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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犬(近代现代)——阿余廿廿

时间:2024-03-31 09:32:35  作者:阿余廿廿
  韦杰很在意别人嫌弃他身上的牛羊肉膻腥味,所以总是把自己收拾得很干净。
  他是个很干净的人,不知道跟着一个是否一样干净的人走了。
  “咦?”
  王初喊陈宝笙,“周洋那套化妆品呢?你见了吗?”
  “没见。”陈宝笙趴着门框问,“你之前放这屋了?是不是韦杰误拿走了?”
  王初暗吸一口气,想起曾经韦杰问过他。
  “王初哥,这套化妆品是给我买的吗?”
  “不是,是一个朋友留下来的。”
  “哦,那我能用吗?我还没用过呢。”
  “不行,就算他永远不会回来了,这也是他的东西,不能动。”
  当时韦杰撇着嘴,明显不开心了。
  说得这样明白,韦杰怎么会误拿走了呢?
  陈宝笙见王初不说话,继续追问,“要不你问问他,不是有他微信吗?”
  王初默默叹气,在空落落的床上坐下,“算了,拿走就拿走吧。”
  他告诉过韦杰那套化妆品是重要的东西,韦杰仍选择拿走了它,是恨了他吧。
  喜欢一个人,如果这个人给不到相同的喜欢,一定会生恨吗?
  王初揉着脑袋不敢相信。
  他原以为他可以不一样。
  韦杰喜欢他,他不喜欢韦杰,可他仍小心翼翼呵护他们之间的关系,结果却不得所愿。
  是他做得还不够好,还是说,这原本就是无解。
  所以,其实谁都没有错吧。
  “这间屋子你住吧,床总比沙发舒服。”王初对陈宝笙说,“反正最多还有13天,是吧?”
  陈宝笙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没有表情,也不说话。
  他怕自己一不小心控制不住就暴露了什么,打破现在的宁静,还是好不容易只剩下他和他的宁静。
  “行吧,你自己随意吧。”
  王初起身遛森森去了。
  坐在大叶榕下的石座上,王初一手支着自己脑袋,一手抚着森森的脑袋。
  截至现在,森森依旧除了嗜睡没有任何其他的脑炎症状,它像是一个老成持重的老者,注视着两室68平房间里的人来来去去,偶尔抬眼看一看他们,然后又闭上眼睛,就算说话再大声,它也不会大叫了。
  说起来,它仅有的两次大叫,一次是对着自己,一次是对着陈宝笙的。
  王初想起自己初次害怕森森的样子,不免有些好笑。
  时间真快啊,转眼就快半年了。
  大叶榕的枝叶更大了,抬头看,伸出手,就能发现视线里的它长了一寸,风一吹,已经可以遮住一点三楼的窗棂。
  不管是人,动物,还是植物,都在悄无声息的改变。
  可是啊,王初贪图安稳,不喜变动,排斥离别,之前不管是上学离家还是好友分别,他总要缓个几天才行,现在这么多的人来了又去,他一遍遍体验空落落的忧伤,何其残忍。
  两天后,11月的最后一天,王初的业绩停止在初级销售上,这个月薪水要再降一个层级。
  下午六点,不少人仍在打电话逼单,王初瞅一眼丁震工位,没人,他直接打卡下班。
  电梯从1楼往上运行,王初默默数着数字,等着它的到来。
  身边有脚步声,紧接着是一句嘲弄,“呵,你这个全组拉后腿的人,怎么好意思走的?”
  王初听到声音便知是冯鹏飞,他暗暗吸气,低声回答,“有事。”
  “谁整天没个事啊!”冯鹏飞的嘲弄还在继续,“王初,我可真不待见你这副样子!好像全世界就你最忍辱负重,别人都欠你!”
  20,21,22……
  王初还在默数。
  “谁没委屈的时候啊,谁没被伤害过啊,谁不是一步一步踩着血走过来的啊!”
  35。
  电梯到了。
  “还有,谁家没死过人啊!”
  王初走进电梯。
  冯鹏飞见王初一个眼神都不给自己,双手扒住电梯门,不让他下去。
  “你知道吗!丁震他妈得了肝腹水,现在在医院一天1000的吊着呢,估计都撑不了多久,还有他媳妇前不久3个月的孩子早产,可你见他请过假吗!你见他萎靡不振过吗!这年头谁不是在努力活着呢!”
