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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犬(近代现代)——阿余廿廿

时间:2024-03-31 09:32:35  作者:阿余廿廿
  王初身高178厘米,体重一直在145斤左右徘徊,但是最近明显渐轻,约莫着掉了有10斤,陈宝笙其实比他更明显,因为以前的陈宝笙一眼看过去,是个人都会被他的肌肉吸引去注意力,但是现在的他已经不会了,他的身材依旧很好,只是不显眼了。
  “你最近好像都吃得不多。”
  “你不也一样。”
  两人再次相视,这一次,陈宝笙终于从王初眼里看到类似悲悯的神色。
  陈宝笙舔舔干涩的唇,“王初,你看看你自己,你还要丧气到什么时候。”
  “你不也一样。”
  王初用同样的话回怼陈宝笙。
  他们两个眼神都没有回避,隔着一张桌子的距离,毫无掩饰毫无保留的映在彼此身上。
  陈宝笙陡生一种和王初联系在一起的错觉,好像这个世界无论如何纷杂缭绕,只有他们两个是相连相近,同生同体的。
  王初眼皮微动,似乎是感受到陈宝笙的错觉,他的眼神逐渐柔软包容,再到渐渐垂下眼睛,扯起嘴角,“我们两个还不如森森呢是吧。”
  他们的脚尖只要一动,就能碰触到森森柔软的皮毛,它在下面睡得正酣。
  “是吧。”陈宝笙拉长了叹气声,“它的世界很简单。”
  这句话突然让王初想到一个问题,他张口问,“森森有亲人吗?我不是很懂这个,你不是说过它爷爷是撒耶,它爷爷你都知道,那它爸爸妈妈兄弟姐妹还有它的孩子们,你也知道吧,让它见见它们吧。”
  陈宝笙禁不住笑,“那可太多了,见不过来,而且就算见了,也没什么用。”
  “怎么会?它们和人一样,同样是血脉相连,有感情的。”
  “从它满月被抱出来,它就不需要血缘了。”
  “是吗。”王初不了解也不理解。
  “其实人也可以的。”陈宝笙微仰起身,“我4岁就没了妈,我对她没有任何印象任何感情,她对我来说,就是一张牌位。”
  “哦。”王初不了解,但是愿意去理解,“你爸没有再娶吗?”
  “没有。”
  “那...你衣服破了,鞋子脏了,下雨没带伞的时候,都是谁给你弄的?”
  王初问的,是小时候母亲为他做的,虽然很小却能一直记得的事。
  “不记得了。”陈宝笙扭了扭红肿的肩膀,无所谓道,“反正我爸没管过我。”
  怪不得陈宝笙有这样的性子,王初马上为他的所有言行找到了借口,眼神再一次柔软下来。
  “不管怎么说,父母都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你没有他们的管束,怪不得别人也都管不了你。”
  “我妈就是在,估计也不会管我。”陈宝笙转转眼珠子,“我爸说,在他们那个年代,她是个特立独行的人,她喜欢自由,喜欢刺激,一点都不安分,呵呵,所以她的死是她咎由自取,可惜的是,她还害了我爸的妹妹,也就是我姑。”
  王初有预感这是一个冗长悲伤的故事。
  陈宝笙却有能力三言两语讲完。
  “当年我姑结婚后,就跟我姑夫去了南塘生活,那里是个有千年古韵的城市,三月初三上巳节,我妈专程从菀安跑去南塘找我姑感受节日氛围,结果那天发生踩踏事件,她们两个都是遇难者。”
  “你姑夫呢?”王初当然知道他姑夫还健在,因为陈宝笙刚来的时候就说过他只有一个姑夫,但是对他拒而不见。
  “我姑夫当时只是不在她们身边,没有保护好她们,就被我爸和我追着赖上了,呵呵。”陈宝笙语气间尽是嘲讽,“他应该早就想摆脱我们了,是我们没看懂。”
  王初了然,或许他的姑夫就是陈宝笙曾经背后的人。
  “他现在还是不愿见你吗?”
  陈宝笙眨眨眼睛,明明那么多年了,从没有因为没有母亲哭,被白兆飞毫不留情地拒绝时也没哭,现在只是说起来,他竟有了强烈的眼眶酸涩感。
  “其实那天,去看我爸那天,也就是我手机坏掉的那天,我见他了。”陈宝笙嘴唇快咬出血,“他说,现在的一切都是我们的惩罚。”
  是他们做错事的惩罚。
  陈宝笙不愿意认!
  “你爸跟你姑夫,谁对你更重要?”
