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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你换我(近代现代)——晚风

时间:2024-03-31 09:15:16  作者:晚风

   题名:换你换我

  作者:晚风
  文案:
  换一场脚贴脚的相爱。
  钟忆X沈新月
  **排雷**
  1.攻和女性发生过性行为(非自愿)
  2.受曾有过类似灵魂契合的前任
  3.性格都不完美,有执拗的成分
  4.作者对艺术方面的了解很少,可能有描写不当或者片面的地方,请谅解
  Tag列表:原创小说、BL、中篇、完结、现代、HE、先婚后爱、年上、1v1
 
 
第1章 这两年
  钟忆回家的时候难得碰到了没进房间的沈新月,这人还是自己看不惯的一副懒散样,披着真丝睡袍,整个人没骨头似的窝在沙发里,腮帮子一鼓一鼓地嚼着东西,现在五月,钟忆猜是荔枝。沈新月很爱吃各种各样的水果。
  他记得这点并非出自对沈新月吃穿喜好的关注,仅仅因为自己曾被公寓里的榴莲味熏晕过,被迫深刻地记住了自己新婚丈夫在水果上的独特爱好,让他结婚才半个月就想放弃和沈新月友好共处的打算。
  钟忆面色铁青,加上本就不情愿这场牺牲自己婚姻的交易,鞋也没换就顶着臭味进了屋,想好好跟对方算一账——也借此发泄一点憋闷许久的愤怒。
  没走两步就见到沈新月边哼小调边从厨房晃悠出来,光着脚,滑溜的灰白睡袍一步一摇,把他衬得像个没心没肺的女鬼,手里则端着宽大的白瓷碟,盛着让钟忆紧紧皱眉的两坨榴莲。
  这个男人真够怪异的,钟忆当时忍不住想。
  沈新月甚至没见到五米外的钟忆,他心情颇好地坐到了餐桌旁,拿镶了象牙的银质刀叉剔果肉,淡薄的唇一张一合,小口又快速地吃着榴莲,钟忆甚至能看到沈新月因为开心一下一下点着地的脚丫。
  许是自己的视线到底难以忽视,沈新月如有所感地抬了头,咬勺子的动作滞住了,面色微惊,似乎好容易才想起这个家里还有另一位住客,说了声:“你回来了。”
  钟忆为他自得其所的快活,和无视自己的理所当然,泄了一腔怒火。他本就不是什么擅长发脾气的人,也意识到冲沈新月发怒毫无意义,倒显得他在这场非自愿婚姻中怨声载道,输了一局。
  便调整好表情,流露着克制后的不快,点头应了那声招呼,就径自回了房间收拾三两行李,朝沈新月说自己出去住几天。
  沈新月大概意识到是自己的榴莲讨人嫌了,但最终也没说道歉的话,只应了声好。让钟忆觉得他大概很自私。
  说是几天,钟忆却在酒店住了快一个月,要不是家长发现后斥责了他一顿,或许能住到明年。
  回来后钟忆发现自己房间的床单被套全都换了,屋内也没有残存的味道,又在晚上的时候碰到了出来接水的沈新月。
  这回他穿换了一身藏蓝的睡袍,有点像日式的睡衣,颈子淌着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光,见了钟忆还是一副微微受惊的表情,呆滞一秒后又说道:“你回来了。”
  钟忆照旧点了点头,本以为对话到此为止,沈新月又说:“屋里应该是没味道了,你房间的被套我喊阿姨换了。”
  钟忆有些惊讶沈新月在时隔一个月后给出这句交代,他答:“看到了。”
  沈新月似乎观察了一下他的表情,让钟忆有些不自在,沈新月又说:“本来我也要联系你,刚好你回来了。”
  “什么事?”
  “后天的应酬,你能不能不带我去?”
