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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对象后他怎么更疯了(近代现代)——鱼刺大侠

时间:2024-02-06 14:40:00  作者:鱼刺大侠
  “嗯?”
  “你要记得,我会永远、永远——”
  那人微怔,喜悦比大脑的处理速度要更先一步涌出来,他歪着脑袋低笑了几声,眼尾上扬,眼底竟夹杂着难以言说的幸福,他说:“嗯。”
  李咏从刘玉珍病房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他不是沈雪迟的班主任,自然没有进行过对方的家访。
  在他以为的认知里,沈雪迟父母双亡,老家还在农村,接受到的教育有限,刘玉珍的文化水平应该也算不上多高,他都做好了一句话讲解四五遍的打算。可刚才老人谈吐有方,说话有条不紊,不管怎么看都与李咏的刻板印象偏差过大。
  想到这,他的脸上一阵羞愧,再次对刘玉珍鞠了三个大大的躬,“感谢您,今天我真的受益匪浅!”
  刘玉珍躺在病床上,双手搭在腹部,笑眯眯地看着他,“小李老师,请帮我嘱咐小雪呀,一定要按时吃饭,他这孩子,一学习起来对什么都顾不上了。”
  李咏大声道:“好的!您放心吧!”
  等待电梯上来的空隙,李咏掏出手机消磨时间,看见微信显示的九十九条消息时他还愣了下,以为谁给他拉进广告诈-骗群了,上滑解锁,发现消息竟来自自己的班级群。
  每个人的语句后面都跟着巨大的感叹号,不仅说着李咏听不懂的话,甚至还有“我艹”“牛b”这一类的字眼。
  李咏蹙眉,这群小孩总喜欢把这类词挂在嘴边,这还是在班级群里,正愈发作,许卓雅突然弹了几条私人语音过来。
  李咏决定先处理她的事,点开听,女生的声音一下子外放出来,声音有点大,还有些急迫。
  李咏不好意思地朝周围人笑笑,把音量调小了拿到耳边。
  越听,越觉得心凉。
  “李老师,你怎么把这种照片发在群里呀?”
  “李老师,有人把照片放在学校贴吧里了,一下子登上热度榜第一位了!”
  几乎是在她说话的瞬间,李咏就反应过来那是什么照片了。
  他腿一软,心中大叫不好,急忙从班级群最后一条消息疯狂往上面翻。
  直到本该发给三班班主任的照片出现在七班班级群里,李咏的脑袋才彻底“轰隆”一声,他看着校长再次拨打过来的电话,只觉得天塌了还剩下三个字。
  他完了。
  医生例行检查完两人的伤势确认无碍后,春归就一直躺在床上悠哉地刷着手机,见微信里一直有人弹消息,还有几个同学跟他发“兄弟牛逼”,他微微不耐,一头雾水地点进去,只见十几张、几乎每张都一模一样的图片里,精准地出现了他和沈雪迟。
  那会他还在装睡,但清楚听到了李咏的指示。他知道对方在拍照,可没想到拍的这么……这么……
  春归有点一言难尽,画面里,他半张脸颊从被窝里露出来,暖气吹久了,脸颊泛起一片潮红,沈雪迟挨他很近,躺在他的身侧,像极了枕一个枕头,睡同一张床,盖同一张棉被!
  男人看向镜头的目光十分冷漠,不掺杂任何情绪,可下一秒,他偏头看向春归的眼神里却带着一丝冰川融化的柔和,任谁都会为这极大的反差感心动。春归记得那时他好像嫌一个动作保持不动太累了,偷偷扭动了一下,没想到这点动静就吸引了沈雪迟的目光。
  高中时期的毛头小子们哪见过这种让人气血方刚的画面。
  群消息还在不断地刷新,班群里常年潜水的腐女们也纷纷冒泡出来,+1表示磕到了。妍陕町
  春归放大、欣赏、保存,又嫌弃地退出来,他不乐意沈雪迟的美貌被这群人翻来覆去地欣赏,指不定还偷偷保存呢:“李咏是不是有毛病?把我们的照片往群里面发干嘛?”
  见沈雪迟半天认真盯着手机没有作声,他用脚踢了踢对方的小腿,大大咧咧敞开腿道:“小妞,爷问你话呢?怎么,吃了爷的鸡,就不理爷了?”
  “……”沈雪迟身子一僵,理解大意后才放松下来,他眉眼间透着无奈,轻飘飘地看了对方一眼,半点没错过春归通红着脸和耳朵还要硬装的精彩,“这词不要这么用,会让人误会的。”
  “……切,误会什么。”春归显然也发觉到了这点,不自然道。
  他的视线虚飘在沈雪迟的手机屏幕上,也不知道看什么看得那么起劲,原来是贴吧啊。
  他好奇地凑过去:“你在看什么?长篇大论的,吃瓜?”
