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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犬(近代现代)——阿余廿廿

时间:2024-03-31 09:32:35  作者:阿余廿廿
  原来,如果当初自己没有对陈宝笙讲工作上的事情,陈宝笙不会遇见陈志东,陈宝笙不会去绿森林工作,不会萌生加盟开店的想法,不会借钱被认出来,不会在借到钱的那一天被盯上,甚至根本不会汞中毒。
  自己也是源头之一。
  王初猛然想起,他和陈宝笙第一次去见陈志东那天,在卫生间里听到的那些话。
  原来冥冥之中,天意曾暗示过他们,前方的是罗网,可他们根本没在意。
  果然是注定的吗。
  十天,整十天,王初离开家十天了。
  当他推门进去的一瞬间,就忍不住蹲下身子,双手呈张开状态。
  然而下一秒,身体彻底僵住。
  森森不见了。
  不只是森森,还有客厅里森森的小窝,食盒,狗粮,全都不见了。
  “森森?”王初赶紧起身,打开封闭的两间卧室,再次僵硬。
  属于陈宝笙的东西也不见了。
  床品,衣服,鞋子,什么都不见了。
  王初再跑到卫生间,牙刷,杯子,毛巾,不见,统统不见了!
  整个房间一下子变得空落落的,冷得颤抖。
  王初给黄思沛打电话,不通,微信电话,打不通!
  “黄思沛!森森呢!”
  然而,消息没有发送出去,他被拉入黑名单了。
  一秒都没等,王初去到方科宠物医院。
  “黄思沛啊,他离职了,就前几天。”
  “我们也联系不上啊,这家伙,离职之后把我们都删了。”
  “他说他不会再当宠物医生了,估计就是去其他宠物医院也难找到!”
  不见了,统统不见了!
  王初忍着连日来的奔波和少觉带来的头疼,昏昏沉沉地再次回到家里,整个人如在梦境里。
  像是回到了第一次打开这间屋子,他满心期待着自己在菀安即将闯出一片天地,结果到头来,什么都是一场空。
  王初彻底昏睡过去。
  或许是劳累了太久,这一觉睡得十分沉重,再一醒来竟然头重脚轻,脑袋持续发出嗡鸣声,一时好像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王初动了动酸胀的关节,起身去厨房煮粥。
  家里什么辅料都没有,便只能做米粥了。
  看着汤锅蒸腾起的雾气,听着咕噜咕噜的声音,王初的脑袋只剩空白,偶尔还会发出疑问,他拿着勺子在这里做什么?
  等他反应过来自己过于迟钝的时候,赶紧摇摇头。
  是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脑子已经塞不下那些记忆了吗?
  可陈宝笙不过刚离开而已,没有了他痕迹的房子,这么快就会让他忘记这个人吗?
  难道他的记忆真的只能靠物品和气味吗。
  所以当初他会说想忘了陈宝笙,让陈宝笙走的时候把所有东西都带走,包括森森的,而现在,他做到了,他果真做到了不是吗。
  王初浑浑噩噩关掉燃气,无力的扶着门框走到沙发,刚躺下来,便在茶几上看到一张纸条。
  是他太过慌张,竟然没有发现原来黄思沛留了话。
  “对不起王初,陈宝笙刚醒的时候就打我微信电话了,他说,如果他死了,让我把他的所有东西,包括森森,都带走,如今我就帮他最后一件事吧,森森我会照顾好,你放心,不必找我,你也找不到我,忘了吧,把他们都忘了吧。”
  陈宝笙是真的想要自己忘记啊。
  王初蜷缩起身体,让自己完全陷入沙发内,可是,还是好冷啊。
  像是窗户漏风一样,冷气一下子吹到他心底,他被吹得手脚冰凉,汗毛战栗,不得不穿上衣服出门。
  他想,外面会不会好一点。
  果然,还好,那棵大叶榕还好好地矗立在原地。
  王初刚蹲在石座上面,视线不经意一转,看到一栋家属院门前有两个花圈。
  住在这里四年,丧事见的不算少,毕竟这里老年人多,王初愣愣看着花圈出神。
  此时,那栋楼里慢吞吞走出来一只大黄狗,停在花圈前面,愣神一样停止脚步,头耷拉着,像是失了魂,王初放大双眼,“豆丁?”
  豆丁没有牵引绳,后面也没看见老爷子,王初叫它,它便挪着脚步走过来。
  王初不太熟练地摸着它脑袋,“豆丁,你怎么自己跑出来了?”
  豆丁耳朵垂着,看起来没有精神。
  “豆丁!”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风一样冲过来,横眉怒斥,“这是我家的狗!”
