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哥儿只是看着碗里的泡泡,想起来其实没去三婶家之前,一直是爹做饭,后来自已长大了,才变成自已下厨。
于是就乖乖点头,说:“那我给你打下手。”大大的眼睛转向于丁一,兴致勃勃的问他,:“那明天吃什么啊。”
“保密,等你明天就知道了。”
俩人手牵着手往回走,迎着月光,第一次慢悠悠的享受着饭后的时间,不用去想任何烦心事。
呈哥儿捏了捏于丁一的手,说:“前面的那个人好像是我堂哥。”
于丁一一看,这不巧了嘛,前面的应该就是清哥儿和曹阳了,昨天说可能成连襟,今天就碰见了。
两个小哥儿一见面,就亲热个没完,呈哥儿只是听说过清哥儿和曹阳在一起了,当时还为他开心来着,这次一见,清哥儿果然看起来开心了很多。
清哥儿也抱着呈哥儿不撒手,没离开村子之前,就是他俩年龄相仿,关系最好,只是后来一人比一人惨,谁也没闲心聊天,也没时间见面了。
坐在石头上,呈哥儿和清哥儿像粘豆包一样,根本分不开,又哭又笑的,又亲又抱的。于丁一和曹阳只能哥俩好的挨着,眼睛都没离开过自家夫郎。
于丁一要不是知道,清哥儿是小哥儿,两人还是很亲近的堂兄弟,不然,他真的很难接受自已喜欢的人,和另一个男人这般亲热,他自已还都没这样亲热过。
还是清哥儿的婆婆找来了,催着曹阳带清哥儿回去休息,明天还得赶路,两人才不舍的分开了,相约明天晚上见。
呈哥儿肉眼可见的开心了很多,回到帐篷里还说个不停,转圈似的想找些东西给清哥儿带去。
于丁一见状开口道:“随便拿,咱自已家的东西还不是想拿什么拿什么。”
但是呈哥儿只是用手绢包了几块冰糖,说:“这就很好了。”没有什么比于丁一的安全重要,何况,财不外露。
第10章 吃吃吃
夏天的白日是很长的,寅时就应该很亮了,但是现在天气很阴,刮着冷风,降温了。
于丁一赶紧拿出一床被子,完完全全的把呈哥儿包起来,这么多天,天气一直很好,所以没想着准备厚衣服。
还好奶奶准备了很多,有些给小于丁一准备的,大小正好给呈哥儿。从三婶家离开也只是拿了几件衣服,这时候的布,非常容易坏,每件衣服上,都是补丁摞着补丁。
看现在的天气,应该很快就要下雨了,体感很潮,要先趁着没下雨,把早饭做出来。
先在碗里放好盐,葱花,香油,酱油等调味品。拿铁锅,加热,煎鸡蛋,两面煎。水开煮面条,倒入碗中,烫一些蔬菜,火腿,和煎蛋一起放入碗中。
好吃又好看,阳春面。
收拾好东西往回走,刚到帐篷,就开始下雨,夏季的雨是又急又大,不知道这临时搭的小帐篷能不能扛住这个。
掀开帘布,就看见呈哥儿抱着被一脸委屈的看着他,一醒来,身边的人就没了,他真的是有点慌。要不是被子一看就是特意留下的,他真的要以为这是一场梦了。
于丁一赶紧蹲下把碗放下,连被带人一起拥在怀里,轻声哄他:“下次出去一定先告诉夫郎一声,不气,先尝尝面好不好吃。”
忙不得的把面送到人面前,呈哥儿看着面含糊着说,:“谁生气了,我才没有,”
又看着面说:“咱俩一起吃吧。”说完就夹着面送到于丁一的嘴里,两个人分着吃完面。
看着雨越下越大,赶紧找绳子把帐篷加固一下,两个人一起窝在了被子里。于丁一翻出几件衣服,都是奶奶给小时候的自已准备的,让呈哥儿换上试试合不合身。
呈哥儿那几件满是补丁的衣服,他早就看不下去,自已也换上了奶奶做的衣服,干干净净,没有一点补丁,和这里人的衣服也挺像。
于丁一转身回避,虽然两个人现在是两口子,但是毕竟现在还清白的很,听着呈哥儿悉悉索索换衣服的声音,把于丁一闹的面红耳赤,呼吸都重了几分。
“好了,你转过来吧。”呈哥儿往下捋着衣服,抬头看于丁一。大小是合适的,就是呈哥儿太瘦了,显得很空。奶奶做的衣服都是按于丁一小时候的体型做的,而他从小就长的壮。
