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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他在劫难逃(近代现代)——阿霜啊

时间:2024-03-02 08:57:10  作者:阿霜啊
  “不用搞得这么大张旗鼓。”萧越拒绝道:“不赶人难道我们就走不成了?”
  沈砚书微微皱眉,真思考起了如何不赶人还能成功脱身的办法。
  “沈二公子可信我?”
  “自然是...信的。”关键,不相信也不行啊!
  “那就要委屈下沈二公子了。”萧越露出来一抹轻笑,朝凌风吩咐了一句。“把灯熄了。”
  “是。”凌风依言熄灭了灯。
  光亮消失的瞬间,沈砚书被一股力道揽进了怀里,下一秒一件墨色的衣服自他头顶罩下,衣服很大,瞬间包裹住了他的全身。
  他愣了几秒钟,才意识那萧越的外衣...
  沈砚书一阵不自然,他动了动身子,为难道:“殿下,这不合规矩...”
  “不这样,沈二公子怎么能悄无声息地走出去呢?”
  没等他再拒绝,一股强而有力的劲道托起了他,他就这样在衣服的掩护,被萧越强抱着“走”了出去。
  沈砚书突然后悔了,李乾虽然难缠,却也不是解决不了的,自己何必跑?如果不跑也不会意外闯入萧越的房间,如果不闯入萧越的房间也就不会发生之后的一切,以至于现在还被对方以这么难堪的方式抱出去。
  他就不该信这人的话,可又无处埋怨,毕竟是他闯进来萧越的房间,也是他求助萧越帮自己的。
  这感觉就跟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没什么区别,他在无意中给自己挖下了一个大大的坑,而现在为了填坑,他还献祭了自己。
  偏萧越还一副没事人的样子,手上暗暗用力,“别离得那么开,小心被李乾看出来了。”
  沈砚书在心里骂了萧越一万句,身体还是只能听话地靠了上去。
  紧贴的胸膛很宽广,冷冽的檀香味很重,沈砚书心脏控制不住地跳了起来,被抱住的地方即使隔着衣服也如烈火烧般炙热。
  “真听话。”萧越夸奖道,“前面就是马车了,抱紧我。”
  马上的门很矮,上车的人基本都要俯身低头,搁在平时这是件轻松的事情,可在抱着一个人的情况下,这件事就变得困难了。
  两人挨得本来就紧,抬脚俯身时,萧越的腿直接顶在了沈砚书的腰上,把他又往怀里送了送。因为俯身的关系,沈砚书半身子直接仰躺着腾空了,害怕摔下去,环在腰上的手也不自觉地收紧了。
  “怎么,这么快就投怀送抱了?”萧越调笑道。
  “不是!”沈砚书歪过头,神色一阵不自然。
  终于,两人完全进了车内,帘子一放下,沈砚书立马就松开萧越的腰,忙不迭地往边角处窜了窜。
  萧越觉得好笑,整整自己的衣襟,低声道:“需要我的时候就抱得那么紧,不需要的时候就甩手不要了?”
  沈砚书脸色一阵好看,压下心头的异样,他拱手施以一礼道:“多谢。”
  “原来沈二公子这么喜欢道谢,我在沈府居然没发现。”
  沈砚书将头转向帘子,不再说话。
  同时间,车外传来一阵喧嚣声,李乾带着人冲进来楼内。
  沈砚书朝外看了一眼,又很快收回眼神低下头来。
  萧越挑挑眉,“恭喜你,躲开了你不想见的人。”
  沈砚书蹙了蹙眉,其实不是不想见,而是不敢见。
  他对李乾始终是有愧意在的。
  萧越见他神色有异,皱皱眉道:“怎么?后悔了?你要是后悔了,现在下去还不晚。”
  “怎么会。”沈砚书抚平着脸上的我情绪,“现下很晚了,还劳烦殿下送我回去。”
 
 
第4章 望台会
  沈砚书并没有让萧越送到家门口,而是隔了两条街下了车。
  进了门,刚走到秋澜院,沈珩就由里迎了出来。
  “大哥。”
  “你回来了?”沈珩一脸担忧,上来就牵住了他的手,左右看了又看,确定对方没有受伤后,眼中的焦急才渐渐退了下去。
  “回来了。”
  “你去哪里,我刚来你院子找你,就听算子说你被李乾追赶不见了,我问他怎么回来的,怎么不去找你?他全都说得含含糊糊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算子是他的小厮,人没什么不好,只是有个缺点---说不清话。
  不管是别人让他传话,还是他自己说话都表达得混乱不堪。
  沈砚书以往也讨厌他这点,没想到今天竟然误打误撞帮了自己。
  “李乾是追我来着,只不过没追上。后来我遇到个老友约我喝酒,忘记告诉算子就去了。”沈砚书扯着谎。
  “这样啊,你没事就好。以后遇到这事记得给家里传个话,不能再一声不吭就去了,平白让家里担心。”
  沈砚书抿抿唇,“家里才不会担心呢,只有大哥会担心我。”
  沈珩摸了摸他的头:“就当为了让大哥放心,也记得说一句。”
  “好。”
  两人并肩往秋澜院走去,期间沈珩没忍住,直接吐槽道:“不过这个李乾也是,都退婚了还缠着你,我改日一定找他聊聊...”