  王初终于抬眼看冯鹏飞,眼珠微动,开口,“我不知道你是出于什么目的对我说这些,总之别人的私事,还是少对外说得好。”
  “你!”冯鹏飞没料到王初是这样的反应,电梯再次闭合,他被迫松开了双手。
  王初无奈叹息,丁震的事他从未听人说过,更未从他自己口中听过,他无从得知冯鹏飞怎么知道,或许他们二人本就私下认识。
  但是大可不必把丁震的悲惨拿出来说。
  他当然承认,冯鹏飞说得没错,人生在世,哪一个人活着容易了。
  不过都是为了活着。
  为了活着,摈弃自己某些特质,再加上一层面皮,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弄丢了自己。
  所以,要理解,这个世上有很多不完美的人,他们有很多显而易见的缺点,让人恨得牙痒痒。
  或许可以这样想,这个人曾经不是这样的,他只是为了活着而已。
  而自己也是为了活着。
  自己和他其实又有什么分别。
  这个世上根本没有完人。
  到了家,陈宝笙意外地在收阳台上的衣服,收好的叠在沙发上,不太规则却也像样。
  见他回来,陈宝笙露出邀功一样的表情道,“王初,你看,我会叠衣服了,喏,这一摞是你的,这一摞是我的……”
  不等他说完,王初打断他,“还什么我的你的,你不是总穿我衣服吗,以为我不知道?”
  也不知道陈宝笙是故意还是无意,刚来的时候他明明挺嫌弃穿自己的衣服,可最近这段时间,王初眼见着他和自己的衣服混着穿,倒是越来越顺手了。
  “有吗?”陈宝笙还在装傻,他嘿嘿笑着,不去解释,抱着衣服往各自衣柜里放好。
  收拾好出来的时候,王初正在厨房准备做饭,陈宝笙自然的进来帮忙。
  “今天下班这么早?”
  “嗯,反正最后一天,出不了什么业绩了。”
  “你那工作,就算出了业绩也是那回事,工资太低了!”
  王初瞅他,“你工资高?”
  “咳咳。”陈宝笙闷声咳嗽,没接话。
  自俩人讲和之后,关系确实缓和很多,有些话哪怕触了彼此逆鳞,也没有之前那样爆炸了。
  不过有时候,王初总觉得他们还隔着什么,就像是有一根线,或者说有一面纸,横亘在中间,拉不断,扯不破。
  他们都像是有心事。
  吃完饭,两人第一次有机会一起坐沙发上看电视,不过陈宝笙明显不如周洋或者韦杰兴致高,他自个儿挑来挑去,挑不出个满意的电视台。
  “算了,说说话吧。”陈宝笙单方面关闭了电视。
  王初也不生气,“说什么?”
  “你……”陈宝笙斟酌着问,“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王初的视线在森森身上停顿几秒,“你要想告诉我什么,你就直说。”
  两人穿着材质一样的睡衣,身上一样盖着毯子,其实还是有些冷的,但陈宝笙的额头上竟有了汗珠。
  陈宝笙张张口,有些话,却怎么都说不出来。
  思绪转了几转,到了嘴边,话就说到禁忌上去,“强迫你和……的事……还有视频的事……对不起。”
  王初动作没变,表情没变,“我说过了,不用跟我道歉,有债必偿是吧,你的做法我理解,接受,而且,都过去了,我已经不再梦到那个场景了。”
  王初真的愿意和那个场景和解了。
  其实事情的最初,他就没有恨过陈宝笙和周洋,他无法摆脱的噩梦也是事,而非人。
  发生了这么多事之后,他才终于觉得,那件事也根本没什么大不了的。
  “好。”陈宝笙艰难说出好字。
  王初竟然笑了,“你现在让我感觉很割裂,跟以前像是两个人。”
  “是吗?”陈宝笙也跟着笑,“更早以前,我应该也是现在这样子的吧。”
  两人相视而笑,王初开口问,“你到底为什么带着森森来找我?”