  沈雪迟没有对春归遮遮掩掩的习惯,他后知后觉收回手机,清了几下嗓子掩盖道:“什么都没有。”雁闪庭
  春归看见了令自己眼熟的名字。
  他眯了眯眼,自己虽然带着伤,但这并不妨碍他从沈雪迟手中夺东西。
  男人怕他又牵扯到伤口,一直虚虚握着手机,甚至都没举高,一副只要春归要,他什么都给的姿态。
  春归如愿以偿地得到手机,往上翻看了几下,发现这居然是汉京二中的贴吧。
  以前他心血来潮时也点进去看过,大多数都是学长学姐卖学习资料的。
  直到帖子的主题赫然映入他的眼帘,他顿了顿,揉揉眼,以为是自己眼花了。
  《我拿你当兄弟,你拿我当伴侣?》
  春归:?
  他的头顶轻轻敲出一个问号,试探性地看了沈雪迟一眼,见对方没什么动静,依旧从容不迫地盯着他。
  春归的心这才安稳下来,标题党嘛,都见过的。
  [这是一个还在进行中的故事,我将它的存在描绘出来,只是为了向所有人证明,兄弟,是有可能变成老婆的。
  原型人物:左位沈雪迟、右位春归。]
  看到这,春归忍俊不禁道:“我难道不知道左位右位吗?还用得着特意标出来。”
  男人眼眸深邃,别有意味地看了他一眼,嘴角微微翘起,并未做过多言语。
  [我重生了,重生在高二那年。
  距离我被沈雪迟表白,还有一年。
  天知道上辈子我把他当兄弟,他竟然把我当伴侣!
  重来这一世,我一定不做出逾矩行为,沈雪迟的直男之路就由我来扶正!
  可是……他的表情怎么有点幽怨?]
  Yuriioo:我作证此对是真的!有传闻cg在追scx!
  我啥也不知道啊:楼上的情况属实,我经常看见两人勾肩搭背,附上图片。
  一只爱看同人文的鱼:啊啊啊我的cp终于被人发现了?!开追,楼主快更!
  春归对同人有较为浅显的概念,小时候他误闯过陈梦她表姐的宝贵书屋,只见一摞书封面上全是两名男子尺度极大地贴在一起,这给当时的他造成了不小的心理阴影。他晃晃脑袋,继续看下去。
  [重生的第二天,我做出了以下计划:
  一、上厕所不喊沈雪迟,自从知道他暗恋我多年,上厕所的眼神于我而言已经变成了一种负担。
  二、打篮球不再和他勾肩搭背,兄弟之间碰碰撞撞不成问题,但以防再次和他擦出爱的火花,我决定避免和他的身体接触。
  三、时不时做出匪夷所思的动作,降低我的魅力值,比如走路突然投篮,苍蝇搓手摸下巴……
  门铃声突然响起,我看了眼时间,到沈雪迟和我一起去学校的点了。
  上一世高考结束之后我才知道,沈雪迟的家跟我家完全是相反的方向,他每天都要提前一个小时出门走到我家,再和我一起去学校。
  想到这,我不禁动了恻隐之心,从保温箱里拿出一瓶热牛奶,又急匆匆找出一副手套就背着书包出门了。
  门外,沈雪迟的脸颊被风刮得泛红,我小跑过去踮起脚用牛奶瓶贴向他的脸,又把手套递给他。
  ……等等,回过神,我猛地停止动作,我怎么又下意识亲近他了!
  沈雪迟疑惑的目光投来,他双手贴紧我的手背,亲昵地用脸颊蹭了蹭我的手心,怕我察觉不对,三四秒后他便放开了,装作漫不经心道:“怎么了?”
  虽然不想做沈雪迟的老婆,但他是个非常好的兄弟,不仅成绩优秀,多年后还成立了自己的商业帝国,连带着我家都吃香的喝辣的,我并不想失去这个朋友,只好缓了缓思绪,当众给他表演一个无实物投篮,苍蝇搓手摸摸下巴,极为自恋道:“呼!今天也很帅!”
  沈雪迟的动作似乎有一瞬间僵住。
  虽然这些动作令人尴尬,但能让我在沈雪迟心中的魅力一分分减少,实属是个完美的计划!
  我不禁在心中偷偷窃喜。
  可正当我转身之际,沈雪迟一把牵住了我的手,我在一瞬间失去平衡,直直地栽进他的怀里,他攥着我的手,耐心地为我戴上手套,声音低哑道:“你的手脚常年冰凉,早晨蹦一蹦挺好的,有利于血液循环。”
  随即他上下打量了我几眼,轻笑道:“嗯,今天也很好看。”
  我看着他的脸,犹如被海妖的歌声引诱着探出上半身的渔夫,上辈子我也是这样被他的容貌迷晕了头脑……不对,上辈子!
  我愣愣地抬起头,对上他那双一贯含笑的眼睛。
  上辈子他是在我们高考毕业后才敢牵我的手,也是在那时才知道我的手脚冰凉。
  现在的他……是怎么知道的?]