  “不用管他,次数多了他也就觉得无聊了,对了大哥你今天找我有什么事?”
  “也没什么大事,就是过两天会有场诗会,我想着你喜欢,就来告诉你一声。”
  “诗会?在哪?”
  “望台。”
  沈砚书面上又期待又犹豫。
  沈珩一脸了然,“你是不是害怕李乾捣乱?”
  “不是。”其实是有点害怕。
  “我那天请辞陪你去,保证他不敢造次。”
  “不用,我不去不是因为害怕他,是因为乡试马上就到了,我怕……”
  “砚书资质很好,又肯读书,肯定没问题的。”
  沈砚书由衷地笑笑,要是没有沈珩,他在这个家一定不能这么快活,也幸亏有沈珩,他庶子的生涯才不算那么难挨。
  两人月下走着,丝毫没意识到已经在某人的监视之下了。
  纯黑色的身影如同矫健的猫儿,翻身飞起,跃进了沈府外,隐进了黑夜中。
  又过了两条街,那人一个翻身,跪倒在马车外。
  “安全到了?”马车内人问道。
  “是。”
  “有什么发现?”
  “沈二公子不受沈家重视,深夜未归沈大人也不知道,倒是沈珩大人很关心这个弟弟。得知弟弟失踪,一脸焦急。”
  “沈珩?”萧越轻溢出声,“没想到朝堂上铁面无私,刚正不阿的沈珩还有这样的一面,有趣。”
  “爷,沈二公子的事情还要继续查吗?”
  “查,事无巨细,全给我查透了!”
  诗会当天,望台来了很多人,抬眼望去,半山头都是俊男美女,特别养眼。
  像这种大型场合,大家不仅喜欢卖弄文采,对于衣着服饰也很有高的要求,美其名曰穿衣礼仪。
  不过如果穿衣礼仪和最近时兴的料子犯了冲,就有些怪异了。
  只见抬眼望去半山头都是华丽的紫色,有人身形娇俏,穿着优雅,有人东施效颦,只像其形难像其神,颇有紫薯开会的味道。
  沈砚书与沈珩一清一白走在中间,反而误打误撞地特别显眼。
  沈珩也明显注意到了这点,他看了看沈砚书的衣服,夸奖道:“砚书穿青色真好看,比那些胡乱打扮的人好看多了。”
  “大哥才是真好看。”沈砚书毫不脸红地夸了回去,“你这一身白不就跟说书人讲的谪仙吗?也不知道哪位姑娘有这么好的福气,能得到大哥的青睐。”
  沈珩神色一顿,缓缓道,“你很希望我娶亲?”
  “早晚是要娶的嘛,早点娶还能早点生个小孩给我玩,多好。”
  沈珩看向远处,“那还是算了,小孩给你带还不知道带成什么样?”
  沈砚书一脸不服,“我有那么不靠谱吗?”
  “有,特别有。”
  两人一边走一边闹,一个拐弯,一个熟悉的身影突然出现在面前。
  沈钰一袭紫色站在一棵树旁边,和一位相貌俊俏的公子聊着天,他长得本就出众,一袭紫衣裁剪到位,更衬得他身姿婀娜,不像男子般刚硬,倒有了几分女子的弱柳扶风之感。
  “沈钰?”沈珩喊道。
  “大哥。”
  沈钰回头,旁边的男子也跟着回过了头,沈砚书看了他一眼,认出他是某位大官家的嫡子。
  沈钰脸上的兴奋未消,而那个男人也一脸欣赏。
  “那我先走了,不打扰你们兄弟三个谈话了。”那人识趣地走了。
  待身影走远了,沈珩才开口道:“你怎么来了?”
  “父亲让我来的。”
  沈珩是个正派的人,看不惯父亲投机取巧的行为,更看不起沈钰唯唯诺诺的样子。
  辰国虽然男风开放,但更多男子还是会选择走科考这条路,单纯想嫁人的还是少数。
  说不得父亲,沈珩训斥着沈钰,“没事的时候多读书,少听父亲这些有的没的安排,你若是把这些心思都用在读书上,还愁求不得功名?”