  “不知道。”
  有些问题是没有答案的,就像有些冥冥之中的选择是没有缘由的一样。
  当初为什么把目标从王晴转到王初身上,为什么选择了惩罚报复他,却不在意之后的视频流向,甚至也不去看,为什么一无所有狼狈不堪的时候,会去到王初的家门口。
  他不知道。
  “行吧,无所谓了。”王初抿唇,似笑非笑,“反正你能留下来这么久都是因为森森。”
  陈宝笙目光长久注视着他,像是一汪深潭,风一吹拂,少了碧绿的浮萍,变得清澈起来。
  “我听过一个故事,之前有个杀人犯,通过一只狗去吸引被害者靠近,让他们放松警惕然后带回家行凶,后来,又一个人被他带回家,没有杀害成功反被杀了,这个差点是被害者的人成为新的杀人犯后,他竟然用同样的方法模仿上一个杀人犯,后来,又一个,又一个,杀人犯在变,狗没有变,而且,杀人犯还有一个共通点,是他们在自救之后都认为狗是帮凶,他们讨厌这只狗,又不得不用这只狗去害人,像是陷入了循环,直到最后一个人,他同样被狗吸引过去了,但是他一眼看出来这只狗过得不好,所以他过去是抱着要把狗救出来的心态的,结果就是,他成功地救出了狗,当然,也救了他自己。”
  故事讲完,王初很快接道,“狗只是听从人类的命令,它只是想活着。”
  “是的,这个故事里,他们将这只狗比喻成人心,你要它是善的它就是善的,你要它是恶的它就是恶的,真正困住的,只有它。”陈宝笙继续道,“可是人心是会变的,是会被周围的人事物感染的,王初,我就是那只狗,我被困住了,我不懂是非不懂善恶,是你,是你来救我的,我的心已经为你改变了。”
 
 
第二十四章 
  七点钟,方科宠物医院。
  黄思沛不在。
  “他去哪了?”
  “调休了吧?”
  “明天来吗?”
  “不知道。”
  “哦,我想问一下,关于脑炎……”
  第二天晚上八点钟,黄思沛依旧不在。
  给他发的微信消息,一直没有回复。
  王初忍不住,回家后对陈宝笙道,“你能联系上黄思沛吗,我有事问他。”
  “啊?啊?”陈宝笙连啊两声,连忙清嗓子,“我试试吧。”
  那天两人的聊天持续到狗的故事就结束了,陈宝笙此后便开始变得嗯嗯啊啊的,扭捏极了,王初虽心有鼓动,却仍是当作只听到陈宝笙说他就是狗的那句话,其他的全当没听见。
  陈宝笙就是狗,无赖的狗。
  果然,在陈宝笙的试试下,他不仅联系到了黄思沛,还能让他来到家里。
  刚巧周末,陈宝笙又是晚班,中午的时间,王初简单做了两碗葱油面,葱油拌着面香正浓的时候,黄思沛敲门了。
  陈宝笙开的门。
  黄思沛声音极大,“好香啊!”
  王初没料到黄思沛会来,先是拿眼睛剜一眼陈宝笙,无声责问他怎么不提前说一声,然后赶紧迎过去。
  奈何黄思沛忙得很,他先是对陈宝笙道,“你怎么又瘦了!瘦这么多!”
  然后又蹲下身子和森森闹得欢,这过程还顺带打量他们的屋子,发表自己的议论,“这地方也太小了,住你们三个啊!”
  “还行。”
  “哎哟,行吧。”黄思沛想发表更多看法来着,只是一抬头,见陈宝笙和王初并排站客厅,一个叉腰一个托腮,就那么静静看着他,黄思沛哼笑了两声,径直坐在沙发上。
  “你吃过了吗?”王初开口问。
  “吃过了,不过,不介意我再吃点吧?”
  “当然。”
  王初转身去把面条端出来,葱油煸的颜色正好,鲜香浓郁,引人胃口。
  “好吃。”
  黄思沛吃了一口,发出轻叹。
  明明是好吃的食物,他怎么突然悲伤了起来。
  还不是因为看到对面的陈宝笙对着一碗葱油面狼吞虎咽,吃得心满意足么。
  这么几个月了,那个好吃好喝的陈宝笙,竟然都是吃这些简单的饭过活。
  “怎么,就吃一碗吗?”
  黄思沛盯着陈宝笙问。
  “嗯。”陈宝笙点点下巴,“你赶紧吃,吃完我去收拾,你俩聊。”
  “没事,你也听着呗。”
  “我不了,你们聊。”陈宝笙眼神再次示意黄思沛快点。
  黄思沛是一个话痨,外表看起来自来熟,人来疯,实际上有颗细腻丰富的内心。
  来这里这样简短的时间,他就已经想象出陈宝笙过得有多惨。
  他眼睛酸胀得难受,再也吃不下了。
  “不吃算了,我去收拾了。”
  陈宝笙起身去厨房。
  客厅里的二人相对而坐,王初看着黄思沛泛红的眼睛到底流下一滴泪来。
  他抽旁边的纸巾递给他,黄思沛接过,头更低下来,“你问我什么事?”
  王初正不知道怎么安慰他,见他直接,也便松口气,“森森的药是不是有安眠作用?”
  黄思沛抬眼,吸一下鼻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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