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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读博,会脱单(近代现代)——LIosa

时间:2024-03-08 09:49:43  作者:LIosa
  “这么忙吗?”闻笛问。
  “去年我爷爷做手术,我还在手术室门外,一个电话打过来,让我改PPT,”尤珺说,“手术灯还亮着,我就跑到厕所里,把电脑放腿上工作。”她叔叔现在还不跟她说话。
  闻笛颤抖了一下:“有这么恐怖?”
  尤珺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瓶子,放在桌上:“美托洛尔。”
  高血压、心脏病常用药。
  她又拿出另一个小瓶子:“佐匹克隆。”
  “这个你大学就开始吃了。”于静怡说。
  尤珺是系里的风云人物,左手带甲团,右手打马杯,奔波于各大金融机构实习,还是校微电影社的创始人。她能深夜两点睡觉,早晨六点起来,依然生龙活虎、斗志昂扬。
  所有人都觉得她是天生的领袖加工作狂,只有于静怡知道,她从大二就开始焦虑和失眠。
  “那是褪黑素,早就不管用了,”尤珺指着小瓶子,“这是正经安眠药,不过不能经常吃。”
  抱怨了几句,尤珺像是一切谨遵社交礼仪的人,止住话头,把菜单推给对面的老同学:“算了不说了,来来来吃饭,你们看看想吃什么。”
  “不是给你接风的吗?”闻笛说,“你点吧。”
  “你们先点,”尤珺说,“我晚上得少吃,最近减肥呢。唉这狗屁工作,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她看向闻笛,“你精神状态真不错,还是学校好,看来我当初应该读博。”
  闻笛的眉毛挑到了天上。他精神状态不错?也就是恐高,要不然晾衣服的时候,他就从阳台上跳下去了。“可别羡慕我,你可是我们班唯一能当资本家的人,院里还等着你以后来捐楼呢。”
  “我算什么资本家,宋岳林才是资本家,”尤珺说,“你们指望他吧。”
  这个名字一出,桌对面两个人同步停下了动作。宋岳林是他们本科同学,尤珺前男友。两个人在迎新那天一见钟情,携手去新生舞会,携手拍宣传片,然后在大三那年感情破裂,闹得鸡飞狗跳。
  他们还记得这对金童玉女的分手惨况,尤珺在班级群里连骂了几百条,吓得全班人噤若寒蝉,几天没人敢冒头。她还拍出了精神科医生开的诊断证明,扬言要把渣男告上法庭。因为宋家是有头有脸的人,最终不了了之。
  本来尤珺精神就极度紧绷,那一场分手差点压垮了她。曾经有天深夜,警察找到宿舍,说她报了警又匆匆离开,把三个舍友吓个半死。于静怡跑了大半个校园,才在荷塘边上找到她。
  这个状态,和分手后的闻笛相差无几。
  “前段时间我还在一个酒会看见他了,”时过境迁,尤珺显然还没放下仇恨,“听说他已经结婚了,找了个门当户对的官二代。当时他站在巧克力喷泉旁边,我差点就把他那个脑袋按进去了。”
  这句话说到了闻笛心里,他深有感触地点头。
  “我早就说了他配不上你,”于静怡说,“你当初是哪根筋搭错了,看上他。”
  “年少无知嘛,”尤珺说,“谁年轻的时候没爱过两个混蛋?”
  闻笛在一旁附和:“是啊,况且跟我比,你眼光还不算差呢。”
  尤珺忽然坐直了身子。“是吗?”尤珺说,“我们每次吵架,宋岳林就人间蒸发,不回微信不接电话,必须要我跑到他们宿舍楼下面,主动找他和好。”
  闻笛放下了手里的水杯:“高中的时候,何文轩打球骨折了。我给他打饭打水,捏腰捶腿。他喜欢吃蟹粉汤包,我每天排队帮他买,冬天怕凉了,放在羽绒服里一路跑回来,胸口都烫红了。”
  于静怡无语的眼神在他们两个之间扫动:“你们两个在干嘛?比赛吗?”
  “我在BCG实习,去上海出了一趟差,回来发现他跟学妹一起吃饭看电影,”尤珺说,“我一说他就恼羞成怒,说我妄想症发作。”
  “大学的时候,我做了半年家教,攒钱给他买了个手表,”闻笛说,“他当面表现得很感动,背后跟朋友嫌弃我,说那是野鸡牌子,只有没品味的暴发户才戴那种东西。”
  于静怡捂住耳朵,两个高材生在这攀比恋爱脑,实在不忍卒听:“你们的胜负欲能放在别的地方吗?这有什么好说的,丢死人了。”
  尤珺没理会好友的嫌弃:“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拍合照,也不让我见朋友和父母。说什么家里规矩大,结婚之前不能公开。”
  闻笛深吸一口气,坐直身子,表情就像武林高手拿出杀手锏一样,凝重肃穆。“他跟我说要一直和我在一起,我跟着他报了T大。结果录取通知书下来了,他突然跟我说要出国。”
  “等等,”尤珺皱起眉,“国外申请不是2月份就知道结果了吗?”
