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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配小夫郎他又甜又软/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穿越重生)——岁见长安

时间:2024-03-06 09:11:16  作者:岁见长安
  陆远也不是个爱计较的,当下便道:“龚大哥你自己也没问过啊。”
  龚老板哈哈大笑,“说得也是。”
  “我说陆老弟,你有这手艺,大可以开个店,干一番事业,这做猎户,自在是自在,到底还是危险了些。”
  顿了顿,龚老板压低声音道:“尤其你现在不比以前了,不是一个人过了,是有夫郎的人了,将来弟夫郎再生两个孩子,这人生就美满了,你得多为家人想想。”
  龚老板是真心实意把陆远当朋友看的,不然不会说出这么一番掏心掏肺的话,旁人都只看得到当猎户有多好多好,有收获的时候不愁肉吃,不用在地里刨食。
  可猎户遇到危险的可能性比庄稼人高多了,种地的,一年到头,种个十几二十年,能有几次遇见熊瞎子之类的野兽。
  以前龚老板是不知道陆远有一手好厨艺,再者是陆远自己喜欢,所以没说什么。
  但现在,龚老板觉得陆远既然有一技之长,何必浪费,弄家自己的店卖些吃的,风不吹日不晒雨不淋的,不比在山里风餐露宿的打猎强多了,还能多陪陪家里人。
  当然,也就是眼前的这个陆远是换了芯子的,以前的陆远确实是厨艺不咋地,不然龚老板是断不可能说出今日这番话的。
  陆远拱拱手,“先借龚大哥吉言了,我和夫郎今儿头一次做买卖,以后少不得要龚大哥照拂了。”
  闻言龚老板“嘿”了一声。
  “陆老弟,你可以啊,生意都做上了,这脑瓜子,怪灵光的,在哪个位置开的店,明儿我给送贺礼去。”
  逢人开店,有交情的,是有送贺礼的说法的,当然了,并不是硬性要求,全看送礼的人愿不愿意,觉得交情有没有到那个的份上,到了就送,不到就不送。
  龚老板愿意送开业贺礼,由此可见,在他心中,陆远或者说原主是值得他送礼的。
  陆远摆摆手,“可别,现在是摆摊卖,没店面,先这么卖着,看生意能不能做起来,要是能做起来就做,做不起来再另作打算。”
  天底下没有哪样事是容易做的,做生意也一样,陆远又生性谨慎,所以现在还处于观望阶段。
  再者,这开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店铺的选址很重要,要考虑交通,人流量,租金……总之要考虑的方面多着呢,一时也未必找得到合适的铺面,等到把铺面找好了,什么都齐全了 ,才开始做生意,做得好还成,要是生意不行,前面的成本投入不都尽数打水漂了吗?
  还不如先试试水,一步一步,稳扎稳打。
  先把销路给打开,同时也有更多的时间慢慢地寻摸合适的铺子。
  龚老板觉得陆远顾虑太多,瞻前顾后的,要他说,就该放手大干,不过毕竟不是他自己的事,有的话说了不太好,反倒影响交情,人家都决定好的事情,自己要是再说三道四的,反而成了多管闲事。
  因此龚老板也没说什么,只是道:“改明儿我给陆老弟带客人去。”
  “那先多谢龚大哥照顾小弟的生意了。”
  从粮店离开之后,陆远和云秋梧买了些东西,随即便回清水村了。
  快到家时,远远地看到沈烈从山上背了一捆柴禾下来,后面跟着个人,等走到大道上的时候,沈烈把柴禾放下来,交给了另外一个人,随后两人便分开了。
  背着柴禾的那人身形瘦弱,单薄的脊背好像都要被柴禾给压塌了。
  陆远皱了皱眉。
  那人好像叫什么素哥儿,村里李铁柱家的哥儿,听说素哥儿是被上山砍柴的李老爷子捡回来养的,一直不受李铁柱和他夫郎的待见,李老爷子在世的时候,素哥儿的日子尚且勉强能过,两年前,李老爷子病死了,素哥儿在李家的日子一下就变得很不好过了,被李铁柱和他夫郎当成了牲口使唤。
  连原主这么个不怎么和村里人往来的,都听说过李铁柱和他夫郎是怎么磋磨人的,天不亮素哥儿就要起来干活儿,大晚上才能睡,还不给人吃饱穿暖,大冬天的,还穿单衣 ,都不给人一件厚衣裳。
  素哥儿早到了可以说亲的年纪,他人勤快老实,村里好多人家都看得上他,属意他给自己儿子当夫郎,可是李铁柱夫郎开口要的彩礼高得吓人,十两银子,一文都不能少,这么高的彩礼没几个出的起,摆明了就是要留着素哥儿给他们家当牛做马,继续伺候他们一大家子。
  从原主的记忆中,陆远想起来,好像有一次,沈烈喝了酒,醉醺醺的时候和他说他心里有个喜欢的哥儿,但他还不能娶回家。