于丁一下了决定说,:“只有一点不合适,就先穿就个吧,那几件衣服都太破了。”
用手拍着被子催促道:“赶紧进被窝,太冷了。”
呈哥儿顺势埋进于丁一的怀里,不忘叮嘱说,:“我的衣服你不准丢啊,三叔早就说你是个败家的,让我看着你呢。”说完就笑了。
“行,听你的,你不让扔,咱就不扔。”于丁一说完从怀里拿出一瓶纯牛奶,递给呈哥儿。
呈哥儿不扭捏,给什么就吃什么,只是不管吃什么都会和于丁一一起分着吃,要是于丁一有事要忙,他就等着,一定要两个人一起吃。
呈哥儿喝完一口,刚要递给他,于丁一就猛的上前,亲了一下呈哥儿的嘴角。然后,呈哥儿不动了,也不和他分着喝了,乖乖的自已喝完了奶,就把瓶子递给了他。
于丁一哑然失笑。
村长就是经验老道,他选择休整的地方,地势都很高,只要帐篷够结实,根本不用担心。就是风刮的越来越大,呜呜的风声连成号子,响个不停。
雨声没有了,风声也小了,于丁一便起身去看看情况啊,就看见曹阳扶着清哥儿,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了过来,见状赶紧招呼呈哥儿。:
“呈哥儿,快出来看看,清哥儿和他夫婿来了。”
呈哥儿赶紧迎来出来,带着清哥儿就进了帐篷,帐篷里面空间很小,他们两个汉子,就在外面聊天。
曹阳对着于丁一说了村长的打算,:“村长觉得这里的土地挺好,也走了很久了,再不安顿下来,趁着夏天种点粮食,冬天就过不下去了。”
“这黑土地确实很不错,好像偏的官府也不怎么管了,土匪走了两天也没着,应该安全了。”
曹阳一乐:“你说的和村长一样,村长说,要是再碰见一个村子,就打听打听情况,差不多就要选这里了。”
“安顿下来也好,开荒,办事,养夫郎啊。”
外面聊的火热,里面也聊的热闹。
清哥儿看着呈哥儿的新衣服很惊讶,这时候的生产力可以说是相当低下了,所以衣服这一类的东西也就格外的贵。
“堂哥穿新衣服了啊,我还以为哥夫会很穷呢。这样最好了,大伯在的时候,你就是我们村里过的最好的哥儿,现在还是。”
呈哥儿也想起自已小的时候,确实是生活的最好的哥儿,倒不是说家里多有钱,只是只有自已的爹只有一个娃,别人家孩子多,根本不疼孩子,丢了一个都不知道。
不过现在也很好了,想起于丁一,呈哥儿就笑的很甜。
清哥儿突然红着脸问他:“你们现在到哪步了?”哪怕是呈哥儿这么单纯的哥儿都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捏着他的脸问,:“怎么嫁人以后这么不知羞了啊?还问到哪步了,你俩到哪了,我早就看出曹阳那小子对你有意思。”
清哥儿显的很失望的样子,:“本来还想和堂哥你取取经呢,结果你也这样啊。”
“也?”
经过两个小哥一顿琢磨,也好奇为什么不做夫夫要做的事。一致认为应该是赶路太累,不行了,贴心的彼此叮嘱,一定要体贴夫婿,万不能再提此事了。
临走前,清哥儿把怀里的粗粮窝窝头拿了出来,:“怕你们没法生火做饭,还不知道提前准备,这几个,曹阳知道我给你了,不用担心。”
呈哥儿收下了,还把用手绢包着的冰糖给了清哥儿,这时候的糖很贵,而且于丁一的冰糖品质很好,只不过,天气热有点化了,也看不出品质了。
清哥儿也不推拒,他们两个小的时候就是这么分东西过来的,清哥儿有什么都分给呈哥儿,不给自已的亲哥弟。不过他的亲哥弟对他也不好就是了。
呈哥儿小时候过的好,什么都分给清哥儿。
路还是泥泞,曹阳又扶着清哥儿原路返回,这么晚了,路这么不好,看来村长也不准备出发了。
于丁一就低头问呈哥儿:“晚饭想吃什么?”