  钟忆马上从脑海中和检索出后天的安排,他略微蹙眉,那是一次较为正式的商业酒会,本应作为他们婚后的第一次重要社交,重申钟沈两家的联盟。没记错的话结婚伊始两家就达成了表面功夫要做足的约定,沈新月现在反悔,未免有些不厚道。
  他拧着眉,沈新月也不争取,只是有些紧张地抬头看着他。
  钟忆莫名想起房间里散发着清新洗涤味的床套,又瞥见沈新月脖子上因为稍稍仰头往后淌了几寸的一溜光,让他莫名咂出一点退让、恳切的味道。
  “可以。”他隔了几秒才答,意在让沈新月明白这个决定并不好做。
  对方却没有马上感激,而是显而易见地出了口气,仿佛参加酒会是什么极其痛苦的事。
  他轻快地说了声谢谢,不再看钟忆,显出一种敷衍来,马上旋踵回了自己的房间。
  钟忆直觉,自己再也不会在这栋合租公寓里闻到榴莲的恶臭,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而他也极具默契地不带沈新月参加任何非去不可的社交场合。
  他们在那天晚上达成了礼貌且疏远的平衡,为了自己过得舒服,什么事都好商量。在两年的婚姻生活中进行越来越多的等价交换:钟忆讨厌不整洁,沈新月就把乱堆乱扔的习惯限制在自己房里;沈新月想要更宽敞的地方画画,钟忆便慷慨腾出自己的主书房,转移到采光一般的另一块办公区域。
  他们一个早出晚归地上班,忙公司的管辖,参加各路应酬,浑身铜臭酒气和杂乱的香水味。一个则在画室杳无音讯地创作,偶尔也飞到不同国家看展览,来去匆匆,没志气也没什么出息。
  抬头不见低头见都实现不了,但钟忆还是会不自觉地认为自己和沈新月之间的礼貌,仅仅遮掩了他们对对方赤裸裸的看不起与鄙夷。
  沈新月是瞧不起自己的,他的躲闪,对酒会的排斥,和对钟忆花名在外的漠然,都隐隐宣告了这点。这会让钟忆偶尔觉得有趣,又会颇为讽刺地想,政客家族里难得出来的艺术家,一定是被宠着的、捧着的,当然瞧不起自己这个富商乱搞出来的私生子。
  没关系,他恰好也看不上沈新月这样混日子过的“艺术家”,或许这也是一桩他们的等价交换。
  艺术家此时正在客厅看电影,听到关门的动静转了头,把嘴里的荔枝吞了下去,朝钟忆解释道:“影音室的投影坏了。”所以他才在公共区域看电视,并非刻意打扰。
  钟忆点了点头,看到他把荔枝壳和擦手用过的纸巾都老老实实扔进了垃圾桶里,心底还算满意,也就没有开灯妨碍沈新月看电影的暗环境,寻着微弱的墙角夜灯进了自己的房间。
  沈新月等他离开才重新松弛下来,其实他在某种程度上是很怕钟忆的。
  这个人在外眠花卧柳,又生了张风流脸,眉眼料峭,鼻梁俊挺,是你知道他并不会对你上心,但又颇好说话的那一卦人,也因此连沈新月都听说过几个钟忆床上女伴的名字,她们实在很爱钟忆这样的男人。
  唯独在自己面前恶声恶语,笑意都吝啬,让沈新月小心眼地记恨过一点,心想自己在钟忆那里大概连露水情缘的分量都没有,实在很不把他放在眼里。不过也好,他想,互斥避免了关系形成,他不想沾染钟忆、钟忆所属世界的气味,实在很臭,也不知道这个男人怎么能忍觥筹交错,却不爱榴莲。
  至于害怕,或许出自钟忆教导主任般的审慎目光,里头偶有遮掩不全的鄙视,让沈新月不舒服,也畏惧。他好像呆在了某个虚空的一角,躲在各色颜料搭建的伞下,抵抗钟忆象征的世界,又害怕这伞终究太脆弱。
  电影播完了,沈新月最后一次用纸擦净指尖,很是认真地把废纸准确丢进垃圾桶,又检查了一遍茶几的卫生情况,就起身去敲钟忆的房门了。
  “进。”
  沈新月已经懒得吐槽钟忆的领导做派了,推了门。
  对方已经换了浴后的睡衣,跟自己的貌似还是一套——钟忆的助理买的,乍一看还挺温馨,不过沈新月一开口两人的气氛又跟伴侣差了十万八千里,他说:“能不能麻烦你修一下影音室的投影仪?”