  “对,”闻笛说,“他早就收到申请结果了,一直不告诉我,瞒了我整整半年。”
  “你就没质问他?他怎么说的?”
  闻笛耸了耸肩:“他说那边的计算机专业是全球最好的,他是为了前途着想。还说什么,那边同性婚姻合法,他打拼好了,等我毕业,就把我接过去,我们正式结婚。”
  尤珺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他:“这你也信?他要是真有这个想法,在申请国外学校之前就跟你说了,还等到毕业了再说?他就是怕早说了要吵架,他懒得处理你的情绪,也懒得哄你,所以临走了才说。你要是能接受最好,不能接受,他直接溜了,反正直到最后一天你还捧着他,他舒服死了。”
  闻笛沉默下来。是这个道理,可惜他恋爱脑的时候,龙王都收不走他脑子里的水。
  “然后呢?”尤珺问,“你们分手了?”
  “没有……”
  尤珺翻了个白眼:“这你都不分?你是古早狗血电视剧里面的男二吗?”
  闻笛嗫嚅了半天,反击道:“你这么清醒,你怎么不早跟宋岳林分手?”
  尤珺的眼神飘忽一阵,岔开话题:“那最后是因为什么分的?”
  “哦,”闻笛说,“他在国外跟硅谷大佬的女儿订婚了,我到婚礼前才知道。”
  尤珺举起双手投降:“你赢了。”
  于静怡看上去快把午餐吐出来了:“你们两个真是……聪明人怎么能把恋爱谈成这样啊!”
  闻笛也不知道,要是知道,他一定会回到高中军训的那个下午,狠狠扇自己一耳光。
  恋爱谈得太投入,后果就是,即使分手,余波还会持续下去,触及接下来的人生。
  就像他本来想去上海,但何文轩说要去北京,于是他跟着报了T大。他高中是理科生,报T大倒也没毛病。不过那年高考分数线一出,他知道完蛋了。
  往年,他即使上不了计算机、自动化这种热门专业,材料化工还是可以的。结果那一年,所有理工专业的分数都一路拔高,最后他被调剂到了英语专业。
  世界上有两大惨案,纯文科生学理化,纯理科生转文学。闻笛在十八岁之前,就像课文里说的,“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文学素养堪忧。单词全靠死记硬背,作文全靠标准模版,分数全靠刷题硬拉。学的都是哑巴英语,口语一股工地味儿。进了大学之后,他天天早起,在阳台上跟着BBC晨读,泡在图书馆里恶补英文名著,才勉强从倒数爬上来。
  爱情,害人不浅的玩意儿。
  他把最无忧无虑、勇敢无畏的几年青春赔了进去,收获了一个完全脱轨的人生。
  初恋就这样惨烈,爱情这玩意儿,他实在不敢去尝试第二次。
  直到一个多月前。
  也许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也许是空窗期太久了欲火旺盛,被他打入冷宫的那颗思慕之心,又开始蠢蠢欲动。
  有当年惨案在前,闻笛反刍一番,觉得吃一堑长一智,不至于再摔一次跟头。保持冷静,保持理智,爱情还是有美好的一面的。
  再说了,他五年来就靠着玩具和电影解决问题,真的快疯了。他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差的小年轻,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纪,难道要靠自己勤劳的双手解决一辈子?
  他想起握着粉笔的修长手指,衬衫下鼓囊囊的肌肉,忽然攥紧了手里的水杯。
  他运气不至于那么差,连续碰到两个人渣吧。
  教授看起来痴迷学术,不善言辞,不像巧言令色、拈花惹草的渣男。
  然后,像是要打他的脸,于静怡伸手拍了拍他:“那不是那个数学教授吗?”
  闻笛一惊,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真是边城。
  他和往常上课时一样,西装革履,面色冷淡,而桌对面坐着的,是一个年轻俊朗、宽肩窄腰的男性。两人相谈甚欢,像是很熟的样子。
  他回忆跟教授仅有的几次会面,都是灾难级别的沉默。
  原来教授跟熟人聊天的状态是这样?
  然后,教授对面的男生忽然露出了和健硕身材不符的羞涩笑容,还伸出手,搭在了教授的手上,握紧了。
  闻笛的眼珠子差点掉了下来。
  对面不是朋友吗?!