第11章 养猪生活
于丁一总是问呈哥儿喜欢什么,也是想找出来他的口味偏好,做饭好投其所好。结果发现,这里的人吃过的东西太少了,随便一点调味品的价格就惊的让人咋舌。
呈哥儿想到的美食很有限,那就只能让于丁一来帮助呈哥儿找到自已的偏好了,吃的食物多了,喜欢哪个自然就知道了。
今天下雨,还很潮,这顿就做一个热乎的。
一层白菜,一层肥牛卷交替叠加,三层肥牛左右,分成和锅等高的几段,放在锅中摆好,一层一层的像莲花一样。
在中间放入喜欢的菌菇,魔芋,豆腐,土豆块,番茄块,放入锅中间,再撒盐,香油,酱油,蒜末,辣酱等调味品,倒水大火开始煮。
十分钟后就是白菜肥牛千层锅了。
呈哥儿早就拿着小碗坐在旁边等了,把于丁一的饭盛好,等他落座,就迫不及待的夹了一筷子肥牛。
果然呈哥儿还是爱吃肉的,无肉不欢呐。
好吃又入味,吸满了汤汁还热乎乎的,呈哥儿赶紧也给于丁一夹了一些,:“好好吃,你快吃啊。”
吃了几筷子肉,又夹起了白菜,浸满了汤汁的白菜清甜可口,还有肉的香气,一吃就停不下来。
虽然呈哥儿吃的很快,但是很干净,一落一起都很有节奏,一点不慌乱。看呈哥儿吃饭,就像看吃播,让人很有食欲。
呈哥儿一边吃,还一边操心着于丁一,他怎么只看人,不吃饭啊,赶紧又夹了一筷子白菜给他。:“这个白菜也很好吃。怎么锅的菜好像比肉还好吃啊。”
吃的呈哥儿满意非常,这个是目前最喜欢吃的菜,没有之一,吃的饱饱的。
赶紧收拾好碗筷,抢着去洗涮,这个于丁一不和他争,这个要是也抢了,呈哥儿就该不开心了。但是即使是小活,两个人也是粘在一起做。
全都收拾完了,天还很亮,两个人就沿着河往上走消消食,手挽着手,呈哥儿小小的一只几乎快被于丁一,裹个全乎儿。
呈哥儿是个很愿意满足的人,像这样吃饱饭和喜欢的人散步,已经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了。眼睛一错也不错的看着于丁一,怎么看怎么开心,自已眼光好的很。
太阳开始往下落了,两个人也走了好一会儿,都有些口渴,于丁一拿出来一个橘子,一人一半解了渴,就晃晃悠悠的回帐篷了,一天也就快过去了。
转身铺褥子的时候,呈哥儿发现,于丁一的衣服肩膀上有一处被刮坏了,挺长的一条,应该是被树枝刮的。赶紧让于丁一把衣服脱了,他给补一下。
于丁一光着膀子坐在呈哥儿身边,看他补衣服,本来以为顶多比自已好一点,结果发现呈哥儿的针脚很细腻,补完的衣服,不细看根本没什么痕迹。
捧着衣服看来看去,毫不吝啬自已的夸奖,:“补的真好。”捧着呈哥儿的脸就亲了一下。呈哥儿已经接受了于丁一随时随地的亲近,可还是会脸红开心。
于丁一搂过呈哥儿,盖上被子就是一夜好眠。
晚起的后果就是,于丁一和呈哥儿紧赶慢赶的收拾东西,才赶上大部队出发。听着村里人收拾东西那么大的声音,也能睡的很熟。
于丁一把重的东西收起来,一些不得不背的自已拿着,让呈哥儿拎着轻的。要不是特殊情况,于丁一肯定不让呈哥儿吃窝窝头。
虽然有红肠就这着下饭,他还是嫌窝窝头不好咽,但是呈哥儿接受的很好,能吃饱就已经很不错了。哪就那么娇气。
自已吃一口,还不忘喂给于丁一一口。
两个人一边赶路一边吃,吃的着急,于丁一对着这顿饭百般嫌弃,凑到呈哥儿耳边说:“少吃点,垫一下肚子,一会儿给你吃好吃的。”
呈哥儿听到就低头悄悄把吃的收了起来,有好吃的,谁还非要啃窝窝头呢,拎着东西跟在于丁一身后。
想来于丁一以前一定过的很好,不然怎么会在自已的宝贝里准备那么多吃的,还会做那么多好吃的菜呢?
于丁一是嫌弃东西不好吃,别人可就不这样想了,看着他拿出来的香肠直咽口水。
他以前不爱和人打交道,沉默寡言的样子也不好接近,吃饭也离人群远远的,谁也不知道,他那奇怪的包袱里究竟装的什么东西。
于丁一对环境有些迟钝,但是呈哥儿很敏感,他明显感觉到看向自已这边的目光多了起来,之前在三叔家的时候,虽然都在一个队伍里。但是都是和自已村的人走在一起,周围的人都认识。
但是于丁一不一样,他是后来的,他只能和那些后来加入的人走在一起。
这些后来的人,就什么样家底都有了,有推着两三个推车的,也有只背着一个小包袱的。
但大多数人都是逃难的,推车的也不见得车上有什么值钱的好东西。
有几个人搭伴一起走的,也有一个人独行的。但是大家互相都不熟悉,彼此也不热情,只是搭个伴罢了。
如果大家都吃不好,那不过是一起走的陌生人,但是于丁一养的起夫郎,吃的起香肠。现在还换的起新衣服,就不得不让周围的人思考这个高大的汉子到底在包袱里背了什么。
其实最开始,于丁一奇怪的穿着和包袱最多让其他人产生好奇心,但是没有恶意。但现在,这一根香肠,在这样的环境里就足够让别人起歹心。
呈哥儿意识到了这点,暗骂自已怎么这么不谨慎,啃点窝窝头就算了,怎么就听于丁一的,还把香肠拿出来了。
这几天吃的太好,让他都快忘记自已之前过的什么样的日子了。
越走离于丁一越近,慢慢的和于丁一紧紧的贴在了一起,两人之间是一点缝隙也没有了,于丁一还奇怪,今天呈哥儿怎么这么粘人了。
但还是伸出手臂把呈哥儿半搂在自已身侧,给足他安全感。还悄悄的塞进呈哥儿嘴里一颗奶糖,小声安慰。
前面是一个不小的上坡,于丁一看着呈哥儿的小身板,担心他累到。便在他身后轻轻撑着,给他一点动力,借着力爬坡就会轻松很多。
到了坡顶,看见的就是不一样的景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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