  “好看吗?”沈雪迟的声音突兀响起,激得聚精会神看故事的青年身子一抖,头皮发麻,手机险些抓不住掉落在地上。
  他的双手被人包住,沈雪迟的手要比他大上一倍,很轻易就能包裹在手心,春归瞪圆着双眼看向对方,对上男人抱有歉意的眼神几秒,才倏地松了口气,“你吓死我了……”
  “看见什么让你紧张的事了?”沈雪迟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拍着他的背,漫不经心道:“他们写了很多这样的同人,这篇我刚点进去,还没有看。”
  春归拍了拍胸口,记下这名字,随即再刷新,这条帖子很快被新的顶下去了,他把手机还给沈雪迟,不知道为什么,冥冥之中,他还是觉得沈雪迟不要看见这篇为好。
  想到刚才的转折点,春归还是有些心有余悸,双重生……他若有所思地收回目光,果然小说来源于生活,得亏这作者想得出来。
  作者有话说:
  乎子风的小短篇写起来还挺上头,不知道有没有人愿意看这种~它除了跟后续有一点点牵扯之外出场率不是很高,喜欢的话我会适当安排点出场率,来个文中文he,^U^
 
 
第46章 倒V结束
  对于沈雪迟, 哪怕是一点细枝末节的小事,春归也不愿忽略。
  最开始的异样是医生分明确认过两人的伤势在逐渐好转,甚至不到半年的时间, 两人就可以完全康复, 可在夜里, 男人总会趁他睡着后悄悄起身,去卫生间待上一个半钟头。再出来时,对方脸色苍白, 额头冒着细密汗珠, 看着极为痛苦的模样。
  春归一时间无法判断沈雪迟在卫生间里做了什么,可他又不能趴在门上看。
  卫生间的门是半透明玻璃, 他可以看见门上呈现出的黑色倒影, 同样,里面的人也可以看见外面。他不想打草惊蛇,
  于是春归便有了个主意,那就是装胸口疼。
  趁男人在卫生间里呆了一个小时还没出来的时候, 突然“呜哇”乱叫起来,匆匆唤沈雪迟的名字。
  下一秒,没有任何冲水声,里面的人就急忙冲出来, 打开灯,问:“怎么了?”
  这个时候的沈雪迟瞧着比之前更加狼狈、憔悴,头发凌乱, 就连衣扣都扣错了位置, 乌青的黑眼圈印在他好看的眼睛下方。
  春归登时沉下脸, 忍了忍, 情绪终究还是发作。
  他掀开被子, 光着脚走路一跛一跛的,胸腔疼得厉害,他先是走进卫生间巡视了一圈,什么都没有发现,随后他冷峻着脸走到男人的跟前,“刺啦”一声,他右手用力扯开对方的病号服,接着半蹲下来认真查看那人的伤势。
  那把刺刀是春季平送给他的十岁生日礼物,陪伴他七年余载,怎样的角度、使出怎样的力道,会带来怎样的伤害,他心中再清楚不过。
  在洛赫举起刺刀刺向春归的瞬间,他们两人就同时反应过来了。沈雪迟虽替他挡下了那一刀,但带来的伤势并没有刺刀本身发挥的优势大,所以春归感到后怕的同时,心中却在庆幸幸好避开了重要脏器部位。
  可是,一个正在好转愈合的伤口,怎么可能会让人露出这样的神态?
  起初沈雪迟还想伸手遮掩,春归一个气急抱着他的手指就用力啃上去,这一次青年半点力道都没收,直接咬破他的手指皮肤,周遭肤色顿时染成了红。
  沈雪迟有些愕然地盯着自己的手指,半晌没忍住道:“自家小狗,打了狂犬疫苗的,不怕。”
  春归没心情同男人打闹,检查完腹部的伤,他又把对方另一侧衣服掀开,看有没有多出来的伤口,甚至还想扒下沈雪迟的裤子来看。
  男人阻挡了他继续摸索的手,嘴角噙着一抹淡笑,脸上的脆弱尽数显现出来,说出的话却如同下达死亡通知书,让春归浑身冰凉。
  “春归,别白费力气了,找不到的。”
  “……什么叫找不到?”春归听见自己的声音颤抖,指尖也不自觉战栗着,他睁大眼睛,全身力气犹如被抽走般,膝盖跪抵在地上,脚尖着地,臀部落在自己的脚跟。沈雪迟握着他的手,跟着一起半蹲下来,将他拥进怀里。
  春归快速眨了几下眼睛,声音跟离家出走似的,好半天他才寻回来,他重复道:“你告诉我,什么叫找不到?”
  沈雪迟垂下目光,打哑谜似的:“过去太久了,它藏起了太多东西,只为将来某一天将我一击毙命。”
  他不想把春归逼疯,可他又何尝不是一个没有回头路的疯子。
  追溯时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痛苦越多,人需要的勇气就越大。他经历了太多回生死,甚至需要亲手“杀死”春归,疲惫攀上他行走的步伐,他坚持的救赎,无数个世界牵连起的救赎残骸,是否会迎来有价值的结局。
  这是最后一次了。
  沈雪迟双手穿过青年的腋下,托起他的臀部把人抱起来固定在自己的怀中,如蝴蝶的翅膀嵌入铁钉,它的一切被困在展示框架里,它不再飞起,可它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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