  去年钟忆帮自己修过卡住不动的电动窗帘,是他用钟忆提出来的“以后把冰箱里的食物都裹好保鲜膜,以免串味”换的。
  钟忆答应了,沈新月说了谢谢,又主动道:“我明天一早把客厅垃圾带下去。”
  钟忆觉得沈新月一板一眼遵循他们之间潜在规则的样子很好玩,又有点可笑。他说好,又想起什么:“也不用一大早,醒了再去吧。”
  这是在揶揄自己天天早上不起床,沈新月也不恼,哦了一声,钟忆又说:“还有,我明天不回家,要是被问起了,就说我出差。”
  沈新月点了点头,推门离开了。
  其实这并不需要钟忆嘱托,自从沈新月回答过一次“不知道钟忆在哪里”后,钟忆又用一张裱画框的熟人联络方式,换来了沈新月在被长辈问及自己情况时的撒谎。沈新月已经很有经验,不是出差就是谈合作歇在了外面,又或者正睡着了,他用气音回答着,仿佛钟忆真的在他身边。这些谎甚至真的让两家人半信半疑着他们相处得很好。
  他偶尔也觉得这样的日子怪累的,刚开始骗人还会很紧张,说话嗯嗯啊啊,不知所云,现在也能面不改色地瞎扯了,也让他因此暗暗怪罪过钟忆害自己变得不那么正直。但大概安稳又自由的生活,就是要付出一些代价,他有些无所谓地想。
  想到第二天钟忆不在家,沈新月像得知明天全天自由活动的小学生一样,睡了一晚好觉。
  如果没有在第二天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听到钟忆房里高亢的叫床声,这间屋子里的要求交换、代价守恒,一切的一切,或许都不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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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更,末尾的情节是攻和其他人。
 
 
第2章 湖
  沈新月念的嶙城美术学院,油画系,从前跟着父亲回本家时总要被各路亲戚假意吹捧,实则流露对他的瞧不起与鄙夷——文化课差嘛,大家都明白,艺术家这种形容放到政客家族里未免有点可笑,不文不商的。
  直到大二那年,沈新月给老爷子送了幅隔壁书法系老师的字画,十分讨喜,就差没把他拎到叔伯辈的座位上把酒言欢了,一群叔伯姑婶才逐渐对这个不声不响的怪异后辈拾起一点敬意,说话间轻薄的笑渐渐化作小声的商量:“新月最近画了什么呢?”
  沈新月着实吃了不少亏,他不懂拒绝,他爹沈伯文又是个跟他没几两交情的,颇有点看他笑话的味道,后来得知沈新月一幅画拍了快百万,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儿子不止卖大牛老师的面子,本身也是个可造之材——这点沈伯文也理所应当地归功于自己艺术出身的夫人——便难得好心地给沈新月出了个主意。
  “下次你二姑再来要,就说最近没画,都拿去卖了。”
  沈新月不怎么信任他爹:“……卖了那么多,他们不会更想要?”