  王初突然问了一个似乎无关紧要的问题。
  陈宝笙却心底一抽,剧烈的难受,或许一开始就不该聊这个话题,总归他是一个没有娘的孩子,哪怕物质再丰富,依旧没人疼没人爱,不是吗。
  他的父亲软弱贪婪,沉迷易经,对他更是放任自流,他的姑夫装作和善,周旋自保,对他的好不知掺了几分真假。
  见陈宝笙不回答,王初又问,“你爸既然已经进去了,你姑夫又想摆脱你,你何不通过媒体发声和你爸脱离关系,然后道出你姑夫怎么对你好的事实,最后要么他保你并和你一起踩你爸一脚,要么他被你拉下水,你还是能保全自己。”
  陈宝笙不语,只是用充满血丝的眼睛盯着王初,内心却极是震动。
  是的,王初并不单纯,他一点都不是不谙世事,也不是不懂人心算计,他只是更喜欢用善良和真诚面对这个世界。
  “我没那么想过,我也做不出来。”陈宝笙斩钉截铁,“没人会知道我们和姑夫的关系,我也不会放任我爸不管。”
  王初笑了,他想,周洋说得没错,陈宝笙这个人真的挺傻的。
  他不够好,可他又不够坏。
  这样的人,好人世界里容不下他,坏人世界里他也进不去。
  只能卡在两扇门之间,不上不下,不出不进,人人厌弃。
  王初在这一刻认同了陈宝笙,因为其实,他一直认为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他看似好人,好说话,好沟通,懂礼貌,知进退,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内心是冰冷的,麻木的,是属于路边见抢劫或欺凌都不会上前的人,他理智冷静,只想保全自己和家人。
  他早已给自己下了定义,他不是好人,可他也不是坏人,他不好又不坏,卡在法律和道德的间隙,夹缝生存。
  陈宝笙看见王初笑,心里憋闷已久的痛苦减轻不少,他想到很久没有看到王初的笑容了,竟是恨不得拿出手机拍下来这短暂的笑颜。
  尤其是王初不戴眼镜之后,可以更清晰地看到他眼底的笑意,尽显温柔沉静。
  像蓝色的湖水一样,静悄悄地吸引人驻足。
  明明谈话可以在这里温馨结束,可是陈宝笙没有忍住内心的窥探欲,他问了一个问题,让王初的笑容刹那消失不见。
  “你妹妹她……究竟出什么事了?”
  自王初从花溪回来,陈宝笙从未问过他一字一句关于王晴的死,哪怕是那个歇斯底里的晚上。
  陈宝笙或许能一直忍着不问,可在这样的晚上,他亲口交代了自己的家庭过往,竟期望王初会和他一样打开心扉,结果可想而知,王初一个字都没说。
  “好吧,当我没问。”
  在陈宝笙的认知里,王初和他的关系大有进步,甚至对于没有朋友的王初来说,他应该可以算得上他身边最亲近的人了。
  尤其是这次谈话之后,他坚信有一天王初会摈弃他们之前的过往,一切都积极地向前看。
  可是,仅仅两天之后,下班回家,他就看到了韦杰。
  他穿着艳红色衬衫,衬得皮肤白皙无瑕,窝在他的沙发上,捂嘴笑着看电视。
  韦杰看到他,“咦?你回来了?”
  王初从厨房走出来,对陈宝笙的归来面不改色,“吃了吗?”
  陈宝笙一股气直冲脑门,他夺走王初手上的盘子重重放在桌上,拉着他重新回到厨房。
  “诶?”韦杰轻轻叹息,笑容变得忐忑。
  加上王初微信开始,他就不断在微信上“骚扰”他,主动说着自己的兴趣爱好、自己的工作履历,王初耐心很好,虽然听不到他的声音,看不见他的脸,可他的每一句回复,韦杰都感受到了他的认真和尊重。
  韦杰不否认自己得寸进尺,或者说是故意引导,让王初请他到家里吃饭。
  他今天也特意把自己收拾干净,没有留下一丝牛羊肉的膻腥味。
  他心底有一个疯狂的念头,那就是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王初。
  他还有一个非常清晰的预知,预知到王初不会喜欢自己,不管在多远的未来,可能都不会。
  既然注定了以后的感情会被不同的不负责任的男人渣,那么他的第一份感情一定要是干净纯粹的。
  他想把身心都毫无保留地交给王初。
  多么奇怪啊。
  仅仅一次肌肤接触,仅仅一个眼神对视,韦杰就非他不可了。
 
 
第十八章 
  刚进厨房,陈宝笙便先发制人,“你把他带家里干什么?”
  他脸上的伤还余有青色痕迹,面露凶恶的时候更显跋扈,王初最不喜他这个样子。
  “没记错的话,你也曾带他来过家里啊。”王初继续盛饭,动作不停,“还有,没记错的话,这里可是我家吧。”
  陈宝笙脸色难看至极,“你!你……”几个你之后,才发出咬牙的音节,“你什么时候跟他走近的?”