  现在看来,沈烈心里的那个哥儿有可能就是素哥儿了。
  十两银子的彩礼,对庄稼人来说,不可谓不多,有多少人家的家底都未必有十两。
  沈烈家家境一般,甚至在桃溪村是处于中下游,哪怕他拼命地到处给人打短工,省吃省喝,要攒出十两银子来,怕是得要好几年。
  但好像素哥儿的年纪不小了,眼看着没两年,就要到二十了,到时候一旦官配,会嫁给什么人就不好说了 ,等不等得到沈烈上李家提亲还是个未知数。
 
 
第二十七章 财迷小夫郎
  想想沈烈和素哥儿兴许很有可能会劳燕分飞,各自婚嫁,陆远轻声叹了口气。
  “陆大哥,怎么了?”云秋梧歪着头问道。
  好好的,陆大哥怎么叹起气来了。
  “没什么。”
  一个未出嫁的哥儿,是不好议论太多了,让人听到了,对哥儿的名声不好,所以陆远并没有和云秋梧说什么。
  走到家门口,碰上了沈烈。
  “陆大哥,十八那天大山叔家的儿子要娶夫郎,你到时候要记得,别忘了。”
  都是一个村里住着的,没仇没怨的,更没闹得老死不相往来,每逢红白喜丧事,村里人都是要过去帮忙的,一来是热闹,二来是搭把手。
  陆远家住的偏,消息不怎么灵通,村里好多事儿未必知道,所以沈烈经常来通知他,免得陆远什么都不知道,淡了和村里人的人情往来。
  陆远点点头,“好,我知道了,到时候我会去的。”
  要说的话说完了,沈烈喝了碗水就走了,看他急匆匆的样子,估计是还有事要忙呢。
  回家后,陆远擀面粉,和肉馅包抄手,云秋梧在一旁给他打下手。
  抄手包起来不难,没多久,云秋梧就学会了,还包的像模像样的。
  陆远夸了他几句,说他有悟性,有灵性,人聪明。
  云秋梧抿着嘴一直开心的笑。
  接下来小半下午的时间,陆远在家里清洗蔬菜,处理食材,云秋梧则把小鸡仔小鸭子们赶出去放,让它们自己找吃的去,自己也割了一些青草回家。
  晚上吃的是中午包好的还没下锅煮的抄手。
  吃完饭,歇了会儿凉,陆远把钱袋子里的钱给倒在桌子上,只听哗啦一声,一个个圆滚滚的圆形方孔铜钱铺在了桌面上,还有几个碎银子。
  云秋梧眼睛一下直了,好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金银财宝的龙,水灵灵的大眼睛里闪烁着发财了几个字。
  明明他都保管着三十两银子了,却还是会为了眼前这不到一两银子的钱而兴奋喜悦。
  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除了某些极个别视钱财如粪土的人,钱这个东西,谁会嫌多呢,当然是多多益善,越多越好。
  云秋梧的财迷姿态看得陆远哑然失笑。
  真是个财迷的小夫郎。
  “梧哥儿来数数,看我们今天卖了多少钱?”
  云秋梧当即便数起来。
  他的算术自然比陆远差的远,连乘除都不懂,更别说什么函数微积分了,但数钱他是数的明白的。
  片刻后,云秋梧激动地道:“一共是六百七十文,陆大哥,这些真的都是我们卖冷锅串串挣的钱吗?”
  云秋梧觉得很不可思议,要不是钱是他自己数的,来来回回数了两遍,确定没有数错,他肯定是不相信的。
  这才一天,实际上才半天,就得了六百多文,那些身强体壮的汉子出去给人打短工,给人干一天的活儿 ,从早累到晚 ,撑死了也才四五十文钱,还不管中午饭,要自己带干粮,中午的时候除非太阳很毒辣,顶着大太阳干活儿容易中暑,不然一天下来是没多少休息时间的。
  如果是女子或是哥儿的话,没那么好的劳力,干不了什么力气活儿,给人缝缝补补,洗衣做饭的话,一天能有二十文就很不错了。
  做针线活刺绣倒是也能来钱,但要手艺好,不然绣的帕子绣庄不收,砸在自己手里的话,还倒贴钱,而且刺绣一坐就是大半天,低着头,累脖子得很,不比干活儿轻松到哪里去。
  反正在云秋梧的印象中,干什么来钱都不如今天卖冷锅串串来得快,挣的多 。
  陆远想了想,措辞严谨地道:“这六百七十文不是净利润,里面还没除开成本,如果把成本给抛开的话,挣的不多,才三四百文。”
  调料和食材都是要花钱买的,不是凭空就有的,云秋梧没想到要把成本考虑进去,但陆远可不会忘记。
  “哇,三四百文,那也很多了。”
  云秋梧笑得一脸开心。
  三四百文,不少了,顶得上他绣好多条帕子卖了,给人打短工也要小半个月才能挣这么多钱呢。
  “陆大哥,你说我们以后每天都能挣这么多钱吗?”
  一天三四百文,一个月下来,那不就能挣好几两银子,甚至是十几两银子了吗?
  原来生意这么好做的吗?