  王初仔细看那男孩,他黑色的羽绒服外面披着白色孝服,脸颊红扑扑的,脾气极大,“豆丁!你乱跑什么!”
  豆丁继续耷拉着脑袋,虽然它看着没有表情,但好像就是快要哭了。
  “你爷爷呢?”王初声音平淡,面色平淡,问着急拉着豆丁要走的男孩。
  “看不见我身上的孝服吗,我爷爷死了!”男孩说话依旧很冲,然后提溜着豆丁的两条前腿上楼去了。
  王初心里一阵难过,又一阵欣慰。
  陈宝笙在下面应该不会孤单了吧。
  或许他们见面的时候,陈宝笙仍然可以唱一首《人间天堂》。
  就是狗狗可怜了,它们可能不懂得什么叫做死亡,什么叫做永远地离开,它们只知道看不到主人了,在它们本就所剩不多的寿命里,只能靠回忆和思念度日。
 
 
第三十一章 
  一周后,王初找到冯岩,两人约在一家咖啡馆,冯岩穿着面料精致的西装,优雅的搅拌咖啡,只是脸还是那张不可一世的脸,他咂嘴问王初,“店开起来了吗?”
  “我来找你就是想告诉你,店不开了,我把钱还你。”王初停顿一下,拿出当初冯岩给他的卡,再开口,“不过这里面只有40万,剩下10万我会尽快还你。”
  那十万是用在了墓地上,如果不是因为买墓地没钱,当时王初就不会接他的钱。
  “为什么不开了!”冯岩喊,“他借这钱不就是为了开那什么店吗!你不应该继续帮他开下去吗!
  “他不在了,我一个人开还有什么意义。”
  况且,他不会再和陈志东一家打交道了。
  “随便你!”冯岩很生气,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钱你拿着吧,反正我不差这一点。”
  其实当初哪怕直接给陈宝笙个50万,又能怎么样呢。
  “我没有任何理由拿你的钱。”王初把卡推到冯岩面前,神色坚定。
  “他妈的随便你!”
  实在是太气了,冯岩龇牙咧嘴,“就为了这点事来找我?”
  “我问你,你送他去医院的时候,不是拿了他手机打电话吗?他手机呢?”
  王初的问题让冯岩一愣,他敛了神气,眨着眼睛,嗯嗯啊啊了一会,尴尬道,“好像…给扔了。”
  王初攥紧了拳头。
  冯岩赶紧道,“那破手机多破啊!那还能用吗!我都借他钱了,他不该换个好手机啊!”
  “冯岩,你知道为什么你跟陈宝笙不是一路人吗?”
  “操!为什么!”
  “因为他不会随便帮人做决定,因为他做错事了知道改,因为他没有娘,爹又不疼,身后没有任何一个人无条件爱他,帮他兜底!”
  “你!你!你!”冯岩气得皱鼻子,指着王初,愣是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还有,如果不是你借钱的时候折磨他,他回去生了病,第二天不至于身体那么差,也不至于受更重的伤,他们是杀人凶手,你就不是吗!”
  “你他妈再胡说一句!”
  冯岩拍着桌子起身,怒气冲冲,“我们这个圈子就是有债必偿,他自己都知道!老子折磨他也是他该受的!而且我折磨他了,也给了他钱了!除了我,谁愿意借他钱啊!”
  面对冯岩的嘶喊,王初却格外冷静,“是我胡说了。”
  “你!!!”冯岩一口气吊着,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王初站起身,“对了,陈宝笙葬在花溪墓地,如果你们圈子里还有人想看他,帮忙跟他们说一声,去那里看他吧。”
  冯岩表情复杂,哼了一声算作回应。
  王初随即离开了。
  “操!”冯岩仍别不过心里的劲,如果是以前的他,不管是谁,只要是让他不痛快了,他都要想办法折磨对方才算舒服。
  可不知怎么,陈宝笙出事以后,冯岩这心里就跟拧了一根麻绳一样,勒得难受。
  他突然觉得一切都没劲极了,装腔作势,凌辱折磨,寻找乐子,都没劲极了。
  好好活着,做些什么不好。
  这一年的冬天,花溪格外冷,王初将父母接到菀安过年,预备过了正月十五才走。
  为了还账,王初瞒着父母找了份试药的工作,顺利的话,十万的欠款不再是天文数字。
  只是身体…有些损害。
  除夕晚上,吃过饭,王初早早进到卧室望着天花板,眼睛很干。
  吴品忆推门走了进来,关切问,“小初,是遇到什么难事了吗?”
  “没,就是有点累了。”
  “唉。”吴品忆长长叹气,坐在床边。
  客厅传来断续的春节联欢晚会声音,笑声和掌声尤其突出。
  “上次那个宝笙多好啊,怎么也不跟你继续合租了?是回老家了吗?”
