理你,所以不如直接偷粮食。但是那个精瘦的男人让他觉得不安,他的眼神太贪婪了,而且一直躲在暗处。
那个男人虽然瘦,却没有营养不良的样子,反而很有力量。要不是呈哥儿的提醒,还他的目光太直白,于丁一几乎不会发现有人在暗处对他们有想法。
于丁一大致记得那个男人白天选择休息的地方,他根本没有帐篷,就找了一个相对干燥的地面就直接躺下了,而且他并没有去看卖东西时的热闹。
就是这样,才不正常。要是对东西有想法,肯定会去看看有什么,要是对钱有想法,最该被盯住的人也不该是自已。除非他真的知道了什么,不管怎样,都要去了解一下情况。
要是他真的知道了自已超市的秘密,这就麻烦了。只有咬死不承认这一个办法了,毕竟这听起来太玄幻了,没有证据根本不会有人相信,只会当他饿疯了。
让于丁一去杀人灭口就更是不可能了,作为一个来自现代的服过兵役的大学生,让他草菅人命?除非那个男人杀人越货,也许他会选择以暴制暴。
就像那几个复仇的夫郎一样,否则于丁一绝对不会动这方面的想法。最多把他打老实,让他不敢说一个字,打架已经是他能想到最有效的方法了。
如果到了最差的情况,他就带着呈哥儿远走高飞,整个村子里都找不出几个能打的汉子,根本不在怕的。
而且他高中很叛逆,喜欢冷兵器,家里有好几把没开刃的唐刀,还有反曲猎弓,给刀开刃的工具他都有。这都是老贵的好刀,是哭着求老姨买回来的,弓也是专业级别的好弓。
7/66 首页 上一页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