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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俱乐部(玄幻灵异)——沈狮

时间:2024-02-12 10:43:48  作者:沈狮
  百城考虑过白皎皎忽然“变兴奋”的原因,推测了几番,觉得白皎皎感知到主人转世是真。
  过程没错,错的是结论——皎皎的确见到了主人,只是主人并非余弦,而是另有其人。
  百城于是道:“你演得很好,但还没那么好,总有破绽。”
  室内花香不减,闻之息心。
  “我的破绽啊——”在蔓延的清甜中,余弦背着手来到水族箱边靠着,一声浅浅的叹息。
  他冁然一笑:“柏君是如何看出的?”
  作者有话说:
  前面埋了两条歪果仁和小红书的伏笔,宝贝们都看出来了吗
 
 
第146章 浮生一梦,红尘幻景
  百城道:“三九临终前留有遗物,那日在救护车上余老师曾提起过,可还记得?”
  “何止记得?铭刻在心,永不敢忘。”余弦想要拉住百城的手,同时也回忆着丝帛布条上的朱红字迹“生生世世,来寻我。”
  百城退后两步,眼睛眯了眯,带着些探究之意:“那丝帛上的字迹,可是你亲手所写?”
  “当然。”余弦扑了个空,悻悻答道。
  这问题实在古怪,他不知百城为何有此一问,默了默,又找补道:“一笔一划,字字泣血。”
  百城的嗓音像山尖夹杂雪粒的寒风:“既是你手书,你又为何不知,当年的布帛上,有八个字?”
  余弦眼中一悚,抬手按住太阳穴。
  “此八字是,”百城一字一顿,“生生世世,勿来寻我。”
  他特意加重了“勿”字的音调。
  余弦一个趔趄,差点失去平衡,连忙扶住水族箱。
  箱中的热带鱼感知到响动,纷纷从水底扑腾着浮起,急切而不安地游弋着,于水草间横冲直撞。
  鱼身赤红,仿佛能灼伤眼球。
  百城:“余老师,一字之异,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你不是三九,故而也不懂三九。”
  天子帝王想要名垂青史,权贵达官想要流芳百世,哪怕一个普通的凡人,也寄希望于这世间,有人能记得自己、思念自己、怀恋自己。直到永远。
  而唯独三九不同。
  三九的愿望是被忘记。
  三九故去的很多个夜晚以后,百城才渐渐明白,三九死之前所说的那句“忘了”,究竟是什么意思。
  他想让自己清空所有回忆,在逐渐熄止的战火中,逐渐明亮的天光里,转身迎接迎接摇曳的千盏烛光,与瑰丽的万家灯火。
  迎接一个从未有过他、也不会再有他的美丽新世界。
  忘者,心亡也。
  可这千百年来兜兜转转,思念又如何能散入尘烟?
  百城喉头发干。
  余弦难以置信:“我明明看到的是七个字……”
  百城拽回思绪,沉声道:“你自觉此局布得天衣无缝,却不知,最大漏洞正是此局。”
  余弦眼角泛起恻恻的光。
  “你受伤那天,说出了布帛上的遗言,我就觉得奇怪。既是三九转世,又怎会如此糊涂?”百城接着道,“后来,我明白了,是因为我。”
  三九身死之夜,因为情绪过激,他泪流满面地将布条抓起又放下,反复揉搓。
  泪水晕湿了丹砂,布帛上的【勿】字,模糊不清。
  小小一团,像个血红色的斑点,晕染在布条上,又如一道暗礁,横亘在时间的洪流之中。
  他最终还是忍受不了,将那布帛烧成了灰。
  “因我无心之失,此局的走向,亦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话毕,他抬头望向窗外,“实乃天意。”
  余弦没有说话,只是将手掌重重地按在水族箱的玻璃上,激得箱中的热带鱼四处逃窜。
  一抹阳光适时投下,带着同时摇晃的水波和鱼尾,在墙上投出五彩斑斓的灰。
  那道灰色百城眼中不断跃动,他道:“我查了余弦的出道经历——读书期间,余弦一直都是主攻西洋乐,却偏偏在前年毕业出道之际,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走起了民乐路线。”
  “音乐这行,虽是同样的宫商角徵羽,哆唻咪唆啦,但依旧术业有专攻,弹钢琴的手未必能拨得动锦瑟的二十五弦。余弦转型得如此迅速而成功,只有一种可能——”百城转身凝视他,“彼时的余弦,已经不再是原来的余弦了,而成了你。”
  这话好似绕口令,余弦却听懂了。
  不仅懂了,还听出了百城言语间的不确定。
  余弦料定百城也只是推测,起了些心思,于是道:“神君想象力未免也太丰富了。我擅长多种乐器,举世皆知,百城神君是不信我有此天分?再说我若不是余弦,又能是谁?真正的余弦又在哪里?”