  难道教授是同性恋?!
  还已经名草有主了?!
  心情从天堂到地狱,绕了好几个弯。服务员端着大阪烧过来,木鱼花随着热气飘荡,他的目光仍然凝固在走廊对面的人身上。
  然后,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教授对面的男生突然扭头朝这边看去,目光直直地钉在闻笛脸上,随即脸色突变,羞涩的表情瞬间阴云密布。紧接着,男生把另一只手里的茶杯当啷一声砸在桌上。这个场景闻笛在电视剧里看过,如果在影视剧里,下一秒,茶杯里的水就会泼在教授的脸上。
  他只是想着玩的,谁知道下一秒,男生真的拿起了杯子。哗啦一声,教授身上瞬间洒满了茶水。
  作者有话说:
  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笨拙的伶人,登场片刻,便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麦克白》
 
 
第9章 决心不过是记忆的奴隶
  在迎接帅哥目光洗礼的时候,闻笛浑身一震,脑子里冒出了一个词——无妄之灾。
  自己就像小说中的路人甲,只因从分分合合的主角身旁擦肩而过,就被拉入了争斗旋涡。
  他还没脑补完狗血剧情,更戏剧化的一幕出现了。健美的男生噌一声站起来,拿起椅背上的外套,流星一般穿过餐桌,走出了大门。
  闻笛原地呆滞了三秒,转头目光炯炯地盯着老同学们:“谁带湿巾了?”
  于静怡拿出一个十张小包装的,递过去:“你要干嘛?”
  “雪中送炭,”闻笛说,“研究课题。”
  于静怡狐疑地看着他,思考这两句八竿子打不着的话:“课题?”
  他带着神秘的微笑,站起身,穿过走廊,走到了教授对面。他这么突然走近,教授也没有任何惊讶犹疑的表示,好像他们很熟一样。
  “好巧啊,教授,”闻笛说,“需要湿巾吗?”
  他把那一包湿巾递过去,边城接过来,把脸上手上的茶水擦干净。衣服救不了了,只能等着自然风干。湿透的衬衣下面隐约现出肌肉的轮廓,闻笛用余光半遮半掩地看着。
  形貌狼狈,边城看上去却并不介怀。他向闻笛道谢——只有一句简单的“谢谢”——交还剩下的湿巾。
  闻笛接过来,笑眯眯地说:“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今晚研究不出来,这辈子就睡不着了。介意我坐这吗?”
  边城做了个“请坐”的手势,闻笛顺势坐在了对面。对上视线后,闻笛发现边城也在看他。
  边城的目光一直似有若无地落在闻笛眼睛上——漂亮的杏仁眼,清凌凌的,衬着白净的皮肤,像山茶花上坠着的露水。
  在国外待了许多年,满街都是高鼻深目、金发碧眼,兴许是物以稀为贵,花花世界逛了一圈,边城还是觉得东亚骨相最有韵味,温润,淡雅,留白,如同宣纸上晕染的水墨画。
  发小的声音在脑中响起:“你做人像祖宗,审美也像祖宗。”
  想起宋宇驰,边城皱了皱眉。这人说找工作压力大,让自己请吃饭。挑了日料店,聊着聊着,突然发现自己在看对面的闻笛。
  “哦!”宋宇驰飞速扭头又扭回来,“这就是五年前那个人是不是?”
  边城点点头。
  “你怎么不去跟人家打个招呼?”
  “为什么?”边城说,“他又不记得我了。”
  宋宇驰看着他,好像他得了晚期癌症:“你要孤独终老了。”沉默良久,又突然精神一振,带着凌然的正义感,自说自话起来:“算了,我帮你吧。”
  边城疑窦顿生:“你要干什么?”
  宋宇驰突然羞涩起来,把他恶心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给我停下。”
  宋宇驰保持着肉麻的倾慕眼神,伸出了手,握住了他的手腕。
  “拿开,想脱臼吗?”
  宋宇驰突然扭头,然后把茶杯重重一摔。
  “你要是敢……”
  茶水迎面泼来。
  边城抹掉额头上的水,宋宇驰已经逃之夭夭,这家伙胆子真是一年比一年大。他刚要起身追杀,就看到闻笛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包湿巾。
  他犹豫片刻,坐下了。
  闻笛慷慨相助,让他得以拯救仪表,然后就把手臂搭在桌面,身体前倾,满脸好奇地问:“刚才那位先生是谁啊?”
  “朋友。”
  “现在朋友流行餐桌牵手了?”
  “他是戏剧化人格,动不动就戏瘾发作。”
  “还泼水?”
  边城沉默了一瞬,说:“那是私人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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