  王初不看他,预备端饭出门,陈宝笙横着身子,大剌剌拉住他,眼睛炯炯有神。
  王初无奈,“我跟他走近怎么了?”
  “他…他……”陈宝笙自己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成结巴了。
  “他喜欢我是吧?”王初抢过话,面上没有任何波动,“你说过了。”
  “知道你还……”陈宝笙身体僵硬,“你不是说你不喜欢男的?”
  “我不知道,周洋说我是无性恋,或许他是对的,所以,我还怕什么呢。”
  王初脸色暗淡,眼窝憔悴,自王晴出事以来,他在陈宝笙眼里,好像对什么都无所谓了,连这样的话都随便说出口。
  陈宝笙心口窝着一股火气,越来越盛,却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发泄,只有胸脯的起伏昭显着他的情绪。
  王初却是不理他,绕了绕身子,继续端饭出去了。
  吃饭间,森森趴在门口,眼睛直溜溜看着他们,韦杰于心不忍,道,“给它也吃一点呗。”
  陈宝笙厉声厉气,“它不能吃人的饭!”
  “啊?为什么啊?”
  “它有狗粮。”
  “狗粮多没味啊,我们老家的狗都可以吃饭菜的。”
  陈宝笙急了,“饭菜重油重盐,狗吃了加重负担,短寿的明不明白!”
  韦杰缩缩脖子,小心看向不语的王初,哦了一声。
  陈宝笙说完短寿两个字也赶紧看向王初,观察他的反应,自他把所有问题推给黄思沛之后,王初便不找他讨论森森的病情了,可是这个谎言却一直扎根他心底,每每想起就慌乱不堪。
  “还短什么寿啊。”王初终于开口,带着悲凉的笑,“它要想吃,让它尝尝吧,反正,它只有最后的38天了。”
  他说着勾手让森森过来。
  陈宝笙一把拍下他的手,呵斥,“不行!不能尝!”
  不管是森森,还是韦杰,都被他们俩之间可怕的气氛吓到了,各自一动不动僵硬着身子。
  直到王初扑哧笑出来,“算了,你的狗,你不让尝就不尝吧。”
  他一定要把你的我的挂在嘴边,陈宝笙心里更堵了。
  突然,他起身拿了上次周洋买剩下的酒,暴力开启酒瓶,还未入喉,王初道,“好酒不应该一起品尝吗?”
  陈宝笙斜眼看他,一言不发,只继续暴力开启了两瓶,给王初和韦杰一人推过去一瓶。
  “额,谢谢。”韦杰胆怯地小声道谢,完了看向酒瓶上陌生的字母,摸不着头脑。
  “喝啊!”陈宝笙喝道。
  “好啊,喝!”王初举起酒瓶,三个人三个酒瓶在空中相撞,随后醇香的酒伴随着苦涩入喉。
  森森只能老老实实的保持距离看着三人沉醉。
  王初红着眼睛问,“我问你们啊,假设是你们的生命只剩最后38天了,那你们会怎么过?”
  “王初!”陈宝笙咬牙,频频喘气。
  韦杰有些醉了,他小心看一眼安生睡觉的森森,眼睛转了转,“我就房子退租,衣服鞋子捐了,我的手机,耳机,小电车卖了,能换一点钱去旅游,走哪算哪吧。”
  “挺好。”王初举杯,看向陈宝笙,“你呢?”
  陈宝笙先是歪头翻个白眼,再是垂目沉思,似乎是怎么想怎么接受不了,抬眼瞪着王初,“我不会!你也不会!森森……它也不会!没有这种假设!”
  王初摇晃着酒杯放下,“你不说算了,如果是我的话……我的……”
  王初渐渐将脸埋在胳膊肘上,几秒后,又突然抬头,嘴唇颤抖,“不……我不能死……我不能死……”
  他的父母已经失去一个女儿,不能再失去最后的儿子。
  他还没有挣到钱,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他还没有去过首都,看过升旗,少年的雄心壮志,还从未实践经营过。
  他不能消极的等死!
  王初的答案无疑和陈宝笙是一样的。
  他们都是不愿对命运妥协的人。
  “唔。”韦杰酒量最浅,他已经抱着毯子歪倒在沙发一角,面色坨红。
  其次是王初,他喝得越多眼睛和嘴巴越红,涣散的同时又努力保持清醒。
  都说酒不醉人人自醉,陈宝笙喝得虽多,可是他不想醉,他想听王初说话,便也强迫着自己眯着眼睛,只一味地盯着王初看。
  “他醉了。”王初摇晃着站了起来,往韦杰身边走去,这在陈宝笙看来无异于去抱韦杰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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