  百城眼风一动——对方连称呼都从“柏君”换成了“百城神君”,摆明了就是知道自己的仙界身份。
  也就是说,眼前的余弦,不是人。
  他愈发证实自己的揣测,也改了自称,道:“若本君未猜错的话,应是夺舍。”
  神仙精灵驱走凡人思绪意识,夺取凡人躯体生存,是为“夺舍术”——百城也是在《志怪集》等等古籍上,看到过此类古老的灵术。
  而被夺者的魂魄要么被施术者永远吞噬,要么就只能离了躯体,变成天不接地不引的游魂,飘荡在三界之外,永无转生的机会。
  仙界如今所盛行的灵术,讲究一个“不作恶”,像夺舍这种损人利己的术法,称之为“邪术”也不为过。
  不过夺舍听上去骇然,但修炼本身并不困难,即使是灵力低微的小精小灵,也都能轻易修成。难在寻找合适的“夺舍对象”。需得被夺舍之人心志摇荡,神魂游移,说人话就是“情绪不稳定”。如此,夺舍术才能施术成功。
  好在千百年来的神仙精灵们本性皆良善,想下凡体验生活,修炼一番直接化形即可。若真有觉得俗世生活有滋有味的,找到曾经的秋毫上仙一枝,直接求个归灵术,求仁得仁,也求“人”得“人”。
  久而久之,夺舍术没了用武之地,早已埋于浩渺的卷帙之中,寂寂无闻了。
  如今邪术重出江湖,施术者还直接找上了门,同自己这个仙界掌事神君正面对线,百城很难不多心。
  思及此,他不欲再与眼前来历不明的邪灵虚与委蛇,厉声道:“真正的三九本君已然找到,你这邪灵从何而来?又为何要夺舍于这句肉|身的原主?”
  “哦?真正的三九?”余弦眼尾一挑,莫名带着些复杂的情绪,幽幽道,“梁丝桐?”
  百城沉默,算是变相认可。
  少倾,他做好同邪灵硬碰硬的准备,背在身后的手指悄然捻出了催动幻术的手势。
  他重复道:“本君最后问你一遍,你,究竟是谁?”
  只瞬间,余弦笑了。
  笑容如寂夜中一团小小的火焰,却因为供氧不足,一闪而逝。
  余弦缓缓转身,弓着腰去看那一池瑟瑟发抖的热带鱼。
  “神君,”哪怕是正常说话,他的腔调依旧动听悦耳,“您觉不觉得,这些小东西,很可怜?”
  忽然来这么一出,倒让百城一怔。
  游鱼往复来回,尾鳍不断摆动所带出的波光映在余弦脸上,明明灭灭,遮住了他脸上的表情。
  百城只能听到他的声音传来:“它们之中,也许有恋慕凡间生活,又想要体验这万丈红尘的,只可惜,被困在这小小的、透明的监牢里,看花却不闻花香,望月却只见幽光。终其一生,不能得偿夙愿。”
  “它们,就只配做这俗世的点缀吗?”余弦抬眸,凝聚的目光正好撞进百城的眼中。
  “你是,”百城一下就听懂了,恍然道,“‘余弦’!”
  他原以为夺舍余弦原主的,是什么不容于天地之间的邪祟妖物。
  千筹万算,却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是……三九身边的瑟!
  怪道它知晓所有三九的往事!
  邪灵后退几步,将身型完全隐在暗处。
  从前和三九在一起时,三九挚爱的那把“余弦”也是这样,伴着缭绕的熏香烟雾静静立在手边,几乎没有存在感,如奴仆般,低眉敛目。
  百城细细想去——歌曲,专辑,绫纱衫,红豆坠,唐宫夜宴……
  这些天,邪灵循循善诱,引导自一步一步掉进他设好的陷阱。
  而每一个陷阱中,总是有那把瑟的身影。
  低眉敛目的仆人,变成了匿于暗处的猎人。
  百城终于明白了,道:“怪道你不知布帛上的‘勿’字,那布帛是被我取出弄脏后,你才看到。”
  “算你聪明。”余弦轻笑,“三九先生带我入宅,柏君,我是来加入这个家的啊。”
  百城:“被你夺舍的原主呢?!”