  “是,大哥,我知道了。”沈钰面上应着,心里却不大服气。
  辰国最是看重嫡庶有别,嫡出的可以随意选择人生道路,科举也好,从军也好,经商也好,总之发展路线非常广。
  庶出虽也能考科举,成功率却是非常低的。一是占着这个身份本身就矮一头,资源就不太行,二是即使再努力,嫡出的孩子只要轻轻反对一下,所有的努力也就如青烟般散开了。
  沈砚书虽也是庶出,但沈钰明白他们不一样。
  大哥偏爱沈砚书,将来就算沈砚书考不上,沈珩也会支持他继续考,而自己只要一旦考不上,肯定就没机会了。
  而且,嫡子对家里财产有百分之百的支配权,庶子继不继承财产,继承多少完全是嫡出说了算,嫡出若是看庶出顺眼,给个百八十两薄田几亩就算恩赐了,若是看庶出不顺眼,什么都不给也没人说什么。
  他不得大哥喜欢,又与沈砚书作对多年,分家产的时候很有可能一分钱都分不到。
  最最重要的是,沈钰读书那条窍没开,怎么学都成绩一般。
  所以,沈钰才会拼了命地攀根高枝。
  不为别的,哪怕为了今后富足的生活。
  诗会开始了。
  一个一袭蓝衣的男子走上了看台的中心。
  他打扮文雅,举止端庄,一副翩翩公子样,让人看了就很舒服。
  “各位,今日诗会,我斗胆先提一首。”
  说罢,他笔锋蘸墨,在白色的宣纸上写下了一首五言绝句。
  画笔刚落,周围就传来了一阵叫好声。
  “写得好,不愧是林岚公子,果然是一首好诗。”
  “好诗,真的是好诗,用词老练,意境深远。”
  “林岚公子当真是真名士。”
  林岚和诗被一群人围着,沈砚书抬眼远眺,只看到了一圈攒动的人头,和一副遒劲有力的字。
  由于离得太远字看不太清,只隐约看到了清风,明月,皓日几个字眼,虽未读全首,但只看这三个词也能感到写诗的人必定是一片光风霁月,而非蝇营狗苟的庸俗之辈。
  沈珩在沈砚书耳畔低语,“这个林岚是清晓先生的徒弟。”
  “清晓先生的徒弟?”沈砚书一脸惊讶,压低声音道:“从没听说过啊?大哥怎么知道?”
  沈珩笑了笑,“我也是一次无意中得知的,大约是清晓先生习惯隐世,所以也不许徒弟拿师徒名头出去炫耀罢。”
  从某一个角度来说,清晓先生算是沈砚书的偶像。
  传闻,清晓先生也是个庶子,虽与功名无缘,但是凭借着一番努力在诗词这个行业取得了一番很大的成绩。
  大到只要提起诗就没人不知道清晓先生的名号。
  一个庶子几经周折走到这个位置,不可谓不努力,不可谓不志存高远。
  这样的人想必收徒也一定条件苛刻。
  沈砚书不由自主地往前走了几步,望向宣纸上的诗也望向台子中间的人,眼神中越发多了几分欣赏。
  之后又轮番上阵了几个青年才俊,诗词都在林岚之下。
  不过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即使不如林岚,敢上去题诗的也并非一般人。
  正在兴头上的时候,沈珩的小厮突然走了过来,对着沈珩耳语了几句。
  沈珩闻言,脸色一变。
  “大哥,怎么了?”
  “宫里有事,我要立马回去一趟。”
  “立马?这么急?”
  “事出突然。”
  “那你快去吧,正事要紧。”
  “那你呢?”沈珩面带犹豫,“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去?”
  “不用了,我一会自己回去就行。”
  “你行吗?”
  “行,这有什么不行的。”沈砚书知道沈珩担心的不仅是李乾的突然袭击,更是众人的流言蜚语,他不是瓷娃娃,不至于这点话都禁不住。
  “你万事小心。”
  “大哥放心。”
  果然,沈珩一走,四周的议论声就起来了。
  这些人也是够闲的,明明相隔老远,却非要特地走上一段路到他近身处说,远处没走近的人也不怀好意地朝他这个方向望着。
  一时间天地都有了中心,他就是那个中心,嘲笑以他这个点以发射状围成了一个又一个圆圈。
  沈砚书余光瞥到他们看笑话的目光,心里暗道,得,接下来俩月的谈资又有了。
  “不必在意那些流言蜚语。”一个蓝色的身影施施然出现在沈砚书面前。“只当是过眼云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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