  吴品忆想岔开话题,却是岔到陈宝笙身上来。
  王初心脏剧烈收缩,顿了片刻,只说陈宝笙搬出去了,没有讲太多。
  吴品忆见他还是没有讲话的欲望,便准备起身给他独处空间。
  王初动了动脑袋,“妈,我们对小晴的思念和伤痛,会通过时间减少和消散吗?”
  “怎么可能!小晴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是你从小一起长大有着至亲血缘的妹妹!我们一辈子都不可能忘了她!”
  “那…会随着时间加重吗?”
  吴品忆沉默半晌,然后缓缓摇了摇头,“不知道。”
  会日复一日愈加想念一个逝去的人吗,会无论做什么脑海都会是关于那个人的身影吗?会因为想他想到吃饭没胃口,睡觉总是梦到他吗?
  不会。
  起码王初不会。
  那么,会减少和消散的吧。
  他想。
  父母走后,转眼到农历二月二龙抬头,王初又去看王晴和陈宝笙了。
  王晴墓前零星还有过年来时留下的香灰以及雏菊,只是,雏菊旁边多了一捧白玉簪。
  之所以认识白玉簪,是因为那是王晴最喜欢的花。
  王初站在王晴墓前,侧头看着另一边陈宝笙的墓,那里多了一捧白色百合,风一吹,百合花香浓烈悠远,似乎还闻到一股酒味,王初蹲下身体,未及思考,便看到一片纸正卡在白玉簪花束上,燃烧了部分,只留下半截。
  他拿了起来,身体微颤。
  是王晴的字迹。
  “他还有一张心形的嘴唇,笑起来同样是弯弯的,让我更不敢多看一眼,因为会忍不住幻想吻上去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下面竟然还有一个红色的唇印!
  这是哪里来的?
  是谁?
  是谁来过?
  算了,王初抿抿嘴巴,将剩下的纸燃尽。
  烟消云散吧。
  所有的爱,恨,谴责,卑劣,遗忘,在死亡面前都不算什么。
  所有的物欲和爱欲也不算什么。
  再没有什么可以激起王初的情绪和感官。
  那些因果循环里害死陈宝笙的人,那些因缘际会出现在王初生命里的人,最终的结果对于他来说都是遗忘。
  包括陈宝笙,包括森森。
  把不甘和遗忘留给别人吧,不要留给自己。
  半年后,又是盛夏。
  冯岩突然找上王初,说手里有个东西,问王初想不想看。
  “是什么?”
  “关于陈宝笙的。”
  王初沉默很久,久到冯岩怀疑他是不是忘了陈宝笙是谁。
  “看。”
  “行,那我回头让人给你送去。”冯岩突然嘚瑟起来,“那里面还有我呢,看你能不能认出来了。”
  王初隐隐皱眉,拿到东西的时候,才道是一盘母带。
  里面是七年前陈宝笙参加歌唱选秀比赛的视频。
  冯岩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电视台原母带,内容又多又长,王初舍不得快进,他坐在沙发上,如期望夜空中的流星一样期望陈宝笙的出现。
  “我叫陈宝笙,今年17岁,来自菀安,我的宣言是,唱歌就跟人生一样,想怎么活怎么活,想怎么唱怎么唱,你要觉得我唱得不好,那你就去掏掏耳朵再来听,因为可能是前头听了太多垃圾变成耳屎堵住了。”
  海选上,陈宝笙不畏惧镜头和评委,甚至敢攻击别的选手,他年轻的脸庞洋溢着自信,骄傲,看起来不像是从一个缺爱的家庭走出来的。
  “为什么选择这首歌?呵呵,没有什么为什么,就是此时此刻想唱这首了,唱歌是件放松的事情,就像我们放松的时候左脚搭在右脚上,还是右脚搭在左脚上,都是随机的。”
  “卧槽,16号刚一开口,我就感觉,一个字,绝,你知道吗,这节目还是让我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值了。”
  后台采访中,陈宝笙随意又坦诚,他的表情十分生动,因为年轻,眉宇之间戾气虽有,却并不重,那个时候的他身边有众多围绕的朋友,一点都不难理解。
  舞台上,除了唱歌,陈宝笙的镜头很快,也很少有话说。
  然而,一个片段突然闯入视线。
  “评委老师,我想请问,79号晋级的原因跟他刚才的才艺表演有关吗?”
  不知从哪里冒出的陈宝笙的声音,接着,镜头随着声音转到他身上。
  王初看不到评委表情,但可以看到陈宝笙的,是熟悉的生气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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