  “你说那个二世祖嘛?”余弦叹了口绵长的气,“无才又无德,家里人花大钱把他送到国外,他就只知道喝酒、飞叶子。念了个音乐学院,连和弦都不会,作业都是找枪手代写的,还天天做梦怎么能红。”
  余弦缓缓来到百城身边,低头探向百城耳垂,笑盈盈地吐气如兰:“我夺了他的舍,是帮他,是他祖上修来的福分呀。”
  气息喷涌在耳边,百城奓了一后背的白毛汗,脖颈一缩:“你……”
  余弦唇角却也勾出个明艳的弧度。
  他道:“一千年啦。”
  然而就在下一秒,他抬臂轻轻捻动右手拇指食指,先百城一手,催动了幻术。
  刚反应过来眼前的邪灵做了些什么,百城的周围瞬间移形换象。
  原本雪白的病房墙面和游动的热带鱼统统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大片寂静惨然的漆黑。
  黑暗中,几豆微弱的烛火倏然亮起,火苗摇荡得时断时续,如行将就木的老者,伸手想要抓住什么,却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生命流失殆尽。
  然而壁画与棺椁,却在百城眼中渐渐明晰——他认出是唐皇墓地。
  正是在此处,他由一本名传天下的《兰亭序》,化了形。
  百城虽然深陷灵术之中,但因为修为高超的缘故,神识并未沦陷。他清醒地知道眼前的一切,只是幻景。
  他对幻术研究颇深,久远的景物近在眼前,他有些恍惚,却并不害怕,与此同时心中不禁掠过一丝疑惑:按理说自己陷入幻术之后,看到的应当是最为恐惧的景象。可为什么浮于瞳中的,却是安静寂寥的墓地?
  来不及细想,须臾之间,百城觉得脚下和心间同时一空,是一种坠入深渊的失重感。
  他落在了京州的小院儿。
  安史之乱已然平定,古老的王朝还没完全恢复元气,但晾马河边商队的驼铃,又重新叮当作响。
  院中鸟鸣啾啾井水甘冽,桂树桃树长得正好,清香片片置入碧空。
  桃花依旧笑对春风,而故人,早已不知何处去。
  就这样度过一生一世,度过永生永世吗?
  他不甘。
  不甘就像厚积薄发的岩浆,沸腾滚烫,把他的心烧得满目疮痍。
  他卖了宅子,同一枝寻觅尘世,一次又一次地掷笔,或是小店店主,或是风水先生,就这样流连于千百座城市之间。
  抬头望星辰,俯首见尘埃。
  千载时日,如大梦一场;漫长,却又转瞬即亡。
  只有无边无际的月色提醒着他,这滚滚红尘,依旧有让他必须留下的地方。
  在不断变换的城市景象中,百城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幻术的确逼出了他心中最为恐惧的东西。
  是数千年如一日。
  是永恒。
  恐怖的永恒。
  眼前的一切如摔在地上的万花筒,所有彩片忽然间碎裂、崩塌、隐入烟尘……
  前尘旧事流散在风中,周围凝出一片白。空气凉而清新,掺了丝缕甜润的花香。
  百城聚拢思绪,发现自己仍在病房之中,差点被雪白的墙壁晃了神。
  ——幻术攻心,既然知晓心内恐惧所在,明白何为“真”,何为“幻”,此术便算破了。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原来令无数神仙提之胆寒的幻术,破除之法,竟是如此简单。
  窗外一缕阳光投进,经水族箱的玻璃反射,扎进百城眼中。
  他下意识移开眼睛,瞳孔在病房内环视一圈。
  却只看到床单被褥叠得整齐,加湿器依旧蒸出袅袅白汽,那水汽在半空兜转两圈,徐徐下坠,在地上的百合花瓣中,找到了最终的归宿。
  房间依旧是那个房间。
  却唯独不见余弦。
  作者有话说:
  有连着看了单元三、四的宝贝应该记得,幻术能逼出心中最恐惧的东西。而中幻术后,花神都春最恐惧的事情是“变梅”,小毛笔一枝最恐惧的事情是“灰飞烟灭”。
  百城君最恐惧的,就是“永恒”了
 
 
第147章 “也失踪了?”
  “店主!你在吗?”
  “柏哥,开门呐!梁导是不是和你在一起?”
  “余老师在里面吗?”
  “柏店主……”
  晨光熹微,朝阳初升,【27岁俱乐部】的木门差点被咣咣敲裂。
  百城去医院探望过余弦后,就一直没有回书店,只用传音灵术告诉李锦,自己另有要事,并托李锦看店。
  想来掌事神君日理万机,神龙见首不见尾,李锦哪里敢多问?他只是按照嘱咐,一直规规矩矩地睡在店里。
  如今听到响动,他一个鲤鱼打挺,揉着眼睛开了门。
  “一大早的号丧呢?瞎嚷嚷什么,万一神君……我们店主知道了,没你们好果子吃!”看到门口杵了十几号人,还带了一堆黑咕隆咚的长枪短炮,李锦满脸都写着起床气三个大字。他若化为原身,鱼鳃估计早就爆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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