  云秋梧脑子里刚冒出这个念头,立马就否决了。
  不是生意好做,是陆大哥的手艺佳,冷锅串串的味道好,所以才有那么多人买,能差不多全部都卖完,才能挣这么多钱 。
  实际上生意是不好做的,挨着他们摆摊卖烧饼的,一上午也才卖出去几个烧饼,他们收摊的时候,瞧见还有烧饼没卖出去,一个烧饼四文钱,卖出去十个四十文钱,要卖大半天才收摊,还是包含了面啊油啊什么的,算下来和打一天工也没多少区别。
  而且做生意是要看运气的,也许今天客人多,东西全都卖完了,明天就未必了,这谁说得准呢,就是开酒楼做大生意的,也不是每天都有那么多人到酒楼大吃大喝的。
  “这个我不敢打包票,不过我们可以努努力,争取每天都进账几百文,甚至一两二两银子。”
  陆远不想给开心的小夫郎泼冷水,也不想他盲目自信,但有个美好的愿望总是能行的,至少有个奔头。
  这过日子,不就是要有奔头吗?
  “好啊好啊,我一定努力。”
  云秋梧一副斗志昂扬,干劲十足的样子,瞧着就很有信心。
  接下来的几天,陆远和云秋梧又去集市上摆了几次摊,越来越多的客人上门来,冷锅串串的名头渐渐响亮起来。
  因着是镇上独一份的吃食,生意一直挺好,即便不是赶集的日子,一天也能挣个四五百文,镇上的人一般都是手里有几个钱的,消费能力不低,常常就光顾陆远生意的。
  如果是赶集的话,人多,生意还要再红火一些,最多的一天,挣了八百多文。
  每天都有几百文的进账,无论是陆远还是云秋梧,心里都喜滋滋的,心情很不错。
  不过在挣钱的同时,也挺累,什么事都是陆远和云秋梧亲力亲为,每天光是削串冷锅串串的签子,就要花上一个多时辰,还有清洗食材,烹制都要费不少时间,上午要出摊,下午要做第二天的准备工作,夫夫俩近来都是起早贪黑的忙。
 
 
第二十八章 束发
  忙到五月十七这一天,上午出完摊卖完冷锅串串后,陆远和云秋梧总算可以暂时松快一下,不用忙着明天的出摊准备工作了,因为明天十八,不出摊,要到王山家吃酒席帮忙去。
  第二天,陆远特地换了一身最新最体面的衣裳,他刚换好衣裳出房间,迎面就碰上了云秋梧。
  他今日穿的是深蓝色的衣裳,云秋梧穿的是天青色的衣裳,颜色一深一浅,都是同一种色调,倒有几分情侣装的感觉。
  云秋梧抬头,对上陆远满含笑意的眼睛,感觉心里扑通扑通地跳得飞快。
  他知道陆大哥一向生得英朗,今天好像更好看一些。
  “陆大哥,你的头发,这里还有。”
  云秋梧伸手指了指。
  陆远在头上摸了一把,果然在脑后摸到了一缕还没有被束起来的头发,不禁摇了摇头 ,神色有些苦恼。
  说起来穿越之后,最让他烦恼的就是这一头长发了。
  头发长,洗起来麻烦也就算了,每天都要束发是最麻烦的,因为陆远总是会遗落一些头发,没法一次性全部都束起来,因此就显得有些不规整。
  往往是后来发现后又把头发给强行塞进去,从表面上,好像还挺可以的样子,其实内里是一团乱,每次解开头发的时候,总是会扯到头发,掉头发。
  那种头发硬生生从头上扯下来的感觉让陆远头皮都在发麻。
  陆远留了二十多年的短发,夏天的时候还喜欢留寸头,当然是习惯不了长发的,有好几次,他都想拿把剪刀咔嚓一下把头发给剪短,但想想还是算了。
  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损伤不得,无缘无故的,就因为他不习惯,嫌麻烦就把头发给剪短,指不定会被人认为是精神失常导致的行为狂悖。
  改变不了环境的时候,就只能调整自己去适应环境,陆远不想给自己惹麻烦,索性就把长发给留着了。
  “陆大哥,我替你束发吧。”
  云秋梧大概是从陆远的神色中猜到了他是在苦恼什么。
  想着两人既然是夫夫,当夫郎的,给自己的夫君束发好像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没什么毛病,所以就说出来了。
  云秋梧之所以会主动这么说,来源于他和陆远相处下来,陆远对他的呵护,给了他想要和他一起过日子的安心的感觉,他也知道陆远的性子是温和温厚,某些时候甚至是温柔的,觉得大概率陆远不会拒绝他。
  如果陆远一直对他冷漠以待,视他为无物,云秋梧必然是不敢主动靠近的。
  “那麻烦梧哥儿了。”
  想着等会儿是要去吃席的,头发不束好不像个样子,陆远笑着答应下来。
  “没有。”云秋梧小声道。
  进屋后,云秋梧先替陆远把头发给解了下来,随即拿起梳子,替他梳起头发来。
  不梳不知道,一梳才知道陆远的头发有多乱,头发都缠在一起了,还不止一处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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