  沈伯文想敲他,被妻子挽着手阻止了,妈妈还沉浸在儿子这么有出息的乐呵里,揉了揉沈新月的脑袋:“宝宝,这次听你爸的,乖啊。”
  沈伯文一边因为妻子对儿子的称呼鼻孔冒粗气,一边因为话里头对自己的肯定矜持地得意起来,沈新月对此已经麻木,唯一乐见其成的是自己在专业领域的小成可以让家里的关系缓和不少,妈妈总归是寄予了很多在他身上的。
  直到很久以后他才明白,说“画卖掉了”就是跟钱扯上了关系,二姑转身就会去查到底卖了多少,惊骇过后定不可能直接要了,那跟打劫也没差,他们这家子人什么都可以不要,唯独面子跟涂了胶水粘在骨头上似的,无论如何也不能扯掉。从此沈新月的画作也终于能从“亲戚家小孩儿的画画作业”晋升为“与有荣焉的艺术品”,谈起来有底气,沈新月要是能主动送,更是一个个巴不得。
  他已毕业三年,二十五岁,仍在同行中拔尖,是圈里人三句离不开的才俊,可惜沈新月自从结婚以来就很少有被捧着的感觉了,因为钟忆。
  跟钟忆一起生活,要沈新月形容,就是教导主任住在隔壁,不准大声喧哗、乱扔垃圾,偶尔拿着手机经过对方,沈新月都忍不住想往身后藏。他知道钟忆并不是严肃的人,在外面交际的模样沈新月也见过几次,那个男人很会笑,不高傲也不谄媚,像鱼一样徜徉在人声嘈杂的酒会里——又或许正因如此,让沈新月有些害怕他瞧不起自己的某些方面。
  得知钟忆明天不在家后,沈新月像小学生一样兴奋到十二点才睡着,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明天秋游。
  第二天早晨难得没赖床,趁着太阳好去郊区写生了,林歌给他当的司机:“弟弟,你啥时候去学学开车吧啊。”林歌最近貌似约了个北方的炮友,说话带的味道有点奇特。他学的舞蹈,是个不折不扣的交际花,跟沈新月从小认识。
  沈新月习惯被他揶揄,也不生气,老老实实地解释:“科二太难了,没过。”
  林歌挑眉:“哟,真去学了,怎么没跟我说?”
  “你只会笑我。”
  “哈哈哈哈哈,那的确。”
  沈新月懒得接话,哼哼唱起不着调的歌,侧着头看窗外飞速逝去的风景,光、影,初夏的阳光格外透亮,风也逐渐涤荡出郊区的澄澈,他尝试闭眼,方才多留意两秒的洋玉兰还在脑海里发着金属光泽般的绿,沈新月计划着下次试试画出这样的质感。
  林歌突然“嘶”了一声:“吓我,不是。”
  “怎么了?”沈新月头也懒得回,配合着问了过去。
  “看到辆车,像你送给赵铭的。”
  “哦。”这回沈新月倒是转头望了一眼,也说,“不是。”
  林歌耸耸肩:“你们多久没见了?”
  主动谈及好友的前任大概不会发生在任何正常的关系中,除非对方想断绝往来,好在沈新月在感情上的疼痛阈限很高,并不怎么在意:“快一年了?上次见是在巴黎,他拍的电影入围了一个奖项,我刚好在那边办展。他电影美指是我同学,跟她见了个面,碰上了。”
  “那部?”林歌问得模糊,但他们都明白,指的是赵铭斩获最佳新人导演奖的文艺片《指尖》。沈新月点点头做了肯定。
  车里默了两秒,最终沈新月还是忍不住嘟囔了一句:“他当时,也给我买了很多东西的。”
  “是——”林歌敷衍地应,又轻声补充,“我又没说他不好,你急什么。”
  目的地到了,林歌是个绝不吃苦的,直接进农家乐找空调,又把搬着画具就要往湖边冲的沈新月揪了回来,滋儿哇喷了一顿驱蚊水,逗小孩儿似的弹了一下沈新月的额头:“去吧弟弟。”
  沈新月有些嫌弃驱蚊水的味道,皱着鼻子戴上宽檐大草帽就走了。
  沈新月很钟情这片湖,觉得和莫奈的《睡莲》有些相仿,几乎每年都要来许多趟。大概是在车上谈到了赵铭的缘故,他一边支椅子一边想起大学的时候,赵铭才不像林歌那样躲太阳,总会陪他到不同的角度来看看景,一个学导演一个学油画,在取景上总有灵犀,要是出现分歧,沈新月回忆,赵铭总会听着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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